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7-062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涵普”)生产经
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本公司同意浙江涵普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授信期限 1
年(具体日期以浙江涵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为准),并同意浙江涵普将位于杭州西湖区伟星大厦第 18 层整层的公司房产及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为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
保,担保本金及其利息,费用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2013 年,浙江涵普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的 JX 海盐 2013
人抵 115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有
效期为 2013 年 12 月 0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01 日。因此,最高额抵押担保合
同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本公司同意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履
行。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浙江涵普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
内以银行与浙江涵普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浙江涵普法定代表人陈耀高先生及其授权代理人与银行签
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
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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