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有财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竞拍宗地编号为“马
宗地 2017-03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兼
总经理李有财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参与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竞拍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详见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