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7-025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审查,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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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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