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作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
报告》提交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通讯会议审
议表决,同时关联董事应该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何黎明、陈伟杰、陈叔军、于秀峰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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