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一汽夏利 公告编号:2017-临 036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通过查验一汽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
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于 1987 年 1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原
名为解放汽车工业财务公司,1988 年 3 月 2 日正式挂牌营业。1993 年经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财务公司,1996 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更名为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内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3H22201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1239985608
注册资本:16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货币
出资 113,322.219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826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出资 34,807.34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1.7546%;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0,267.40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4171%;长春
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 1,452.025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9075%;
一汽新疆汽车公司,货币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625%;一汽青海汽
车厂,货币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313%;一汽贸易公司肇庆分公司,
货币出资 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0.0006%。
法定代表人:滕铁骑
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 368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4、有价证券投资;
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
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
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
构。
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决策建立和维护公司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
的组织体系框架和政策体系框架)及基本原则;负责决策公司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风险的可承受水平,决
策公司可承受上述风险水平的依据和方法。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负责监督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责;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疏于
履行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能的行为进行质询;负责要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
违反内控要求的行为,并根据规定程序实施问责。
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相关组织机构,保证风险管理与
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措施及方案并
报董事会审批;负责监督和评价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负责建立公
司授权体系;负责组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公司精神和
风险管理文化。
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执
行经董事会批准的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在董事会既定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框架
下,审批涉及公司整体业务经营与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基本策略与基础政策;负
责审批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批重大风险事件或风险信息解决方案或处置措
施;负责监督和评价风险控制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负责公
司重大授权事项以及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负责审批向董
事会提交的公司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公司业务部:负责集团金融业务规划、市场营销、产品开发、产品服务等工
作。
结算部:负责账户管理、结算、清算、票据管理、结算系统管理。
国际业务部:负责国际业务产品规划、国际业务政策管理、国际业务研究、
国际业务营销、代理结售汇业务、外汇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投诉管理、客户服务平台管理、电话呼入呼出、经销
商渠道咨询、收集经销商反馈信息、分析经销商渠道需求等工作。
商用车业务部:负责商用车业务规划、产品开发、业务运行管理等商用车条
线业务相关工作。
经营控制部: 负责公司经营计划、预算与费用管理、经营分析与经营业绩评
价、资产负债管理工作。
风控合规部: 负责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政策管理、风险监控、风险管理模型
工具管理、风险处置、资产风险分类的认定与分析、内部控制、法律事务管理、
合规风险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绿色信贷、消费者权益
保护、非法集资等监管对接工作。
办公室: 负责公司治理体系、信息沟通、决策平台建设、三会一层会议管理、
公文管理、印章管理及其他综合行政工作。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管理、招聘管理、员工关系管理、培训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薪酬管理、社会保险管理、考勤与休假管理等工作。
战略管理部: 负责战略规划、组织管理、岗位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管理、
计划管理、绩效管理、采购管理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相关系
统维护、会计档案、日常费用报销、税务核算等工作。
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头寸管理、流动性管理和融资管理等
工作。
内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规划、建设与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风险的识别、评估与监测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
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
岗位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其
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相关业务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各自不
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财务公司完成了风险评估模型的建设及优化工作,开展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完成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提升风险识别与评估,监测与报告的效率、
质量与技术水平。
财务公司综合运用现场和非现场方式监控风险。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方
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
(三)控制活动
1、结算及资金管理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AB 角管理办
法》、《表外业务核算管理办法》、《集团成员单位账户管理办法》、《集团成员单位
结算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集团成员单位其他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档案管理实
施细则》、《银行存款账户实施细则》、《银企对账实施细则》、《岗位轮换和强制休
假实施细则》、《结算部办公物品定置化管理实施细则》、《营业大厅柜面人员规范
化服务实施细则》、《结算业务检查监督管理办法》、《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丢
失应急预案》、《代保管业务管理办法》、《代保管物业务实施细则》、《结算部印章
管理实施细则》、《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工作管理办法》、《营业场所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网上金融业务管理办法》、《上门服务管理办法》、《结算部重要邮
件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结算业务。财务公司根据成员单位申请,在双方
签订《账户管理协议》后为成员单位开设结算账户以及各类存款账户,用以存放
各成员单位资金。成员单位可通过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划款指令实现资金划
转,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了及时详尽的对
账服务,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
的便利。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为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银监局和人民银行相关规定
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流动性管理。财务公司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资金管理计划,保证了公司资金
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4)资金融通。财务公司流动性充裕,目前主要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和正
回购进行对外融资。
2、信贷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分工明确、审贷分离、前后台相互监督制约的信贷管理
体制。为有效控制信贷风险,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在
授权范围内对公司的信贷计划、综合授信、项目贷款等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财
务公司业务部负责贷前调查、贷后管理、贷款清收等工作;结算部门负责信贷资
金发放。财务公司针对集团信贷业务特点制定了有关集团信贷客户授信业务、票
据业务、保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资产风险分类等制度规章。
财务公司的信贷业务对象的范围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法规的要求,对信贷资金
的用途、收息情况、展期贷款、逾期贷款等进行监控,对信贷资产安全性和可回
收性进行贷后检查,并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规定定期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
分类,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
覆盖充足。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完全对标商业银行的建设标准。截止目前已投入
使用的系统有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影像柜面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票据管理系统、
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资金结算系统、资金汇划系统、总账系统、运控系统、对账
系统、1104 系统、征信系统、授权系统、预算系统、费控系统、档案管理系统
等。基本涵盖风险监测、风险分析、不良资产处置等风险管理环节,基本实现了
全过程风险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系统的建设。制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
法》、《信息科技项目外包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等 26 个制度及操
作规程,以保障财务公司运营的 IT 支撑。对网络安全、系统设备管理与维护、
灾备及应急处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密钥管理、异常业务处理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对各部门各岗位的系统权限逐一进行了明确,系统各关键控制环节均设置多级审
批以控制操作风险,系统管理人员与业务操作人员等不相容岗位权限严格分离。
4、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和实施了《内部审计工作基本制
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
方法和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健全性、有效性,对业务运行的规范
性、合规性,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2017 年上半年,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坚持以风险、监管政策和经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关键环节、重点领
域的专项审计,对核心业务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范围涵盖了票据、银行存款等
资产业务,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以及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了利率风险、绩效考
核和薪酬政策管理等管理领域的审计。通过审计,客观评价了业务现状,结合业
务实际,提出相应提升管理和改善运营的建设性建议。公司审计报告机制健全、
有效,审计结果能及时向高管层、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
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
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合并口径资产合计 8,170,019.71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734,312.96 万元,2017 上半年营业收入 230,716.03 万元,利
润总额 115,067.17 万元,净利润 88,022.1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
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
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
加权资产)=10.36%。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资本总额=0.00%,不高于资本总额。
3、投资比例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70%:
投资比例=61.82%。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资本总额=7.99%,担保余额低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为 3.73%。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度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
日最高限额不超过 10 亿元,在财务公司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 0.2
亿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4682.94 万元,贷
款余额为 0 万元,累计贴现 0 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 0 万元。本公司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
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经过对财务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情况所进行的分析与判断,本公司
认为,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并做出如下评估结
论:
1、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各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
2、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
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3、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
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本公司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
的 50%或者该股东的出资额”的情况:
财务公司对其股东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 8 亿元,超过一汽轿车股
份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本公司认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汽车上市公司,其
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还贷逾期风险极小,对财务公司和我公司资金安
全造成影响的风险极小。
5、根据财务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在本公司与其办理存款金融服
务业务期间,财务公司将按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报表;
6、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股东存在对财务公司逾期未偿负债的情况;
7、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过因违法违规受到银行业监管机构等部门给
予责令整顿等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情况;
8、本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
事项。
本公司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
关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
运营正常,资金充裕,内控健全,公司资产质量非常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
充足,与其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