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6 年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
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在持续督导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以及委
托理财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概述
为高效、安全使用公司资金,减少资金闲置,提高投资收益,公
司拟投资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简称“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271
号华谊兄弟盒饭TV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 1.06 亿元,预期年化收
益率8.1%,到期日 2019 年 1 月 20 日。
二、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具体说明
(一)关联交易的具体说明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民生信托与公司因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本次投资民生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交易条件与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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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等的,皆按照信托合同的交易条件执行。
3、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委托理财具体说明
1、委托理财的目的
本次委托理财系公司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6 亿元进行委托理财。
3、投资品种
民生信托发行的至信 271 号华谊兄弟盒饭 TV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投资期限
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0 日。
5、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
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6、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并在《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明确约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建立了完善的决策程序,
控制相关风险。另外,公司将加强与民生信托的沟通、联系,密切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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踪运作情况,强化风险控制和监督,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已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规
要求。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规;上述关联交易及
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2、关联交易事项均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
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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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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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及委托理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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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晶玮 王义汉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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