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斯莱克精
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
基于独立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在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叶茂、周中胜、徐学明
2016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