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7-034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本公司 21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主席陈颢先生主持,监事蒋少华先生、
职工监事张运海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
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