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 1-6 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2〕1660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向 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5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89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8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已支付的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18.00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55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53 号)。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7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向余海
峰等 11 名交易对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公司)
100%股权,共支付交易对价 340,000 万元,其中交易对价的 85%通过发行 291,919,186 股股
份支付,发行价格 9.9 元/股;15%通过现金支付 51,000 万元,并向 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2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以支付购买交易标的部分现金
对价。报告期内,本公司向 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386,36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26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8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8,46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44000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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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1,851.9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08.09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25.14 万元,动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460.00 万元。2017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27.5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2,677.1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35.66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510.54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 201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462.35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为 2.35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13 年、2014 年及 2016 年分别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5080154500004423 505,383.55 活期
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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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05,383.55
(三)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
产品合同》、《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使用募集资金 产品收益
理财产品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产品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金额(万元) 率(年)
公司固定持有期
2017 年 6 月 4 日 1,460.00 4.00% 2017 年 6 月 6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
JG901 期(35 天)
合 计 1,460.00
截止报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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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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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12.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5.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867.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1,139.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4.77%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预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增年产 65 万张
否 2,910.00 2,910.00 2,924.87[注 8] 100.00 2014 年 6 月 30 日 28.76 [注 2] 否
高性能装饰板项目
2 新增年产 10,500
是 22,130.00 4,722.73 4,722.73 100.00 [注 3] 1,384.96 [注 3] [注 3]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3.新增年产 2,800
是 3,460.00 [注 4] [注 4] [注 4]
万米地板膜项目
4.新增年产 5,6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吨装饰纸、85 万张 否 3,052.00 3,052.00 179.61 1,654.91 54.22 23.33 [注 5] 否
[注 5]
高性能装饰板项目
5.装饰复合新材料
是 2,919.28 2,919.28 100.00 [注 6] [注 6] [注 6]
项目(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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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装饰复合新材料
是 3,960.72 645.53 4,103.79[注 8] 100.00 2017 年 2 月 28 日 -58.72 [注 7] 否
项目(第三期)
7.收购美生元 100%
股权重大资产重组 是 28,460.00 42,447.27 44,813.89[注 8] 10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60,012.00 60,012.00 825.14 61,139.47
小计
合 计 60,012.00 60,012.00 825.14 61,139.47 1,378.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见[注 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 3,303.80 万元。经 201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03.8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该置换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13〕2391 号鉴证报告,由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末,项目尚未完工,资金结余为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
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460 万元,其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部分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付款结算与项目施工进度存在时间差,使资金投入进度低于项目实际进度;(2)基于项目外部环境、形势的变化及前期投入产能释放情
况,为充分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放缓对《新增年产 5,600 吨装饰纸、85 万张高性能装饰板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注 2]: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达产年预计效益计算,报告期承诺效益为 699.50 万元,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 28.76 万元,累计已实现的效益为 743.46 万元,报告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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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原因:(1)项目于 2011 年立项,承诺效益系按照立项时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和毛利率水平测算;(2)报告期由于原辅、化工材料涨价、环保要求煤改
气等因素导致成本费用较大幅度上升; (3)项目受国内外经济持续低迷,需求疲软、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公司高端产品高性能装饰板市场需求萎缩、价格下降,不确定因素增加,尤其
是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帝龙子公司在四川西南地区,受影响较为明显;为充分提高产能利用率、开拓和占领市场,公司以销售为导向,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商业模式(承接来料加工业务)
和调整销售价格等方式努力拓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但实际执行的销售价格、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均远低于预期。因此,报告期项目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水平。
[注 3]: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结余资金已用于支付“购买美生元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报
告期实现的效益为部分设备投产形成的效益,尚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 4]: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结余资金已用于支付“购买美生元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注 5]:经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建设时间延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在建
设期,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部分设备投产形成的效益,尚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 6]: 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结余资金用于《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的流动资金。先期投入为
土建和配套锅炉,未投入专用设备,该投入固定资产已用于目前实施的项目,效益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 7]: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10 条浸胶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现已变更为投资 7 条浸胶生产线及部分辅助设备,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该
项目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按变更后投产第一年预计效益计算,报告期承诺效益为 208.09 万元,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58.72 万元,累计已实现的效益为 646.93
万元,报告期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原因:项目于 2014 年立项,承诺效益系按照立项时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毛利率水平测算,报告期由于原辅、化工材料涨价、环保要求煤改气
导致产量下降,单位成本上升等原因,导致毛利率低于预期,实际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水平。
[注 8]:该项目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系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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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帝龙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对应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原承诺项目 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2) (3)=(2)/(1) 效益 大变化
(1)
1.新增年产 10,500 新增年产 10,500
4,722.73 4,722.73 100.00 [注 2] 1,384.96 [注 2] [注 2]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2.装饰复合新材料 新增年产 10,500
2,919.28 2,919.28 100.00 [注 3] [注 3] [注 3]
项目(第二期)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新增年产 10,500
2,680.00
3.装饰复合新材料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645.53 4,103.79[注 5] 100.00 2017 年 2 月 28 日 -58.72 [注 4] 否
项目(第三期) 装饰复合新材料项
1,280.72
目(第二期)
新 增 年 产 10,500
10,527.27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
4.收购美生元 100% 新增年产 2,800 万
3,460.00
股权重大资产重组 米地板膜项目 44,813.89[注 5] 10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收购美生元 100%股
权重大资产重组项 28,460.00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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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4,050.00 645.53 56,559.69 1,326.24
1. 为充分利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沂帝龙公司的区位优势,同时考虑到整体经济环境复苏缓慢,高档异性包覆材料增
长态势不明显,公司决定将《新增年产 10,500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中用于购买 CPL 进口设备及其配套的 4,200 万元募集资
金对临沂帝龙公司进行增资,由其实施《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二期)》。该项变更经 2013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并已对外充分披露。
2. 为充分利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沂帝龙公司的区位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临沂帝龙公司对当地及周边市场的
拓展,满足当地及周边地区对高档浸渍纸的市场需求,尽快形成以印刷、浸渍为一体的产业链优势,上期公司决定将《新增
年产 10,500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中用于购置立体包覆纸印刷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资金、项目配套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2,680
万元对临沂帝龙公司进行增资,由其实施《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该项变更经 2014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
已对外充分披露。
3. 为充分利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沂帝龙二期项目已完工的厂房及配套设施,满足当地及周边地区对高档浸渍纸的市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场需求,突显印刷、浸渍为一体的产业链优势,由临沂帝龙实施《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项目以生产浸渍纸产
品为主。目前,由于当地市场环境有所变化,《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一期)》的印刷线产能尚未充分释放,故(第二期)
印刷线延缓投入,《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生产的浸渍纸市场情况相对良好,但由于该项目配套铺底流动资金有
限,目前该项目流动资金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向本部借款来解决,预计后续随着项目的实施推进,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归还用于项目投入,且随着设备的逐步投入,流动资金的需求还将随之增加,因此,为迎合当地市场需求,
确保(第三期)浸渍线项目顺利实施,将《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二期)》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 1,280.72 万元变更
用于《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的流动资金。该项变更经 201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批准,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对外充
分披露。
4. 为实现公司新的战略布局,把握对新兴产业的有利收购机会,同时提高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尽量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经谨慎讨论决定,将《新增年产
10,500 吨装饰纸技改项目》及《新增年产 2,800 万米地板膜项目》的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支付“购买苏州美生元
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该项变更经 201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由申银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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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对外充分披露。
5. 由临沂帝龙实施的《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原计划投资 10 条浸胶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目前已完成 7
条浸胶生产线及部分辅助设备的投入,鉴于该项目已投入的浸胶线产能已可以满足临沂帝龙当地及周边高档浸渍纸的市场拓
展需求,且尚未充分释放,但项目流动资金仍较紧张,需通过向母公司借款来解决,为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将《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85.25 万元及产生的银行利息全部用于该项目的流动资
金。该项变更经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
核查意见。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对外充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见[注 1]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注 1]:部分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1)付款结算与项目施工进度存在时间差,使资金投入进度低于项目实际进度;(2)基于项目外部环境、形势的变化及前期投入产能释放情
况,为充分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放缓对《新增年产 5,600 吨装饰纸、85 万张高性能装饰板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注 2]:该项目已终止,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结余资金已用于支付“购买美生元 10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报告
期实现的效益为部分设备投产形成的效益,尚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 3]:该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已变更,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结余资金用于《装饰复合新材料项目(第三期)》的流动资金。先期投入为土
建和配套锅炉,未投入专用设备,该投入固定资产已用于目前实施的项目,效益无法与项目达产时的预计效益进行比较。
[注 4]: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10 条浸胶生产线及其他辅助设备,现已变更为投资 7 条浸胶生产线及部分辅助设备,具体见附表 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变更后该
项目已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按变更后投产第一年预计效益计算,报告期承诺效益为 208.09 万元,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58.72 万元,累计已实现的效益为 646.93
万元,报告期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原因:项目于 2014 年立项,承诺效益系按照立项时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毛利率水平测算,报告期由于原辅、化工材料涨价、环保要求煤改气
导致产量下降,单位成本上升等原因,导致毛利率低于预期,实际效益未能达到预计水平。
[注 5]:该项目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系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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