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
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其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收益;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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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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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韩凤岐 王元京 戴金平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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