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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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7-05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公司于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公司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

或股东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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