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17-04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
及会议文件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
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李忠明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
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
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7-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
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与
定价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原方案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
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
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
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
2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
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
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现调整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且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
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
体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
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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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
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
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与
定价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进行了明确,并根据调整后的内容相应制
定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情况说明的公告》(2017-045)、《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
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与
定价方式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制定了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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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结合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审慎研究和充分论证,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的部分内容
进行了调整,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
施方式进行了明确,并根据调整后的内容相应制定了《上海科泰电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福建科泰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德”)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持股
比例 51%的控股子公司泰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能源”)
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组的制造和海外销售业务。由于科泰
德设立时间尚短,尚未取得原材料保税进出口手续、出口资质证书等
进出口所必须的手续,为尽快开展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科泰德与其关
联主体间发生了原材料及产成品采购销售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6)。
此项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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