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测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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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东华测试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此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成果及现金流

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勇 祁麟 丁毅胜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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