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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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7-04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

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

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

益”项目列报,本次修改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

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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