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100
债券代码: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2 永泰 01、12 永泰 02、13 永泰债、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山西
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涂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及公司实际需
要对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
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影响。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三、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