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相

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个人独立判

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

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审

核,现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

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性资金

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

题。

(2)对外担保

我们经过对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资料进行审阅与讨论,认为公司能

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规

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并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

除了为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外,无其他任

何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余额

为15,9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除此之外,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的批准程序,风险控制有效,

未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

2、对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张 炜 钟晓明 杨 岚

2017 年 8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东医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