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7-05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长周佐益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均
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二)《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聘任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相关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
的定价原则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经审核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