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17-04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苏州
工业园区合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艺置业”)签署《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
装饰工程总承包合同》及《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实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
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 年 9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与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合艺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
合同〉的议案》,由公司承包合艺置业发包的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双方参照市
场价格,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 3850 万元,不含地面景观工程。
为保证南地块项目的顺利推进与实施,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合艺
置业的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本次拟与合艺置业签署《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装饰工
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拟定由公司承包合艺置业发包的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装饰
工程项目,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 830 万元;同时鉴于合艺置业
在南地块项目中增加 300 座的报告厅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公司拟与合艺置业签署《中
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增补费用 820 万元。
在 2017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
上述协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冯正功、邹金新、张谨、詹新建、徐宏韬、陆学
君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签署上述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苏州工业园区合艺置业有限公司,其为公司控股股
东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合艺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 393 号
2)法定代表人:徐海英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31104963F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6 日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 2016 年年底,资产总额 2,887.584 万,资产净额 991.50
万,2016 年净利润-4.40 万。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内容
1、公司拟与关联方合艺置业签署《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装饰工程总承包合
同》。工程内容及规模:地下室公共区域、商业区走道,300 座报告厅装修,报告厅
座椅及会议智能化等弱电系统,装修面积约 2600 平方米;地面绿化及市政景观施工。
2、公司拟与合艺置业签署《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具体工程内容包括:报告厅功能相应增加的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其他配
套装修的机电工程等暂不计。
(二)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原则,双方经过公平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订合同,合同
定价公允、客观,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装饰工程总承包合同》
1、工程名称: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工程装饰项目
2、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的总承包:包括报告厅及商业,公共区域的内装、出入
口外装、弱电安装、地面市政景观等。
3、合同价格:本项目合同价格暂定 830 万。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
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4、付款进度及工程垫资:
垫资款:按发包人提供的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竣工决算后结算。
起息日期:按承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实际付出日期为起息日,利率按央行一年
期贷款基准利率。还本付息: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发包人在 12 个月内付清承包
人垫付的资金及利息。
5、争议解决
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
解的,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中衡设计广场南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由于该项目发包人(“合艺置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方案调整,发包人在该项
目中增加 300 座的报告厅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协议双方同意增补共计费用为 820 万元。
1、为增补报告厅功能相应增加的土建机电等项费用为 775 万元。
具体包括: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消防工程,其他配套装修的机电工程等暂不计。
2、原合同增补设计费用 45 万元。
3、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原合同执行。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合同价格合理、公允,对公
司及关联方无任何不良影响。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关于批准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
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