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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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

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深圳证监

局“巩固清欠成效,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复发”的

专项工作会议和《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

的通知》的精神,对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

占用本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本公司资金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占用

余额为 116,101,771.72 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0 元。公

司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能

够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本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

司未提供担保,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0 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

对外担保行为(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不

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担

保行为,报告期末违规担保余额为 0 元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独立董事:张建军、汪军民、黄亚英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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