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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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相关要求,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8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48,6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18.3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43,139.29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 1000033033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7 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6,576,000.00

1

项目 金额(元)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46,463,04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72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8,872,498.77

减: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6,198,100.8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3,722,350.4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4,710.81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1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6,012,2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16.3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49,999,984.7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0,986,012.2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9,013,972.4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00950162 号”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7 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984.70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19,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986,012.27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65,200,967.9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293,571.0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5,106,575.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

1、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4,710.81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123,020,000.00 27,520.24

行 12090******0701

太仓生物质成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1 型燃料产业化 - 3,423.09

行 12090******0802

工程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

- 2,813.73

行 12090******0902

广州生物质成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100,000,000.00 1.96

型燃料产业化 39488010******4215

2

工程技术改造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 0.26

项目 39488010******9926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其它与主营业 208,372,960.00 6,790.78

033001******4468

3 务相关的营运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资金项目 - 4,160.75

39488010******0968

合计 431,392,960.00 44,710.81

注: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5),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

把结余募集资金 44,710.81 元划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余 额 为

145,106,575.59 元(含利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生物质研发中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 14,013,972.43 897.02

心建设项目 12090******0506

生物质能供热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2 100,000,000.00 20,872,698.38

供气项目 39119010******0327

3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100,000,000.00 10,357,740.90

69***1232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100,000,000.00 6,595,464.23

80020******8886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00,000,000.00 698,490.21

12090******0307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115,000,000.00 1,687,179.58

支行 72******6397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0,000,000.00

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7,940.39

12091******0201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2,330,626.18

39119010 ******8106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363,778.99

12091******0701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450.66

12091******0501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11,711,351.92

80024******2028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677,260.53

12091******0101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7,368,646.76

69***7472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39,743.73

80025******8018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1,984,332.54

支行 70******9188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144,873.74

12091******0301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5,851,412.49

69***2016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304,358.92

支行 64******6475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10,317,125.55

61***1880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10,000,000.00

70***9546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6,379,112.50

支行 69******9585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5,342,359.16

39119010******1033

4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7,248,731.21

支行 69******1298

合计 729,013,972.43 145,106,575.5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5月10日公司修改了《管理制度》,

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子(孙)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

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

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

表人的监督。

三、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4,104.94 万元,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85.1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619.81 万元。

2017 年上半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470.52 万元,“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投入资金

0 万元,“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投入资金 14.61 万元。

5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 15,285.48 万元,其

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285.48 万元。

2017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投入资金 15,139.02 万元,“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146.46 万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质能供热项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该项目的投向与募投

项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向一致。由于“广州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部分在建项目

尚未支付的款项由“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中支付,因此“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予

以合并计算。

2、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优化了负债结构,减少利息支出,提高了公司业绩。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

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6

五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次会

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投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

将太仓募投项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

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

产项目”,将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 2016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日,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

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

向范围,调整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

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

此外,为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

目”所用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401.40 万元作为“生物质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

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

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

意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

其中使用 2 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5.15 亿元由公

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

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

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

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7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

股权第二期收购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四)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0,837.296 万元。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

议案》,计划使用 3,165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

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 3,395.55 万元,实施进度为 107.28%。

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 3,619.81

万元,剩余 44,710.81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划入公司基本帐户。至此,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五)非公开发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8

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共计2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

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已将

合计25,000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

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尚在实施。

(六)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2015

年4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3,589万元,实际投入为2,312.07

万元,剩余资金为1,276.93万元。2015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年5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四、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首

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4:非公

9

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10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资进度(3)=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益 的效益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是 12,302.00 10,698.13 470.52 10,698.13 100.00% 2017 年 8 月 31 日 290.86 1,459.49 不适用 否

化工程建设项目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是 10,000.00 10,000.00 0.00 10,217.87 102.18% 2014 年 6 月 30 日 64.77 2,653.29 不适用 否

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注 1)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 -- 2,411.98 2,411.98 2,411.98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302.00 23,110.11 2,882.50 23,327.98 -- -- 355.63 4,112.78 -- --

超募资金投向

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否 3,165.00 3,165.00 0.00 3,395.55 107.2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不适用 否

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注 1) 否 4,900.00 4,575.69 14.61 4,575.69 100.00% 2015 年 5 月 8 日 -- --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 -- 4,000.00 4,000.00 -- 4,000.00 100.00% -- -- -- -- --

补充流动资金(注 2) -- 8,000.00 9,207.83 1,207.83 9,207.83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65.00 20,948.52 1,222.44 21,179.07 -- -- -- -- -- --

合计 -- 42,367.00 44,058.63 4,104.94 44,507.05 -- -- 355.63 4,112.78 -- --

注:1、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合并核算效益。

11

2、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 2,411.98 万元及剩余超募资金 1,207.83 万元,共计 3,619.81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 44,710.81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划入公司基本帐户。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工程完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工进度分别为 100.00%及 102.18%,募投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

目) 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8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3.95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18.3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39.296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20,837.296

万元。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 4,000 万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 2012 年度实施完毕。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

示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 3,165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 3,395.55 万元,实施进度为 107.28%。

用进展情况

201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 4,000 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 2013 年度实施完毕。

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

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 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

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 4,000 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 2014 年度实施完毕。

12

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

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

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报告

期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 3,619.81 万元,剩余 44,710.81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划入公司基本帐户。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变更情况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因政府用地规划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港区吴淞路南、方桥路东,占地 28.63 亩。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2 年底,该变更事宜已实施完毕。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本年度发生

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IPO 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变更后,原项目名称未发生变化。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 10 万吨的 BMF 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

构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 个月,调整为 24 个月。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此前的公司或苏州迪森实

施,变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式调整情况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迪森,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

子公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24 个月调整为 3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

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将该

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36 个月调整为 4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

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13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投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将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 2016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

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2012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苏州迪森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预先投入“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

538.87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置换事项已于 2012 年度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 2015 年 4 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 3,589 万元,实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投入为 2,312.07 万元,剩余资金为 1,276.93 万元。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余的金额及原因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

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及去向

2013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款等,并于每月结束后的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累计共计 66,801,836.23 元,公司累计已置换 62,177,253.13 元。

14

附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期末累计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益 化

2018 年 12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是 71,500.00 71,500.00 15,139.02 45,115.90 63.10% 319.49 372.23 不适用 否

月 31 日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 2017 年 2 月

是 3,500.00 1,401.40 146.46 1,404.19 10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28 日

合计 ---- 75,000.00 72,901.40 15,285.48 46,520.09 ---- ---- 319.49 372.2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在 2017 年 2 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调整后投向除保

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此外,为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所用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401.40 万元作为“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15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中使用 2 亿元用

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5.15 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

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第二期收购

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

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

置的资金共计 2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

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

核查意见。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将合计 25,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

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

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

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尚在实施。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16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

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智能存款等)或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

期末,该事项已按程序实施。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热能

运营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子项目中的设备等采购款,并于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累计共计

23,667,446.50 元,公司累计已置换 21,192,449.46 元,剩余 2,474,997.04 元尚未置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智能存款等)或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事项已按程序实施。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原不超过 1.2 亿元

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增加额度到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等)或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

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已按程序实施。

17

附表 3、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拟投入募集 实际投入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金额 金额(2) (3)=(2)/(1) 大变化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10,698.13 470.52 10,698.13 100.00% 2017 年 8 月 31 日 290.86 不适用 否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10,000.00 0.00 10,217.87 102.18% 2014 年 6 月 30 日 64.77 不适用 否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 20,698.13 470.52 20,916.00 ---- ---- 355.63 ---- ----

1、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IPO 承诺募投项

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

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

弃 10 万吨的 BMF 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

施。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

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24 个月调整为 3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3、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

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36 个月调整为 4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

18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

施。

4、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

投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

将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 2016 年 8 月 31 日调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

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

按程序实施。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

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工程完工进度分别为 100.00%及 102.18%,募投项目已完成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金投入。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未投入运

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9

附表 4: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报告期实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行性是否发生重

际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1) (2) (3)=(2)/(1) 大变化

生物质能供热供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

71,500.00 15,139.02 45,115.90 63.1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19.49 不适用 否

气项目 目

生物质研发中心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

1,401.40 146.46 1,404.19 100.20% 201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项目

合计 ---- 72,901.40 15,285.48 46,520.09 ---- ---- 319.49 ---- ----

1、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

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调整

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

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此外,为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生物质

能供热供气项目”所用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401.40 万元作为“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中

使用 2 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5.15 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

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

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

3、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

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

股权第二期收购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

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在 2017 年 2 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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