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独立董事对2017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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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 号文 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资金

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经营和日常资金调拨所

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

440,000 万元。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

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无违规情况。

独立董事: 吴伟荣 张恬恬 王红峡 刘桂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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