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7-2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民生信托至信271号华谊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高效、安全使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闲置,提高投资
收益,经过认真比对、调研,公司拟投资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271号华谊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金额1.06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8.1%,到期日2019年1月20
日。
(二)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已审议批准本次关
联交易(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余政先生、
刘冰先生、徐建兵先生及陈家华先生因在中国泛海或其他关联企业任
职,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 5 位非关联
董事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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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信托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19
层
法定代表人:卢志强
成立时间:1994年10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
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
居间、咨询、资信调查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
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披露日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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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78,950 82.7071%
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5,000 10.7143%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000 6.4286%
中国青旅集团公司 600 0.0857%
中国铁道旅行社 300 0.0429%
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0 0.0214%
民生信托实际控制人为卢志强先生。
(二)民生信托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财务状况
民生信托目前经营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
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财产信托等。信
托财产的运用方式主要有贷款和投资。固有业务主要是自有资金的同
业存款、发放贷款和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截至2016年年末,民生信托总资产12,646,938,814.96元,归属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9,932,390,797.89 元 ; 2016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920,814,932.5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51,454,264.28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0,625,275.13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民生信托总资产12,231,599,161.88元,归属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144,298,486.66元;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
348,054,700.2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1,907,688.77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032,958.91元。
(三)民生信托与本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
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交易条件与其他投资者
是同等的,皆按照信托合同的交易条件执行。
四、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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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受益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借款人:天津星影聚合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王忠军先生及其配偶、王忠磊先生及其配偶。
(一)信托计划的名称
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71号华谊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认购/申购金额:1.06亿元
(三)预期年化收益率:8.1%
(四)信托计划的规模
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总份数预计不超过1.73亿份,受托人有
权调整信托计划规模,具体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五)信托计划的期限
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全部信
托单位预计存续期限均届满之日止。
(六)各期信托单位的期限
本信托计划项下第1期信托单位的期限预计为24个月,自信托计
划成立日起计算;其余各期信托单位的预计存续期限分别自其对应的
申购成功日起计算,均于第1期信托单位到期日到期。自第1期信托单
位存续期限届满12个月后,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全部各期信托单位。
(七)信托单位的赎回
受托人根据信托计划运营情况,有权调整信托计划规模,并有权
决定设置开放期,接受受益人或新的投资者申购新的信托单位。有关
申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放期的设置、申购成功的条件、新
信托单位的种类、规模、期限、最高参考收益率等由受托人决定,具
体以受托人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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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信托财产运用
受托人拟使用不超过450万元的信托资金用于对项目公司进行增
资。同时,受托人拟使用不超过14,550万元的信托资金用于向项目公
司提供信托贷款,项目公司将获得的增资款及信托贷款资金用于盒饭
TV粉丝经济平台项目的开发运营,剩余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存续期
间,信托财产专户中的现金部分在向受益人分配前,受托人可以自行
决定运用,方式仅限于支付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或投资
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九)信托计划担保措施
王忠军先生及其配偶、王忠磊先生及其配偶分别为传奇创世履行
《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事
宜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王忠军先生及其配偶、王忠磊先生及其
配偶分别为传奇创世履行《债权转让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具体保证事宜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十)信托利益的计算
受托人按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对应的最高参考收益率计算
每份信托单位存续期间的最高参考信托收益,受益人最高参考信托收
益计算如下:
受益人每份信托单位最高参考信托收益=1元×该份信托单位对应
的最高参考收益率×该份信托单位信托期限内实际存续天数/360
受益人最高参考信托收益=Σ受益人每份信托单位最高参考信托
收益
(九)信托利益分配
受托人仅以扣除合同规定的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税费、信托
费用(浮动信托报酬除外)和其他负债后的现金形式信托财产为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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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有权以信托财产原状形式向劣
后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托人对于在确定期间内分配确定金额的
信托利益,未作出任何承诺。
第i期信托单位存续期内,受托人于每个核算日计算该核算日对
应的核算期内的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利益,并在分配日支付。每份优
先级信托单位的当个核算期内的最高参考信托利益=1.00元×该份优
先级信托单位对应的最高参考收益率×该份优先级信托单位在当个核
算期内的实际存续天数÷360。第i期信托单位终止日,每份优先级信
托单位享有的最高参考信托利益,按如下方式计算:每份优先级信托
单位的最高参考信托利益=1元×(1+该份优先级信托单位对应的最
高参考收益率×该份优先级信托单位实际存续天数÷360)-该份优先
级信托单位已获分配的期间信托利益(如有)。
劣后级信托单位仅在信托计划终止后方进行分配,劣后级受益权
项下的信托利益为信托财产总额减去信托费用(包含浮动信托报酬<
如有>)并支付其他负债(含全部优先级受益权项下信托利益)后的
信托财产余额。
(十)信托报酬及其他信托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信托事务管理费费率为0.05%/年。
信托报酬包括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信托计划期限内,
受托人固定信托报酬为0%/年。若信托计划终止后,支付完毕应付未
付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及其他负债、分配完毕受益人预期信托利益后,
信托财产专户仍有现金余额的,该余额作为浮动信托报酬,由保管人
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于对应分配日从信托财产专户中划付至
受托人指定银行账户。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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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同业竞
争情形,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交易完成后,如果产生新的关联
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及公告程序,
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公允。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的信托产品在运营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风险,包
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担保风险、流动性风险
以及管理风险等。若发生上述风险,公司可能出现收益减少或本金损
失的情况。
七、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加强与民生信托的沟通、联系,密
切跟踪运作情况,强化风险控制和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
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信托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
金额 55,334,930.56元(不含本次交易)。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6 亿元投资民生信托至信 271 号华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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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利于高效、安全使用公司资金,
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闲置,提高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6 亿元投资民生信托至信271号华谊兄弟
盒饭TV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由于民生信托
与民生控股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以及委托理
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规;上述关联交易及
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2、关联交易事项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
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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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国民生信托至信271号华谊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信托合同》。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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