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7-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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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利民股份 股票代码 00273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青 刘永

办公地址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电话 0516-88984524 0516-88984525

电子信箱 linqing@chinalimin.com liuyong@chinalimi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1,101,274.69 538,040,792.35 2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971,870.29 58,943,726.50 3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80,218,082.22 48,933,602.19 63.93%

益的净利润(元)

1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658,328.42 176,037,107.33 -85.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6 36.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36 36.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1% 7.42% -2.5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2,373,618,028.81 2,078,529,914.00 14.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14,300,300.73 1,587,690,149.79 1.6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5,45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22.14% 36,465,000 36,465,000 质押 15,822,800

李新生 境内自然人 12.29% 20,243,267 18,524,619 质押 13,677,500

南通丰盈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

合伙企业(有限 4.61% 7,596,113 7,596,113 质押 7,596,113

合伙)

宁波忆华合众

投资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

3.85% 6,341,529 6,341,529 质押 6,341,529

企业(有限合 人

伙)

九江志元胜泰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管理中心 3.84% 6,331,728 6,331,728 质押 6,331,728

(有限合伙)

张清华 境内自然人 2.04% 3,360,500 0 质押 810,000

孙敬权 境内自然人 1.98% 3,260,500 2,445,375

周国义 境内自然人 1.87% 3,081,800 0 质押 830,000

马长贵 境内自然人 1.36% 2,238,250 0

胡海鹏 境内自然人 1.35% 2,221,175 0

上述股东中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和李新生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为父子关系。孙敬权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与其他

的说明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7年上半年,国内环保核查趋于常态化,市场需求增加,国内市场多数产品处于供小于求的紧张态

势,农药行业整体景气度有所回升。上游化工原材料供应不稳,多数价格上涨,对原药价格存在一定支撑。

综合市场以及环境因素,2017年上半年杀菌剂原药市场整体呈现坚挺走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6亿元,同比增长22.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97.19万元,同

比增长33.98%。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国际、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国际市场登记步伐,完善国内销售渠道,适

时调整营销策略,推进品牌战略管理,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另外,受益于参股公司的业绩提升,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也有了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动GLP实验室建设项目,目标是建设GLP理化-五批次分析实验室以获得中国农

业部和经合组织(OECD)的认证,预计将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GLP实验室对于公司发展有重大意义,

一是为公司产品提供GLP报告,辅助国内外产品登记,节约产品销售登记成本,有利于技术保密;二是利

于提高企业整体研发实力,持续改进公司产品,提高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对河北双吉的收购,以人民币23,213万元现金收购河北双吉79.5064%的股权,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河北双吉现有产能包括年产10,000吨络合态代森锰锌、年产1,000吨代森

铵、年产1,000吨代森锌、年产10,000吨石硫合剂和年产8,000吨硫磺悬浮剂等,并拟建设年产10,000吨代森

系列产品项目,目前土建工程正在施工,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设备安装并进行试生产。收购完成后,公司

拥有40,000吨/年的代森类产品产能,完成对国内代森类杀菌剂市场的初步整合,使得国内主要代森类生产

厂商形成合力,从而巩固国际市场竞争地位,具备了在国际市场上与竞争对手进行抗衡的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与山东达民及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0,875万元现金收购山东达民70%

的股权,目前股权转让手续尚未完成。公司拟通过此次收购,将产业链延伸至上游原料,实现一体化经营,

强化规模优势,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原料供应稳定,同时加强公司向烷基胺等精细化工中间体领域探索的

能力。

报告期内,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社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容忍度越来越低,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要求

也越来越严格。面对严峻局面,公司坚持安全第一的管理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培训教育

工作,加强消防应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特殊作业管理。上半年公司实现零事故、零

处罚,整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报告期内,为跟进环保形势的变化和公司新的环保管理需要,公司进一步细化了环保管理和奖惩力度,

重点针对气味控制、危废管理等专题,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从生产源头着手,对设备、工艺等进行自动化

及智能化改造,有效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多项三废处理系统实现有用物质资源化、有害物质减量化及无害

化,达到循环经济目的。

3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关于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

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七户,合并范围比上期度增加一户为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河

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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