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华舟应急 公告编号:2017-031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颁
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通知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公司收到的直接拨付到公司的财政贴息,将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该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
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
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