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万达信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
的对外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
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四、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属于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建章:
朱洪超:
李柏龄: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