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7-110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无需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2017 年 6 月 12 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须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
则的通知》(财会[201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
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
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
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等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
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
司无重大影 响,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及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
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