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7-06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
发出通知。
2、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福州市五四路
162 号华城国际北楼 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董事 5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
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意见。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