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17-08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
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
件规定的起始日,即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内容
①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并印发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
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
准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 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
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根据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
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
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