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软件 公告编号:2017-08104
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及《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
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激励对象根据获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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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并同意按照《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规定授予 129 名激励对象 374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129 名激励对象
374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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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XXXXx x Xx x
郭田勇 林凤仪
x x x
万华林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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