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股份: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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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云传媒”)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2017 年 度 预 计 2017年度预计

关 联 交 关联 截至公告披露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调整 发生金额(调

易类别 人 日已发生金额

前) 整后)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

原则:如果没有市场

向 关 联

云锐 价格,按照成本加成

人 采 购 9,000 8,440.40 13,000

传媒 定价;如果没有市场

广告

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

成定价的,按照协议

定价

向 关 联 中新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人 采 购 互动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

1

广告 原则:如果没有市场 16,000 15,808.89 24,000

价格,按照成本加成

定价;如果没有市场

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

成定价的,按照协议

定价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

原则:如果没有市场

向 关 联

山南 价格,按照成本加成

人 采 购

云拓 定价;如果没有市场

广告

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 10,000 7,214.50 17,000

成定价的,按照协议

定价

合计 —— —— 35,000 31,463.79 54,000

注 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价格

注 2:鉴于云锐传媒、中新互动及山南云拓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

业,由灵云传媒在不超过上述总的交易额度(54,000 万元)的情况下,在实际交

易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三家公司中调配使用上述额度。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云锐传媒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18354941B

法定代表人:任航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 年 12 月 04 日

注册地:北京市通州区榆西一街 1 号院 2 号楼 502

股权结构:孟丽娜持股 90%;任航赟持股 10%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设计、制作、

2

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策划;电脑图文

设计、制作;会议服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小饰品、工艺品

(不含文物)、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软件设计与开发;计算机系

统集成。(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云锐传媒资产总额为 5.86 亿元,2017

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云锐传媒 100%股权(孟丽娜持有的 90%的

股权及任航赟持有的 10%的股权)均为任杭州实际拥有,任杭州为云

锐传媒总裁,负责云锐传媒的整体管理和运营。任杭州为公司董事、

持股 5%以上大股东任杭中之兄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三)之规定云锐传媒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灵云传媒与云锐传媒目前依照约定执行协议,截

止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2、关联人中新互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05012501871

法定代表人:郭金全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成立时间:2009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 67 号 10 号楼 2 单元 705 室

股权结构:任杭州持股 98.04%,郭金全持股 1.96%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

物、音像制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技术推广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影视策划;销售工艺品。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中新互动资产总额为 1.26 亿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0.9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任杭州持有中新互动 98.04%的股权。任杭

州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大股东任杭中之兄长,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中新互动构成本公司之关

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灵云传媒与中新互动目前依照约定执行协议,截

止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3、关联人山南云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南云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2200MA6T1UTY4X

法定代表人:任杭州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7 日

4

股权结构:任杭州持股 96%,任杭东持股 4%

住所:山南市乃东区徽韵科技文化中心 15 层 06 室

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

告、图文设计制作、市场信息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展览展示服务、票务代理、计算机软件的技术服务和开发、服装鞋帽、

化妆品、工艺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山南云拓资产总额为 1.39 亿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1.7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任杭州持有山南云拓 96%股权并为山南云

拓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杭东持有山南云拓 4%股权并为山南云拓

的监事。任杭州及任杭东为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大股东任杭中之

兄长,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之规定山

南云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灵云传媒与山南云拓目前依照约定执行协议,截

止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无法正常履约以及造成坏账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灵云传媒依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采购

媒体广告资源、广告销售等日常经营性交易。具体交易流程如下:

5

灵云传媒客户 媒体后台(如爱

客户通过媒体账 奇艺、今日头条

提出需求 等)

户监控充值和广

下单采购 发票 告投放情况

付款 充值后开始消

耗,投放媒体广

灵云传媒 告

下单采购 通过媒体代理商

发票 后台给客户的媒

付款 体账户充值

云锐传媒、中新

互动、山南云拓

等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目的

灵云传媒设立之初主要通过导航网站及其他垂直网站为客户提

供广告投放业务,通过代理或者包断各导航网站的优质广告资源,为

客户提供庞大的流量和精准的用户支持。在导航网站广告业务方面,

灵云传媒与国内主要导航网站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在导航网站

广告代理方面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流量加速向移动端迁移,灵云传媒也加大了

以信息流广告为主的移动新媒体广告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灵云传媒

与云锐传媒、中新互动等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灵云传媒以市场通行

的二级代理的方式,向该等公司采购相应的媒体资源,售卖给客户。

由于云锐传媒在广告代理领域有着较大的体量以及丰富的广告媒体

资源,灵云传媒便向云锐传媒、中新互动及山南云拓进行相关信息流

广告的采购。

五、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的原因

6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主要系灵云传媒大客户唯品

会(中国)有限公司、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珍爱网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等增加了广告采购额度,致使原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无法满足灵云传媒日常经营所需。灵云传媒与

云锐传媒等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

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用成本加

成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公允定价。

灵云传媒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系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拓展新

的商业机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

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后认为:西藏山南灵云传媒有限公司与关联方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中新互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山南云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采购媒体广告资源等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系为了满足客

户的需求并拓展新的商业机会,其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守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增加。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灵云传媒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系灵云

7

传媒自身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增加系为了满足客户的

需求并拓展新的商业机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造成

对关联方的依赖。同意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金额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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