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
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在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
公司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结果定价,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关于购买朝里中心商铺及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在表决过
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
公司对交易标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与对方协商定价,遵循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意见
我们认为:《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名:
王东鹏 庄建 裘频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