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39 证券简称:海利尔 公告编号:2017-060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并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该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根据前述
会计准则的修订,经核实,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未来公司
将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
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
计准则进行调整,经核实,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