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构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我
们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
公开挂牌转让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巴登城”)100%股权暨
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一致认为:
公司将武汉巴登城以56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贸琪投资有限公司,符合公司
深耕长三角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存量去化,增加流动性。
上述关联交易因公开挂牌转让导致,挂牌程序严谨,结果公正,价格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