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关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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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 2017-075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申请发行额度不超

过 2 亿元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以下简称“该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该工具定义: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系指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

立、以单一企业的直接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登记托

管、在合格投资者之间公开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

体。

2、发行该工具相关内容

1)、该工具将由公司聘请的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发起设立;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公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并由其作为该工具及其份额的登记、托管机构;

该工具在工具业务平台流通交易及结算;

2)、该工具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注册登记,注册登记额度一年内有效。可一

次性或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需在获得注册登记额度后 3 个月内(90 天内)发行

完成,否则注册登记额度失效;

3)、该工具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壹年;

4)、发行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

5)、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即: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电

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并取得产品登记编码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6)、发行利率:具体参考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确定;

7)、付息及本金偿还方式:按季度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偿付;

8)、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授权事项

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根据法律、法规、监

管机构政策、市场条件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

与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方案、聘请

银行等服务机构、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募集资金具体用途,签署必要的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该工具的申请报告、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及各种公告等),

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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