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公司
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累计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均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
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不存
在违规情形。
截止 2017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
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7,2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实
际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为 4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6,875.03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佰利源水库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4,25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 BILLIONS EUROPE LTD.实际担保余额为 6,902.7 万
元;对控股子公司焦作佰利联合颜料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900 万元。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 96,127.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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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
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投资理财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得到如下结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运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
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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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治军 陈俊发 许晓斌 张孝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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