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82 股票简称:博深工具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类别 交易对方 名称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
发行股份及支付 股份对价
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
现金购买资产
现金对价 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
募集配套资金
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八月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
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时,
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
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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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
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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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同意博深工
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各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
所引用的内容已经各机构审阅,确认《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本
次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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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以下具体补充披露内容已在本报告书中采用楷体加粗字体:
1、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勤信审字[2017]第 11863 号”《常州市金
牛研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勤信阅字[2017]第 1006 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出具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更新
了拟购买资产的相关财务数据、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以及相关备考财务数据
及描述。
2、根据反馈意见第 1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之“二、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补充披露了募集资金项目
中包含的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是否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补充披露或更新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测算依据;在《重组报告书》 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之“二、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中补充披露了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之“(六)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和“第
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情况”之“6、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中补充披露了金牛
研磨业绩考核期是否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影响。
3、根据反馈意见第 2 题,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
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之“(四)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和“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四)本
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中补充披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上市公司
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补充披露了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
份减持计划及期限,杨建华等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增持计划及期限;
补充披露了陈怀荣等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否被质押,以及对上市公
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情
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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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的调整安排,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及上述安排对
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
稳定的具体措施。
4、根据反馈意见第 3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八、
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之
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在《重组报告书》“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
企业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竞争性业务,标的资产相关董事、高管是
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解决措施。
5、根据反馈意见第 4 题,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募
集配套资金安排”之“(六)股份锁定安排”和“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四、
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6、股份锁定安排”
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前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6、根据反馈意见第 5 题,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之“(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第一章本次
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情况”之“3、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和“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情况”之“(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中补充披露了调价触发条件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设置理
由,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补充披露了目前是否已经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情
形,及上市公司拟进行的调价安排。
7、根据反馈意见第 6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五、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中补充
披露了环境保护相关信息;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其他
环保、安全生产相关的资质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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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反馈意见第 7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四、
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
债情况”之“(五)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资产的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尚未办证的
土地、房产的面积、评估占比,相关权证办理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相关
费用承担方式,办理权证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以及应对
措施;补充披露了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尚未办证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生
产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
规定。
9、根据反馈意见第 8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四、
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
债情况”之“(二)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之“1、
主要资产情况”之“(6)在建工程”中补充披露了在建工程中生产车间项目的
投产情况,上述项目在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生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10、根据反馈意见第 9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盈利能力分析”之“(六)、标的公司出口业务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相
关出口风险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补充披露了是否
符合出口地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
之“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之“(六)出口业务风险”和“第十一章风险因
素”之“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之“(六)出口业务风险”中对标的公司海
外出口销售相关的风险进行了补充风险提示。
11、根据反馈意见第 10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业务管理模式、整合计划
及其他事项”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
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
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补充披露了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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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补充披
露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12、根据反馈意见第 11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十四)行业发展前景及标的公司核心
竞争力”中补充披露了涂附磨具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
13、根据反馈意见第 12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五)主要经营模式”之“4、报告期
内,金牛研磨存在使用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情形”中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的
收入确认模式,代收货款情形是否影响收入确认的准确性;补充披露了金牛研
磨报告期内税收缴纳情况,是否足额纳税,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税务机关处
罚的情形。
14、根据反馈意见第 13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盈利能力分析”之“(二)报告期利润来源构成、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
和稳定性的因素”之“2、毛利率变动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
合理性。
15、根据反馈意见第 14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之“(五)本次交易商誉的确认及相关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
表中,金牛研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补充披露了备考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评
估的中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金牛研磨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
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补充披露了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
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
16、根据反馈意见第 15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之“八、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
分析”之“(二)根据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
争及经营情况分析本次估值的合理性”之“1、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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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中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各产品未来年度销量、单价和毛利率预测情况及合
理性。
17、根据反馈意见第 16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之“三、选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和重要评估或估值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二)
收益法”之“6、资本性支出与折旧和摊销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中补充披露了
资本性支出、折旧和摊销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了资本性支出、折旧
和摊销的预测是否匹配。
18、根据反馈意见第 17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之“三、选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和重要评估或估值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二)
收益法”之“3、溢余资产价值”和“4、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中补充披露了溢
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19、根据反馈意见第 18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之“三、选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和重要评估或估值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二)
收益法”之“2、参数的选择”之“(2)折现率”中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折现率
相关参数的取值依据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
20、根据反馈意见第 19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
或有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之“1、主要资产情况”之“(5)商标权”中补充披露了一项将于 2018 年到期
的商标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重要性以及商标权到期的应对措施。
21、根据反馈意见第 20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
或有负债情况”之“(二)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之“1、主要资产情况”之“(5)商标权”中补充披露了金牛研磨正在办理的从
关联方处受让的 5 项商标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
进展,预计办理完毕时间,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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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根据反馈意见第 21 题,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
之“十一、关于标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中补充披露了目前是否
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相关规定。
23、根据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的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更新或补充相关描
述或说明。
24、除上述补充披露及更新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中的部分错漏进行了修
改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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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修 订 说 明 ........................................................................................................................... 4
释义 ....................................................................................................................................... 17
重大事项提示 ....................................................................................................................... 22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22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24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 28
四、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46
五、本次交易标的估值和作价情况 ............................................................................ 49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9
七、本次重组已履行的以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67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68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94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人资格 .............................................................................. 104
重大风险提示 ..................................................................................................................... 105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05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108
三、整合风险 ............................................................................................................. 110
四、财务风险 ............................................................................................................. 110
五、其他风险 ............................................................................................................. 111
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 11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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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113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116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117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140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44
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 ......................................................................................................... 163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163
二、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182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 196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96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197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 197
七、所持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 197
八、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97
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 ......................................................................................................... 202
一、基本情况 ............................................................................................................. 202
二、历史沿革 ............................................................................................................. 202
三、产权和控制关系.................................................................................................. 205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
负债情况............................................................................................................................... 207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27
六、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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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
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 280
八、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 281
九、是否存在该经营性资产的下属企业构成该经营性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 281
十、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
项的,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的情况 ............................... 282
十一、交易标的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
资产的说明........................................................................................................................... 282
十二、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 282
十三、交易标的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282
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 ......................................................................................................... 286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286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96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330
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331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331
二、对评估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 335
三、选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和重要评估或估值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 337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
等资料的说明....................................................................................................................... 367
五、对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并分
析其对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影响 ...........................................................................................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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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
果的影响............................................................................................................................... 368
七、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情况 .................................................................................. 368
八、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368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估值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 390
第六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392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 392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 395
三、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 .............................................................................. 398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400
第七章交易合规性分析 ..................................................................................................... 403
一、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403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说明 .................................................. 408
三、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的情况 ...................................... 408
四、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相关解答的
规定....................................................................................................................................... 413
五、本次重组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414
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414
七、本次交易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的要求 .................. 415
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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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416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 425
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 440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443
五、盈利能力分析...................................................................................................... 460
六、现金流量分析...................................................................................................... 480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 482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 487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 495
第九章财务会计信息 ......................................................................................................... 502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 502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505
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509
一、报告期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情况 .......................................................................... 509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 515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 521
第十一章风险因素 ............................................................................................................. 523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523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525
三、整合风险 ............................................................................................................. 527
四、财务风险 ............................................................................................................. 528
五、其他风险 .............................................................................................................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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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 ..................................................................................................... 530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 530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重组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
负债)的说明....................................................................................................................... 530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 530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530
五、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
的说明................................................................................................................................... 534
六、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自查情况 .............................. 537
七、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 540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重组的意见 .............................................................................. 540
九、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 543
十、律师对本次重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 544
十一、关于标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 544
第十三章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 545
一、独立财务顾问...................................................................................................... 545
二、律师事务所 ......................................................................................................... 545
三、会计师事务所...................................................................................................... 545
四、资产评估机构...................................................................................................... 545
第十四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547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 553
一、备查文件 .............................................................................................................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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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地点 .............................................................................................................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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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报告书摘要 指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本次重组 指
配套资金的行为
上市公司、博深工具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指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际控制人
金牛研磨、交易标的 指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100%股权
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常州市通诚砂布有限公司、金
达顺机械 指
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
亚细亚研磨 指
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2017 年 4 月已注销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
亚洲研磨 指
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2017 年 4 月已注销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
孟河珠城砂布 指
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2017 年 5 月已注销
贝尔特磨具 指 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
交易对方 指
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等金牛研磨全体股东
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
指
名交易对方 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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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业绩承诺股东 指 交易对方,即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
审计基准日 指 本次重组的审计基准日,即 2017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博深工具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记手续完成之当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
指
金购买资产协议》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
指
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
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指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淑玉等配套融资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
《一致行动协议》 指 5 人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补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
指
充协议》 5 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勤信审字[2017]第 11863 号”
《金牛研磨审计报告》 指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勤信阅字[2017]第 1006 号”博
《备考审阅报告》 指
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
《金牛研磨评估报告》 指 (2017)第 0135 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
涉及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东方花旗、独立财务顾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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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中勤万信、中勤万信会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师
同致信德、同致信德评
指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施细则》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 年
指
定》 修订)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
《配套募集资金问答》 指
问题与解答》(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6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涂附磨具 指 用粘结剂把磨料粘附在可挠曲基材上,可以进行磨削和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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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工具,又称柔性磨具
具有高硬度和一定机械强度,在磨具中起磨削和抛光作用
磨料 指 的一种粒状材料,在涂附磨具制造中一般选用刚玉和碳化
硅两种磨料
磨料和粘结剂的承载体,是使涂附磨具具有可挠性的主导
基材 指
因素
粘结剂 指 起粘结磨料和基材作用,使磨具具有一定强度的一种物质
砂布 指 以布为基材的涂附磨具
砂纸 指 以纸为基材的涂附磨具
植砂 指 将磨料粘附在涂附有粘结剂的基材上的过程
利用高压静电场、依靠磨料的电学性能,使磨料成为带电
静电植砂 指 体而被吸附在涂附有粘结剂的基材上,形成具有优良磨削
性能的涂附磨具产品
又称头胶,是将磨粒粘附于基材上的一种粘结剂,是植砂
底胶 指
前的涂层
又称补胶,是在底胶涂附和植砂以后,经过预干燥,再涂
复胶 指
附的一层粘结剂,从而进一步加强磨粒与基材的粘结强度
在涂附磨具表面再涂覆一层特殊涂料,具有防堵塞、防静
超涂层 指
电、表面散热好等性能
干燥 指 干燥指在湿物料中除去水分或其它溶剂的物理过程
固化指物料经过加热或烘烤,发生一系列化学变化,使其聚合,
固化 指
形成坚硬胶膜的过程
用磨具切除工件上多余材料的加工方法,磨削加工是应用
磨削 指 较为广泛的切削加工方法之一;磨削性能通常用磨削量、
脱砂量、使用寿命、磨削比、磨削率来表示
利用柔性磨具对工件表面进行的修饰加工,使工件表面粗
抛光 指
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ce,原始设计制造商),即为客户
ODM 指
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到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客户只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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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ODM 服务商提出产品的功能、性能或构思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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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
部分构成。
根据博深工具与金牛研磨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博深工具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
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所持金牛研磨 100%股权。
根据同致信德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评估值合计为 120,110.3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
120,000.00 万元。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支付对价 91,680.00 万元,
占比为 76.40%,以现金方式合计支付对价 28,320.00 万元,占比为 23.60%。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
博深工具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股份发行价格
为每股 12.25 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博深工具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据此计算,博深工具将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计发行 7,484.0809 万股
股份。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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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
股。
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持有金牛研磨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发行股份
股权比例 支付现金(万元)
(万股)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18,360.00 3,505.7283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6,000.00 1,963.9934
3 叶现军 6.50% 7,800.00 - 638.2978
4 徐子根 6.00% 7,200.00 2,160.00 412.4386
5 杨华 5.00% 6,000.00 - 490.9983
6 李卫东 5.00% 6,000.00 1,800.00 343.6988
7 朴海连 0.50% 600.00 - 49.0998
8 钱建伟 0.50% 600.00 - 49.0998
9 陆博伟 0.25% 300.00 - 24.5499
10 朱红娟 0.25% 300.00 - 24.5499
总计 100.00% 120,000.00 28,320.00 7,502.4546
同时,博深工具拟向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
辉、张淑玉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现金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年
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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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
过发行前博深工具股本的 20%)。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
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最终配套融资实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
任京建和张淑玉等 5 人。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博深工具经审计的 2016 年财务报告、金牛研磨经审计的 2016 年财务
报表及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2016 年末/2016 年度) 资产净额
金牛研磨 38,445.70 28,495.65 45,941.78
博深工具 103,004.31 80,161.78 42,996.81
标的资产成交金额 120,000.00 120,000.00 -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与成交
120,000.00 120,000.00 45,941.78
金额的较高者
财务指标占比 116.50% 149.70% 1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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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净资产
(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和营业收入均超过博深工具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取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主要系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
华是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金额,杨建华及其一致
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 5,960.7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其中杨建华与巢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弟关系。
本次交易前,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有金牛研磨 81.00%股权,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杨华 - - 490.9983 1.19
合计 - - 5,960.7200 14.43
此外,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
玉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议
案时,关联股东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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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并非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本次交易前后原控
股股东及交易对手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性质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上市公司前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五大股东及 程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一致行动人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小计 18,308.1076 54.15 18,308.1076 44.31
本次交易主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要对手及一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致行动人 杨华 490.9983 1.19
小计 - - 5,960.7200 14.43
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本次交易其
朴海连 - - 49.0998 0.12
他交易对手
钱建伟 - - 49.0998 0.12
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小计 - - 1,541.7346 3.73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
博深工具自 2009 年 8 月上市以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怀荣、吕桂
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 5 人,上述 5 人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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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规定了 5 人形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程
序,并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上述 5 人按照一致意见在公
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进行表
决时,陈怀荣等 5 人均事先进行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以事前沟通一致的意见进行表决。多年合作过程中,上述 5 人在重大决策方面均
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怀荣为公司董事长,吕桂芹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为公司董事,上述 5 人均在上市公司担
任重要职务。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
辉、任京建、张淑玉 5 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
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愿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五年,即将《一
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综上所述,自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状态未曾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
2、本次交易方案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4.1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的情况下,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
18,308.107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4.31%,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杨建华及其一
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将持有 5,960.7200 万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单独或与关联方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 5%的主要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
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明确:
“为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本人在 36 个月内将不会谋求对
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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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一、本人愿意保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淑
玉女士作为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交易后,本人作为博深工具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并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严
格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本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并非为了取得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将
不会通过如下方式谋求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
1、本人将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公司其他股东授
权等方式取得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3、本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举措。”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实施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等 5 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7 年 4 月 5 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九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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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百分之九十分别为 12.57 元/股、12.25 元/股和 11.80 元/股。
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经交
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交易各方利益,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所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百
分之九十,即 12.25 元/股,不低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市场参考价的
百分之九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博深工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为博深工具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量之和。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各交易对方
在交易标的的持股比例×各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的比例)÷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
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持有金牛研 获取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号 姓名
磨股份比例 (万元) 金额(万元) 股数(万股)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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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42,840.00 3,505.7283 18,360.00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24,000.00 1,963.9934 6,000.00
3 叶现军 6.50% 7,800.00 7,800.00 638.2978 -
4 徐子根 6.00% 7,200.00 5,040.00 412.4386 2,160.00
5 杨华 5.00% 6,000.00 6,000.00 490.9983 -
6 李卫东 5.00% 6,000.00 4,200.00 343.6988 1,800.00
7 朴海连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8 钱建伟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9 陆博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10 朱红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合计 100.00% 120,000.00 91,680.00 7,502.4546 28,320.00
注:根据交易对价及股份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向下取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
(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可调价期间
会核准前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月30日收盘点数(即11,605.91点)跌幅超过
调价触发条件
10%。
(2)可调价期间内,博深工具(002282)收盘价于本次交易复牌后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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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0日收盘价13.80元跌幅达到或超过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
“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1)或(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
的调整 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至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发行日期间除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
权、除息事项 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上市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1、调价触发条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等相关规定,设置理由,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1)关于调价机制的调整
2017 年 3 月 30 日、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 6 月 16 日,博深工具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8 日 ,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调价机制进行了调整。
(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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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②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④调价触发条件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11,605.91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
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2)可调价期间内,深证制造指数(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2,075.34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工具
(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
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⑤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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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发行价格调整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 1)或 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 个
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⑦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
⑧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以发行人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3)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①《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
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前款规定的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调整拟购买资产的
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披露,并按照规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定的方案调整
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
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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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1)调价触发条件明确、具体、可操作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有明确的对标对象、触发调价的计算方式,调价触
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
2)调价触发条件建立在大盘和同行业因素调整基础上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包含了中小板指数或深证制造业指数在任一交易日
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
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综合考
虑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下跌的情况,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
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业因素的影响,选择对标对象
合理。
3)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即“博
深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得到满足是调价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
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的规定。
(4)调价条件的设置理由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作为两个对标对象,
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
业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的影响。同时,将上市公司的自身股价的重大变化
作为触发调价机制的必要条件,在考虑整体走势的基础上兼顾了个股走势,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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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次调价触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在触发条件设
计上明确、具体、可操作,便于投资者理解和行使表决权,并可有效避免生效
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规定不明确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②调价触发条件的选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方案中设定的触发条件以中小板指数(399005)、深证制造指数(399233)、
博深工具(002282)股票价格的变动为参照,触发条件的选取严格建立在大盘、
同行业及个股因素变动基础上,即体现了对整体市场风险的防御,也兼顾了个
股走势,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③价格调整方案设立的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避免市场波动对本次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和
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价格调整方案的
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一旦 A 股市场大幅下跌后,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出现持
续性、大幅下跌,交易对方违约风险会增加,价格调整方案有利于避免市场大
幅或持续向下波动的情况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
(6)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以下简称“《问题汇编》”)中对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
大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属于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
相关情形,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2、目前是否已经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情形,及上市公司拟进行的调价安排
经测算,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尚未出现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
没有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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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支付情况
1、现金支付金额
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合计为 28,320.00 万元,由博深工具向杨
建华、巢琴仙、徐子根和李卫东分别支付 18,360.00 万元、6,000.00 万元、
2,160.00 万元和 1,800.00 万元。
2、现金支付进度
(1)上市公司应于标的资产股权交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
琴仙、徐子根、李卫东等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30%;
(2)如上市公司于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 3 个月内未完成配套资金的
募集工作,则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等支付本次
交易现金对价的 30%;
(3)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琴仙、
徐子根、李卫东等支付现金对价的剩余部分。本次交易中的全部现金对价应于取
得证监会核准文件后 12 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五)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牛研磨全体股东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股东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
况进行相应解锁。
在业绩承诺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金牛研磨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下同)与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上市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时出具专项报告。
业绩承诺股东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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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度可解锁数量
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
成了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
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业绩承诺股
东各自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股份”)×30%×(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
净利润金额)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2、2019 年度可解锁数量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成了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
之和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股份数量
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60%×(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 2018 年度已解锁股份数量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
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3、2020 年度可解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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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交易对手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
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9 年度标的资产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
可解锁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100% -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已解锁股份总数量 -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 - 用于资产减值
测试补偿的股份数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各自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的业绩承诺股东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同时,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承诺:“如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取得的博深工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内,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六)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
博深工具与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杨建华、
巢琴仙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对金牛研磨未来盈利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期和承诺净利润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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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预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下同)分别为 8,250 万
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承诺,本
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
上述预测净利润总额,即 29,1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为金牛研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且该净利润应为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
益。
2、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即 2019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金牛研磨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
与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出具专项报告;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差额应以专项报告为准。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业绩承诺期间的三个会计年度全部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标的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承诺盈利数
的,业绩承诺股东应根据上述专项报告的结果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
偿义务。
3、业绩补偿
(1)补偿方式
若金牛研磨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
诺净利润(即 29,100 万元),则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
金对价按相关约定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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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指业绩承诺期内的 2017 年至
2019 年承诺的金牛研磨净利润之和,即 29,1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指业绩承诺期内的 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之和。
(2)补偿总额的计算
实际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总额=(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 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
实际净利润)÷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当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应各自补偿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应各自补偿总额=业绩承诺股东应补偿总额×业绩承诺股
东各自获得交易对价金额÷业绩承诺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当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其中,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以现金或股份补偿的金额如下:
①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各自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
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
按相关约定予以补偿,且各自补偿的现金金额上限以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
现金对价为限,即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分别按 18,360.00 万元、
6,000.00 万元、2,160.00 万元、1,800.00 万元按相关约定优先予以补偿,其余
业绩承诺股东不采用现金补偿,直接以股份进行补偿。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
李卫东应于接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 10 日内,就其应当补偿的现金部分支付至
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如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未按照前款约定足额支付现金补偿或现
金补偿部分不足以补偿业绩差异的,则上市公司将计算出应予补偿的股份,该等
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连同其他业绩承诺股东的股份一起以 1.00 元的价格进
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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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总额 - 业绩承诺
股东各自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的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不为整数,则不足一股部分,由业绩承
诺股东按照每股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补偿。
(3)涉及转增、送股及现金股利的处理
①在业绩承诺股东应予股份补偿的前提下,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上市公司实
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应根据以下公式予以调整: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1+截至
承诺期末的累计转增比例或送股比例)。
②在业绩承诺股东应予股份补偿的前提下,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上市公司以
现金实施分配股利,则业绩承诺股东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
日内,将因补偿股份而在业绩承诺期内已累计取得的现金股利一并返还至上市公
司指定账户内。
(4)股份补偿程序
①在业绩承诺期内,若金牛研磨出现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
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而需要业绩承诺股东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
司应在当期年报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方式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股东
当期补偿现金和股份数,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向业绩承诺股东发出通知,并由上
市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上
市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回购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并予以注销。
业绩承诺股东共同指定杨建华收取上述回购总价(人民币 1.00 元)。
②业绩承诺股东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日
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与上述股份回购相关的一切手续,并签署和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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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若出现上述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或因其他
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股东应在该等情形出现后的 6 个月内,将等
于上述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的股份赠送给上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的除业绩承诺股东之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在册股东,除业绩承诺股东之外的
其他上市公司在册股东按其持股数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股东持股数后上
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④自上市公司确定补偿股份数之日起至股份补偿实施完毕,该部分股份不再
拥有表决权,且不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博深工具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
价格+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则杨建华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应向上
市公司另行补偿。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按相关
约定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①减值测试中,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 - 根据业
绩承诺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 - 根据业绩承诺已经补偿股份的总数×本次发行股
份价格。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②减值测试中,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额=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获得交易对价金额÷业绩承诺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③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现金对价按照相关约定对标的
公司的减值进行补偿,但以现金方式对未实现净利润的补偿和减值补偿的合计金
额不得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现金对价额,不足的部分以股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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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应于接到上市公司减值补偿通知后 10 日
内,将其应当补偿的现金部分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④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总额 - 业
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若因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前博深工具以公积金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而
导致业绩承诺股东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
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前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标的公司作价减去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
除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
5、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总额
无论如何,业绩承诺股东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减值测试
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 -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孰低值。
6、金牛研磨业绩考核期是否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影响
本次对金牛研磨进行收益法评估是在其现有资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
考虑其经营历史、市场环境、行业变化、产能变化等情况,以现有业务基础在
未来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进行测算后形成的专业判断,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
标的资产经营的影响。
考虑到本次配套融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评估未以配套募集
资金成功实施作为假设前提,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
金投入带来的效益,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评估
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全体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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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承诺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8,250 万元、
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为金牛研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且该净利润应为扣除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若金牛研磨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
于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即 29,100 万元),则业绩承诺股东将进行
业绩补偿。
因此,金牛研磨业绩考核期实现的净利润不包括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
收益,故而也未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的影响。
(七)业绩奖励
承诺期满后,金牛研磨实际累计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以现金
方式用作对标的公司管理层或员工的奖励,但奖励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
奖励的具体人员范围、奖励时间、奖励金额由金牛研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报
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市公司公布金牛研磨 2019 年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后,由金牛研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相应人员。
1、业绩奖励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业绩奖励条款设置有利于维持金牛研磨管理层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实
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利益绑定,进一步提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绩
效
为避免业绩承诺股东实现业绩承诺后,缺乏动力进一步发展业务,本次交易
方案中设置了业绩承诺期内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有利于激发
管理层团队积极性,实现上市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的绑定,在完成基本业绩承
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以实现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2)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体现了市场化产业并购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对
等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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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是交易双方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及中
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背景下,经过多次市场化磋商、博
弈谈判而达成的一致意见,符合自愿、公平原则。
(3)业绩奖励设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
法权益
交易协议中的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系交易各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条款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不特定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2、业绩奖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1)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9 号-职工薪酬》,超额业绩奖励可视为上市公司对标
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由于该等奖励确定、支付均发生在业
绩承诺期届满后,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奖金支付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因
此,标的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相应款项计
入管理费用。
(2)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超额利润奖励安排,在计提业绩奖励款的会计期间内将增加标的公司的
相应成本费用,进而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
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这将有助于激
励标的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提升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期间损益安排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止,金牛研磨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
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金牛研磨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各自按照本次交易前在金牛研磨持股比例承担,并于《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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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亏损
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目标公司。
标的股权交割后,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金牛研磨进行审计,确定审计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
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九)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股权交割日后,金牛研磨截至审计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审计基准日后
实现的净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交易完
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损益。
四、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共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
淑玉)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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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陈怀荣、
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将分别认购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
5,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不参与询价过程,但接受本次发行投资者询价结果。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博深
工具股本的 20%),并以证监会最终的核准范围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实
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五)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用途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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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现金对价 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4 名自然人支付交易对价 28,320.00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6,38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60.00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640.00
合计 60,400.00
(六)股份锁定安排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
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
票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次交易前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证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
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但
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
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
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在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本
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
田金红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本人目前暂无任何减持所持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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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工具股份的计划。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综上,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陈怀荣的一致行动人田金红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标的估值和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净资产 最终使用的评 本次股权
标的资产 评估值 增值率 成交金额
账面值 估方法 转让比例
金牛研磨 28,495.65 收益法 120,110.38 321.50% 100.00% 120,000.00
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确定前述股权交易价格为 120,000 万元。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磨料磨具相关行业,报告期内两家公司业务侧重
点有所不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注于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中超硬材料的应用行业。标的公司金牛研
磨主要从事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属于磨料磨具行业涂附磨具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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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横向并购,博深工具将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能够使上市公司
进入涂附磨具市场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扩大产品线
的宽度,整合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公司架构全球布局,
在美国、加拿大设有销售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
北非等多个海外市场。标的公司在国内拥有强大的销售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
沧州、成都设有销售办事处,强大的国内销售体系助力金牛研磨业绩稳步提升。
由于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均属磨料磨具相关行业,存在共性客户,因此,本次交
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借助上市公司海外销售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市场
占有率。上市公司也可以充分利用金牛研磨强大的国内销售体系,拓展市场,提
高市场份额。
综上,本次横向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仅扩大了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
份额,而且通过彼此在海外和国内的销售渠道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统一协
调,在现有的存量客户方面,通过共享客户资源,扩大整体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
规模;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双方将共同开发和维护新的客户资源,提高市场投入
产出的效率。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33,813.0000 万股,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票发行数量为 7,502.4546 万股,占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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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不考虑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程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其他股东 15,504.8924 45.85 15,504.8924 37.53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杨华 - - 490.9983 1.19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朴海连 - - 49.0998 0.12
钱建伟 - - 49.0998 0.12
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合计 33,813.0000 100.00 41,315.4546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导致博深工具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
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7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
较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主要财务指标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7 年 6 月 (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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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万元) 105,136.60 238,084.83 132,948.23 126.45%
负债总额(万元) 21,195.63 29,876.33 8,680.70 4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3,940.98 208,208.51 124,267.53 148.04%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8 5.04 2.56 103.00%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0.16% 12.55% -7.61% -37.76%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备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7 年 1-6
月)
月)
营业收入(万元) 25,062.35 53,553.32 28,490.97 113.68%
利润总额(万元) 5,179.21 10,218.00 5,038.79 9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520.56 8,788.09 4,267.53 94.40%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08 59.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08 5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3 0.10 28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3 0.10 285.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
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6 年末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103,004.31 233,765.86 130,761.55 126.95%
负债总额(万元) 22,842.53 33,604.08 10,761.55 4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0,161.78 200,161.78 120,000.00 149.70%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7 4.84 2.47 104.42%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2.18% 14.38% -7.80% -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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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2,996.81 88,938.59 45,941.78 106.85%
利润总额(万元) 1,250.44 9,202.68 7,952.24 63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48.45 8,124.04 6,875.59 550.7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0 0.16 391.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0 0.16 3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9 0.16 51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9 0.16 51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
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5 年末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5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103,592.83 232,044.75 128,451.92 124.00%
负债总额(万元) 25,410.23 36,737.74 11,327.51 4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8,182.60 195,307.01 117,124.41 149.81%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1 4.73 2.42 104.64%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4.53% 15.83% -8.70% -35.46%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3,438.44 85,044.66 41,606.22 95.78%
利润总额(万元) 711.23 8,321.88 7,610.65 1,07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9.67 7,075.15 6,415.48 972.5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7 0.15 756.24%
1-1-1-5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7 0.15 756.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1 0.16 0.15 1,50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1 0.16 0.15 1,502.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由上表可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金牛研磨,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提
升主要财务指标表现。标的公司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高的营业收入,其主要
产品毛利率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利润水平。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606.22 万元、45,941.78 万元和
28,490.96 万元,净利润 6,713.09 万元、7,173.20 万元和 4,789.99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预计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
分别为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经营业
绩,为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有力的保障。
因此,上市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后,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上,都有望得到较
大提升。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而为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1、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是否可撤销,是否存在协议变更、违约或终
止的风险,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1)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2008 年 7 月 9 日,
上述 5 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上述 5 人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
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18 日,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
建、张淑玉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未改变《一致行动协议》
的内容,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一致行动协议》和《<一
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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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致表决的事项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一致承诺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
就上市公司的如下表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一致意见,并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1)决定上市公司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
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审议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上市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6)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7)上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8)修改上市公司章程;(9)上市公司聘用、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10)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重大事项;(11)决定停止经营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业
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12)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②一致表决的程序
协议各方一致承诺并保证:协议各方将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先就
待表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若未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代表
协议各方股份总数的过半数的股份表决权的意见作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事项的一致意见;协议各方至迟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的第三个工作日
24 时前对待表决事项形成一致意见。
③有效期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一致行动
的有效期修改为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满后,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仍可延长。
④不得解除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
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2)《一致行动协议》不可撤销,不存在变更、违约或终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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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本协议确定之一致
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
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博深工具实际控制
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不存在违反、撤销、变更或终止《一
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综上,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均不可撤销,《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有效
期内不存在变更、违约或终止的风险。
2、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减持计划及期限,杨建华等交易对方及
其一致行动人有无增持计划及期限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
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
认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
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在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
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补充承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于本
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所作出的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目前尚无任何减持博深工具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田金红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
书出具日,其持有上市公司 116,61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3%。根据田金红
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承诺:“本人目前暂无任何减持所持博深工
具股份的计划。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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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承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目前
暂无任何减持计划。
(2)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增持计划
2017 年 5 月 25 日,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
《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承诺 36 个月内将不
会谋求对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
2017 年 8 月 28 日,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
《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补充承诺》,承诺:“本人除参
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外,目前暂
无其他股份增持计划,但因博深工具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
项而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
根据上述承诺,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目前暂无股
份增持计划,且 36 个月内不会为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而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股份需锁定 36 个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已经持有的
股份需锁定 12 个月,目前暂无减持计划;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
仙、杨华目前暂无股份增持计划,且 36 个月内不会为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
的目的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陈怀荣等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及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
建、张淑玉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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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份占该股 质押股份占上市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东持股数量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5,650,000 33.46% 4.63%
吕桂芹 44,545,649 6,000,000 13.47% 1.77%
程辉 34,793,283 0 - -
任京建 30,587,228 3,250,000 10.63% 0.96%
张淑玉 26,376,676 0 - -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13.60% 7.36%
由上表可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
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 5 人合计已经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量的 13.6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36%,质押比例较小。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签订的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
将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的《关于认购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资金安排事项的说明》,陈怀荣、
吕桂芹、程辉、任京建拟通过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筹集资金,而张淑玉拟通过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
购。
根据较保守的 30%的融资质押率,以及质押股份时上市公司不同股价的情
况下估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后的质押
情况如下:
①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24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8,333,333 23,983,333 51.27% 7.09%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6,944,444 12,944,444 29.06% 3.83%
芹 融资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质押 6,944,444 6,944,444 19.96%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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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6,944,444 10,194,444 33.33% 3.01%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29,166,667 54,066,667 29.53% 15.99%
②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21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9,523,810 25,173,810 53.82% 7.45%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7,936,508 13,936,508 31.29% 4.12%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7,936,508 7,936,508 22.81% 2.35%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7,936,508 11,186,508 36.57% 3.31%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33,333,333 58,233,333 31.81% 17.22%
③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8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11,111,111 26,761,111 57.21% 7.91%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9,259,259 15,259,259 34.26% 4.51%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9,259,259 9,259,259 26.61% 2.74%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9,259,259 12,509,259 40.90% 3.70%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38,888,889 63,788,889 34.84% 18.87%
④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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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12,500,000 28,150,000 60.18% 8.33%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10,416,667 16,416,667 36.85% 4.86%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10,416,667 10,416,667 29.94% 3.08%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10,416,667 13,666,667 44.68% 4.04%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43,750,000 68,650,000 37.50% 20.30%
注: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博深工具复牌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共 88 个交易日,博深工
具股价平均值为 20.03 元/股,故而本次测算中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较
为谨慎。
由上述各表可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拟
以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形式筹集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
张淑玉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按照保守估计
(即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质押融资率为 30%),本次配套募集资
金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持股总数量
的 37.5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0%。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行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及
应对措施
由上述可知,在综合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并考虑
本次部分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的形式参与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认购的情
况下,在融资质押率为 30%、质押股价为 16 元/股的保守估计情况下,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累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
为 68,6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0%。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
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4.31%;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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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巢琴仙、杨华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4.43%。因此,在不考虑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从而与杨
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差距将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极端情况下,即
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均被执行,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24.01%)
仍然大幅超过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14.43%)。因此,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并且,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均已经出具了承诺:“本
人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或未来可能存在质押的情形,本人将按期归
还该等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本人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降低,以保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与实际控制人质押价格的差额、
实际控制人质押和解除质押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督促、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均已经出具了承诺,承诺将按期归还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从而避免因
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降低的情形,以保证一致行动
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4、补充披露上市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
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成员的调整安排,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及上述安排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博深工具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包括 3 名独立
董事和 6 名非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初始提名人 任职期限
陈怀荣 非独立董事
程辉 非独立董事 博深工具董事会 2016.9.9-2019.9.8
任京建 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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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初始提名人 任职期限
张淑玉 非独立董事
靳发斌 非独立董事
朱本会 非独立董事
韩志国 独立董事
李志宏 独立董事
张双才 独立董事 2016.9.9-2018.6.4
注:独立董事张双才于第二届董事会中开始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张
双才任职期限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止,届时上市公司将会补选其他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设置、成员的调整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增选 3 名董事,其中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
事会成员将变为 12 人。上市公司增选的 2 名非独立董事由交易对方共同推举,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共同推举杨建华、叶现军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成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四
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双方对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成员的调整均暂无安排。
上市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进行,最终以股东大会选举结果为准。
(3)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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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
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监事会的调整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涉及监事会中
非职工监事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有权股东将可以提出相关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副总经
理 4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及财务总监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持高
级管理人员团队稳定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
适时选聘或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完成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
①本次交易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根据博深工具公开披露的信息,自博深工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董事会届次 董事会成员名单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陈怀奎
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春和、陈晋蓉、甘亮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春和、陈晋蓉、甘亮(辞职后选举张双才为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志宏、张双才、韩志国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朱本会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志宏、张双才、韩志国
由上表可知,博深工具历届董事会成员一直为 9 名。上市公司目前的 6 名
非独立董事中有 4 名自第一届董事会以来一直担任博深工具的董事职务,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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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均自第三届董事会开始即担任博深工具董事职务,董事会构成较为稳
定。根据上市公司和杨建华、叶现军的说明,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的稳定运营,
上市公司将尽力保证董事会构成的稳定,如杨建华、叶现军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最终被选任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之一,其亦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
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作为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②本次交易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的开展
杨建华、叶现军于磨具磨料行业从业多年,对于磨具磨料行业有较为深入
的了解,且其经营企业多年,对于公司治理和经营方面积攒了较多有益经验。
杨建华、叶现军在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熟知行业特
性的优点,运用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保持不变,上述安排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5、结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和董事会构成等情况,补充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性质 股东名称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上市公司前
五大股东及 程 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一致行动人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小计 183,081,076 54.15% 183,081,076 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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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本次交易主
要对方及一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致行动人
杨 华 - - 4,909,983 1.19%
小计 - - 59,607,200 14.43%
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本次交易其
朴海连 - - 490,998 0.12%
他交易对方
钱建伟 - - 490,998 0.12%
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小计 - - 15,417,346 3.73%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方
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股比例为 14.43%,而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合计持股比例为 44.31%。因此,
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来看,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等 5 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
完成后,交易对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深工具公司章程规定的
前提下将向上市公司提名杨建华、叶现军为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
公司同时增加 1 名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通过选举上述董事后,上市公司董事人
数将变更为 12 人,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不能支配上市公司董事
会决策。因此,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董事会构成来看,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2)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交易相关协议、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或说明等,保持
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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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将分
别认购本次配套资金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
1,000 万元,以维持和巩固其实际控制人地位。
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其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且目前暂无任何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田金红出具承诺,
其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且目前暂无任何减持计划。
③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对博
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的补充承诺》,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本人在 36 个月内将不会谋求对
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意保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
淑玉女士做为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交易后,本人作为博深工具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并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
严格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本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并非为了取得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本人
将不会通过如下方式谋求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
(1)本人将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公司其他股东
授权等方式取得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3)本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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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除参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外,目前暂无其他股份增持计划,但因博深工具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
④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均已经出具了承诺,
承诺将按期归还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如有),从而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
致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降低的情形,以保证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有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发生变更,只会增选
三名董事,其中交易对方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上市公司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未发生重大变
化。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交易对方已经采取了明确、有效的控制权稳定措施,巩固了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进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该等措施及安排有利于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次重组已履行的以及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
序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3 月 28 日,金牛研磨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重组所涉及的
股权转让事宜,同时全体股东放弃各自的优先购买权。
2、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
案。
3、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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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
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关议
案。
6、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7、2017 年 6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
关议案。
8、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调整了本次交易原方案中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并增加
了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治理安排内容。
9、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为本次重组的前提条件,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
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承诺人:博深工具(上市公司)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 提供信息真实、 本公司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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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完整的承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诺函 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
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
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关于合法合规的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2
声明与承诺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
3、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公司承诺:
关于摊薄公司即 1、提高整合绩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3 期回报措施的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会对标的公司在公司治理、
诺 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整合,将标的公司全部资产纳入上市公司
的体系,提高整合绩效。随着整合的深入,双方在客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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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会逐步发挥,促进资源的整合和
优化配置,提升上市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每股收益水平。
2、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方案
的设计中规定了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本次交易的
业绩承诺及对应的补偿安排,有助于降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
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次配套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保证募集
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4、加强公司成本管控,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
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落实全面预算制度,进一步实施全过程成本控
制,包括采购供应过程的成本控制、制造过程的成本控制、新
产品研究设计控制,挖潜增效,控制期间费用的增长幅度,从
而增加公司的利润水平。另外,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确保公司“三会一层”
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运转高效,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确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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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作出承
诺函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6、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
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
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
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
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二)承诺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已向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提供信息真实、
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承诺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
1 准确、完整的承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诺函
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
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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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关于合法合规事
2 2、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项的承诺函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
3、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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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
行约束。
3、承诺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填补即期回报摊
3 4、承诺人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薄的承诺
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
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
责任。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循上市公司的制度规定,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或代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承担成本或
其他支出。
关于规范关联交
4 2、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易的承诺函
循上市公司的制度规定,不占用上市公司资源、资金或从事其
他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循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上
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确定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
4、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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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
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
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算的,由交
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5、金牛研磨与上市公司重组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拟
注入的金牛研磨,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
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未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不会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
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
5 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承诺函
争的业务或活动。
3、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
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
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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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承诺人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相
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
司业务相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承诺人将于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
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在不差于承诺
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条件下优先获得此业务机
会。
5、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6、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或承诺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
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
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
上市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7、如因承诺人及关联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
与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承
诺人将对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进行充分赔偿。
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承诺人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
关于股份锁定的
6 诺。承诺人目前尚无任何减持博深工具股份的计划。
补充承诺
若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田金红作为博深工具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就其在本次
交易前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的锁定及减持计划承诺如下:
关于股份锁定的
7 承诺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补充承诺
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承诺人目前暂无任何减持所持博深工
具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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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三)承诺人:金牛研磨(交易标的)及金牛研磨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作为标的公司,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人已向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关于提供信息真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实、准确、完整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
1
的承诺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金牛研磨) 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作为标的公司,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至本函出具之日,承
关于合法合规及
诺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管理法律、法规,未
2 诉讼情况的承诺
出现因其违法经营而遭受工商行政处罚的情形。
(金牛研磨)
2、自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至本函出具之日,承
诺人的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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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的情形,使用生产经营性资产不存在法律障碍。
3、自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至本函出具之日,承
诺人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
制度,自觉缴纳各种税款,不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也未出
现过因偷税、漏税而遭受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4、自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至本函出具之日,承
诺人不存在因环境保护、土地、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
全和人身权、社保、公积金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5、自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设立至本函出具之日,承
诺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6、截至本函出具日,承诺人没有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
讼、仲裁或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7、截至本函出具日,承诺人及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
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8、承诺人及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作为标的公司,承诺人郑重承诺如下:
1、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关于独立性的声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3 明承诺
2、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备与经营有关的配套设施,
(金牛研磨)
本公司合法拥有上述资产。
3、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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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报批事项的,已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
件。
4、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干预标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已经作出的人事
任免决定的情况。
5、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领薪的情形。
6、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7、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及财务管理制度,
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在银行独立
开户,独立核算。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资
金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作为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郑重承诺
如下:
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关于合法合规及
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诉讼情况的承诺
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4 (金牛研磨董
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事、监事和高级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管理人员)
2、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关于提供信息真 作为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郑重承诺
实、准确、完整 如下:
5 的承诺函 1、已向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
(金牛研磨董 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承诺人有
事、监事和高级 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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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 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
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向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四)承诺人: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杨华、叶现军、徐子根、
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和朱红娟)
1、全体交易对方承诺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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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已向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
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
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
提供信息真实、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1 准确、完整的承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诺函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
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2 关于对金牛研磨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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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和持股的承 1、历次对金牛研磨的现金出资均为真实出资行为,且出资资
诺函 金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利用金牛研磨资金或者从第三方借款、
占款进行出资的情形。
2、因出资或受让而持有金牛研磨股权,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
归承诺人所有;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
有金牛研磨股权的情形,所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不涉及任何争议、
仲裁或诉讼;不存在因任何担保、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
股东权利行使之情形。
3、拥有金牛研磨股权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代他人持有金牛
研磨股权的情况,能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持有的
金牛研磨股权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限制性情形。
4、截至目前,承诺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
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5、出售金牛研磨股权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税务
主管机关的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相应的所得税税款。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实施本次
关于主体资格的
3 重组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条件,
承诺函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为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关于合法合规的 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4
承诺函 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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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
3、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第十三条规定
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金牛研磨是依据中国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或可能导致
需要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
2、金牛研磨的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重视和勤勉地履行
职务,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
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
况。
关于拟注入资产
5 3、金牛研磨已经取得了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当前主营业
合法性的承诺函
务以及当前使用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财产所需的一切
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等,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
可等均合法、有效,且不存在可能导致其被修改、终止、撤销、
无效的情形。
4、金牛研磨对其财产和资产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
权,具备完备的权属证明文件,不存在已知的或潜在的任何纠
纷或争议。除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
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的情形外,该
等给所有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权利负担、
担保物权、第三方请求权、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
限制。对于所租赁的财产和资产,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遵
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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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该等租赁的约定条款。
5、金牛研磨在业务活动中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均合法、有
效。标的公司适当履行了该等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存在对该等
该合同的任何重大违反,且不存在已知的或潜在的争议或纠
纷。
6、金牛研磨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其所涵盖期间标的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7、除财务报告中反映的债务以外以及在本次购买资产交
易审计/评估基准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债务外,金
牛研磨不存在其他未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
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的债务。
标的公司亦未收到过任何债权人的表示该债权人有权并将强
制性地处置公司的任何资产的通知。没有任何第三方已经或表
示将对公司的任何财产行使其权利,其而该权利的行使可能对
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或公司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
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此资产相关的争议。
8、除财务报告中反映的或有债务外,金牛研磨未设定任
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业务的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形
式的第三方权益,亦不是任何第三方债务的担保人、赔偿人或
其他义务人,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前述时间发生的任何协议、
安排或承诺。
9、金牛研磨的税务申报真实、准确,已按照国家和地方
税务机关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
有到期应缴的相关费用,无任何因在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有关
税务法律而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10、金牛研磨已确认收入的任何税收优惠、政府扶持政策
和政府补贴均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税收优惠提前时效或终
止、补缴税款或被要求返还政府扶持资金、政府补贴资金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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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和风险。
11、金牛研磨已经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
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
劳动用工情况。当前不存在由任何与劳动者的争议所引发的任
何未决或可预见的诉讼、法律行动、请求和仲裁。
12、金牛研磨设立至今,除已经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其
他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13、截至本函出具日,金牛研磨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
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合法、完整,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
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形式受限制的情形,保证上市公司受让的标
的股权免遭第三方追索。基于该等股权依法行使的股东权利没有
任何法律障碍,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2、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系承诺人真实持有的,不存在委托持
股、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对赌等其他可能引起标的公司股权
发生变化的协议或安排。
3、取得金牛研磨股权的支付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
关于拟注入资产
6 任何虚假或违法的情况。
权属的承诺函
4、金牛研磨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
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已经依法履行
了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
股东出资义务的行为。
5、不存在任何以金牛研磨股权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至诉讼、
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承诺人持有
的金牛研磨股权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
未决或潜在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
的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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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上市公司在本次购买金牛研磨100%股权的交易中购
买金牛研磨股权的行为,自愿放弃作为标的公司股东而享有的优
先购买权或其他任何类似的优先权利,且无论该等权利的取得系
基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任何协议的安排。
7、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承诺人未以任何形式赋予任何第三方
金牛研磨的股权、期权或其他任何类似性质的权利。
8、在金牛研磨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承诺人不
会就所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进行转让、质押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或限制事宜,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行为进行协商或签署法
律文件,亦不会开展与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或履行行为可能产生
冲突的任何行为。
9、在金牛研磨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前,承诺人将审
慎尽职地行使标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承担股东责
任,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方式经营,并尽合理的商业努力保持
标的公司的业务正常联系,保证标的公司出于良好的经营状态。
未经过上市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不自行或促使标的公司从事或
开展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或增
加重大债务等行为,保证标的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及
业务的行为。
作为交易对方,承诺人承诺如下:
1、法定锁定期
承诺人于本次交易项下取得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予以转让。
关于股份锁定期 2、解禁条件
7
的承诺函 (1)2018年度可解锁数量
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根据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成了2017年度业绩承诺80%及
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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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解锁,下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8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
成后业绩承诺股东各自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股份”)×30%×(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
额)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2017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
润金额÷2017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1时按1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1股的,舍
去不足1股部分后取整。
(2)2019年度可解锁数量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成了 2017
年度和2018年度累计业绩承诺之和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
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
算:
2019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
份×60%×(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2017年度、2018年度标
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金额÷2017年度、2018年度业绩承诺净利
润总金额)—2018年度已解锁股份数量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2017年度、2018年度标的资
产实际净利润总金额÷2017年度、2018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
金额”大于1时按1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1股的,舍
去不足1股部分后取整。
(3)2020年度可解锁数量
承诺人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交易对手履行完毕对上市
公司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在注册
会计师出具2019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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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
博深工具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20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
份×100%—2018年度和2019年度已解锁股份总数量—用于业
绩补偿的股份数—用于资产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数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
为准。
承诺人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承诺人
持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份的比例不
得超过其各自持有全部股份的50%。承诺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
份的,需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承诺人承诺:如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
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承诺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
2、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
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下同)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保证上市公
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
1 司独立性的承诺
酬。
函
2、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或领取薪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
体系,该等体系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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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
定程序产生,承诺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人事任免。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所有
权,能够独立经营,独立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体系
和相关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资产。
(三)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
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地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及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
用。
(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2、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
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不与承诺
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产生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具备独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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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经营业务所需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
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除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相关职权外,保
证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保证在上市公司审议与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回避义务。
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的制度规定,不要求上市公司、金牛研
磨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代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或其他组织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
二、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的制度规定,不占用上市公司、金牛研
磨资源、资金或从事其他损害上市公司、金牛研磨及其中小股
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关于规范关联交
2 三、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
易的承诺函
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的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按照上市公司、金牛研磨章程及关联交易确定的决策程序、
权限进行相应决策。
四、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上市
公司、金牛研磨发生关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
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当
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计
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五、金牛研磨与上市公司重组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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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要求,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拟
注入的金牛研磨,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
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
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
他组织没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一年
内,非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单独
或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
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
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
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关于避免同业竞
3 三、在上述承诺期间,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
争的承诺函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
四、在上述承诺期间,如果承诺人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
的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
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司业务相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承诺人将于
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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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在不差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条件下
优先获得此业务机会。
五、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
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六、在上述承诺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
导致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
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同业竞争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时转
让或终止上述业务,上市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受让权。
七、如因承诺人及关联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
明与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承诺人将对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造成的损
失,进行充分赔偿。
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愿意保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
程辉先生、张淑玉女士作为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交易后,承诺人作为博深工具的股东,将按照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并在履
关于不谋求对博 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严格维护公司的利益。
深工具股份有限 三、承诺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并非为了取得博深工具的实
4
公司控制权的承 际控制权。承诺人将不会通过如下方式谋求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
诺书 权:
1、承诺人将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持公
司股份;
2、承诺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
公司其他股东授权等方式取得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3、承诺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举措。
5 关于不谋求对博 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人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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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深工具股份有限 承诺人除参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
公司控制权的补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外,目前暂无其他股份增持计划,但因博深工
充承诺 具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股份的情形
除外。
(五)承诺人:确定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
序号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一、承诺人已向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
承诺人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
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提供信息真实、 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准确、完整的承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
诺函 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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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承诺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备
关于主体资格的
2 实施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
承诺函
象的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作
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情形。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仲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
关于合法合规事 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
项的承诺函 2、最近五年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
3、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3号)第十三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关于股份锁定期
4 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的承诺函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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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合法借贷资金,且资
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对外募集、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
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且不存在任何可能被追索的情形。认购资
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关于资金来源合
5 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独立财务顾问(承销商)、本次重组交易
法性的承诺函
对方的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关联方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
借款、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也不会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
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承诺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过程将采取以下
安排和措施:
(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在本次重组中,博深工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
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本次交
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由于本次重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关联方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表决时进
行了回避。本次重组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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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安排
博深工具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
规定,在表决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四)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博深工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重组方案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次报告书披露后,博深工具
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由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
构进行审计、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和法律意见书。针对本次重组事项,博深工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
行表决、披露。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六)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作价公允、
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重组标的的评估情况请参见“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七)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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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上述意见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上市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认真
分析,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填补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具体措施方
案的议案》,内容如下:“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
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2018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8 年 1 月实施完毕(此假设不代表对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仅用于分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完成时间为
准;
3、参考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年度预算情况,假设公司 2017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50 万元,较 2016 年增长
164.37%。公司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对 2017 年
的增长率分为 0%、10%、20%三种假设,分类讨论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8 年每
股收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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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交易实施前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
因素导致的股本变化。
5、假设上市公司除 2016 年度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的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重组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存在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发行股份
75,024,546 股及支付现金 28,320 万元收购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同时向包括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4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
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
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博深工具股本的 20%),本次测算中假定
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6,762.6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6、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假设金牛研磨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9,750 万元,且各月利润平均分布。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预测了本次交易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2017年度 2018年度(预测)
项目
(预测) 增长率0% 增长率10% 增长率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24,500,000.00 113,875,000.00 116,325,000.00 118,775,000.00
股东的净利润(元)
期末总股本(股) 338,130,000 480,780,546 480,780,546 480,780,546
总股本加权平均数
338,130,000 468,893,000.50 468,893,000.50 468,893,000.5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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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非基本每股收益
0.07 0.24 0.25 0.25
(元/股)
扣非稀释每股收益
0.07 0.24 0.25 0.25
(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金牛研磨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以及每股收益产
生较大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预计 2018
年全年的盈利同比 2017 年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将会增厚。
然而,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
此不排除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取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可能。若标的公司实现
业绩未达预期,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滑,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1、上市公司通过横向并购,增加磨料磨具市场份额
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产
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规模位处行业前列的金刚石工具制造企业,属于磨料磨具
行业超硬材料制品行业。标的公司金牛研磨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涂附磨
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砂纸、砂布,属于磨料磨具行业涂附磨具子行业。
此次收购金牛研磨,旨在通过并购整合,能够使上市公司进入涂附磨具行业,
使上市公司业务由超硬材料制品领域延展至涂附磨具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
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
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2、上市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更好回报股东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实现 43,438.44
万元、42,996.81 万元和 25,062.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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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248.45 万元和 4,520.56 万元。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
中,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1.52%、2.90%和 18.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为 0.84%、1.59%和 5.52%。
通过并购一家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提升主要
财务指标表现。标的公司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高的销售收入,其主要产品毛
利率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净利润水平较为可观。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显示,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606.22 万元、45,941.78 万元、28,490.96 万元,净利润 6,713.09 万元、
7,173.20 万元、4,789.99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预计实现净利润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为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有力的保障。
因此,上市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后,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上,都有望得到相
当程度的提升。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
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标的公司业务发展
标的公司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产品需求旺盛,
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来增加产能以适应现时客户的需求及未来市场规模的扩大,
具有较强动力借助资本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从而保持并扩大市场
份额和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的平台以及丰富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标的公司有效解决资金瓶颈,加快
产品研发及业务扩张的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标
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报告期内金牛研磨海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小、占比较低,而上市公司经
过多年发展,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公司架构全球布局,在美国、加拿大设有销
售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市场。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借助上市公司丰富的海外销售资源,进一步开拓市
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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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的合理性
1、实现优势互补,体现协同效应
(1)渠道协同
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营销网络内外兼顾、架构全球布局的发展局
面。上市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国内的营销网络遍及全国,与 300 多家经
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外的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美国、加拿大、泰国、
韩国设有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
市场。同时,标的公司在国内有强大的网络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沧州、成
都设有销售办事处。
由于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同属于磨料磨具下属子行业,客户具有一定重合性,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进一步开拓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特
别是海外市场,上市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能够有效提升金牛研磨的海外市场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统筹客户资源,扩大整体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双方将共同开发和维护新的客户资源,提高市场投入产出的
效率。
(2)财务协同
金牛研磨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盈利积累来发展,且融资渠道单一,融资
能力有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信用将明显
提升,融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本次交易将大大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
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银行信用将进一步提高,博
深工具作为上市企业,除间接融资渠道外,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能力也
将显著提升,为公司及金牛研磨的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管理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金牛研磨的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将其作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将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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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至金牛研磨,促进其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其符合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也将根据整体业务发展需
要,优化和完善公司管理架构体系,为涂附磨具板块的发展提供管理支撑,提高
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
上市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和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均提到充分利用上市公
司平台资源,提高企业资产运作、资本运作水平,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产业合作
等活动,通过外延扩张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围绕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业务,
开展产业并购合作,助推公司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
产业并购是上市公司的既定发展计划,标的公司金牛研磨与上市公司均属磨
料磨具相关行业,本次收购属于横向产业并购,是上市公司寻求经营突破的必然
之选,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3、涂附磨具需求高速增长,产业链向国内转移,国产替代产品具有广阔的
市场前景
涂附磨具各类制品是高速高效高精类产品,是替代高耗能、重污染、资源性
的传统切磨抛工具的绝佳选择,该领域是我国在世界制造业中为数不多的具有强
大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根据《涂附磨具行业十三五规划》北美市场涂附磨具需求
量 32 亿美元,欧洲市场需求量 43 亿美元,仅这两大市场就有近 400 亿人民币
需求量,东南亚及中东的涂附磨具需求量也在逐年递增,这都为涂附磨具行业提
供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新的发展机遇。
三、公司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将提高。
若金牛研磨承诺的业绩未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存在
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四、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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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填补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影响。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
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
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
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
产的整合,增加对金牛研磨的投入,通过多方面推动措施,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
结构调整和升级,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3、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权,为公司未来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完善产品结构,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金牛研磨的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
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提升。同时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升企
业管理效率,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
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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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提高股东回报
公司为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
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将按照《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和《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要求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如出现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相应的承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八)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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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结构。在本次重组后,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和业务上遵循“五独立”原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人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东方花旗担任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具
有保荐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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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重组时,除本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
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市
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
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
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可能
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的要求
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
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综上,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可能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
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
准的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根据同致信德评估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7)第 0135 号”《资产评
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 100%股权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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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20,110.38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8,495.65 万元,本次评估增值 91,614.73 万元,增值率为 321.50%。
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高,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业务发
展稳健,预计未来盈利不断提升。相应的,如上述因素发生变动,将可能导致标
的资产的价值低于目前的评估结果。
虽然评估或估值机构在评估或估值过程中严格按照估值的相关规定勤勉尽
责,但由于评估和估值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可能存在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金牛研磨业绩承诺股东承诺:
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计算,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分别不低于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
前述业绩承诺是标的公司股东分析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标的
公司近年来业务经营情况、盈利增长情况等因素所作出的合理预测,但是业绩承
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仍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盈利未达预测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采取了明确可行的业绩补偿
措施,相关交易对方将在标的公司承诺利润无法完成时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尽
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就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但
仍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标的资产超额业绩奖励对未来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期满后,金牛研磨实际累
计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将以现金方式用作对管理层或员工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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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奖励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奖励的具体人员范围、奖励时间、
奖励金额由金牛研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报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
在上市公司公布金牛研磨 2019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由金牛研磨代扣个
人所得税后支付给经营管理团队。
上述事项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基于超额业绩的奖励会
给上市公司届时的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但是超额业绩奖励是基于标的公司超
额完成业绩目标下的奖励措施,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或失败的风险
为提高本次重组及未来经营的绩效,本次重组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
次并购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现金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
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尚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甚至募集失败,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若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
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八)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但由于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
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的相关措施,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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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以及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均出
台了相关“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中高端涂附磨具产品,推
进涂附磨具行业智能制造。预计在较长时间内,政策面仍将继续推动产业发展,
鼓励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从而为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但若
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影响金牛研磨的
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金牛研磨目前在营业规模、产品档次、性价比等产品综合竞争能力、成本控
制能力、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但近年来行业内竞争对手也纷纷
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等方式加快企业发展,金牛研磨如不能在市场竞争
中持续保持在产品定位、生产保障、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企业经
营将受到影响。
(三)环保风险
金牛研磨属于涂附磨具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
和噪音。
2016 年 2 月 17 日,金牛研磨因厂区雨水排放口有红色水外排且水质不符合
排放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被常州市新北区环
境保护局处以 8 万元罚款。2016 年 2 月 19 日,金牛研磨缴纳了该罚款。2017
年 8 月 1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
司为我局管辖企业,2016 年 2 月 17 日因雨水口超标排放被我局处以 8 万元罚
款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常新环罚字[2016-012]号)。该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
并已完成整改。我局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处罚已经全部执行
完毕,本局不会针对该情况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进行其他处罚。除上述处
罚外,最近三年内,该公司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被我局处以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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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
虽然金牛研磨目前已经建设了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建立并执行了包括《金
牛研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内的一整套环保管理制度。但是,不能排除标的公
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因突发事件等情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
同时,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
理标准日趋严格,标的公司存在未来因环保投入持续增加,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
绩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治理、环
境保护等内部控制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
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
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要求。但是短期内,标
的公司仍然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层一直较为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
管理层将继续沿用,虽然金牛研磨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网络,形
成了稳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但不排除未来金牛研磨管理层因个人原因
或其他原因离开企业,导致标的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海外出口销售业务,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
的 10%左右,主要出口地为越南、土耳其、中国台湾等,上述国家或地区均已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或与我国签有互利贸易协定,目前对金牛研磨出口的产品并无
特殊贸易限制,不存在对产品进口造成重大影响的进口政策或贸易摩擦。但是,
不能完全排除未来相关出口国家或地区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因素考虑收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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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政策,从而对金牛研磨出口销售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从上市公司的
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以及资金
运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公司的绩效。但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企业文化、
业务开拓模式上存在诸多不同,员工在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
异。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协同效应的发挥和
上市公司的业绩,存在一定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溢价率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将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
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
展疲软,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
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可按 15%
的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申请
并继续获得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或者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
化,金牛研磨的税收支出将增加,对盈利能力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 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已向江苏省
科技厅递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评申请,并获受理,目前正在评审阶段,提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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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净资产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若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合并净利润不能与其净资产增长保持同
步,将导致上市公司未来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交易前有较大幅
度的下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下降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将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除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资本市
场运行状况和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重组交易
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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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支持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
2010 年 9 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
[2010]27 号),提出要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健全
市场化定价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及配套政策,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
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
换债等方式为兼并重组融资。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
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兼并重组效率。
2014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4]14 号),强调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
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
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同时明确提出将取消下放部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
优化信贷融资服务,完善有利于并购重组的财税、土地、职工安置政策等多项有
力措施,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并购迅速做大做强。
上述一系列文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注入方式做优做强上市公司,鼓励企业通
过兼并重组方式进行资源整合。
(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
上市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和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均提到充分利用上市公
司平台资源,提高企业资产运作、资本运作水平,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产业合作
等活动,通过外延扩张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围绕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业务,
开展产业并购合作,助推公司营业收入的较快增长。
产业并购是上市公司的既定发展计划,标的公司金牛研磨与上市公司均属磨
料磨具相关行业,本次收购属于横向产业并购,是上市公司寻求经营突破的必然
之选,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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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涂附磨具需求高速增长,产业链向国内转移,国产替代产品具
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涂附磨具各类制品是高速高效高精类产品,是替代高耗能、重污染、资源性
的传统切磨抛工具的绝佳选择,该领域是我国在世界制造业中为数不多的具有强
大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根据《涂附磨具行业十三五规划》,北美市场涂附磨具需
求量 32 亿美元,欧洲市场需求量 43 亿美元,仅这两大市场就有近 400 亿元需
求量,东南亚及中东的涂附磨具需求量也在逐年递增,这都为涂附磨具行业提供
了一个很有吸引力的新的发展机遇。
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一)通过横向并购,增加磨料磨具市场份额
上市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产
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规模位处行业前列的金刚石工具制造企业,属于磨料磨具
行业超硬材料制品行业。标的公司金牛研磨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涂附磨
具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砂纸、砂布,属于磨料磨具行业涂附磨具子行业。
此次收购金牛研磨,旨在通过并购整合,能够使上市公司进入涂附磨具行业,
使上市公司业务由超硬材料制品领域延展至涂附磨具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
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
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实现优势互补,体现协同效应
1、渠道协同
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营销网络内外兼顾、架构全球布局的发展局
面。上市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国内的营销网络遍及全国,与 300 多家经销
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外的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美国、加拿大、泰国、
韩国设有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
市场。同时,标的公司在国内有强大的网络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沧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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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设有销售办事处。
由于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同属于磨料磨具下属子行业,客户具有一定重合性,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进一步开拓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特
别是海外市场,上市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能够有效提升金牛研磨的海外市场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统筹客户资源,扩大整体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双方将共同开发和维护新的客户资源,提高市场投入产出的
效率。
2、财务协同
金牛研磨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盈利积累来发展,且融资渠道单一,融资
能力有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信用将明显
提升,融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本次交易将大大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
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银行信用将进一步提高,博
深工具作为上市企业,除间接融资渠道外,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能力也
将显著提升,为公司及金牛研磨的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管理协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金牛研磨的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将其作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将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
延展至金牛研磨,促进其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其符合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也将根据整体业务发展需
要,优化和完善公司管理架构体系,为涂附磨具板块的发展提供管理支撑,提高
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三)扩大上市公司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更好回报
股东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实现 43,438.44
万元、42,996.81 万元和 25,062.3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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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1,248.45 万元和 4,520.56 万元。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主要财务指标
中,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1.52%、2.90%和 18.0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
为 0.84%、1.59%和 5.52%。
标的公司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高的销售收入,其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水平较高,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606.22 万
元、45,941.78 万元和 28,490.96 万元,净利润 6,713.09 万元、7,173.20 万元
和 4,789.99 万元。通过并购金牛研磨这样一家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能够有效
增厚上市公司业绩。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预计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根
据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定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即完成后,2016
年上市公司交易后备考营业收入为 88,938.59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营业
收入增长 106.85%,2016 年上市公司交易后备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 8,124.04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550.73%;2017 年 1-6 月上市公司交易后备考营业收入为 53,553.32 万元,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增长 113.68%,2017 年 1-6 月上市公司交易后备
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88.09 万元,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94.40%。
因此,上市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后,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上,都有望得到相
当程度的提升。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
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加快标的公司业务发展
标的公司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产品需求旺盛,
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来增加产能以适应现时客户的需求及未来市场规模的扩大,
具有较强动力借助资本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从而保持并扩大市场
份额和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的平台以及丰富的融资渠道将有助于标的公司有效解决资金瓶颈,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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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及业务扩张的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提升标
的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报告期内金牛研磨海外销售收入金额较小、占比较低,而上市公司经
过多年发展,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公司架构全球布局,在美国、加拿大设有销
售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市场。
2016 年上市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 26,709.07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62.12%,2017
年 1-6 月上市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 15,957.35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63.67%。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借助上市公司丰富的海外销售资源,进一步开拓市
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3 月 28 日,金牛研磨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次重组所涉及的
股权转让事宜,同时全体股东放弃各自的优先购买权。
2、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
案。
3、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4、2017 年 3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
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5、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暨关联交易及相关议
案。
6、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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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 年 6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相
关议案。
8、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调整了本次交易原方案中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并增加
了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治理安排内容。
9、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
上述批准或核准为本次重组的前提条件,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
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重组方案的实施以取得上述核准为前提,未取得前述核准前不得实施。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根据博深工具与金牛研磨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博深工具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
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所持金牛研磨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20,000 万
元。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 60,400 万元。
博深工具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股份发行价格
为每股 12.25 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博深工具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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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
股。
具体情况如下:
支付方式
持有金牛研磨 交易对价
序号 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 发行股份
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股)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18,360.00 3,505.7283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6,000.00 1,963.9934
3 叶现军 6.50% 7,800.00 - 638.2978
4 徐子根 6.00% 7,200.00 2,160.00 412.4386
5 杨华 5.00% 6,000.00 - 490.9983
6 李卫东 5.00% 6,000.00 1,800.00 343.6988
7 朴海连 0.50% 600.00 - 49.0998
8 钱建伟 0.50% 600.00 - 49.0998
9 陆博伟 0.25% 300.00 - 24.5499
10 朱红娟 0.25% 300.00 - 24.5499
总计 100.00% 120,000.00 28,320.00 7,502.4546
博深工具拟向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
淑玉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0,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
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现金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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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
过发行前博深工具股本的 20%)。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实施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1、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7 年 4 月 5 日)。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九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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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百分之九十分别为 12.57 元/股、12.25 元/股和 11.80 元/股。
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经交
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交易各方利益,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所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百
分之九十,即 12.25 元/股,不低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市场参考价的
百分之九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
2、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为博深工具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量之和。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各交易对方
在交易标的的持股比例×各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的比例)÷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
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持有金牛研 获取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号 姓名
磨股份比例 (万元) 金额(万元) 股数(万股) 金额(万元)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42,840.00 3,505.7283 18,360.00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24,000.00 1,963.9934 6,000.00
3 叶现军 6.50% 7,800.00 7,800.00 638.2978 -
4 徐子根 6.00% 7,200.00 5,040.00 412.4386 2,160.00
5 杨华 5.00% 6,000.00 6,000.00 490.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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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卫东 5.00% 6,000.00 4,200.00 343.6988 1,800.00
7 朴海连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8 钱建伟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9 陆博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10 朱红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合计 100.00% 120,000.00 91,680.00 7,502.4546 28,320.00
注:根据交易对价及股份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向下取整。
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从而,导致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2.25 元/股调整为 12.22 元/股。相应的,本次交易
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
3、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可调价期间
会核准前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月30日收盘点数(即11,605.91点)跌幅超过
调价触发条件 10%。
(2)可调价期间内,博深工具(002282)收盘价于本次交易复牌后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
月30日收盘价13.80元跌幅达到或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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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
“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1)或(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
的调整 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至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发行日期间除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
权、除息事项 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上市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1)调价触发条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
条等相关规定,设置理由,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①关于调价机制的调整
2017 年 3 月 30 日、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 6 月 16 日,博深工具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8 日 ,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调价机制进行了调整。
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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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A.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11,605.91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
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B.可调价期间内,深证制造指数(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2,075.34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工具
(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
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5)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6)发行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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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调价触发条件中 A 或 B 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 个工
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
8)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以发行人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③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
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前款规定的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调整拟购买资产的
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披露,并按照规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定的方案调整
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
出申请。”
2)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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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调价触发条件明确、具体、可操作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有明确的对标对象、触发调价的计算方式,调价触
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
B.调价触发条件建立在大盘和同行业因素调整基础上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包含了中小板指数或深证制造业指数在任一交易日
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
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综合考
虑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下跌的情况,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
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业因素的影响,选择对标对象
合理。
C.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即“博
深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得到满足是调价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
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的规定。
④调价条件的设置理由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作为两个对标对象,
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
业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的影响。同时,将上市公司的自身股价的重大变化
作为触发调价机制的必要条件,在考虑整体走势的基础上兼顾了个股走势,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⑤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1)本次调价触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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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在触发条件设
计上明确、具体、可操作,便于投资者理解和行使表决权,并可有效避免生效
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规定不明确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2)调价触发条件的选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方案中设定的触发条件以中小板指数(399005)、深证制造指数(399233)、
博深工具(002282)股票价格的变动为参照,触发条件的选取严格建立在大盘、
同行业及个股因素变动基础上,即体现了对整体市场风险的防御,也兼顾了个
股走势,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3)价格调整方案设立的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避免市场波动对本次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和
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价格调整方案的
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一旦 A 股市场大幅下跌后,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出现持
续性、大幅下跌,交易对方违约风险会增加,价格调整方案有利于避免市场大
幅或持续向下波动的情况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
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以下简称“《问题汇编》”)中对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
大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属于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
相关情形,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2)目前是否已经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情形,及上市公司拟进行的调价安排
经测算,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尚未出现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
没有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安
排。
4、现金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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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支付金额
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合计为 28,320.00 万元,由博深工具向杨
建华、巢琴仙、徐子根和李卫东分别支付 18,360.00 万元、6,000.00 万元、
2,160.00 万元和 1,800.00 万元。
(2)现金支付进度
①上市公司应于标的资产股权交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琴仙、
徐子根、李卫东等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30%;
②如上市公司于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 3 个月内未完成配套资金的募
集工作,则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等支付本次交
易现金对价的 30%;
③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应于 7 个工作日内向杨建华、巢琴仙、徐
子根、李卫东等支付现金对价的剩余部分。本次交易中的全部现金对价应于取得
证监会核准文件后 12 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
5、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牛研磨全体股东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承诺股东,仍需要按照业绩承
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
在业绩承诺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金牛研磨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下同)与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上市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时出具专项报告。
业绩承诺股东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1)2018 年度可解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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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
成了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
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业绩承诺股
东各自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股份”)×30%×(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
净利润金额)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2)2019 年度可解锁数量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成了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
之和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股份数量
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60%×(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2018 年度已解锁股份数量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
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3)2020 年度可解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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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交易对手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
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9 年度标的资产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
可解锁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100%—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已解锁股份总数量—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用于资产减值测
试补偿的股份数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各自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的业绩承诺股东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同时,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承诺:“如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取得的博深工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内,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6、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
博深工具与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杨建华、
巢琴仙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对金牛研磨未来盈利作出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期和承诺净利润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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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预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下同)分别为 8,250 万
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承诺,本
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
上述预测净利润总额,即 29,100 万元。
上述净利润为金牛研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且该净利润应为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
益。
(2)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即 2019 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金牛研磨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
与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出具专项报告;累计实际净利润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差额应以专项报告为准。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业绩承诺期间的三个会计年度全部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标的
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实际盈利数小于 2017 年至 2019 年累计承诺盈利数
的,业绩承诺股东应根据上述专项报告的结果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
偿义务。
(3)业绩补偿
①补偿方式
若金牛研磨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
诺净利润(即 29,100 万元),则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
金对价按相关约定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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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指业绩承诺期内的 2017 年至
2019 年承诺的金牛研磨净利润之和,即 29,100 万元
“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指业绩承诺期内的 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之和。
②补偿总额的计算
实际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补偿总额=(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 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
实际净利润)÷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当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应各自补偿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应各自补偿总额=业绩承诺股东应补偿总额×业绩承诺股
东各自获得交易对价金额÷业绩承诺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当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其中,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以现金或股份补偿的金额如下:
A、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各自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
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
按相关约定予以补偿,且各自补偿的现金金额上限以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
现金对价为限,即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分别按 18,360.00 万元、
6,000.00 万元、2,160.00 万元、1,800.00 万元按相关约定优先予以补偿,其余
业绩承诺股东不采用现金补偿,直接以股份进行补偿。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
李卫东应于接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 10 日内,就其应当补偿的现金部分支付至
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如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未按照前款约定足额支付现金补偿或现
金补偿部分不足以补偿业绩差异的,则上市公司将计算出应予补偿的股份,该等
应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连同其他业绩承诺股东的股份一起以 1.00 元的价格进
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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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股份补偿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总额—业绩承诺
股东各自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补偿的股份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不为整数,则不足一股部分,由业绩承
诺股东按照每股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补偿。
③涉及转增、送股及现金股利的处理
A、在业绩承诺股东应予股份补偿的前提下,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上市公司
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则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应根据以下公式予以调整:
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1+截至承
诺期末的累计转增比例或送股比例)。
B、在业绩承诺股东应予股份补偿的前提下,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上市公司
以现金实施分配股利,则业绩承诺股东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补偿通知后的 10 个工
作日内,将因补偿股份而在业绩承诺期内已累计取得的现金股利一并返还至上市
公司指定账户内。
④股份补偿程序
A、在业绩承诺期内,若金牛研磨出现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
于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而需要业绩承诺股东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
公司应在当期年报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方式计算并确定业绩承诺股
东当期补偿现金和股份数,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向业绩承诺股东发出通知,并由
上市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
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回购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并予以注
销。业绩承诺股东共同指定杨建华收取上述回购总价(人民币 1.00 元)。
B、业绩承诺股东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决议之日起的 10 个工作
日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办
理与上述股份回购相关的一切手续,并签署和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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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若出现上述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或因其他
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情形,则业绩承诺股东应在该等情形出现后的 6 个月内,将等
于上述业绩承诺股东当期补偿股份数的股份赠送给上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
登记日的除业绩承诺股东之外的其他上市公司在册股东,除业绩承诺股东之外的
其他上市公司在册股东按其持股数占股权登记日扣除业绩承诺股东持股数后上
市公司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D、自上市公司确定补偿股份数之日起至股份补偿实施完毕,该部分股份不
再拥有表决权,且不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三个月内,博深工具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
价格+业绩承诺期间已补偿的现金总额,则杨建华等 10 名业绩承诺股东应向上
市公司另行补偿。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按相关
约定予以补偿,不足部分以股份补偿。
①减值测试中,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根据业
绩承诺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根据业绩承诺已经补偿股份的总数×本次发行股份
价格。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②减值测试中,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额=业绩承诺股东减值补偿总额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获得交易对价金额÷业绩承诺股东获得的交易对价总额
在计算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总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③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现金对价按照相关约定对标
的公司的减值进行补偿,但以现金方式对未实现净利润的补偿和减值补偿的合计
金额不得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现金对价额,不足的部分以股份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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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应于接到上市公司减值补偿通知后 10 日
内,将其应当补偿的现金部分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④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的股份数的计算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的股份数=(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补偿总额 -
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减值现金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若因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前博深工具以公积金转增或送红股方式进行分配而
导致业绩承诺股东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时,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调
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前述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为标的公司作价减去期末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并扣
除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
(5)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总额
无论如何,业绩承诺股东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减值测试
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孰低值。
(6)金牛研磨业绩考核期是否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影响
本次对金牛研磨进行收益法评估是在其现有资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
考虑其经营历史、市场环境、行业变化、产能变化等情况,以现有业务基础在
未来经营期间产生的收益进行测算后形成的专业判断,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
标的资产经营的影响。
考虑到本次配套融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评估未以配套募集
资金成功实施作为假设前提,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套资
金投入带来的效益,因此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评估
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全体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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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承诺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 8,250 万元、
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上述净利润为金牛研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
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利润和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且该净利润应为扣除
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若金牛研磨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
于截至 2019 年年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即 29,100 万元),则业绩承诺股东将进行
业绩补偿。
因此,金牛研磨业绩考核期实现的净利润不包括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
收益,故而也未扣除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节约财务费用的影响。
7、业绩奖励
承诺期满后,金牛研磨实际累计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以现金
方式用作对标的公司管理层或员工的奖励,但奖励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
奖励的具体人员范围、奖励时间、奖励金额由金牛研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报
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上市公司公布金牛研磨 2019 年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后,由金牛研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支付给相应人员。
(1)业绩奖励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业绩奖励条款设置有利于维持金牛研磨管理层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实现上
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利益绑定,进一步提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绩效
为避免业绩承诺股东实现业绩承诺后,缺乏动力进一步发展业务,本次交易
方案中设置了业绩承诺期内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有利于激发
管理层团队积极性,实现上市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的绑定,在完成基本业绩承
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以实现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②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体现了市场化产业并购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的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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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是交易双方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及中
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背景下,经过多次市场化磋商、博
弈谈判而达成的一致意见,符合自愿、公平原则。
③业绩奖励设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
益
交易协议中的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系交易各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条款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不特定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2)业绩奖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9 号-职工薪酬》,超额业绩奖励可视为上市公司对标
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由于该等奖励确定、支付均发生在业
绩承诺期届满后,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奖金支付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因
此,标的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相应款项计
入管理费用。
②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超额利润奖励安排,在计提业绩奖励款的会计期间内将增加标的公司的
相应成本费用,进而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
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这将有助于激
励标的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提升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期间损益安排
自审计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止,金牛研磨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
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金牛研磨在此期间产生亏损,则由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各自按照本次交易前在金牛研磨持股比例承担,并于《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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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约定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亏损
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目标公司。
标的股权交割后,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金牛研磨进行审计,确定审计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产生的损益。
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 15 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
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
9、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股权交割日后,金牛研磨截至审计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审计基准日后
实现的净利润归上市公司所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享有本次交易完
成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或损益。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共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
淑玉)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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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
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
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陈怀荣、
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将分别认购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
5,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
3、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不参与询价过程,但接受本次发行投资者询价结果。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博深
工具股本的 20%),并以证监会最终的核准范围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实
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5、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用途 金额
支付现金对价 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4 名自然人支付交易对价 28,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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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6,38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60.00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640.00
合计 60,400.00
6、股份锁定安排
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
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的股
票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次交易前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证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
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但
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
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
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在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本
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
田金红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本人目前暂无任何减持所持博
深工具股份的计划。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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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
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陈怀荣的一致行动人田金红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符合《证券法》第九十八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
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博深工具经审计的 2016 年财务报告、金牛研磨经审计的 2016 年财务
报表及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相关指标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2016 年末/2016 年度) 资产净额
金牛研磨 38,445.70 28,495.65 45,941.78
博深工具 103,004.31 80,161.78 42,996.81
标的资产成交金额 120,000.00 120,000.00 -
标的资产财务数据与成交
120,000.00 120,000.00 45,941.78
金额的较高者
财务指标占比 116.50% 149.70% 106.85%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净资产
(成交额与账面值孰高)和营业收入均超过博深工具相应指标的 50%,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采取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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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主要系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
华是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金额,杨建华及其一致
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960.7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其中杨建华与巢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弟关系。
本次交易前,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有金牛研磨 81.00%股权,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自然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杨华 - - 490.9983 1.19
合计 - - 5,960.7200 14.43
此外,本次参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
玉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议
案时,关联股东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的
交易对方并非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本次交易前后原控
股股东及交易对手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性质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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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上市公司前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五大股东及 程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一致行动人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小计 18,308.1076 54.15 18,308.1076 44.31
本次交易主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要对手及一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致行动人 杨华 490.9983 1.19
小计 - - 5,960.7200 14.43
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本次交易其
朴海连 - - 49.0998 0.12
他交易对手
钱建伟 - - 49.0998 0.12
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小计 - - 1,541.7346 3.73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
博深工具自 2009 年 8 月上市以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怀荣、吕桂
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 5 人,上述 5 人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规定了 5 人形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程
序,并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上述 5 人按照一致意见在公
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进行表
决时,陈怀荣等 5 人均事先进行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
以事前沟通一致的意见进行表决。多年合作过程中,上述 5 人在重大决策方面均
形成了一致意见,同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怀荣为公司董事长,吕桂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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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主席,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为公司董事,上述 5 人均在上市公司担
任重要职务。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
辉、任京建、张淑玉 5 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
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愿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五年,即将《一
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综上所述,自公司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状态未曾发生
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
2、本次交易方案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4.15%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
的情况下,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8,308.1076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4.31%,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杨建华及其一
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有 5,960.7200 万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陈
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5 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单独或与关联方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 5%的主要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
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明确:
“为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本人在 36 个月内将不会谋求对
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意保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淑
玉女士作为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交易后,本人作为博深工具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并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严
格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本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并非为了取得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本人将
不会通过如下方式谋求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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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公司其他股东授
权等方式取得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3、本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举措。”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实施前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等 5 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新增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磨料磨具相关行业,报告期内两家公司业务侧重点
有所不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注于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中超硬材料的应用行业。标的公司金牛研磨
主要从事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属于磨料磨具行业涂附磨具子行业。
通过本次横向并购,博深工具将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能够使上市公司
进入涂附磨具市场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扩大产品线
的宽度,整合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同时,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公司架构全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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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加拿大设有销售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
北非等多个海外市场。标的公司在国内拥有强大的销售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
沧州、成都建立销售办事处,强大的国内销售体系助力金牛研磨业绩稳步提升。
由于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均属磨料磨具相关行业,存在共性客户,因此,本次交
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借助上市公司海外销售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市场
占有率。上市公司也可以充分利用金牛研磨强大的国内销售体系,拓展市场,提
高市场份额。
综上,本次横向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仅扩大了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
份额,而且通过彼此在海外和国内的销售渠道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统一协
调,在现有的存量客户方面,通过共享客户资源,扩大整体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
规模;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双方将共同开发和维护新的客户资源,提高市场投入
产出的效率。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为 33,813.0000 万股,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股票发行数量为 7,502.4546 万股,占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6%。
本次交易前后(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程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其他股东 15,504.8924 45.85 15,504.8924 37.53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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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杨华 - - 490.9983 1.19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朴海连 - - 49.0998 0.12
钱建伟 - - 49.0998 0.12
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合计 33,813.0000 100.00 41,315.4546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导致博深工具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
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7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
较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备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7 年 6 月
30 日)
30 日)
资产总额(万元) 105,136.60 238,084.83 132,948.23 126.45%
负债总额(万元) 21,195.63 29,876.33 8,680.70 40.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3,940.98 208,208.51 124,267.53 148.04%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48 5.04 2.56 103.00%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0.16% 12.55% -7.61% -37.76%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备考)
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7 年 1-6
月)
月)
营业收入(万元) 25,062.35 53,553.32 28,490.97 113.68%
利润总额(万元) 5,179.21 10,218.00 5,038.79 9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520.56 8,788.09 4,267.53 9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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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08 59.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08 5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3 0.10 285.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3 0.10 285.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
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6 年末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6 年末)
(2016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103,004.31 233,765.86 130,761.55 126.95%
负债总额(万元) 22,842.53 33,604.08 10,761.55 47.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0,161.78 200,161.78 120,000.00 149.70%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7 4.84 2.47 104.42%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2.18% 14.38% -7.80% -35.19%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6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2,996.81 88,938.59 45,941.78 106.85%
利润总额(万元) 1,250.44 9,202.68 7,952.24 63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48.45 8,124.04 6,875.59 550.7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0 0.16 391.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0 0.16 3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9 0.16 516.9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3 0.19 0.16 516.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假设 2015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标
的公司的股权收购,本次重组前后,2015 年末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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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5 年末)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万元) 103,592.83 232,044.75 128,451.92 124.00%
负债总额(万元) 25,410.23 36,737.74 11,327.51 4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8,182.60 195,307.01 117,124.41 149.81%
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1 4.73 2.42 104.64%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4.53% 15.83% -8.70% -35.46%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3,438.44 85,044.66 41,606.22 95.78%
利润总额(万元) 711.23 8,321.88 7,610.65 1,07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9.67 7,075.15 6,415.48 972.53%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7 0.15 756.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7 0.15 756.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1 0.16 0.15 1,502.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1 0.16 0.15 1,502.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由上表可知,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金牛研磨,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提
升主要财务指标表现。标的公司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高的营业收入,其主要
产品毛利率较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606.22 万元、45,941.78 万元、
28,490.96 万元,净利润 6,713.09 万元、7,173.20 万元、4,789.99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金牛研磨预计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
分别为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能够有效增厚上市公司经营业
绩,为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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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上市公司完成本次交易后,在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上,都有望得到相
当程度的提升。这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
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为丰厚的回报。
(四)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1、相关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是否可撤销,是否存在协议变更、违约或终
止的风险,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1)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2008 年 7 月 9 日,
上述 5 人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1
日,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上述 5 人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
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18 日,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
建、张淑玉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未改变《一致行动协议》
的内容,将协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一致行动协议》和《<一
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一致表决的事项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一致承诺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
就上市公司的如下表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一致意见,并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1)决定上市公司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
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审议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上市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6)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7)上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8)修改上市公司章程;(9)上市公司聘用、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10)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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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等重大事项;(11)决定停止经营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业
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12)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②一致表决的程序
协议各方一致承诺并保证:协议各方将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先就
待表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若未形成一致意见的,由代表
协议各方股份总数的过半数的股份表决权的意见作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事项的一致意见;协议各方至迟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的第三个工作日
24 时前对待表决事项形成一致意见。
③有效期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一致行动
的有效期修改为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满后,协议各方协商一致仍可延长。
④不得解除或撤销一致行动关系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
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2)《一致行动协议》不可撤销,不存在变更、违约或终止的风险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本协议确定之一致
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
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博深工具实际控制
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不存在违反、撤销、变更或终止《一
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综上,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均不可撤销,《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有效
期内不存在变更、违约或终止的风险。
2、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无股份减持计划及期限,杨建华等交易对方及
其一致行动人有无增持计划及期限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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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5 月 25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
认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
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在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若
本人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补充承诺》,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于本
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所作出的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本人目前尚无任何减持博深工具股份的计划。”
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田金红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
书出具日,其持有上市公司 116,61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0.03%。根据田金红
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其承诺:“本人目前暂无任何减持所持博深工
具股份的计划。本人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根据上述承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且目前
暂无任何减持计划。
(2)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增持计划
2017 年 5 月 25 日,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
《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承诺 36 个月内将不
会谋求对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
2017 年 8 月 28 日,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
《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补充承诺》,承诺:“本人除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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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外,目前暂
无其他股份增持计划,但因博深工具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
项而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
根据上述承诺,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目前暂无股
份增持计划,且 36 个月内不会为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而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股份需锁定 36 个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已经持有的
股份需锁定 12 个月,目前暂无减持计划;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
仙、杨华目前暂无股份增持计划,且 36 个月内不会为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
的目的而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陈怀荣等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情况及对上市公司控制
权稳定性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
建、张淑玉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占该股 质押股份占上市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东持股数量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5,650,000 33.46% 4.63%
吕桂芹 44,545,649 6,000,000 13.47% 1.77%
程辉 34,793,283 0 - -
任京建 30,587,228 3,250,000 10.63% 0.96%
张淑玉 26,376,676 0 - -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13.60% 7.36%
由上表可知,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
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 5 人合计已经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总量的 13.60%,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36%,质押比例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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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上市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签订的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
将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出具的《关于认购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资金安排事项的说明》,陈怀荣、
吕桂芹、程辉、任京建拟通过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筹集资金,而张淑玉拟通过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
购。
根据较保守的 30%的融资质押率,以及质押股份时上市公司不同股价的情
况下估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参与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后的质押
情况如下:
①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24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8,333,333 23,983,333 51.27% 7.09%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6,944,444 12,944,444 29.06% 3.83%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6,944,444 6,944,444 19.96% 2.05%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6,944,444 10,194,444 33.33% 3.01%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29,166,667 54,066,667 29.53% 15.99%
②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21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9,523,810 25,173,810 53.82% 7.45%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7,936,508 13,936,508 31.29% 4.12%
芹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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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7,936,508 7,936,508 22.81% 2.35%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7,936,508 11,186,508 36.57% 3.31%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33,333,333 58,233,333 31.81% 17.22%
③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8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11,111,111 26,761,111 57.21% 7.91%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9,259,259 15,259,259 34.26% 4.51%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9,259,259 9,259,259 26.61% 2.74%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9,259,259 12,509,259 40.90% 3.70%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38,888,889 63,788,889 34.84% 18.87%
④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
需质押股票 累计质押股 质押占 质押占
发行前持股 已质押股数 认购资金金 资金
股东 数量 票数量 本人持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额(元) 来源
(股) (股) 股比例 比例
陈怀 质押
46,778,240 15,650,000 60,000,000 12,500,000 28,150,000 60.18% 8.33%
荣 融资
吕桂 质押
44,545,649 6,000,000 50,000,000 10,416,667 16,416,667 36.85% 4.86%
芹 融资
质押
程辉 34,793,283 - 50,000,000 10,416,667 10,416,667 29.94% 3.08%
融资
任京 质押
30,587,228 3,800,000 50,000,000 10,416,667 13,666,667 44.68% 4.04%
建 融资
张淑 自有
26,376,676 - 10,000,000 - - - -
玉 资金
合计 183,081,076 25,450,000 220,000,000 43,750,000 68,650,000 37.50%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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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自 2017 年 4 月 21 日博深工具复牌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共 88 个交易日,博深工
具股价平均值为 20.03 元/股,故而本次测算中假定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较
为谨慎。
由上述各表可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拟
以质押上市公司股份的形式筹集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
张淑玉拟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按照保守估计
(即质押时上市公司股价为 16 元/股,质押融资率为 30%),本次配套募集资
金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占其持股总数量
的 37.5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0%。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行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及
应对措施
由上述可知,在综合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并考虑
本次部分实际控制人以股份质押的形式参与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认购的情
况下,在融资质押率为 30%、质押股价为 16 元/股的保守估计情况下,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累计合计质押股份数量
为 68,6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30%。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
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4.31%;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
人巢琴仙、杨华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4.43%。因此,在不考虑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参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认购,从而与杨
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差距将进一步加大的情况下,极端情况下,即
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均被执行,其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24.01%)
仍然大幅超过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14.43%)。因此,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并且,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均已经出具了承诺:“本
人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或未来可能存在质押的情形,本人将按期归
还该等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本人所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数降低,以保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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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与实际控制人质押价格的差额、
实际控制人质押和解除质押的情况,并及时履行督促、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
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均已经出具了承诺,承诺将按期归还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从而避免因
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降低的情形,以保证一致行动
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4、补充披露上市公司目前董事会构成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
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设置、成员的调整安排,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及上述安排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博深工具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 9 名,包括 3 名独立
董事和 6 名非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类型 初始提名人 任职期限
陈怀荣 非独立董事
程辉 非独立董事
任京建 非独立董事
张淑玉 非独立董事
2016.9.9-2019.9.8
靳发斌 非独立董事 博深工具董事会
朱本会 非独立董事
韩志国 独立董事
李志宏 独立董事
张双才 独立董事 2016.9.9-2018.6.4
注:独立董事张双才于第二届董事会中开始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张
双才任职期限至 2018 年 6 月 4 日止,届时上市公司将会补选其他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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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董事的具体推荐安排,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设置、成员的调整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将增选 3 名董事,其中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上市公司董事会
成员将变为 12 人。上市公司增选的 2 名非独立董事由交易对方共同推举,本次
交易的交易对方将共同推举杨建华、叶现军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成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
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双方对于上市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成员的调整均暂无安排。
上市公司将严格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进行,最终以股东大会选举结果为准。
(3)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方式及调整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
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交易不涉及对监事会的调整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涉及监事会中
非职工监事的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有权股东将可以提出相关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1 名、副总经
理 4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及财务总监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均由上市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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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涉及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保持高
级管理人员团队稳定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
适时选聘或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4)交易完成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对上市公司治理及经营的影响
①本次交易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根据博深工具公开披露的信息,自博深工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结构如下表所列示:
董事会届次 董事会成员名单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陈怀奎
第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春和、陈晋蓉、甘亮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春和、陈晋蓉、甘亮(辞职后选举张双才为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王焕成、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
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志宏、张双才、韩志国
非独立董事:陈怀荣、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靳发斌、朱本会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志宏、张双才、韩志国
由上表可知,博深工具历届董事会成员一直为 9 名。上市公司目前的 6 名
非独立董事中有 4 名自第一届董事会以来一直担任博深工具的董事职务,3 名
独立董事均自第三届董事会开始即担任博深工具董事职务,董事会构成较为稳
定。根据上市公司和杨建华、叶现军的说明,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的稳定运营,
上市公司将尽力保证董事会构成的稳定,如杨建华、叶现军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最终被选任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之一,其亦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
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作为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②本次交易后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的开展
杨建华、叶现军于磨具磨料行业从业多年,对于磨具磨料行业有较为深入
的了解,且其经营企业多年,对于公司治理和经营方面积攒了较多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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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叶现军在参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利用自身熟知行业特
性的优点,运用丰富的公司治理经验,有利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加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1 名独立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保持不变,上述安排不会影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5、结合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和董事会构成等情况,补充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融资)
性质 股东名称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1.32%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0.78%
上市公司前
五大股东及 程 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8.42%
一致行动人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7.40%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6.38%
小计 183,081,076 54.15% 183,081,076 44.31%
杨建华 - - 35,057,283 8.49%
本次交易主
要对方及一 巢琴仙 - - 19,639,934 4.75%
致行动人
杨 华 - - 4,909,983 1.19%
小计 - - 59,607,200 14.43%
叶现军 - - 6,382,978 1.54%
徐子根 - - 4,124,386 1.00%
本次交易其
李卫东 - - 3,436,988 0.83%
他交易对方
朴海连 - - 490,998 0.12%
钱建伟 - - 490,998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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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博伟 - - 245,499 0.06%
朱红娟 - - 245,499 0.06%
小计 - - 15,417,346 3.73%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主要对手方
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股比例为 14.43%,而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合计持股比例为 44.31%。因此,
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来看,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等 5 人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完成
后,交易对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深工具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
下将向上市公司提名杨建华、叶现军为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
同时增加 1 名独立董事。股东大会通过选举上述董事后,上市公司董事人数将
变更为 12 人,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不能支配上市公司董事会决
策。因此,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董事会构成来看,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
(2)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的具体措施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交易相关协议、交易各方出具的承诺或说明等,保持
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①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将分
别认购本次配套资金不低于 6,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5,000 万元、
1,000 万元,以维持和巩固其实际控制人地位。
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承诺,其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且目前暂无任何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陈怀荣的配偶田金红出具承诺,
其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且目前暂无任何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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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交易对方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出具了《关于不谋求对博
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承诺书》、《关于不谋求对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权的补充承诺》,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本人在 36 个月内将不会谋求对
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承诺如下:
一、本人愿意保障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程辉先生、张
淑玉女士做为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交易后,本人作为博深工具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并在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
严格维护公司的利益。
三、本人参与本次交易的目的并非为了取得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本人
将不会通过如下方式谋求博深工具的实际控制权:
(1)本人将不会为了谋求博深工具实际控制权的目的增持公司股份;
(2)本人将不会与任何第三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获得公司其他股东
授权等方式取得公司额外的表决权;
(3)本人将不会实施其他任何旨在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举措。
本人除参与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外,目前暂无其他股份增持计划,但因博深工具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持股份的情形除外。”
④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均已经出具了承诺,
承诺将按期归还股份质押所融资借款(如有),从而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
致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降低的情形,以保证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
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有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发生变更,只会增选
三名董事,其中交易对方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除此之外,上市公司监事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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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未发生重大变
化。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交易对方已经采取了明确、有效的控制权稳定措施,巩固了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进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该等措施及安排有利于完
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并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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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BosunToolsCo.,Ltd
注册资本 33,81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陈怀荣
有限公司
1998 年 12 月 14 日
成立日期
股份公司
2007 年 6 月 28 日
成立日期
公司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海河道 10 号
邮政编码 050035
公司电话 0311-85962650
上市时间 2009 年 8 月 21 日
生产销售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电动工具及配件以及相关技
术服务;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
经营范围
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及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美国、
泰国、加拿大、韩国、中国上海设有 6 家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中国石
家庄和泰国罗勇,是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刚石工具企业之一。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
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材加工等领域。金刚石工具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约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 80%。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模式销售产品,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海
内外,国内与全国 300 多家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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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设有销售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
个海外市场,是国内同行业中少数拥有全球性销售网络的金刚石工具企业之一。
(二)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1998 年 12 月,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石家庄开发区博深工具有限公司于 1998 年 12 月 14 日在石家庄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自然人陈怀荣、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陈怀奎以现
金出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公司住所为石家庄开发区海河道 10 号,法定代
表人为陈怀荣,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粉末冶金制品、电动
工具及配件”。石家庄冀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出具了“(98)
冀会所验字第 8371 号”验资报告。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陈怀荣 150.00 货币 30.00
任京建 100.00 货币 20.00
程辉 100.00 货币 20.00
张淑玉 100.00 货币 20.00
陈怀奎 50.00 货币 10.00
合计 500.00 - 100.00
2、2000 年 7 月,第一次增资
2000 年 6 月 15 日,开发区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本次增资由原石家庄博深 5 名老股东和 3 名新股东共同
以货币出资,其中,5 名老股东陈怀荣、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陈怀奎的增资
金额分别为 85 万元、52 万元、47 万元、47 万元和 13 万元,3 名新股东吕桂
芹、王志广、靳发斌的出资金额分别为 156 万元、56 万元和 44 万元。河北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出具了“冀信所验字(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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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9 号”验资报告。2000 年 7 月,上市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陈怀荣 235.00 货币 23.50
吕桂芹 156.00 货币 15.60
任京建 152.00 货币 15.20
程辉 147.00 货币 14.70
张淑玉 147.00 货币 14.70
陈怀奎 63.00 货币 6.30
王志广 56.00 货币 5.60
靳发斌 44.00 货币 4.40
合计 1,000.00 - 100.00
3、2002 年 6 月,第一次更名及第二次增资
2002 年 6 月 8 日,开发区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石
家庄博深工具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至 3,000 万元。本次增
资由原开发区博深 8 名老股东和 27 名新股东共同以货币出资,其中,8 名老股
东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陈怀奎、王志广、靳发斌的增资金
额分别为 475 万元、310 万元、264 万元、251 万元、251 万元、95 万元、63
万元、42 万元,王焕成等 27 名新股东的出资金额共计 249 万元。河北仁达会
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出具了“冀仁(2002)验字第 133 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博深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陈怀荣 710.00 货币 23.67 安志建 5.00 货币 0.17
吕桂芹 466.00 货币 15.53 孟庆照 5.00 货币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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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京建 416.00 货币 13.87 张文华 5.00 货币 0.17
程辉 398.00 货币 13.27 郑金刚 5.00 货币 0.17
张淑玉 398.00 货币 13.27 王建明 5.00 货币 0.17
陈怀奎 158.00 货币 5.27 鄢晓红 4.00 货币 0.13
王志广 119.00 货币 3.97 师建斌 4.00 货币 0.13
靳发斌 86.00 货币 2.87 庞建华 4.00 货币 0.13
贺鹏飞 29.00 货币 0.97 曹秀东 4.00 货币 0.13
李俊忠 27.00 货币 0.90 时会彬 3.00 货币 0.10
霍建文 23.00 货币 0.77 张孟琪 3.00 货币 0.10
梁海生 23.00 货币 0.77 季建刚 3.00 货币 0.10
王焕成 20.00 货币 0.67 徐国强 3.00 货币 0.10
孟凡爱 18.00 货币 0.60 刘文斌 3.00 货币 0.10
高娟琴 15.00 货币 0.50 崔亚伦 3.00 货币 0.10
安春喜 14.00 货币 0.47 周卫京 3.00 货币 0.10
刘强 10.00 货币 0.33 王振东 2.00 货币 0.07
杨建文 6.00 货币 0.20 合计 3,000.00 - 100.00
4、2003 年 9 月,第二次更名
2003 年 9 月 10 日,博深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原“石家庄博深工
具有限公司”更名为“石家庄博深工具集团有限公司”。除原博深有限的名称发
生变更外,其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股
东及股权结构等均未发生变更。
5、2004 年 10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10 月 6 日,石家庄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关股东进行股权
转让和股权调整,贺鹏飞、王建明、张文华、曹秀东、庞建华、杨建文不再持有
公司股权,并引入李建福、张建明两位新股东,股权转让价格依据石家庄博深
2004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具体转让的出资金额、比例、转让
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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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人 转让的出资金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转让金额 受让人
贺鹏飞 290,000 0.9667 697,393 王焕成
王建明 50,000 0.1667 120,260 张淑玉
张文华 50,000 0.1667 120,260 程辉
曹秀东 40,000 0.1333 96,165 王振东
庞建华 40,000 0.1333 96,165 任京建
杨建文 60,000 0.2 144,283 陈怀荣
陈怀奎 60,900 0.203 146,447 张建明
陈怀荣 51,090 0.1703 122,857 李建福
陈怀荣 37,290 0.1243 90,017 程辉
陈怀荣 37,290 0.1243 90,017 张淑玉
陈怀荣 33,300 0.111 80,386 梁海生
陈怀荣 2,700 0.009 6,518 孟凡爱
陈怀荣 44,100 0.147 106,457 王振东
陈怀荣 210 0.0007 507 刘强
陈怀荣 17,190 0.0573 41,496 刘文斌
陈怀荣 3,210 0.0107 7,749 师建斌
陈怀荣 15,210 0.0507 36,717 周卫京
陈怀荣 19,110 0.0637 46,131 崔亚伦
陈怀荣 6,990 0.0233 16,874 安志建
陈怀荣 9,090 0.0303 21,943 鄢晓红
陈怀荣 7,290 0.0243 17,598 时会彬
陈怀荣 96,990 0.3233 234,132 吕桂芹
任京建 132,510 0.4417 319,877 吕桂芹
陈怀奎 98,490 0.3283 237,753 吕桂芹
王焕成 87,210 0.2907 210,524 吕桂芹
王志广 12,990 0.0433 31,358 吕桂芹
靳发斌 107,400 0.358 259,262 吕桂芹
李俊忠 30,300 0.101 73,144 吕桂芹
霍建文 33,510 0.1117 80,893 吕桂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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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娟琴 57,600 0.192 139,046 吕桂芹
徐国强 10,410 0.0347 25,130 吕桂芹
孟庆照 900 0.003 2,173 吕桂芹
季建刚 2,490 0.0083 6,011 吕桂芹
郑金刚 14,610 0.0487 35,268 吕桂芹
张梦琪 2,490 0.0083 6,011 吕桂芹
安春喜 35,910 0.1197 86,686 吕桂芹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石家庄博深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
陈怀荣 677.89 货币 22.60 刘文斌 4.72 货币 例0.16
吕桂芹 538.38 货币 17.95 师建斌 4.32 货币 0.14
任京建 406.75 货币 13.56 徐国强 1.96 货币 0.07
程辉 406.73 货币 13.56 孟庆照 4.91 货币 0.16
张淑玉 406.73 货币 13.56 周卫京 4.52 货币 0.15
陈怀奎 142.06 货币 4.74 崔亚伦 4.91 货币 0.16
王志广 117.70 货币 3.92 季建刚 2.75 货币 0.09
靳发斌 75.26 货币 2.51 安志建 5.70 货币 0.19
王焕成 40.28 货币 1.34 郑金刚 3.54 货币 0.12
李俊忠 23.97 货币 0.80 张梦琪 2.75 货币 0.09
霍建文 19.65 货币 0.66 鄢晓红 4.91 货币 0.16
梁海生 26.33 货币 0.88 时会彬 3.73 货币 0.12
孟凡爱 18.27 货币 0.61 安春喜 10.41 货币 0.35
王振东 10.41 货币 0.35 李建福 5.11 货币 0.17
高娟琴 9.24 货币 0.31 张建明 6.09 货币 0.20
刘强 10.02 货币 0.33 合计 3,000.00 - 100.00
6、2006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6 年 9 月,石家庄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部分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价格以股东的出资金额为依据,相当于每股 1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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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转让人 转让金额 转让的股权比例 受让人
郑金刚 3.6 0.12% 李宝谦
梁海生 9.3 0.31% 李宝谦
陈怀荣 1.98 0.07% 李宝谦
陈怀荣 0.9 0.03% 李艳敏
吕桂芹 2.28 0.08% 李艳敏
任京建 0.15 0.01% 李艳敏
程辉 1.71 0.06% 李艳敏
张淑玉 1.71 0.06% 李艳敏
陈怀奎 0.6 0.02% 李艳敏
王志广 0.51 0.02% 李艳敏
任京建 1.56 0.05% 梁海生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郑金刚不再持有公司股权,李艳敏、李宝谦成为公司
新股东,石家庄博深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陈怀荣 675.12 货币 22.50 刘文斌 4.72 货币 0.16
吕桂芹 536.22 货币 17.87 师建斌 4.32 货币 0.14
任京建 405.09 货币 13.50 徐国强 1.96 货币 0.07
程辉 405.09 货币 13.50 孟庆照 4.91 货币 0.16
张淑玉 405.09 货币 13.50 周卫京 4.52 货币 0.15
陈怀奎 141.60 货币 4.72 崔亚伦 4.91 货币 0.16
王志广 117.09 货币 3.90 季建刚 2.75 货币 0.09
靳发斌 75.26 货币 2.51 安志建 5.70 货币 0.19
王焕成 40.28 货币 1.34 张梦琪 2.75 货币 0.09
李俊忠 23.97 货币 0.80 鄢晓红 4.91 货币 0.16
霍建文 19.65 货币 0.66 时会彬 3.73 货币 0.12
梁海生 18.66 货币 0.62 安春喜 10.41 货币 0.35
孟凡爱 18.27 货币 0.61 李建福 5.11 货币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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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东 10.41 货币 0.35 张建明 6.09 货币 0.20
高娟琴 9.24 货币 0.31 李宝谦 14.88 货币 0.50
李艳敏 7.86 货币 0.26 合计 3,000.00 - 100.00
刘强 10.02 货币 0.33
7、2006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06 年 12 月 4 日,石家庄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增至 4,500 万元,本次增资按照原股权结构由全体股东共同以货币出资。中
勤万信会计师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出具了“(2006)中勤验字第 12033 号”
《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后,石家庄博深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陈怀荣 1,012.68 货币 22.504 刘文斌 7.200 货币 0.160
吕桂芹 804.33 货币 17.874 师建斌 6.300 货币 0.140
任京建 607.635 货币 13.503 徐国强 3.150 货币 0.070
程辉 607.635 货币 13.503 孟庆照 7.200 货币 0.160
张淑玉 607.635 货币 13.503 周卫京 6.750 货币 0.150
陈怀奎 212.40 货币 4.720 崔亚伦 7.200 货币 0.160
王志广 175.635 货币 3.903 季建刚 4.050 货币 0.090
靳发斌 112.95 货币 2.510 安志建 8.550 货币 0.190
王焕成 60.30 货币 1.340 张梦琪 4.050 货币 0.090
李俊忠 36.00 货币 0.800 鄢晓红 7.200 货币 0.160
霍建文 29.70 货币 0.660 时会彬 5.400 货币 0.120
梁海生 27.99 货币 0.622 安春喜 15.750 货币 0.350
孟凡爱 27.450 货币 0.610 李建福 7.650 货币 0.170
王振东 15.750 货币 0.350 张建明 9.000 货币 0.200
高娟琴 13.500 货币 0.300 李宝谦 22.320 货币 0.496
李艳敏 11.790 货币 0.262 合计 4,500.00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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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 14.850 货币 0.330
8、2007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平衡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及部门骨干的
利益,使尽可能多的员工能够分享公司成长的收益,公司股东于 2007 年 5 月进
行了一次股权转让。2007 年股权受让方均为公司员工。公司 2007 年 5 月受让
股份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受让股数(万股) 受让价格(万元) 受让比例%
庞建华 7.830 7.830 0.174
苏淑苓 2.340 2.340 0.052
程书建 1.485 1.485 0.033
郑永利 1.755 1.755 0.039
张同 3.240 3.240 0.072
薛丽莉 1.170 1.170 0.026
张玉宁 1.755 1.755 0.039
刘朝松 1.755 1.755 0.039
许建军 2.070 2.070 0.046
张荣军 2.070 2.070 0.046
田金红 2.070 2.070 0.046
孙蕴慧 2.655 2.655 0.059
沈祥清 2.925 2.925 0.065
段东旭 3.240 3.240 0.072
张梦琪 2.700 2.700 0.060
季建刚 0.090 0.090 0.002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人 转让金额(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受让人
孟凡爱 5.67 0.126 庞建华
时会彬 2.16 0.048 庞建华
周卫京 2.34 0.052 苏淑苓
安志建 1.485 0.033 程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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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斌 1.035 0.023 郑永利
师建斌 0.72 0.016 郑永利
崔亚伦 1.89 0.042 张同
孟庆照 1.35 0.030 张同
李宝谦 1.17 0.026 薛丽莉
李宝谦 1.755 0.039 张玉宁
李宝谦 1.755 0.039 刘朝松
刘强 2.07 0.046 许建军
梁海生 2.07 0.046 张荣军
李宝谦 0.855 0.019 田金红
刘强 0.72 0.016 田金红
梁海生 0.27 0.006 田金红
孟庆照 0.225 0.005 田金红
安春喜 2.655 0.059 孙蕴慧
安春喜 1.89 0.042 张梦琪
徐国强 0.81 0.018 张梦琪
鄢晓红 2.925 0.065 沈祥清
鄢晓红 0.09 0.002 季建刚
鄢晓红 0.045 0.001 段东旭
霍建文 3.195 0.071 段东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石家庄博深的股权结构及股东出资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出资方 出资比 出资方 出资比
姓名 出资额 姓名 出资额
式 例 式 例
陈怀荣 1,012.680 货币 22.504 刘文斌 6.165 货币 0.137
吕桂芹 804.330 货币 17.874 师建斌 5.580 货币 0.124
任京建 607.635 货币 13.503 孟庆照 5.625 货币 0.125
程辉 607.635 货币 13.503 崔亚伦 5.310 货币 0.118
张淑玉 607.635 货币 13.503 周卫京 4.410 货币 0.098
陈怀奎 212.400 货币 4.720 鄢晓红 4.140 货币 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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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广 175.635 货币 3.903 季建刚 4.140 货币 0.092
靳发斌 112.950 货币 2.510 时会彬 3.240 货币 0.072
王焕成 60.300 货币 1.340 段东旭 3.240 货币 0.072
李俊忠 36.000 货币 0.800 张同 3.240 货币 0.072
霍建文 26.505 货币 0.589 沈祥清 2.925 货币 0.065
梁海生 25.650 货币 0.570 孙蕴慧 2.655 货币 0.059
孟凡爱 21.780 货币 0.484 徐国强 2.340 货币 0.052
李宝谦 16.785 货币 0.373 苏淑苓 2.340 货币 0.052
王振东 15.750 货币 0.350 许建军 2.070 货币 0.046
高娟琴 13.500 货币 0.300 张荣军 2.070 货币 0.046
刘强 12.060 货币 0.268 田金红 2.070 货币 0.046
李艳敏 11.790 货币 0.262 郑永利 1.755 货币 0.039
安春喜 11.205 货币 0.249 张玉宁 1.755 货币 0.039
张建明 9.000 货币 0.200 刘朝松 1.755 货币 0.039
庞建华 7.830 货币 0.174 程书建 1.485 货币 0.033
李建福 7.650 货币 0.170 薛丽莉 1.170 货币 0.026
安志建 7.065 货币 0.157 合计 4,500 - 100.00
张梦琪 6.750 货币 0.150
9、2007 年 6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6 月 5 日,石家庄博深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石家庄博深由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6 月 12 日,石家庄博深全体股东签
署《发起人协议》,协商一致以中勤万信会计师审计确认的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71,816,805.44 元(母公司数)为基础,按 1:0.7566 的比例,
折为 130,000,000 股,将石家庄博深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130000000000262),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改制完成后的股本结
构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股数 出资比例 姓名 股数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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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怀荣 2,925.52 22.504 刘文斌 17.81 0.137
吕桂芹 2,323.62 17.874 师建斌 16.12 0.124
任京建 1,755.39 13.503 孟庆照 16.25 0.125
程辉 1,755.39 13.503 崔亚伦 15.34 0.118
张淑玉 1,755.39 13.503 周卫京 12.74 0.098
陈怀奎 613.6 4.720 鄢晓红 11.96 0.092
王志广 507.39 3.903 季建刚 11.96 0.092
靳发斌 326.3 2.510 时会彬 9.36 0.072
王焕成 174.2 1.340 段东旭 9.36 0.072
李俊忠 104 0.800 张同 9.36 0.072
霍建文 76.57 0.589 沈祥清 8.45 0.065
梁海生 74.1 0.570 孙蕴慧 7.67 0.059
孟凡爱 62.92 0.484 徐国强 6.76 0.052
李宝谦 48.49 0.373 苏淑苓 6.76 0.052
王振东 45.5 0.350 许建军 5.98 0.046
高娟琴 39 0.300 张荣军 5.98 0.046
刘强 34.84 0.268 田金红 5.98 0.046
李艳敏 34.06 0.262 郑永利 5.07 0.039
安春喜 32.37 0.249 张玉宁 5.07 0.039
张建明 26 0.200 刘朝松 5.07 0.039
庞建华 22.62 0.174 程书建 4.29 0.033
李建福 22.1 0.170 薛丽莉 3.38 0.026
安志建 20.41 0.157 合计 13,000 100.00
张梦琪 19.5 0.150
10、2009 年 8 月,博深工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696 号)核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4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7,3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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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博深工具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股票简称“博深工具”,股票代码“002282”,公开发行的 4,340 万
股股票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博深工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股本
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股数 出资比例 姓名 股数 出资比例
陈怀荣 2,925.52 16.872 刘文斌 17.81 0.103
吕桂芹 2,323.62 13.400 师建斌 16.12 0.093
任京建 1,755.39 10.123 孟庆照 16.25 0.094
程辉 1,755.39 10.123 崔亚伦 15.34 0.088
张淑玉 1,755.39 10.123 周卫京 12.74 0.073
陈怀奎 613.6 3.539 鄢晓红 11.96 0.069
王志广 507.39 2.926 季建刚 11.96 0.069
靳发斌 326.3 1.882 时会彬 9.36 0.054
王焕成 174.2 1.005 段东旭 9.36 0.054
李俊忠 104 0.600 张同 9.36 0.054
霍建文 76.57 0.442 沈祥清 8.45 0.049
梁海生 74.1 0.427 孙蕴慧 7.67 0.044
孟凡爱 62.92 0.363 徐国强 6.76 0.039
李宝谦 48.49 0.280 苏淑苓 6.76 0.039
王振东 45.5 0.262 许建军 5.98 0.034
高娟琴 39 0.225 张荣军 5.98 0.034
刘强 34.84 0.201 田金红 5.98 0.034
李艳敏 34.06 0.196 郑永利 5.07 0.029
安春喜 32.37 0.187 张玉宁 5.07 0.029
张建明 26 0.150 刘朝松 5.07 0.029
庞建华 22.62 0.130 程书建 4.29 0.025
李建福 22.1 0.127 薛丽莉 3.38 0.019
安志建 20.41 0.118 首次公开发行 4,340 25.029
张梦琪 19.5 0.112 数量 17,34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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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1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34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股票并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
(含税),该方案已于 2011 年 4 月 11 日实施完毕,2011 年 6 月 24 日,公司
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 17,340 万元变更为 22,542 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在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后持有的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转增前股数(万股) 转增后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怀荣 2,925.52 3,803.18 16.87
吕桂芹 2,323.62 3,020.71 13.40
任京建 1,755.39 2,282.01 10.12
程辉 1,755.39 2,282.01 10.12
张淑玉 1,755.39 2,282.01 10.12
合计 10,515.31 13,669.92 60.63
12、2014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542.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该
方案已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实施完毕,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 22,542.00 万元变更为 33,813.00 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在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后持有的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转增前股数(万股) 转增后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怀荣 3,103.18 4,654.76 13.77%
吕桂芹 3,020.71 4,531.06 13.40%
任京建 2,102.01 3,153.01 9.32%
程辉 2,282.01 3,423.01 10.12%
张淑玉 1,922.01 2,883.01 8.53%
合计 12,429.90 18,644.85 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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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控制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规定了形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程序,并
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如下事项表决时,实际控制人按照一致意见在公司股东大
会上进行表决,构成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方针;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6)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7)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
(8)修改公司章程;
(9)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
(10)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1)决定停止经营公司现有业务,或对公司业务的性质作出重大改变或
调整;
(12)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
辉、任京建、张淑玉 5 人已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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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愿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五年,即将《一
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修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五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4.15%股权。
股东名 2017年6月30日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最近
陈怀荣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3.83% 46,778,240 13.83% 31,031,760 13.77%
三年
吕桂芹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3.17% 44,545,649 13.17% 30,207,060 13.40%
控股
程辉 34,793,283 10.29% 34,793,283 10.29% 34,793,283 10.29% 22,820,070 10.12%
股权
任京建 30,587,228 9.05% 30,587,228 9.05% 30,587,228 9.05% 21,020,070 9.32%
变动
张淑玉 26,376,676 7.80% 26,376,676 7.80% 28,176,676 8.33% 19,220,070 8.53%
合计 183,081,076 54.15% 183,081,076 54.15% 184,881,076 54.67% 124,299,030 55.14%
2、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
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施工、装饰装
修、建材加工等领域。金刚石工具主要包括金刚石圆锯片、金刚石薄壁工程钻头、
金刚石磨盘、金刚石滚刀、金刚石模块、磨轮等产品,是石材、陶瓷、混凝土等
无机非金属硬脆材料的最有效加工工具;电动工具主要包括台式及手持式工程钻
机、锯机、角磨机、电锤、电镐等产品,是建筑装修施工的常用机具;合金工具
主要有硬质合金圆锯片等,主要用于木材、铝合金材料、铝塑型材、有色金属材
料等的切割。金刚石工具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约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80%。
最近两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刚石工具 18,648.13 75.93 33,330.59 78.77 33,970.39 7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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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动工具 4,552.56 18.54 6,618.54 15.64 6,796.03 15.70
合金工具 1,359.49 5.54 2,364.86 5.59 2,515.18 5.81
合计 24,560.18 100.00 42,313.99 100.00 43,281.60 100.00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1、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日
资产总额 105,136.60 103,004.31 103,592.83 101,363.07
负债总额 21,195.63 22,842.53 25,410.23 21,56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940.98 80,161.78 78,182.60 79,799.91
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 83,940.98 80,161.78 78,182.60 79,799.91
利润表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25,062.35 42,996.81 43,438.44 54,845.81
营业成本 16,129.63 27,187.95 28,305.13 38,322.96
营业利润 5,089.20 843.73 431.39 2,807.09
利润总额 5,179.21 1,250.44 711.23 3,212.33
净利润 4,520.56 1,248.45 659.67 3,059.44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520.56 1,248.45 659.67 3,059.44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702.76 9,992.97 9,492.38 11,729.1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588.13 -4,209.08 -3,663.63 67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53.01 -5,744.61 -336.97 -14,152.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7,357.67 499.11 5,541.42 -1,7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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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额
2、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4 0.02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4 0.02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3 0.03 0.01 0.08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
0.03 0.03 0.01 0.08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39 1.56 0.84 3.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2 1.59 0.84 3.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
1.34 1.16 0.51 3.35
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1.38 1.18 0.51 3.38
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05 0.30 0.28 0.35
量净额(元/股)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2.48 2.37 2.31 2.36
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0.16 22.18 24.53 21.27
注:上市公司于2015年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22,542.00万股变更为
33,813.00万股,为方便比较,2014年上述涉及每股的相关财务指标均系以变更后总股本进
行的计算。
(六)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产权控制关系
2008年7月9日,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五人签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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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协议》,规定五人在股东大会进行重大事项表决时按照一致意见进行表决,
并于2014年1月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深工具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
辉、任京建、张淑玉5人已于2017年4月18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愿将《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五年,即将《一致行
动协议》的有效期修改为2023年12月31日。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陈怀荣: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1998年至2003年,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长。曾获河北省优秀企业家,石家庄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河北省优秀经营管理
者等荣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机
床工具工业协会超硬材料分会副理事长、河北省五金机电商会会长,河北省第十
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除上市公司外未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吕桂芹: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石
家庄煤矿机械厂,石家庄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工作。1998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曾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至今任上市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0月至今任石家
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除上市公司外未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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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京建: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
1998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本公司董事。2007年6月至2012年4月任本公司董
事会秘书。现任上市公司董事,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除上市公
司外未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程辉: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5年至今任博深美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2006年
至2010年6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除上市公司外未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张淑玉: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8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任本公司董事。现任上市公司董事,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
限公司监事,除上市公司外未控制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
(七)合法存续情况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合规情
况
上市公司为合法设立、独立经营的独立法人,上市公司股票已经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上市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终止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诚信良好,最近 36 个月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最近 12 个月内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
责。
二、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金牛研磨的全体股东,包括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
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等 10 名自然人,其
中巢琴仙为杨建华的配偶、杨华为杨建华的兄弟,杨建华、巢琴仙、杨华构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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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交易对方持有金牛研磨的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杨建华 51.00
2 巢琴仙 25.00
3 叶现军 6.50
4 徐子根 6.00
5 杨华 5.00
6 李卫东 5.00
7 朴海连 0.50
8 钱建伟 0.50
9 陆博伟 0.25
10 朱红娟 0.25
合计 100.00
(一)杨建华
1、杨建华基本情况
姓名 杨建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21197003******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金牛研磨 2004年2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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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兼总经
达顺机械 1997年2月至今 持有该公司60%的股份
理
亚细亚研磨(已 2002 年 4 月 至 通过孟河珠城砂布间接持有
董事长
注销) 2017年4月 50.83%的股份
孟河珠城砂布 2002 年 4 月 至
执行董事 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
(已注销) 2017年5月
2017 年 5 月 将 其 持 有 的 该 公 司
郑州晟鑫机电 2003 年 5 月 至
监事 50%股份转让,将不再持有该公
有限公司 2017年4月
司股份。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建华持有金牛研磨 51%股权,持有达顺机械 60%
股权。除此之外,杨建华未控制其他公司。
杨建华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含报告期内已注销
/转让的其他公司情况):
(1)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曾用名 常州市通诚砂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万元
股权架构 杨建华持有60%的股权,巢琴仙持有4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K120555490
成立日期 1997年2月26日
机械零部件加工;包装绳、BOPP胶粘带制造。(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已注销)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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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 40万元
股权架构 杨建华持有100%的股权
工商注册号 320407000080825
成立日期 2002年4月2日
经营期限 2002年4月2日至***
砂布、砂纸、纸箱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3)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万元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持有50.83%的股权,李金烈持有24.83%的股权,
股权架构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4%的股权。
工商注册号 320400400008037
成立日期 2002年4月28日
经营期限 2002年4月28日至2017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 磨具、磨料、砂布、砂纸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4)郑州晟鑫机电有限公司(已转让)
2017 年 4 月 13 日,杨建华与尹传忠(系尹爱民父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以注册资本额将所持郑州晟鑫机电有限公司 50%股权转让给尹传忠。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该笔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
法定代表人 尹爱民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85万元
股权架构 尹爱民持有50%股权、尹传忠持有50%股权
工商注册号 410100000020367
成立日期 200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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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 2003年05月12日至2019年05月12日
磨料、磨具加工;销售:五金机电、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小型机
经营范围
械产品、钢材、轴承、量刃具、胶辊。
4、其他关联关系
杨建华与巢琴仙系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系兄弟关系,杨建华与朱红娟系
表兄妹关系。
(二)巢琴仙
1、基本情况
姓名 巢琴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21197109******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达顺机械 1997年2月至今 监事 持有该公司40%的股份
亚洲研磨(已注 2006 年 1 月 至 执行董事兼总经
持有该公司65%的股份
销) 2017年4月 理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巢琴仙持有金牛研磨 25%股权,持有达顺机械 40%
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巢琴仙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
(1)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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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顺机械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方
情况”之“(一)杨建华”。
(2)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法定代表人 巢琴仙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巢琴仙持有65%的股权,叶现军持有13%的股权,徐子根持有12%的
股权架构
股权,李卫东持有1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7843716342
成立日期 2006年1月13日
磨具、磨料、砂布、砂纸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其他关联关系
巢琴仙系杨建华的妻子。
(三)叶现军
1、基本情况
姓名 叶现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303197408******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赵西五路世瑞苑小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赵西五路世瑞苑小区******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金牛研磨 2010年5月至今 监事 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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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亚洲研磨(已注 2006年1月至
监事 持有该公司13%的股权
销) 2017年4月
亚细亚研磨(已注 2006年1月至 通过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销) 2017年4月 持有该公司24%的股权
青岛叶氏振宇贸 执行董事兼总经
2002年9月至今 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易有限公司 理
淄博祯蔚磨料磨 2000 年 10 月 至
董事长 否
具制造有限公司 今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叶现军持有金牛研磨 6.5%股权,持有青岛叶氏振宇
贸易有限公司 80%的股权,通过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控制青岛润阳世家
饮品有限公司 3%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叶现军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情况如下:
(1)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亚洲研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方
情况”之“(二)巢琴仙”。
(2)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现军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60万元
股权架构 叶现军持有80.00%的股权,王冬梅持有20.0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740383991G
成立日期 2002年9月3日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国
经营范围 家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
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注:王冬梅系叶现军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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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亚细亚研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
方情况”之“(一)杨建华”。
(4)青岛润阳世家饮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向辉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王向辉持有97.00%股权、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3.00%股
股权架构
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20599000903D
成立日期 2012年6月20日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
经营范围
营和代理各项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王向辉系叶现军妻子。
(5)淄博祯蔚磨料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现军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25万元
股权架构 瑞曼尼持有100.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07317263314
成立日期 2001年10月8日
生产销售砂带、页状砂纸、磨具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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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徐子根
1、基本情况
姓名 徐子根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2603196203******
住所 广州市南岸路荔港南湾******
通讯地址 广州市南岸路荔港南湾******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
2009年1月至今 总经理 持有该公司50%的股权
材料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子根持有金牛研磨 6%股权,持有广州市金士霸 50%
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徐子根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1)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利红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万元
股权架构 徐利红持有50.00%的股权,徐子根持有50.0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683298693J
成立日期 2009年1月19日
五金产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汽车零配
经营范围
件零售;五金零售;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汽车
1-1-1-19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徐利红系徐子根女儿。
(2)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亚洲研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方
情况”之“(二)巢琴仙”。
(五)杨华
1、基本情况
姓名 杨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21197203******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常州市贝尔特
2010年11月至今 监事 持有该公司50%股权
磨具有限公司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华持有金牛研磨 5%股权,持有常州市贝尔特磨具
有限公司 50%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杨华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1)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1-1-1-19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巢萍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万元
股权架构 巢萍持有50%的股权,杨华持有50%的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565316846M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29日
经营期限 2010年11月29日至2030年11月28日
磨具、磨料、砂布、砂纸的制造与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巢萍系杨华前妻。
4、其他关联关系
杨华系杨建华之弟。
(六)李卫东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卫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521197401******
住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名雅花园******
通讯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名雅花园******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永州市三翔房地产 执行董事兼总
2009年12月至今 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
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1-1-1-192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卫东持有金牛研磨 5%股权,持有永州市三翔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80%股权,李卫东的妻子吴旭平持有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
公司 100%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其他公司。
李卫东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或控制其他公司的情况如下:
(1)永州市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卫东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00 万元
李卫东持有 80%股权,陈青云持有 10%股权,吴波持有 10%股
股权架构
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11246985737314
成立日期 2009 年 12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200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59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业
(2)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旭平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股权架构 吴旭平持有 1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4W6MJL97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建材批发;五金零售。
(七)朴海连
1、基本情况
姓名 朴海连
1-1-1-19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31084200103******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朴海连未担任任何单位的任何职务。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朴海连持有金牛研磨 0.5%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
其他公司。
(八)钱建伟
1、基本情况
姓名 钱建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1119197208******
住所 丹阳市访仙镇钱家村******
通讯地址 丹阳市访仙镇钱家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金牛研磨 2004年10月至今 销售部经理 持有该公司0.5%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1-1-1-194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钱建伟持有金牛研磨 0.5%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
其他公司。
(九)陆博伟
1、基本情况
姓名 陆博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21196405******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兰陵路******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兰陵路******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亚洲研磨(已注 2006 年 1 月 至
财务部经理 否
销) 2017年4月
金牛研磨 2004年10月至今 财务部经理 持有该公司0.25%的股权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陆博伟持有金牛研磨 0.25%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
其他公司。
(十)朱红娟
1、基本情况
姓名 朱红娟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1-1-1-195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身份证号码 320083198103******
住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通讯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名苑******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金牛研磨 2004年10月至今 会计 持有该公司0.25%的股权
亚洲研磨(已注 2006 年 1 月 至
会计 否
销) 2017年4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红娟持有金牛研磨 0.25%股权。除此之外,未控制
其他公司。
4、其他关联关系
朱红娟系杨建华表妹。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
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与上市规则所列举
的关联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
虑配套募集资金,金牛研磨原主要股东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杨华合计
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5%,上述交易对方应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但是,根据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选 3 名董事,其中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
事,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变为 12 人。上市公司增选的 2 名非独立董事由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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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共同推举,交易对方将共同推举杨建华、叶现军作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成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
第四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除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安排外,
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均暂无约定。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案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
七、所持有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股权,该
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八、交易对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结合交易
对方共同持股、任职、亲属等情况,补充披露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
1、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中,杨建华与巢琴仙系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系兄弟关系,
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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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外,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一致行动关
系。
2、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的核查说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对照如下: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的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对方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
购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互间为取得上市
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公司股份提供融资安排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除了共同持有本次交易标的金
牛研磨股权外,报告期内还共同持有常州亚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
细亚研磨有限公司(现已注销)、常州亚洲
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研磨有限公司(现已注销)的股权,详见本
题回复之一、(三)。
(七)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 执行董事杨建华与巢琴仙系夫妻关系,杨建
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 华与杨华系兄弟关系,杨建华、巢琴仙和杨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 华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该情况。
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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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的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杨建华与朱红娟系表兄妹关系,但并不构成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或《深圳证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本题回复之一、
(四)。
3、报告期内本次交易对方之间存在共同投资行为,但共同投资的交易对方
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交易对方共同持股及任职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除了共同持有金牛研磨股权外,在其他企业共同持股及任职
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交易对方共同持股情况 交易对方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未注销前,杨建华通过其全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 资持有的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现
报告期内未注销前,杨建华
公司(现已注销)(简 已注销)持有 50.83%的股权,叶现军
任董事长,叶现军任董事
称“亚细亚研磨”) 通过其控制的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
限公司持有 24%的股权
报告期内未注销前,巢琴仙持有 65%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 报告期内未注销前,巢琴仙
的股权,叶现军持有 13%的股权,徐
司(现已注销)(简称 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叶现
子根持有 12%的股权,李卫东持有 10%
“亚洲研磨”) 军任监事
的股权
(2)杨建华、巢琴仙与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杨建华、巢琴仙与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虽共同投资上述公司,但并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①从公司治理角度的说明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向亚细亚研磨(现已注销)或
亚洲研磨(现已注销)(两家公司简称为“共同持股公司”)的投资均为其依照
自主投资决策而进行投资的结果,其依照公司章程约定按其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上述共同持股的交易对方仅为共同持股公司的部分
权益持有人,与其他股东不存在权利义务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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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共同持股公司的股东会层面,共同持股的交易对方均独立行使股东
权利,各自出席会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在股东会上按各自意思表示投票表决,
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相互征求决策意见、共同推荐董事或其他可能导致一致
行动的情形。
在上述共同持股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层面,除杨建华任亚细亚研磨董事
长、叶现军任亚细亚研磨董事、巢琴仙任亚洲研磨执行董事、叶现军任亚洲研
磨监事外,其余人员均未担任共同持股公司的董事或监事,不参与董事会和监
事会层面的决策。因此,从董事会和监事会层面,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可能导
致一致行动的情形。
②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角度的说明
上述交易对方中,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在共同持股公司未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参与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对共同持股公司的日常
运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公司日常运营管理角度,上述交易对方不存
在可能导致一致行动的情形。
③共同持股公司均已注销
2017 年 4 月,亚细亚研磨和亚洲研磨均完成了注销工作,杨建华、巢琴仙
与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的共同投资关系已经结束,不再存在可能因为共同
投资关系而导致一致行动的情形。
④相关方声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五人分别出具了《关于不存在
一致行动安排的声明与承诺》,说明除了杨建华与巢琴仙系夫妻关系外,其他各
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声明如下:
“本人与金牛研磨其他股东曾经共同设立公司,但在公司治理安排和日常
经营管理过程中,本人一直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会上按个人意愿投票表
决,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相互征求决策意见或其他可能导致一致行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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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金牛研磨股东在任何公司自始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一致行动协
议或安排;
不存在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通过其他一致行动安排拟谋求共同
扩大未来在博深工具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互相达
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协议;除杨建华与巢琴仙
系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外,在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之
间不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表
决权。”
综上,杨建华、巢琴仙与叶现军、徐子根、李卫东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六)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4、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杨建华与朱红娟系表兄妹关系,但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关系
(1)杨建华与朱红娟不构成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杨建华与朱红娟系表兄妹关系,根据《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朱红娟与杨建华
之间的关系并不符合关联方关系的认定,不构成关联关系。因而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
联关系的情形。因此,朱红娟与杨建华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杨建华与朱红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
杨建华与朱红娟分别出具了《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的声明与承诺》,其
声明如下:
杨建华与朱红娟之间不存在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通过其他一致
行动安排拟谋求共同扩大未来在博深工具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本次交易
完成后也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协议;
杨建华与朱红娟之间不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所能够
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权。
综上,杨建华与朱红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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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股权,交易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威虎山路
主要办公地点 常州新北区西夏墅镇威虎山路
法定代表人 杨建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4 年 10 月 1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765895141Q
磨具、磨料及制品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长期
二、历史沿革
(一)2004 年 10 月,金牛研磨设立
2004 年 6 月 29 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xq0009)名称
预核【2004】第 06290006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的名
称为“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2004 年 10 月 9 日,金牛研磨设立时的股东杨建华、张继红、巢琴仙共同
签署了《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章程》。
2004 年 10 月 12 日,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常中瑞会验
(2004)第 75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4 年 10 月 12 日止,金牛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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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
2004 年 10 月 15 日,金牛研磨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设立时,金牛研磨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1 杨建华 600.00 货币 60.00
2 巢琴仙 250.00 货币 25.00
3 张继红 150.00 货币 15.00
合计 1,000.00 - 100.00
(二)2010 年 5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增资至 2,000 万元
2010 年 4 月 16 日,金牛研磨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1)进行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出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1 朱红娟 5.00
2 陆博伟 5.00
3 钱建伟 10.00
4 朴松云 10.00
杨建华
5 李卫东 100.00
6 杨华 100.00
7 徐子根 120.00
8 叶现军 130.00
9 张继红 杨建华 150.00
(2)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到 2,000 万元,其中杨建华以货币形
式增加 750 万元,巢琴仙以货币形式增加 25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
金牛研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1 杨建华 1,020.00 货币 51.00
2 巢琴仙 500.00 货币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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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 叶现军 130.00 货币 6.50
4 徐子根 120.00 货币 6.00
5 杨华 100.00 货币 5.00
6 李卫东 100.00 货币 5.00
7 朴松云 10.00 货币 0.50
8 钱建伟 10.00 货币 0.50
9 陆博伟 5.00 货币 0.25
10 朱红娟 5.00 货币 0.25
合计 2,000.00 - 100.00
2010 年 5 月 5 日,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常中瑞会验
(2010)第 4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5 日,金牛研磨已
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11 日,金牛研磨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三)2014 年 3 月,因继承和赠与发生的股东变化
2012 年 11 月 5 日,金牛研磨原股东朴松云去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朴松云生前持有的金牛研磨 0.5%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
份额属于朴松云遗产,另一半归其配偶姜贞林所有。
2014 年 3 月 7 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公证处出具“(2014)常武证民内字
第 478 号”《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朴松云的遗产应由配偶姜贞林、女儿朴
海连、被继承人父亲、被继承人母亲吴春子共同继承,因被继承人父亲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姜贞林、吴春子均表示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朴松云的
遗产由其女儿朴海连继承。
2014 年 3 月 7 日,金牛研磨原股东朴松云配偶姜贞林与其女儿朴海连签订
《赠与合同》,合同约定赠与人姜贞林自愿将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拥有的朴松云持有的金牛研磨 0.5%股权的一半无偿赠与给受让人朴海连。2014
年 3 月 7 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公证处出具“(2014)常武证民内字第 47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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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2014 年 3 月 9 日,金牛研磨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按照“(2014)
常武证民内字第 478 号”和“(2014)常武证民内字第 479 号”《公证书》,
由朴海连继承朴松云持有的金牛研磨 0.5%股权,并修改公司章程。
2014 年 3 月 21 日,金牛研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
金牛研磨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1 杨建华 1,020.00 货币 51.00
2 巢琴仙 500.00 货币 25.00
3 叶现军 130.00 货币 6.50
4 徐子根 120.00 货币 6.00
5 杨华 100.00 货币 5.00
6 李卫东 100.00 货币 5.00
7 朴海连 10.00 货币 0.50
8 钱建伟 10.00 货币 0.50
9 陆博伟 5.00 货币 0.25
10 朱红娟 5.00 货币 0.25
合计 2,000.00 -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三、产权和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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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牛研磨无下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未设立分公司。
(二)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分别持有金牛研磨 51.00%、
25.00%和 5.00%的股权,其中杨建华与巢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
弟关系,因此金牛研磨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杨建华、巢琴仙二人,杨华系共同实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
二章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重组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
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
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四)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仍计划沿用金牛研磨现有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原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特别安排事宜。未来若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博深工具将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牛研磨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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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本次重组后,金牛研磨将独立经营,不存在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
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
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金牛研磨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1、权属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
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 10 位自然人共持有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
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扣押、冻结、司法查封或拍卖、托管、设定信
托、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或其他使该等股东权利行使和/或转让受到限制或禁止
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2、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未对外提供担保。
(二)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1、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折旧、摊销情况
①固定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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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976.42 950.86 - 3,025.56 76.09%
机器设备 10,572.71 3,440.45 - 7,132.27 67.46%
运输工具 521.18 413.71 - 107.47 20.62%
其他 114.62 87.67 - 26.96 23.52%
合计 15,184.94 4,892.69 - 10,292.25 67.78%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3,933.69 856.73 - 3,076.96 78.22%
机器设备 9,085.89 3,008.29 - 6,077.60 66.89%
运输工具 521.18 386.05 - 135.13 25.93%
其他 109.72 82.62 - 27.10 24.70%
合计 13,650.48 4,333.68 - 9,316.80 68.25%
②无形资产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 1,623.04 203.69 - 1,419.35 87.45%
商标 32.00 18.80 - 13.20 41.25%
合计 1,655.04 222.49 - 1,432.55 86.56%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土地使用权 1,623.04 187.46 - 1,435.58 88.45%
商标 32.00 17.20 - 14.80 46.25%
合计 1,655.04 204.66 - 1,450.38 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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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 面积 权利终止 取得
用途 座落
号 人 权证号 (平方米) 日期 方式
苏(2016)常
金牛研 威虎山路以东、
1 州市不动产权 工业 5,592.00 2066.2.1 出让
磨 阳澄湖路以南
第 0034743 号
新北区威虎山
金牛研 常国用(2013)
2 工业 29,333.00 路以东,丽江路 2063.6.7 出让
磨 第 37710 号
以南
金牛研 常国用(2005) 新北区西夏墅
3 工业 42,500.60 2055.5.31 出让
磨 第 0135329 号 镇
苏(2017)常州
金牛研 太行山路以西、
4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40,032.00 2067.5.31 出让
磨 申江路以北
0073006 号
注:上表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3006 号”的土地为
金牛研磨 2017 年新获得的土地,将成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
(2)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产权人 所有权证编号 地址 登记时间
(平方米)
常房权证新字 8,778.25
1 金牛研磨 第 00052905 西夏墅镇丽江路 11 号 3,960.25 2008.7.30
号 2,098.39
常房权证新字
2 金牛研磨 第 00436427 丽江路 11 号 10,656.49 2010.6.3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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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已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外,标的公司车间四、五、六的房产证正在常州市不动产登
记中心正常办理流程中,合计建筑面积为 18,257 平方米,预计于 2017 年 9 月办理完毕。
标的公司另有合计面积 1,523.89 平方米的房屋未办理房产证,上述建筑物合计账面原值为
48.01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的账面净值为 26.81 万元。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建设管
理服务站出具的说明:“上述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因属于彩钢构筑物或生产辅助建筑,无
需办理房产证。”
(3)租赁房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租赁房屋的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序号 出租方 坐落位置 租金 租赁期限
(平方米)
沙 海 村 球 场对 开 厂 2014.9.1-
1 万国勇 1,206 318,314 元/年
房第四格 2017.8.30
郑 州 市 二 七区 马 寨
郑州新安华砂 2017.1.1-
2 镇学院路 68 号院内 325 58,500 元/年
轮有限公司 2017.12.31
车间、办公室一间
沧 州 市 开 发区 于 家 2016.12.3-
3 于之清 300 36,000 元/年
场村(307)国道旁 2017.12.2
郫 县 团 结 镇石 桥 村 2016.7.28-
4 李从志 - 21,000 元/年
二社 2017.7.28
注:标的公司与李丛志的租赁协议仅约定租赁地址,未约定租赁面积,实际使用面积约为
245 平方米。
标的公司上述租赁房屋的出租方均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根据金牛研
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出具的说明及独立财务顾问的实地走访,上述租赁的房产仅
用作仓库,未设置难以拆除或移动的大型设备等,因此即便出现上述房产因房屋
所有权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的,公司也可以就近找到相类似的房屋用作仓库,
并快速完成搬迁。同时,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金牛研磨因为租赁的房
屋产权问题导致不能继续使用租赁的房屋的,其作为金牛研磨的实际控制人,自
愿承担因重新租赁房屋而进行搬迁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由此给金牛研磨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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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
标的公司租赁瑕疵房产面积占其全部使用房产面积的比例约为 7.5%,上述
瑕疵租赁面积比重较小,对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4)专利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已经取得专利权情况如下:
专利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状态
权人
发明专利 一种制造砂纸的新 专利权 金牛
1 2015101316415 2015.3.24
(注 1) 型复合上胶机构 维持 研磨
发明专利 专利权 金牛
2 新型磨砂纸 2015101378341 2015.3.26
(注 2) 维持 研磨
发明专利 专利权 金牛
3 双面两用砂纸 2015101378619 2015.3.26
(注 2)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 实用新型 防滑强化砂带 2016203173505 2016.4.15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5 实用新型 新型磨削砂带 2016203197020 2016.4.15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6 实用新型 多磨粒砂带 2016203201187 2016.4.15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7 实用新型 防滑砂带 2016203214990 2016.4.15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8 实用新型 新型砂带 2016203109852 2016.4.14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9 实用新型 砂带 2016203110224 2016.4.14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0 实用新型 一种砂带 2016203110953 2016.4.14
维持 研磨
11 实用新型 复合防滑砂带 2016203122359 2016.4.14 专利权 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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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状态
权人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2 实用新型 复合砂带 2016203136629 2016.4.14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3 实用新型 砂带进给机构 2016203016773 2016.4.12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4 实用新型 砂带送入机构 2016203035562 2016.4.12
维持 研磨
点动控制砂带进给 专利权 金牛
15 实用新型 2016203035577 2016.4.12
机构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6 实用新型 新型砂带 2015202455675 2015.4.21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7 实用新型 一种砂布 2015202390204 2015.4.20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8 实用新型 一种新型砂布 2015202416524 2015.4.20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19 实用新型 散热型磨砂带 2015202093458 2015.4.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0 实用新型 磨砂带 2015202093744 2015.4.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1 实用新型 磨砂布 201520191465X 2015.3.31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2 实用新型 新型磨砂布 2015201916886 2015.3.31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3 实用新型 圆盘砂纸 2015201764099 2015.3.26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4 实用新型 打磨盘 2015201768437 2015.3.26
维持 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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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状态
权人
一种便于打磨的砂 专利权 金牛
25 实用新型 2015201691539 2015.3.24
纸 维持 研磨
一种制造砂纸的新 专利权 金牛
26 实用新型 2015201695239 2015.3.24
型复合上胶机构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7 实用新型 一种热收卷装置 2013205832448 2013.9.1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8 实用新型 砂纸夹持装置 2013205275270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29 实用新型 一种打磨盘 2013205280423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0 实用新型 砂纸结构 2013205282240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1 实用新型 一种打磨装置 2013205282255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2 实用新型 可更换砂纸 2013205291095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3 实用新型 防潮砂纸 2013205293141 2013.8.28
维持 研磨
具有冷却结构的砂 专利权 金牛
34 实用新型 2013205293156 2013.8.28
轮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5 实用新型 一种磨砂圆盘 2013205295024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6 实用新型 组合式砂轮 2013205296065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7 实用新型 打磨条 2013205317165 2013.8.28
维持 研磨
38 实用新型 双面砂纸 2013205317184 2013.8.28 专利权 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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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状态
权人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39 实用新型 圆盘砂纸 2013205318914 2013.8.2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0 实用新型 一种 E 级纸砂带 2012204056106 2012.8.16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1 实用新型 一种干磨砂纸 2012204058027 2012.8.16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2 实用新型 一种砂纸 2012204061142 2012.8.16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3 实用新型 锆刚玉砂布 2011201136284 2011.4.18
维持 研磨
专利权 金牛
44 实用新型 一种砂布 201120113708X 2011.4.18
维持 研磨
用于异型产品的砂 专利权 金牛
45 实用新型 2011201137107 2011.4.18
布 维持 研磨
注 1:该项发明专利于 2017 年 3 月获取,评估师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时未
予考虑。
注 2:该两项发明专利于 2017 年获取,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
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
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
专利权。2015 年 3 月标的公司对新型磨砂纸和双面两用砂纸两项发明创造既申请了实用新
型专利又申请了发明专利,2015 年 9 月标的公司被授予了上述两项发明创造的实用新型专
利,2017 年 4 月标的公司被授予了上述两项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前述被授予的实用新型
专利已经失效。评估师在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基础法评估时以两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的评
估。
(5)商标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已经取得商标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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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序 国际分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核定商品适用范围 有效期 权属
号 类号
研磨材料;研磨制剂;
砂布;砂纸;磨光制剂;
金牛研 2013.6.28-
1 10642298 第3类 研磨膏;金属碳化物(研 拥有
磨 2023.6.27
磨料);磨光石;磨擦用
布;磨光粉
金牛研 2008.7.28-
2 4550400 第3类 砂布;砂纸;研磨材料 拥有
磨 2018.7.27
磨床;螺纹加工刀具;
机器人(机械);切割机;
链锯;砂轮(机器部件);
金牛研 2016.7.21-
3 16995660 第7类 磨刀轮(机器部件);抛 拥有
磨 2026.7.20
光机器和设备(电动
的);钻头夹盘(机器部
件);刀具(机器零件)
涂附磨具(砂布,砂纸,
金牛研 2007.10.20-
4 301677 第3类 砂带,研磨材料);金刚 2027.10.19 拥有
磨 (已续展)
石磨料(人造磨料)
金牛研 砂布;砂纸;砂带(研 2015.6.28-
5 3561942 第3类 拥有
磨 磨用) 2025.6.27
砂布;磨光制剂;研磨
材料;研磨剂;金属碳
金牛研
2016.12.14-
6 16887070 第3类 化物(研磨料);研磨膏; 拥有
2026.12.13
磨
浮石;磨利用制剂;砂
纸;磨光粉
①上述商标对标的资产生产经营的重要性,商标权到期的应对措施
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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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有一项商标权将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到期。报告期内,上述商标
主要用于金牛研磨生产的砂布产品,系公司的主要商标之一。该商标基本情况
如下:
所有权人 注册号 注册商标 国际分类号 核定商品适用范围 有效期
砂布;砂纸;研磨材 2008.7.28
金牛研磨 4550400 第3类
料; -2018.7.27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
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
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
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上述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所有权人可以向商标局
申请办理续展手续,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
经向商标局提出了上述商标的续展申请,预计该商标的续展不会存在法律障碍,
续展前金牛研磨可以正常使用该商标,续展后商标的有效期为至 2028 年 7 月。
金牛研磨已经出具说明:“本公司已经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了注
册号为 4550400 注册商标的续展,取得上述注册商标的续展不存在障碍。如本
公司确不能取得上述商标的续展,本公司尚有在行业内存在一定知名度的其他
商标可以代替使用。即使该商标不能完成续展工作,亦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综上,金牛研磨已经就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申请续展,预计该商标的续展
不会存在法律障碍,该商标即将到期的情况不会对金牛研磨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同时,金牛研磨正在办理从关联方处受让下述商标的手续,受让价格均为无
偿。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下述 5 项自关联方处受让的商标的转让手续已办理
完毕。
①金牛研磨受让 5 项商标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2016 年 2 月 1 日,金牛研磨与李卫东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约定金牛研
磨受让其持有的注册号为 4028382 的商标所有权,受让价格为无偿。2016 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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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1 日,金牛研磨分别与亚细亚研磨和达顺机械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约定
金牛研磨分别受让其持有的 1 项和 3 项商标所有权,受让价格为无偿。截至本
报告书出具日,该 5 项商标均已办理完成了转让手续。金牛研磨本次受让商标
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际分 完成转让时
序号 注册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核定商品适用范围 有效期
类号 间
研磨剂;碳化硅(研
磨料);磨光制剂;
金刚砂(研磨用);
32795 亚细亚 2014.4.21-
1 第3类 砂纸;砂布;研磨材 2017.7.20
04 研磨 2024.4.20
料;刚玉砂纸;玻璃
砂(研磨用);研磨
用刚玉砂;
14883 达顺机 砂纸;砂布;研磨材
2 第3类 2010.12.14-
2017.7.20
85 械 料; 2020.12.13
70341 达顺机 2014.8.28-
3 第3类 砂布;砂皮; 2017.7.20
8 械 2024.8.27
30406 达顺机 砂布;砂纸;磨光制 2013.9.21-
4 第3类 2017.7.20
20 械 剂;磨利制剂; 2023.9.20
砂布(摩擦用布);
砂带;金刚砂;玻璃
40283 砂纸;砂纸;玻璃砂
5 第3类 李卫东 2016.12.14-
2017.8.6
82 (研磨用);砂布; 2026.12.13
浮石;研磨膏;磨光
石;
1-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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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商标出让方中,亚细亚研磨和达顺机械为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
控制的企业,李卫东为金牛研磨的股东,持有金牛研磨 5%的股权。报告期内,
亚细亚研磨、达顺机械和李卫东均未使用上述 5 项商标开展经营业务,其持有
的 5 项商标对其各自生产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
②上述商标转让的背景及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亚细亚研磨已经注销;达顺机械报告期内一直未实
际开展经营,同时已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变更了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不再包含砂纸、砂布生产业务,未来也不会使用上述转让商标;李卫东配偶控
制的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虽从事销售砂纸、砂带等磨具制品相关业务,
但从未使用过上述转让商标。
报告期内,商标转让方均就上述商标的许可使用与金牛研磨签订了《商标
许可使用协议》,同意金牛研磨无偿使用上述商标。上述转让商标的使用权一直
由金牛研磨所有,其所有权人均未使用。
鉴于金牛研磨已经被授权许可使用上述商标,且考虑到未来可能会继续使
用该商标或可能会启用其中部分目前尚未使用的商标,因此,金牛研磨经与商
标所有权人协商,决定直接受让上述商标所有权,以进一步完善金牛研磨资产
的完整性。
③上述商标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报告期内,亚细亚研磨、达顺机械、李卫东均就上述商标的许可使用与金
牛研磨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同意金牛研磨无偿使用上述商标。报告期
内,金牛研磨主要使用了注册号为 3279504 的注册商标,主要用于干磨涂层砂
纸和耐水砂纸。经估算,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销售使用注册号为 3279504
的商标的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 2,388.89 万元和 2,770.94 万元,占当
年营业总收入的 5.74%和 6.03%。
2017 年 6 月,金牛研磨启用了注册号为 3040620 的注册商标,主要用于砂
纸产品,目前使用较少。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其余 3 项商标均暂未使用。
上述 5 项商标对金牛研磨的生产经营并不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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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牛研磨的主要产品为工业耗材,最终客户主要为各类工业生产企业,
不同于快速消费品,工业企业客户通常对于产品的生产企业,即商号较为看重,
而对于产品上的商标则关注较少。
2)金牛研磨已与亚细亚研磨、达顺机械、李卫东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
议》,根据协议约定,金牛研磨可以永久、无偿使用上述商标。
3)报告期内金牛研磨实际仅主要使用上述注册号为 3279504 的注册商标,
而该商标对应产品产生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目前虽刚刚启用
了注册号为 3040620 的注册商标,但是使用很少,其余商标均未实际使用。
综上,金牛研磨从关联方受让 5 项商标不会对其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④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进展,预计办理完毕时间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从其关联方处受让 5 项商标的商标转让手
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证明》。
⑤上述商标转让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上述商标转让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主要原因如下: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从其关联方处受让 5 项商标的商标转让
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取得了商标局核发的《商标转让证明》。
2)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与商标转让方亚细亚研磨、达顺机械、李卫东均签
署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许可金牛研磨永久、无偿地使用本次转让的商标,
商标转让双方就金牛研磨使用上述商标及商标的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纷。
综上,金牛研磨从关联方处受让商标的情形不会对金牛研磨的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本次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6)在建工程
①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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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金牛研磨在建工程中有一项为生产车间,其在开工建
设前已经取得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2016 年 9 月 12 日,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
政府报送了《关于办理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提前开工流转手续的请
示》,说明因西夏墅镇整体规划正在报批中,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为加快建
设进度,尽快促成金牛研磨年产 250 万平方米凃附磨具项目的建成投产,请求
区政府批准同意该公司生产车间进入提前开工流转程序。
2016 年 9 月 18 日,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常州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
书》(常开经备[2016]303 号)。
2016 年 9 月 20 日,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作出批复,同意金牛研磨该
在建工程项目办理提前开工手续。
2016 年 9 月 26 日,因项目内容变更,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下发的《常州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常开经备[2016]310 号),原常开经备[2016]303 号文
相关内容以此备案通知书为准。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新北区经发局、规划局、环保局、城建
局、国土分局均以《常州高新区重点项目办理建设手续预审流转单》的形式,
对金牛研磨生产车间项目的提前开工建设的手续予以审批通过,要求在竣工前
补齐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综上,因金牛研磨所在地西夏墅镇整体规划正在报批中,致使金牛研磨生
产车间项目无法正常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相关手续。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新北区经发局、规划局、环保
局、城建局、国土分局以《常州高新区重点项目办理建设手续预审流转单》的
形式,同意金牛研磨生产车间项目提前进行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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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生产车间尚未竣工验收,尚未投产。常州市规划
局新北分局和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已经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金牛
研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金牛研磨已经出具承诺,在该项目竣工验收前,将根据《常州高新区重点
项目办理建设手续预审流转单》的规定补齐施工许可等手续,且在未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办理竣工验收前,不会进行开工投产。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生产车间开工建设已经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开工
建设手续,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生产车间尚未竣工验收,尚未投产,相关
主管部门已经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金牛研磨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金牛研磨已经出具了承诺,承
诺将按规定补齐施工许可等手续,且在未办理竣工验收前不会进行开工投产。
金牛研磨不存在因未办理竣工验收前开工投产导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
②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017 年 2 月 17 日,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核发的“常开经备[2017]37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项目名称为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对年
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的环评批复(“常新环表[2017]78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始施工。
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3 月 2 日,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核发的“常开经备[2017]52 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项目名称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7 年 4 月 18 日,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对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常新环表[2017]99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正式开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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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经营资质和业务许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已取得的经营相关资质如下:
序号 资质名称 号码 发证机关 登记日期 有效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1 3200765895141 - 2012.3.5 -
案登记表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 3204965299 常州海关 2015.8.4 长期
登记证书
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江苏省国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1432001350 2014.9.2 三年
家税务局和江
苏省地方税务
局
注:公司 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4 年 9 月 2 日获得了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432001350,有效期三年)。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已向江苏省
科技厅递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评申请,并获受理,目前正在评审阶段。
2、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及其他权利限制,不涉及
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主要负债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占比 2016 年末 占比 2015 年末 占比
30 日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4,636.76 58.24% 3,679.04 36.98% 3,143.28 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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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占比 2016 年末 占比 2015 年末 占比
30 日
预收款项 1,593.63 20.02% 2,798.85 28.13% 2,789.00 26.65%
应付职工薪酬 531.33 6.67% 752.23 7.56% 564.36 5.39%
应交税费 490.79 6.16% 2,109.56 21.20% 1,224.33 11.70%
其他应付款 291.82 3.67% 168.50 1.69% 2,475.05 23.65%
流动负债合计 7,544.33 94.76% 9,508.18 95.56% 10,196.02 97.44%
非流动负债: -
递延收益 417.07 5.24% 441.87 4.44% 267.47 2.56%
非流动负债合
417.07 5.24% 441.87 4.44% 267.47 2.56%
计
负债合计 7,961.40 100.00% 9,950.05 100.00% 10,463.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金牛研磨负债总额分别为 10,463.48 万元、9,950.05 万元、
7,961.40 万元。2015 年末,金牛研磨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其他应
付款,三者合计占比为 80.34%。2016 年末,金牛研磨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和应交税费,三者合计占比为 86.31%。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
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两者合计占比为 78.26%。
具体分析请参见“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
析”。
(四)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无或有负债。
(五)部分未办理权属证书资产的情况
1、尚未办证的土地、房产的面积、评估占比,相关权证办理进展情况、预
计办毕期限、相关费用承担方式,办理权证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
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1)尚未办证的土地、房产的面积、评估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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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情况
2017 年 5 月,金牛研磨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约定金牛研磨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太行山路以西、申江路以北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 40,032 平方米,总出让价款 15,612,480 元,
金牛研磨已经全额缴纳了上述土地出让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
取得了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途 面积 土地坐落 终止日期
方式
苏(2017)常州
太行山路以西、申江
金牛研磨 市不动产权第 工业 40,032 m2 2067.5.31 出让
路以北
0073006 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无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上述刚获
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系金牛研磨于 2017 年 5 月通过出让方式获取的,
因此未包括在本次交易的评估范围内,评估占比为 0。
②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情况如下:
2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 面积(m ) 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情况
1 车间四 2,206.00 2017 年 8 月 24 日获取了常州市不动产登
2 车间五 10,613.00 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权属申请登记收
件受理单》,金牛研磨可于次日起 20 个
3 车间六 5,438.00 工作日以后领取权属证书
4 简易仓库 1,200.00
5 冷库 26.89
6 门卫室(西) 20.00
7 门卫室(北) 18.00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建设管理服务站
8 新锅炉房 80.00 说明:“因属于彩钢构筑物或生产辅助
建筑,无需办理房产证”
9 老锅炉房 80.00
10 配电房 60.00
11 厕所(东北角) 15.00
12 厕所(东)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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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厕所(西) 12.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面积合计为
19,780.89 平方米,其中车间四、五、六(合计房产面积 18,257.00 平方米)的
不动产权证书正在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办理中,预计于 2017 年 9 月办理
完毕。剩余无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彩钢构筑物或生产辅助建筑合计面积为
1,523.89 平方米,占金牛研磨全部房产面积的 3.37%,占比较小;合计账面原
值为 48.01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的账面净值为 26.81 万元,评估值为 105.31
万元,占固定资产评估值的 0.87%。金牛研磨正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及无需办理房
屋产权证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合计账面原值为 1,520.81 万元,截至 2016 年末的
账面净值为 1,359.69 万元,评估值为 2,072.29 万元,占固定资产评估值的
17.07%,占总资产评估值的 6.04%。
(2)相关权证办理进展情况、预计办毕期限、相关费用承担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取得了上述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苏(2017)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73006 号”),相关权证办理费用由金牛研磨
承担。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经获取了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
《不动产权属申请登记收件受理单》,车间四、五、六的不动产权证书正在正常
办理中,预计将于 2017 年 9 月办理完毕,相关权证办理费用由金牛研磨承担。
此外,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建设管理服务站的说明,金牛研磨的简
易仓库、冷库等合计面积 1,523.89 平方米的彩钢构筑物或生产辅助建筑无需办
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3)办理权证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 2017 年 5 月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车间四、五、六的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在正常流程中,
办理权属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建设管理服务站的
说明,金牛研磨其余合计面积 1,523.89 平方米的附属设施不需要办理房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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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书。上市公司对于金牛研磨因不能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可能产生的风险已经
采取了有效地应对措施。
2、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尚未办证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及募
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一)项、第(四)项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的承
诺函》和《关于拟注入资产合法性的承诺函》,承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金牛研磨对其财产和资产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权,具备完备的权属
证明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 2017 年 5 月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车间四、五、六的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处在正常流程
中,预计将于 2017 年 9 月办理完毕,权属证书的办理不存在法律障碍。金牛研
磨其余合计面积 1,523.89 平方米的附属设施属于彩钢构筑物或生产辅助建筑,
合计面积占金牛研磨房产总面积的 3.37%,占比较小。且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
建设管理服务站已出具证明文件,证明该等附属设施不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书。因此,上述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已办理或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本
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国土资源局、房屋管理局、环境保护局等出具的合法合
规证明及金牛研磨提供的承诺及说明等文件,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
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违反有关反垄断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金牛研磨
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交易对方持有的金牛研磨 100%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本次交易的资产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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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标的资产权属清晰,金牛研磨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已办理或正在
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不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
项、第(四)项及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
金牛研磨主营业务为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金牛研磨不断依据市场
需求在产品品种和规格等方面进行调整,在技术和品质上进行改进和创新。自成
立以来,金牛研磨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金牛研磨目前产品包括砂纸和砂布两大品类:砂纸产品主要分为干磨砂纸、
干磨涂层砂纸、耐水砂纸三大系列;砂布产品主要分为棕刚玉系列砂布、煅烧棕
刚玉系列砂布和碳化硅系列砂布。涂附磨具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皮革、
玻璃、塑料、陶瓷等制品的磨削与抛光,涉及航天、航空、汽车、船舶、机床、
化工、建筑、冶金、能源、家电、电子、家具等行业。目前金牛研磨已成为国内
生产规模较大、产品种类齐全、研发实力较强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
(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1、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1)》,金牛研磨所处行业为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99)。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
订),金牛研磨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
标的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磨料磨具行业,磨料磨具行业所涉及的产品主要
有三大类:一是普通磨料磨具,包括刚玉系列和碳化硅、树脂磨具、陶瓷磨具等;
二是涂附磨具,包括砂布、砂纸、砂带等;三是超硬材料,主要是金刚石、立方
氮化硼及制品。标的公司金牛研磨主要产品属于磨料磨具行业子行业——涂附磨
具行业。
涂附磨具是指用粘结剂把磨料粘附在可挠曲基材上的磨具,又称柔性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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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磨料是人造磨料如刚玉、碳化硅和玻璃砂等,有时也用天然磨料如石榴石
和天然刚砂等。粘结剂有皮胶、骨胶、干酪素胶、合成树脂胶和酚醛树脂等。基
体有布、纸和布纸复合材料等。涂附磨具的制造过程一般包括基体处理、涂底胶、
植砂、再涂胶(覆胶)、干燥和裁切成形。
磨具,按原料来源可分为天然磨具和人造磨具,机械中常用到的天然磨具只
有油石;人造磨具按基本形状和原料特征区分,有砂轮、磨头、油石、砂瓦和涂
附磨具五大类。除磨料、粘结剂和基体外,表示磨具特征的还有粒度、硬度、植
砂密度、粘结强度。
(1)粒度
粒度指磨料颗粒几个尺寸的大小,国家标准按磨粒尺寸的大小将磨料分为
41 个粒度号。磨料粒度的选择主要与加工表面粗糙度及磨削效率有关。一般而
言,粗磨时磨削效率高,但工件表面粗糙度值较大;精磨时,工件表面粗糙度较
好,但磨削效率低。总之,磨粒越细,磨削表面粗糙度越好,在满足工件表面粗
糙度的前提下,应尽量选用粒度较粗的磨具,以保证较高的磨削效率。
(2)硬度
硬度是指在磨削加工时,磨粒从磨具表面脱落的难易程度,磨粒容易脱落的
表示磨具硬度低;反之,表示硬度高,硬度主要取决于结合剂用量的多少以及磨
具的密度。硬度的等级主要分为超软、软、中软、中、中硬、硬和超硬等七大级
别,一般情况下,硬度较软的磨具用于磨削较硬的工件,硬度较硬的磨具用于磨
削较软的工件。
(3)植砂密度
表示磨具表面磨粒分布的疏密程度,以单位面积基体上磨料的覆盖率来表示,
分为疏型和密型两大类,也可分为疏、中、密型三大类。植砂密度的大小直接影
响磨削加工的效率。密型磨具切削刃多,磨削效率高,绝大多数磨具是密型植砂,
但它空隙少,容纳切屑的空间小,易发生堵塞和烧伤工件。疏型磨具则具有更大
的优越性。
(4)粘结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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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料粘结的牢固程度,当外力作用在磨具表面时,粘结剂抵抗外力使磨料从
表面脱落的难易程度。影响磨具的粘结强度的主要因素是粘结剂的种类和用量。
一般说来,树脂粘结的强度高于动物胶,而油漆主要用于耐水砂纸的制造。粘结
剂的用量大,粘结强度也高。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
涂附磨具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涂附
磨具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行业自律组
织为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涂附磨具行业监管体制为国家宏观指
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市场化监管体制。
国家宏观指导以及管理的职能主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研究涂附磨具
行业发展情况制定涂附磨具相关产业政策,指导涂附磨具行业逐步推进结构调整、
体制改革、技术改造及升级等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制定涂附磨
具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并监督涂附磨具的生产与销售
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涂附磨具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
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行业自律管理由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承担,作为企业和政府
之间的桥梁,其职责主要是:开展行业自律,制订并组织实施自律性管理制度
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责任关怀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和社
会责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和从事行业内的调研、联络、指
导、协调等工作,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及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提出行业发
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
行业准入门槛的研究,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建议;代表本行业与国外同行业进行
相关交流,在政府、协会成员、用户之间,发挥“粘合剂”的作用,促进行业
不断地发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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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加 发展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装备和数控
快振兴装备制 国务院办公 系统及功能部件,改变大型、高精度数
1 2006.2
造业的若干意 厅 控机床大部分依赖进口的现状,满足机
见 械、航空航天等工业发展的需要。
重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
装备制造业调 国务院办公 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高性能、
2 2009.5
整和振兴规划 厅 精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
化量仪,高档精密磨料磨具等。
中国机床工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涂附磨具工业发
涂附磨具行业
具工业协会 展方式转变,调整结构,提高涂附磨具
3 “十二五”规 2010.8
涂附磨具分 产品质量和效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
划
会 展。
鼓励类: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
产业结构调整
国家发展和 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
4 指导目录 2011.3
改革委员会 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
(2011 年本)
及高档磨具磨料。
精密高效和成形设备:精密微细加工技
国家发展和
术,特殊用途光学薄膜加工技术及设
当前优先发展 改革委员会、
备,近净成形技术与装备,纳米精度高
的高技术产业 科学技术部、
效光学加工技术及设备,大型数控锻压
5 化重点领域指 工业和信息 2011.6
机床及生产线,高精度大型复合材料缠
南(2011 年 化部、商务
绕、铺带、铺丝设备及相关工艺过程分
度) 部、国家知识
析、模拟和优化软件,高精度塑料加工
产权局
成形设备。
机床工具行业 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磨料深加
中国机床工
6 “十二五”发 2011.8 工产品;为数控机床配套的高速、高效、
具工业协会
展规划 精密磨具及高档涂附磨具。
7 产品标准管理 中国机床工 2012.1 规范中国涂附磨具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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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政策法规 发文单位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条例(试行) 具工业协会 减少和消除恶性竞争,进一步加强产品
涂附磨具分 标准管理,消除无标生产、低标生产现
会 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和提高产
品质量,塑造涂附磨具行业良好形象,
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和由大变强。
鼓励行业科技人员实施技术创新,客观
中国机床工
科技成果鉴定 评价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肯定
具工业协会
8 工作条例(试 2012.1 科技人员劳动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完
涂附磨具分
行) 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便于界定知识产
会
权,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全国涂附磨具 中国机床工 为国内涂附磨具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质
公共技术服务 具工业协会 量管理、产品和技术认证、情报信息服
9 2012.1
平台建设暨实 涂附磨具分 务、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合作等的公共
施运营方案 会 技术服务平台。
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技术人员
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调动工程技术
中国机床工
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自
技术职称评定 具工业协会
10 2012.1 主创新能力,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
工作条例 涂附磨具分
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
会
人才队伍,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进行
业由大变强。
建议国家鼓励新兴产业采购国产高端
中国机床工 涂附磨具产品,对军工、航空航天、电
涂附磨具行业
具工业协会 子信息、汽车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要
11 “十三五”规 2016.1
涂附磨具分 用户采用国产高档涂附磨具产品的,实
划
会 施创新应用补贴政策,补贴额度不低于
其采购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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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金牛研磨主要经营磨具、磨料及制品的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报告期内,
金牛研磨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砂纸的主要类别
(1)耐水砂纸
耐水砂纸是一种可以浸水打磨或者水中打磨的涂附磨具,选用经过耐水处理
的牛皮纸或特殊制造的乳胶纸作基材。此产品在水中或其他有机冷却液环境下进
行磨削加工,可有效防止磨削屑的聚集,减少堵塞及磨削中产生的热量,提高工
件表面质量并延长砂纸使用寿命。耐水砂纸被广泛应用于汽车、飞机、造船、轻
工、制革、家具、装修、宝石、钟表、纺织、石材等行业的打磨与抛光。
(2)干磨砂纸
干磨砂纸选用牛皮纸、乳胶纸和高强度粘结剂制造而成。此类产品既具有砂
布强度高、韧性好的特性,又具有表面平整度好、不易粘屑、磨削效率高、抗静
电、抗卷曲、防渗透等特殊功能,在重负荷机械精加工的应用上更具有独特的优
势,广泛应用于木材、地板、皮革、纺织、厨具、五金工具、家具、装修等行业。
(3)干磨涂层砂纸
干磨涂层砂纸也叫超涂层砂纸,它是在砂纸表面上再涂附一层特殊功能的活
性涂料,这些材料在磨削过程中发生化学反应,使砂纸在打磨时具有良好的散热、
抗静电的功能,解决了砂纸磨削过程中的表面聚屑、静电吸附、工件卷曲、烧伤
工件等问题,显著提升砂纸的使用寿命以及工件磨削的效果。干磨涂层砂纸广泛
应用在汽车制造、家具、电子产品、木地板、乐器、装修、木材加工等行业,特
别是在涂装面的打磨与抛光,具有其他砂纸无法比拟的优势。
砂纸主要产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基体和结构 产品特点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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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基体和结构 产品特点 用途
牛皮纸,稀植砂;
粘合板,家具,
磨料:棕刚玉;粘 适合做各种转
织物,油漆,
结剂:全树脂;粒 换产品
皮革,塑料等
度:P24-P2000
干磨砂纸
牛皮纸,稀植砂;
高强度纸基, 粘合板,家具,
磨料:碳化硅;粘
适合做各种宽 织物,油漆,
结剂:全树脂;粒
砂带 皮革,塑料等
度:P24-P2000
高档的干磨砂
乳胶纸,稀植砂;
纸,基体柔软 木材,家具,
磨料:棕刚玉;粘
且韧性好;经 油漆面的打磨
结剂:全树脂;粒
超涂层处理, 汽车漆面打磨
度:P60-P1200
干磨涂层 防堵塞
砂纸
牛皮纸,稀植砂;
超涂层,防堵 木材,家具,
磨料:棕刚玉;粘
塞,磨削性能 油漆面和金属
结剂:全树脂;粒
好 的打磨
度:P60-P1200
高档耐水砂
纸;经乳胶浸
渍处理,柔韧
乳胶纸,密植砂; 电子产品,汽
性特好且防卷
磨料:碳化硅;粘 车,木材,家
耐水砂纸 曲;基体含乳
结剂:全树脂;粒 具,油漆面和
度:P60-P5000 胶量有 15% 金属的打磨
和 30%两种,
含乳胶量越高
其柔韧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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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图片 基体和结构 产品特点 用途
牛皮纸,密植砂; 电子产品,汽
磨料:碳化硅;粘 基体经浸油处 车,木材,家
结剂:全树脂;粒 理,耐水耐油 具,油漆面和
度:P60-P5000 金属的打磨
2、砂布的主要类别
(1)煅烧棕刚玉系列砂布
煅烧棕刚玉系列砂布是指用酚醛树脂等作为粘结剂把以煅烧棕刚玉为主的
磨料粘附在布基上。煅烧棕刚玉系列砂布具有膨胀系数小、亲水性好、韧性大、
强度大的特点,因此提高了磨具加工时的精确度和磨削效果。
(2)碳化硅系列砂布
碳化硅系列砂布是指用酚醛树脂等作为粘结剂把以碳化硅为主的磨料粘附
在布基上。碳化硅系列砂布具有导热系数高、热膨胀系数小、耐磨性能好的特点。
(3)棕刚玉系列砂布
棕刚玉系列砂布是指用酚醛树脂等作为粘结剂把以棕刚玉为主的磨料粘附
在布基上。棕刚玉系列砂布具有耐磨性特点。
砂布主要产品:
产品
产品图片 基体和结构 产品特点 用途
名称
低噪音,在使用
混纺布,密植砂;磨 寿命期限内能获
用于铸铁,
煅烧棕 料:煅烧棕刚玉;粘 得持久表面精加
不锈钢钢材
刚玉砂 合剂:全树脂;粒度: 工效果,冷磨加
等打磨
布 P36-P1000 工,表面精加工
效果优异。
全树脂布,密植砂; 硬布基,磨削力 加工碳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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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产品图片 基体和结构 产品特点 用途
名称
磨料:煅烧棕刚玉; 强,适合干磨 铸件,高尔
粘合剂:全树脂;粒 夫棒球头及
度:P16-P1000 实木打磨
纯棉布,密植砂;磨
打磨不锈
料:煅烧棕刚玉;粘 基体柔软且韧性
钢,有色金
合剂:全树脂;粒度: 好,切削力强
属及实木
P36-P1000
全树脂布,密植砂; 布基强度高,稳
碳化硅 用于板材加
磨料:碳化硅;粘合 定性好,并且耐
砂布 工
剂:全树脂; 水、耐油、耐磨
磨粒硬度略低,
韧性值大,强度
较高,晶体尺寸
全树脂布,密植砂;
棕刚玉 较细,耐磨性能 打磨金属及
磨料:棕刚玉;粘合
砂布 好等优点,使其 木头
剂:全树脂;
具有很好的自锐
性保持其优良的
切削性能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耐水砂纸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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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干磨涂层砂纸工艺流程图
3、干磨砂纸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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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砂布工艺流程图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并结合生产经
营、市场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采购。标的公司制定了采购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采购计划、采购作业、存货流转、仓储等采购业务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
全面监控和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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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负责寻找合适供应商,通过考察供应商的企业规模、生产能力、技术
装备、产品质量、市场声誉、售后服务等方面,建立潜在供应商名录;公司组织
品质部、生产部、技术部人员对潜在供应商产品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每种
原材料确定 3-5 家合格供应商,并在合格供应商基础上进一步综合衡量比较选定
最终供应商,与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开始后,采购部联合生产部、品质部、技
术部定期对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和交货能力等方面重新综合评估,根据评
估结果对供应商名录进行更新调整。标的公司历来重视供应商关系管理,谨慎选
择优质供应商,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2)采购计划与实施
标的公司根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采购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
理批准后,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采购。额外采购或者合格供应商中没有相应的采
购物资,采购员填写特殊采购单,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物
资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依据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入库
单、采购发票等进行付款。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原纸、磨料、粘结剂
及辅料、包装材料等。原纸主要从法国、美国等地进口,磨料供应商主要集中在
江苏、山东、河南等地,粘结剂及辅料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根据上述
主要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采购特点,标的公司以现代采购和物流管理理念为指导,
建立原材料和辅助材料采购和物流体系,以保证生产所需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稳
定供应,并优化采购成本。
国内采购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入库后,财务部根
据采购合同约定和标的公司结算流程支付款项。国外采购由标的公司与供应商商
定采购内容、采购价格、采购条款、质量标准并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标的公司销售
部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结合本年度需求预测和订货情况编制销售计划。生产部
按照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按计划组织生产。为提高对市场需求变化的
应对能力,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的市场预测进行必要的储备性生产,保证产品合
理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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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销模式
标的公司产品主要在国内市场销售,部分产品对外出口。标的公司以销售部
为核心,根据产品销售的市场区域和服务半径建立区域销售办事处,已形成覆盖
主要客户的营销网络,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地。为扩
大产品销售、实现合理销售效益、保持综合竞争力,标的公司根据生产成本、市
场供求信息和客户需求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并根据自身销售策略及时调整。
标的公司制定了销售内部控制制度,对客户信用、销售订单、发货、运输、收款
等重要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除销售自有品牌砂纸外,标的公司还采用 ODM
方式销售部分砂纸,该部分客户仅提供其品牌商标,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均
由公司完成,产品的知识产权也归标的公司所有,产品交付后 ODM 客户直接或
加工标的处理后销售,部分 ODM 客户本身也具备一定相关涂附磨具的生产能力。
公司以客户为导向,产品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充分发挥
各种模式的优势,保证产品销售的实现并取得合理回报。当客户从标的公司处购
进产品后自用或实质性加工转换后再销售时,该模式为直销;当客户从标的公司
处购进产品后直接转售时,该模式为经销。直销和经销的具体方式如下:
(1)直销模式
标的公司砂布类产品一般需经加工转换后才能用于打磨和抛光,因此该类产
品由下游加工厂商采购后,作为原材料、并添加其他原辅材料加工成型后再向终
端客户销售;同时砂纸类产品一般已由标的公司裁剪,无需下游加工厂商再加工
即可用于打磨和抛光,部分客户出于自身个性化的需求,直接向标的公司采购该
类产品后使用。在直销模式下,标的公司既可保证销售的效率,又能及时把握客
户的需求特征,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换代提供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
(2)经销模式
通过经销商进行产品销售是涂附磨具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重要销售模式。一
般情况下,标的公司所生产的砂纸类产品无需再加工即可用于打磨和抛光,但由
于终端客户存在批次多、规模小、分布广的特点,砂纸类产品大多都由经销商转
售。同时,部分经销商为了扩大销售范围也存在向标的公司采购整卷砂布类产品
后直接转售的情况。在经销模式下,标的公司既可充分利用经销商的市场网络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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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产品客户群、扩大产品销售;又可减少客户管理数量,提高单笔业务的效率。
4、报告期内,金牛研磨存在使用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情形
(1)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存在通过金牛研磨控制的个人银行卡收取下游客户和经
销商日常货款的情形,即公司为积极控制销售风险,报告期内要求部分新客户和
规模较小的客户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销售政策,同时考虑到客户付款的便利性,
允许上述客户将预付货款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存入公司指定的个人银行卡中,公
司根据收到的货款和订单形成销售单和发运单,其后客户凭发运单自行去金牛
研磨提货,或者由金牛研磨按照发运单联系货运公司运输发货,在客户收货确
认后,金牛研磨确认销售收入并冲减预收货款。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公司
通过上述银行卡收取货款的金额分别为 16,209.55 万元和 13,601.20 万元,占金
牛研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现金的比重分别为 30.50%和 26.43%。
(2)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原因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通过个人银行卡收款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产品为各类工业用砂纸、砂布,该等产品使用范围较广、分布于各个
工业行业,属于工业加工辅材,且具有单价低、单个客户用量小的特点,部分终
端客户为个体经营户和小型加工单位,付款的便利性和提供产品的及时性对于客
户的购买决策有一定影响,为满足客户的要求,降低公司的回款风险,金牛研磨
利用个人名义开立了用于货款结算的收款账户。
②在现有银行结算体系下,向公司账户转账存在对公业务受营业时间、网点
和到款及时性的限制,网上银行支付存在部分个体经销商没有开通网上银行支付
功能的现实问题。公司通过个人账户代收销售款可解决无法通过前述两种方式付
款的客户的付款问题,最大程度上增加了客户付款的方便性,同时有效提升了服
务质量。
(3)金牛研磨整改情况
自 2016 年 11 月起,金牛研磨成立了由执行董事、总经理杨建华任组长,
包括销售部、财务部、行政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内部整改小组,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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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和通讯等方式与下游两千余家客户积极沟通 2017 年整改方案,引导客户将
货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金牛研磨账户,停止通过个人银行卡支付货款。
同时督促财务部人员在 2016 年末将前期滞留在个人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转入金
牛研磨账户,并将所涉及的个人银行卡账户注销,同时建立并完善了《销售收款
管理制度》、《库存现金内部管理制度》、《银行存款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资金岗
位责任制度》,完善了销售结算内部流程。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金牛研磨已
对前期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的情况进行了有效整改,未再发生通过个人银行
卡收款的情形。
2015 年和 2016 年金牛研磨虽然存在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前期日常
货款收取环节的内部控制存在一定不规范的情形,但未对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真
实性和完整性造成影响,未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且标的
公司自 2016 年 11 月起对上述个人银行卡代收取货款的情形进行了全面整改,
将所涉及的个人银行卡账户进行了注销,同时建立并完善了一整套内部控制资金
管理制度,完善了销售结算内部流程。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金牛研磨已对前
期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的情况进行了有效整改,未再发生通过个人银行卡收
款的情形,标的公司日常货款结算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4)补充披露金牛研磨的收入确认模式,代收货款情形是否影响收入确认
的准确性
①金牛研磨的收入确认模式
1)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模式
A.不涉及个人银行卡的收入确认模式
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规定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客
户,客户确认收货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客户自行提货,在收款发货后确
认销售收入。
B.涉及个人银行卡的收入确认模式
a.采用预收账款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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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向金牛研磨下达订单,销售业务员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开具销售单,销
售单经销售内核人员审核通过后,销售业务员通知客户按销售单金额将货款存
入或转账至金牛研磨控制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出纳与销售业务员确认个人银行
卡上相关销售单的货款到账后登记现金日记账并通知销售会计生成与销售单对
应的发运单。同时,应收账款会计根据个人银行卡上收到的相关销售单的货款,
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根据自提货物和配送货物两种不同情况,财务人员将发
运单交给客户或金牛研磨物流部安排发货。
I. 客户自提货物
客户凭发运单去金牛研磨物流部提货,税务会计依据客户已提完货签收确
认的销售单回单开具销售清单及发票,记账会计登记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II. 金牛研磨配送货物
金牛研磨物流部按发运单联系货运公司运输发货,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客
户处,客户收货后将签收确认的销售单回单交由货运公司带回金牛研磨。税务
会计依据收到的销售单回单开具销售清单及发票,记账会计登记确认销售收入
和应收账款。
b.采用赊销方式
客户向金牛研磨下达订单,销售业务员根据客户采购需求开具销售单,销
售内核人员审核销售单与客户信用等级无误后,通知销售会计生成与销售单对
应的发运单。根据自提货物和配送货物两种不同情况,财务人员将发运单交给
客户或金牛研磨物流部安排发货。
I. 客户自提货物
客户凭发运单去物流部提货,税务会计依据客户已提完货签收确认的销售
单回单开具销售清单及发票,应收账款会计登记应收账款明细账,记账会计登
记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II. 金牛研磨配送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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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物流部按发运单联系货运公司运输发货,货运公司将货物运至客
户处,客户收货后将签收确认的销售单回单交由货运公司带回金牛研磨。税务
会计依据收到的销售单回单开具销售清单及发票,应收账款会计登记应收账款
明细账,记账会计登记确认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出纳与销售业务员确认个人银行卡上相关销售单的货款到账后登记现金日
记账。同时,记账会计冲减应收账款。每月定期应收账款会计和销售业务员与
赊销客户对账并催收回款。
2)国外销售收入确认模式
海外客户向金牛研磨下达订单,销售业务员与海外客户确认采购需求后形
成形式发票,形式发票经销售内核人员审核通过后,销售业务员通知客户按形
式发票金额支付货款,销售业务员与出纳确认相关外汇收入到账后,开具销售
单,出纳通知销售会计生成发运单。赊销方式下,销售内核人员确认海外客户
信用等级无误后,开具销售单,并通知销售会计生成发运单。物流部根据对应
的发运单联系货运公司送货到海外客户指定仓库或按海外客户要求安排集装箱
装运。货物装船销售业务员取得提单后,通知记账会计登记确认销售收入和应
收账款。
综上,金牛研磨境内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统一为:客户自提货物,于
收款发货后确认销售收入;公司配送货物,于客户收货后确认收入。境外销售
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统一为:于出口货物装船后确认收入。
②金牛研磨的收入确认模式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比对
金牛研磨上述各情形下收入的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金牛研磨发出货物并经购货方签收,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
2)金牛研磨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货物实施有效控制;
3)相关收入的金额已经过客户认可,能够可靠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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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交款提货、预收账款销售方式下,相关经济利益已流入金牛研磨;在
赊销方式下,金牛研磨每月定期与赊销客户对账,核对确认赊销客户货款金额;
5)相关货物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③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模式的比较
1)金太阳的收入确认模式
A.国内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按销售合同规定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把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
确认收货后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收入。对于客户自行提货,在货物交付
时确认收入。
ODM 业务中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把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确认收货后
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收入;自行上门提货的零星客户,在客户提货并在
签收单上签收时表明货物已交付确认收入。
B.国际销售收入确认方法
国际销售装运地为装运港,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并同时向海关报关
出口,此时公司即完成交货,交货后已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购货方,同时不再
实施和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拥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的权利。公司将货物报关装船,把提单交付给客户,经海关批准出口
时开具出口发票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按照应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由上述可知,金牛研磨的收入确认模式与与可比上市公司金太阳的收入确
认模式不存在显著差异。
④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情形不影响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综上,金牛研磨的收入确认条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模式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个人银行卡代收货款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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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仅是交易双方在合同或订单履行过程中就货款结算流程,因支付方式便利性、
交易习惯和付款方式限制等多方面原因,采用简便方式进行的收付货款结算。
上述货款结算方式对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未造成损害,不影响合同或订单
交易事项的合规履行,对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不存在影响。公司已按业
务发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会计处理,收入确认时点恰当,不存在提前或延迟
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将其控制的个人银行卡全部进行了注销,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制度和销售结算内部流程。公司不再存在
通过个人银行卡收取货款的情形。
(5)补充披露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收缴纳情况,是否足额纳税,是否存在
因违法违规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①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收缴纳情况
1)增值税纳税申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销售额 44,682.33 38,284.11
增值税税率 17% 17%
当期销项税额 7,596.00 6,508.30
当期可抵扣税额 5,150.60 4,696.00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2,445.40 1,812.30
已交增值税税额 2,445.40 1,812.30
注:上表中当期销售额为国内销售额,未包括出口销售额。2015 年度、2016 年度金牛
研磨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分别为 4,304.25 万元、5,166.38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按照报告期内应纳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
了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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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利润总额 8,948.75 8,711.64
企业所得税税率 15% 15%
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1,342.32 1,306.75
已交所得税税额 1,342.32 1,306.75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按照报告期内应纳所得税税额实际缴纳
了企业所得税。
②核查是否足额缴纳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金牛研磨报告期内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与账面信息
进行核对。经核查,上述纳税申报表与账面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
2)询问了解金牛研磨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核实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3)测算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金的计算是否正确
A.应交增值税测算
根据当期营业收入测算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通过“原材料”等相关
科目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复核计算出口货物的退税额,确定当期应
纳增值税税额合理。
B.应交企业所得税测算
结合税法规定,核实当期纳税调整事项。核对当期纳税调整事项中的暂时
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当期变动额。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合理。
经测算,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款的缴纳与其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4)核查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款缴纳凭证。经核查,金牛研磨税款缴纳凭证
真实,与账面信息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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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金牛研磨报告期内税款已足额纳税。
③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2 月 13 日,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金牛研磨出具了《税
收证明》(编号:3204092016060049),证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13 日,金牛研磨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
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暂未发现其欠缴任何税款,或
因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7 月 20 日,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金牛研磨出具了《税
收证明》(编号:3204092016060084),证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每月按时申报缴纳税款,所执行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
惠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无欠缴任何税款,或因违反国
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或其他税务问题被处罚的情形。”
2017 年 2 月 20 日,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金牛研磨出具了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说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2 月 9 日,暂无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2017 年 7 月 20 日,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金牛研磨出具了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编号:201707200069),说明“常州市金牛研磨
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期间无行政处罚记录。”
综上,根据常州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不存在
因违法违规而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形。
5、盈利模式
金牛研磨通过向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来实现盈利。金牛研磨生产的砂纸和砂布
等涂附磨具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皮革、玻璃、塑料、陶瓷等制品的磨
削与抛光,涉及航天、航空、汽车、船舶、机床、化工、建筑、冶金、能源、家
电、电子、家具等行业。金牛研磨通过向下游直接客户和经销商销售产品来实现
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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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要产品是砂纸和砂布,其产能利用和产销量情况如下
表所示:
产品类别 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量(万平方米) 1,540.17 2,911.94 2,689.95
产能(万平方米) 5,126.98 3,139.78 3,139.78
砂纸 产能利用率(%) 60.08% 92.74% 85.67%
销量(万平方米) 1,659.99 2,844.15 2,675.92
产销率(%) 107.78% 97.67% 99.48%
产量(万平方米) 1,225.47 1,932.04 1,562.60
产能(万平方米) 4,222.80 2,235.60 2,235.60
砂布 产能利用率(%) 58.04% 86.42% 69.90%
销量(万平方米) 1,134.87 1,832.67 1,517.92
产销率(%) 92.61% 94.86% 97.14%
注:2017 年公司一条德国砂布生产线和一条自制砂纸生产线正式投产,从而导致公司
产能扩张较大。2017 年 1-6 月的产能利用率以年化数据列示。
2、报告期各期库存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产品类别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砂纸 296.79 273.79 230.14
砂布 370.13 183.30 159.77
注:2017 年公司两条生产线正式建成投产,从而导致库存商品数量有所增加。此外,
2017 年 6 月末,金牛研磨安排了年中盘点,从而自 6 月 28 日即停止了发货,也导致 2017
年 6 月 30 日砂纸砂布存货余额有所增加。
3、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要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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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砂纸 12,009.62 42.17% 19,623.74 42.72% 18,142.59 43.61%
砂布 16,450.41 57.77% 26,277.48 57.21% 23,440.38 56.35%
其它 16.49 0.06% 32.20 0.07% 16.41 0.04%
合计 28,476.52 100.00% 45,933.43 100.00% 41,599.37 100.00%
4、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和单价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消费群体
标的公司砂布类产品一般需经加工转换后才能用于打磨和抛光,因此该类产
品由下游加工厂商采购后,作为原材料、并添加其他原辅材料加工成型后再向终
端客户销售;同时砂纸类产品一般已由标的公司裁剪,无需下游加工厂商再加工
即可用于打磨和抛光,部分客户出于自身个性化的需求,直接向标的公司采购该
类产品后使用。
(2)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砂纸 7.23 6.90 6.78
砂布 14.35 14.34 15.45
注:上述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5、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例(%)
2017 年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1 1,540.40 5.41
1-6 月 连云港市澳瑞特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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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营业收入比
年份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例(%)
2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1,190.21 4.18
3 HAIPHONG COMPANY CO .,LTD 1,125.84 3.95
4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855.86 3.01
5 上海五子方磨具有限公司 609.06 2.14
合计 5,321.37 18.68
1 HAIPHONG COMPANY CO .,LTD 2,488.43 5.42
2 常州广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1,703.95 3.71
3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1,440.77 3.14
2016 年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4 1,348.53 2.94
连云港市澳瑞特贸易有限公司
5 常州冠日电器工具有限公司 970.26 2.11
合计 7,951.94 17.31
1 HAIPHONG COMPANY CO .,LTD 2,201.63 5.29
2 常州冠日电器工具有限公司 1,272.02 3.06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3 1,245.64 2.99
2015 年 连云港市澳瑞特贸易有限公司
4 常州广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1,113.90 2.68
5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870.67 2.09
合计 6,703.86 16.11
注: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澳瑞特贸易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徐海东控制的企业,故而销售收入合并计算。
(七)报告期主要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金牛研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纸、布、磨料、胶、涂料等。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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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度
项目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布(元/平方米) 3.67 8.26% 3.39 -9.84% 3.76
纸(元/公斤) 14.83 -1.72% 15.09 13.63% 13.28
磨料(元/公斤) 4.88 2.09% 4.78 -6.27% 5.10
胶(元/公斤) 5.72 5.93% 5.40 -6.41% 5.77
涂料(元/公斤) 7.66 3.51% 7.40 -13.45% 8.55
(2)主要能源价格变动趋势
金牛研磨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包括:电力、天然气。报告期内,上述主要能
源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度
项目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电力(元/度) 0.77 1.32% 0.76 1.33% 0.75
天然气(元/m3) 2.46 -0.40% 2.47 -34.48% 3.77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
(1)原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度
项目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
(不含税) 成本的比例 (不含税) 成本的比例 (不含税) 成本的比例
布 4,536.39 22.41% 7,663.00 23.37% 7,098.67 24.01%
纸 2,921.88 14.44% 5,483.46 16.72% 4,511.00 15.26%
磨料 3,458.90 17.09% 6,474.22 19.74% 5,182.91 17.53%
胶 5,406.38 26.71% 9,255.49 28.22% 7,781.39 26.32%
涂料 179.44 0.89% 216.09 0.66% 238.73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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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502.99 81.53% 29,092.26 88.70% 24,812.70 83.93%
(2)能源占营业成本比重
报告期内主要能源的费用支出占标的资产营业成本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占当期营业
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 费用支出
成本的比例 成本的比例 成本的比例
电力 298.66 1.48% 591.71 1.80% 519.42 1.76%
天然气及其他 758.78 3.75% 1,522.86 4.64% 1,490.20 5.04%
合计 1,057.44 5.22% 2,114.57 6.45% 2,009.62 6.80%
3、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含税)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1 丹阳市永泰纺织有限公司 1,855.99 8.21
2 瑞典明士克阿尔诺维根斯 1,600.82 7.08
3 淄博市周村化学厂 1,506.19 6.66
4 徐州双丰纺织有限公司 1,431.73 6.33
5 禹州市银星磨料有限公司 1,314.42 5.81
2017 年 1-6 月合计 7,709.15 34.09
1 丹阳市永泰纺织有限公司 3,336.47 8.91
2 瑞典明士克阿尔诺维根斯 3,322.02 8.87
3 淄博市周村化学厂 2,495.43 6.66
4 禹州市银星磨料有限公司 2,370.07 6.33
5 徐州双丰纺织有限公司 2,157.11 5.76
2016 年合计 13,681.10 36.52
1 瑞典明士克阿尔诺维根斯 2,847.81 8.43
2 丹阳市永泰纺织有限公司 2,364.84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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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含税) 占采购总金额比例(%)
3 盐城蓝多特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1,875.54 5.55
4 禹州市银星磨料有限公司 1,658.31 4.91
5 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40.34 4.56
2015 年合计 10,286.84 30.45
(八)报告期交易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
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经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确认,报告期内,除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系金牛研磨 5%以上股东、监事叶现军控制的企业、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系金牛研磨 5%以上股东徐子根控制的企业外,
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拟购
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的情况。
(九)境外生产经营及拥有资产情况
金牛研磨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也不拥有境外资产。
(十)是否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
金牛研磨在经营过程中不涉及高危险或重污染的情况,报告期内,金牛研磨
不存在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1、金牛研磨不属于高污染行业
金牛研磨的经营范围为“磨具、磨料及制品的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
司主营业务为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砂纸和砂布。根据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金牛研磨所处行业为 C30 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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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 年版),砂纸和砂布未
被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
根据常州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changzhou.gov.cn/)公告的《常州
市 2017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常州市 2016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金牛研
磨未被列入《2017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常州市 2016 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不属于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常州市环保局网站公告的《常州市非国控省
控重点企业 2016 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金牛研磨被评为蓝色企业,仅次于
环保信用评价最高级别绿色企业。
2、参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一一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等规定,补充披露环境保护相关
信息
(1)金牛研磨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环保措施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第四十二条规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
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披露主
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
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以及防治
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可以参照上
述要求披露其环境信息。鼓励公司自愿披露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
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根据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 2016 年、2017 年常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金牛研磨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金牛研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工业废气、工业废水及固
体废物,其中,工业废水、固体废物不直接对外排放。
金牛研磨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
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
总量等相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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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废气排放情况
金牛研磨主要废气排放情况如下:
主要 排放浓 核定排 是否存
排放 排放口 排放总
污染 排放方 度 放总量 在超标 执行的污染
口数 分布地 量(吨/
物名 式 (mg/ (吨/ 排放情 物排放标准
量 点 年)
称 m3) 年) 况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经处理 制造车 (GB16297-1
颗粒
达标排 5 间、锅炉 7.7 3.3828 5.706 否 996)、《锅
物
放 房 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3271-2
014)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经处理 制造车 (GB16297-1
二氧
达标排 5 间、锅炉 1.8 0.9608 5.259 否 996)、《锅
化硫
放 房 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3271-2
014)
《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
标准》
经处理 制造车 (GB16297-1
氮氧
达标排 5 间、锅炉 4.8 0.9612 5.9876 否 996)、《锅
化物
放 房 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3271-2
014)
《大气污染
经处理 物综合排放
制造车
甲醛 达标排 4 2.9 2.1276 2.29 否 标准》
间
放 (GB16297-1
996)
《大气污染
经处理
制造车 物综合排放
苯酚 达标排 4 - - 0.76 否
间 标准》
放
(GB16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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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大气污染
经处理 物综合排放
制造车
甲苯 达标排 1 0.7 0.1578 8.8 否 标准》
间
放 (GB16297-1
996)
根据《制定地
方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的技术方法》
(GB/T3840-
经处理
制造车 1991)中生产
乙醇 达标排 1 2.7 0.5988 3.8 否
间 工艺过程中
放
产生的气态
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
制定方法计
算得出
《大气污染
经处理 物综合排放
制造车
甲醇 达标排 1 1.6 0.3552 4.75 否 标准》
间
放 (GB16297-1
996)
总挥
发性 根据《大气污
有机 经处理 染物综合排
制造车
化合 达标排 1 1.0 0.2298 20.9 否 放标准》
间
物 放 (GB16297-1
(TVO 996)推算
C)
注 1:废气排放浓度系根据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各排放口
检测平均数确定,废气排放总量(吨/年)测算依据为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常
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
注 2:苯酚因暂无相应国际检测分析方法,未做检测。
注 3:TVOC 含甲苯、乙醇、甲醇、甲醛、苯酚、丁苯等。
②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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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予以区分并分别进行妥善处理,具
体情况如下:烧毛粉尘、扎光收集粉尘、砂带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外
售综合利用;废棕刚玉砂委外清洗加工后回收厂内综合利用;废胶、废活性炭、
废气喷淋系统喷淋废液、甲苯回收装置脱附冷凝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溶剂
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根据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金牛
研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为 100%,固体废物排放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③工业废水处理情况
金牛研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退浆废水、煮漂废水、设备清洗废
水、地面拖地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金牛研磨与常州市海鲨合成化纤有
限公司签订协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先通过常州市海鲨合成化纤有限
公司厂区内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进常州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④主要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金牛研磨主要防治污染物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防治污染物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活性炭吸附装置 2012 年投入使用,正常运行
2 套 2015 年投入使用,
2 级碱液喷淋系统
2 套 2016 年投入使用,正常运行
布袋除尘器 2013 年投入使用,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气排放总量在核定排放
的总量范围内,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产生的工业废水和固定废物得到了妥
善处理,不存在未经处理擅自对外进行排放的情形。金牛研磨建设了针对主要
污染物的防治污染设施,报告期内该等设施运行正常。
3、金牛研磨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其他环保、安全生产相关的资质或审
批
(1)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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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
排污许可管理:(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
企事业单位。(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间接
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四)城镇或工业污水管理处
理实施的运营单位。(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根据
上述规定,金牛研磨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 号)规定:“三、
(九)分步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排污许可证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并依法逐步纳入其他污染物。按行业分步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的全覆
盖,率先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2017 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
证核发,2020 年全国基本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同时,根据常州市环保局发布
的《常州市关于开展火电、造纸和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公告》,常州
市核发排污许可证的范围为火电、造纸、水泥行业。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金牛研磨报告期内应取得排污许可证,
但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时按照分行业逐步核发,首先核发火电、造纸、水泥行业
排污许可证,金牛研磨不属于上述任一行业。因此金牛研磨在报告期内一段时
间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不违反《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017 年 3 月 16 日,金牛研磨已经取得了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核发的《排
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204112017000007A),排放重点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种
类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甲醛、烟尘、总磷、动植物油类、COD、氨
氮,证书有效期为 2017 年 3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6 日。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
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根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非煤矿上、危险化学
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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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对于试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的
企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
行自愿申请评审。根据上述规定,金牛研磨所从事行业不属于必须办理《安全
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可以依据自愿申请办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2017 年 3 月,金牛研磨取得了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
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证书编号:苏 AQB3204QGⅢ201700158),等级为安全生产
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有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3)金牛研磨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
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
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金牛研磨生产使用的甲苯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但根据《危险化学品使
用量的数量标准》的规定,金牛研磨年使用甲苯的数量远未达到应办理《危险
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标准,因此金牛研磨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
用许可证》。
(4)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对于购
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
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金牛研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甲苯和甲
基乙基酮属于易制毒化学品。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甲苯和
甲基乙基酮均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向所
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金牛研磨已经分别就甲苯和甲基乙基酮的购买情况向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
新北分局进行了备案,并取得了《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已经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取得了环保和安全生产相关
资质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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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金牛研磨在生产环节制定了如下相关制度和标准:放卷质量控制、刷毛箱质
量控制、烧毛箱质量控制、退浆槽质量控制、蒸煮箱质量控制、水洗质量控制、
收卷质量控制、拉伸质量控制、烘箱质量控制、冷却辊质量控制、烫平辊质量控
制、浸渍料槽质量控制、立式烘房质量控制、机台质量控制、抛光机质量控制、
砂房质量控制、固化炉质量控制、包装柔曲机质量控制、分切机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措施
金牛研磨采取了以下措施控制公司产品质量:
(1)公司建立了严密、完整的质量控制监督体系,从技术质量部门到班组
质检员,把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到个人;
(2)公司制订了质量控制考核制度,把质量控制与职工收入直接挂钩;
(3)加强对全体员工质量意识教育,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有关质量控制管
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质检员经过相应的岗位培训方可上岗;
(4)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总结前段时期的工作,指出影响质量的隐患,
落实具体人员限期排除;
(5)鼓励职工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在具体实施中确有
成效的给予奖励;
(6)实施用户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和行业质量动态信息收集办法,使公司领
导及时掌握企业及行业质量动态,并尽快作出相应对策;
(7)严把原材料进厂质量控制关。在采购合同中制订明确的质量条款及违
约责任,在原材料入库前进行全检或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入库,防止因原
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生产中的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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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1、主要核心技术概况
金牛研磨主要产品所应用的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技术先进程度
1 布基一次性双重浸渍、拉伸技术 引进消化再创新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2 创新静电植砂技术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3 钛合金磨削防烧伤涂层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4 聚酯布高温定型技术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5 基材彩虹线刮浆干燥技术 引进消化再创新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6 开卷机自动纠偏技术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7 配料自动称重系统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国内领先
(1)布基一次性双重浸渍、拉伸技术
在布基处理过程中,一次性通过双槽和双轧车浸渍拉伸,配合精确的测宽仪
和张力传感器,基材的定型效果、断裂强度、剥离强度等关键参数显著提升,产
品性能进一步提高。
技术特点:产品一次性通过两浸两轧,基材处理均匀、稳定性好等。
(2)创新静电植砂技术
开创性地在静电植砂机上采用双层落砂,通过高压电场产生出的静电,使磨
料按照工艺设定,均匀植砂,可生产疏植砂、半开放植砂、密植砂产品。
技术特点:技术先进,可靠性高,通用性强。
(3)钛合金磨削防烧伤涂层
针对钛合金在重负荷磨削时产生大量的磨削热,磨削区温度最高可达 1000℃
的特点,通过在涂层中使用改性树脂和氟化盐等关键技术,使涂层在磨削过程中
急剧降低磨削温度,起到了有效保护工件表面不被烧伤的作用,工件的加工效率
提高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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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特点:通过研究金属材料的磨削特点,在磨削过程中降低了切削温度,
提高了加工效率,技术安全可靠,极大地提高了加工效率,降低了劳动成本。
(4)聚酯布高温定型技术
聚酯布基通过 200℃的高温定型处理,使基材的晶格按照一定规律排列,基
材整幅保持均匀一致,解决了基材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几何形变的问题,增加了产
品的剥离强度,提高了磨削寿命。
技术特点:科学地改进了基材的几何形变问题,通用性强,安全性高。
(5)基材彩虹线刮浆干燥技术
基材在刮浆后通过彩虹线干燥,使基材的经向面在干燥过程中,温度均匀一
致,纬向(免受链铗的拉伸)自由收缩,基材的延伸率便于控制,基材不产生几
何形变,显著地改善产品荷叶边状况。
技术特点:科学、有效、安全。
(6)开卷机自动纠偏技术
在开卷机位置增加了光电感应和液压系统,形成光电和液压配合,在基材出
现跑偏时,1 秒钟及时反馈纠正,确保了产品生产过程中不跑偏、不歪斜。
技术特点:简单、有效,方便操作。
(7)配料自动称重系统
在配料容器上添加高灵敏度的自动称重系统,精度可达到 0.001g,配合在
线检测设备使用,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了配料和生产过程中使用胶水的精确度。
技术特点:可靠性高,通用性强,操作简易。
2、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目标
1 机用软布产品的开发 小批量试制 2017 年下半年批量进入市场
2 聚酯布锆刚玉涂层产品开发 小批量试制两次,处 2017 年下半年批量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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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进展情况 目标
于最终确认状态
3 聚酯布钢板拉丝产品开发 小批量试制 开拓新客户
4 新型千页轮产品的开发 小批量试制 2017 年下半年批量进入市场
5 重磅纸产品的开发 预研阶段 开拓新市场
6 干磨砂纸水性环保涂层技术 预研阶段 技术储备,开拓新市场
完成小样试制开始小
7 纸基水性环保胶水处理技术 环保水平达到国内领先
批量生产
(十三)报告期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分析及变动情况
金牛研磨注重技术创新和完整科研体系建设,组建了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知
识互补、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制定了完整的科研项目立项、预算、实
施、决算体系,设置了严格的研发部门绩效考评、科研人员考核奖励规章制度和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对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
金牛研磨的核心技术人员在涂附磨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工艺知识和技术经
验,构成了标的公司进行技术研发的核心团队。最近三年,金牛研磨核心技术人
员基本稳定。
(十四)行业发展前景及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1、涂附磨具行业发展前景
涂附磨具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工业之一,被誉为“工业的
美容师”并被广泛用于金属、木材、皮革、玻璃、塑料、陶瓷等制品的磨削与
抛光。从修磨抛光各类小零部件等基础制造业领域到磨削平整大型壳体、船体、
舱体的焊缝、毛刺、油漆等重要工业领域,涂附磨具的使用已逐渐渗透到各类
工业、制造业之中。近年来航空、高铁、汽车、消费电子等先进制造业的快速
发展更是推动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场的快速成长。未来,随着我国制造业的不
断发展升级、物质种类日益增多,磨料磨具在需求端的规模仍将不断扩大,行
业仍存在较大的成长空间。与此同时,随着下游领域对产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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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涂附磨具市场将产生需求更迭的现象,未来将朝着更加高效、精密、耐用
的方向发展。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产品的磨削与抛光是其制造过程中不可获取的一步,因此制造业的持续发
展会带动涂附磨具行业的发展,而涂附磨具的发展升级将反过来更好地支持制
造业的改造升级。近年来,涂附磨具受政策支持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主要政策
如下:
①涂附磨具行业产业政策
1)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文中
提及“重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
高性能、精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量仪,高档精密磨料磨具等”。
2)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文中提及将“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
及驱动装置、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列为鼓励类。
3)2011 年 8 月,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发布《机床工具行业“十二五” 发
展规划》,将“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磨料深加工产品;为数控机床配套
的高速、高效、精密磨具及高档涂附磨具;粗颗粒(两毫米以上及宝石级)和
细颗粒(纳米级)超硬材料、CVD 金刚石、超硬复合材料及各类超硬材料制品(磨
具、刀具、锯切工具和钻进工具等)。”列为重点发展产品。
4)2016 年 10 月,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发布《涂附磨具行
业“十三五”规划》,文中“建议国家鼓励新兴产业采购国产高端涂附磨具产品,
对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要用户采用国产高
档涂附磨具产品的,实施创新应用补贴政策,补贴额度不低于其采购额的 30%”
②涂附磨具下游行业政策
1)2006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
意见》,文中提及“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技术装备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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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性产业”,要求“发展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装备和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改
变大型、高精度数控机床大部分依赖进口的现状,满足机械、航空航天等工业
发展的需要”用以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升级。国家对于机床行业的支持将推
动涂附磨具行业的快速发展。
2)201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联合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商务部和国家知识
产权局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文中
提及将“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其功能部件”列为先进制造中的重点发展领域。鉴
于机床行业是涂附磨具行业重要的下游应用领域之一,机床行业受政策鼓励发
展将推动上游行业之一的涂附磨具行业的快速发展。
3)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文中提及“以促进制造业
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
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
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未来制造
行业的转型升级仍需要上游涂附磨具产业的参与,并要求涂附磨具产业向着更
加高效、精密、耐用的方向发展。
(2)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及及进出口情况
①行业整体发展状况
随着下游工业、制造业的发展,涂附磨具产业规模呈现出稳定上升的发展
趋势。2007 年-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的市场规模及增速情况如下:
700,000 25%
600,000 20%
500,000 15%
400,000 10%
300,000 5%
200,000 0%
100,000 -5%
0 -10%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涂附磨具行业总产值(万元) 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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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年中国涂附磨具网发布的《涂附磨具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近 10 年来,涂附磨具产业的产值由 2007 年的 31.71 亿元增长至 2016 年的
58.19 亿元,年复合增速达到了 6.98%。除了 2009 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行业
产值增速大幅下滑外,2007 年至 2011 年其余各年涂附磨具产业规模均保持了
20%左右的增速。2012 年以来,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涂附磨具产业规模
发展也逐步趋缓。根据中国涂附磨具网发布的 2014 年至 2016 年《涂附磨具行
业经济运行分析》,涂附磨具行业最近 3 年总体运行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增长率 2015 年 增长率 2014 年
总产值(亿元) 58.19 2.23% 56.92 -4.29% 59.47
总产量(亿平方
5.07 6.29% 4.77 -1.04% 4.82
米)
2014 年至 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行业保持基本稳定,2015 年涂附磨具行
业总产值和总产量较 2014 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当时国内经济面临不断加大的下
行压力,使得涂附磨具行业也遭遇了较大的困难,尤其是下半年多数企业出现
开工不足的局面,市场遇冷致使产品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2016 年,国内
涂附磨具行业总产值和总产量均实现了小幅增长,已接近恢复到 2014 年的水平。
同时,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行业内的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
重组整合,行业整体集中度有所上升。
②行业进出口情况
根据中国涂附磨具网相关数据,2007 年-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进出
口情况如下:
进口额 进口价格 出口额 出口价格
年度
(万美元) (美元/千克) (万美元) (美元/千克)
2016 21,800 11.26 32,500 4.15
2015 23,537 12.14 33,676 4.61
2014 24,579 11.81 31,931 4.24
2013 22,924 11.87 27,039 4.10
2012 25,297 13.98 24,745 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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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22,341 12.42 22,309 3.87
2010 19,356 10.57 17,079 3.40
2009 12,216 10.33 12,041 3.00
2008 14,885 10.09 11,777 3.18
2007 13,852 8.92 8,979 2.71
2007 年-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出口额由 8,979 万美元增长至 32,500 万美
元,增长 2.62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36%;同时,进口额由 13,852 万美元
增长至 21,800 万美元,增长 0.57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17%;出口额增速远
高于进出口额增速,并于 2013 年实现净出口,且贸易顺差逐年扩大。同时,国
内涂附磨具出口平均价格由 2.71 美元/千克增长至 4.15 美元/千克,增长 53.14%,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85%;与此对比,进口价格由 8.92 美元/千克增长至 11.26
美元/千克,增长 26.23%,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62%;出口价格增速高于进口价
格增速,出口产品附加值逐步增加。
根据《涂附磨具行业十三五规划》,北美市场涂附磨具年需求量 32 亿美元,
欧洲市场年需求量 43 亿美元,仅这两大市场就有近 400 亿元的需求量。而目前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出口金额虽快速增长但总额依然较小,且主要出口方向为东
南亚国家,出口附加值较低,随着国内部分优秀涂附磨具生产企业通过引进消
化吸收再创新、自主研发等方式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内涂附
磨具行业在中高端产品市场上也将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扩大向欧美市场的出口。
(3)行业发展趋势
①行业规模稳中有升,下游行业发展继续提供支撑
磨具作为“工业的牙齿”,在航空航天、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冶金、轨道
交通、发电设备、战略新兴产业、石化轻纺、能源材料等下游制造行业中发挥
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涂附磨具属于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工业消耗品,不易受
个别行业大幅波动的影响,更多与宏观经济整体波动相关,其周期性与国民经
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涂附磨具行业未来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下游应用领域
的市场需求及发展状况,下游典型行业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汽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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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以来中国汽车市场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01 至 2010 年我国汽车
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22.80%和 22.55%,尤其是 2009 年以来,中国
成为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并保持至今。2011 年至 2016 年产销量复合增长率
虽有所回落,但至 2016 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 2,811.9 万
辆和 2,802.8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4.46%和 13.65%,增幅比上年提升 11.21 个
百分点和 8.97 个百分点,中国汽车行业依然保持强劲快速发展势头。另外,随
着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我国汽车保有量也快速增加,由 2011 年的 10,579 万
辆增长至 2016 年的 19,400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12.89%。汽车保有量的快速
增长为下游维修、零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关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将其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及“中国制造 2025”重点领域之一。2013 年至 2016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
销量分别为 1.8 万辆、7.5 万辆、33.1 万辆和 50.7 万辆,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中国作为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无论在市场规模还是在发展
速度上都处于领先地位,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还存在巨大的潜力。
2)家具领域
家具行业是我国轻工业重要的细分行业,同时也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
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家具行业发展迅速,并保持了产销两旺的格局,家具行
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总值由 2008 年的 3,072.8 亿元增长到 2015 年的 7,872.5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4.38%,远高于同期 GDP 增速。
一方面,国内经济的持续成长、居民收入水平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高为国内
家具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高速成长的动力;另一方面,我国具有较为丰富的
原材料、劳动力资源,以及较为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使得全球家具产业链重心
持续向我国转移。2015 年我国家具制造业出口交货值 1,720.1 亿元,同比增长
5.0%。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家具制造及出口国。
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镇住宅投资的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
收入持续增长带来的消费升级,我国家具行业仍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3)医疗器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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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老龄
化程度提高以及人民群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迅速,
目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先导产业之一。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的统计,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规模从 2007 年的 535 亿元增长至 2016 年的 3,700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23.97%,大幅超过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平均增速。
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预测:2019 年国内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超过 6,000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为 16.8%,仍将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态势。
综上,随着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推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将得到进
一步释放,中国经济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仍将保持中高速发展。金牛研磨所在的
涂附磨具行业作为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的工业消耗品行业将受惠于中国经济尤
其是中国制造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涂附磨具行业未来的发展也将受益
于主要下游汽车、家具、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快速发展。
②行业竞争激烈但优势企业地位稳固
根据涂附磨具行业分会的统计数据,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企业年产量超
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5 家,前四名分别是:湖北玉立、江苏锋芒、金牛研磨
和江苏三菱,上述四家企业产量合计占全部统计产量的 44.40%;涂附磨具年收
入超过 1 亿元的有 15 家,前四名分别是:江苏三菱、湖北玉立、江苏锋芒和金
牛研磨,这四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行业统计总收入的 39.50%。行业优势企业在
规模、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市场渠道等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竞争优势,
占据了市场领先地位,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或进行兼并
整合,优势企业充分利用规模效应来扩大产出,控制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③高档精密涂附磨具的需求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国内电子、汽车、通讯、
智能家居、高铁等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制造业通过转型升级进一步巩固了传
统制造业优势,并通过技术创新逐步形成和提升先进制造能力。改造升级、先
进制造对零部件及产品的加工精度和表面完整性要求越来越高,推动涂附磨具
向高效、精密方向不断发展,从而促进涂附磨具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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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增加的高档精密涂附磨具需求将减轻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对涂附磨具需求的影响。同时,涂附磨具下游行业涉及的先进制造业如航
空、高铁、汽车、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高档
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国内优势涂附磨具生产企业通过技术引进、
积累、消化、创新逐渐向行业中高端转型升级以实现可持续增长。
2、金牛研磨的行业地位
(1)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
金牛研磨属于磨料磨具行业的涂附磨具子行业。行业内主要公司包括:
①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300606)(以下简称“金太阳”)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金太阳主营业务为砂纸等涂
附磨具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砂纸,主要产品属于磨料磨具行业子行业涂
附磨具行业。金太阳于 2017 年 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②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83)(以下简称“鲁信创投”)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其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
务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生产。其磨料磨具业务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
砂布砂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四砂”)开展。2016 年鲁信创投磨料磨具产
品销售收入占其主营业务比例达 91.39%,产品主要分为磨料、磨具、砂纸以及
洁具。
③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玉立”)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8 年,注册资本 8,120 万元,主
要从事砂带、砂布、砂纸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五金工具及棉纺、织布、
涂附磨具行业的原材料加工制造;砂轮、磨料、磨具的制造。2016 年玉立砂带
产量位列行业第一。
④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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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4 年(前身为盐城市刚玉砂布厂),
主要产品包括:卷状全树脂砂布、柔软布、张页式砂布系列产品等。2016 年江
苏三菱产值位列行业第一。
⑤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锋芒”)
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主要产品包括磨削木
材、金属、有色金属等多品类产品的砂纸砂布。2016 年江苏锋芒产量位列行业
第二。
⑥美国 3M 公司
美国 3M 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跨国企业,也是全球最早生产涂附磨具的企业
之一,公司涂附磨具主要产品为砂布、砂纸等,在中国其主要销售的是“Cubitron
II 系列”研磨产品。
⑦法国圣戈班(Saint-Gobain)。
法国圣戈班自 1985 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磨料磨具产品制造
商之一,其研磨产品有固结磨具、涂附磨具、超硬材料磨具和薄型树脂砂轮等,
拥有 NORTON、WINTER、FLEXOVIT 等全球知名的磨料磨具品牌。在上海、苏州等
地拥有生产工厂和磨削技术中心。
(2)金牛研磨行业地位
标的公司金牛研磨是中国机床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标的
公司在 2015 年-2016 年均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国机
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优秀会员”、“中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
“中国涂附磨具砂纸产值五强企业”和“中国涂附磨具砂布产值五强企业”。
根据涂附磨具分会的统计数据,2015 年,涂附磨具年产量超过 1,000 万平
方米的有 14 家,金牛研磨位列第四,产量达 4,252.55 平方米。2016 年,国内
涂附磨具企业年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5 家,金牛研磨位列第三,产量
达 4,843.98 万平方米,较 2015 年增长 13.91%。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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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达 2,765.64 万平方米,年化后的产量较上年增长 14.19%。金牛研磨产量的持
续增长有助于市场地位的进一步提升。
(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太阳和鲁信创投相比,金牛研磨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
现在产销量较大、产销率较高,经营规模行业领先,和毛利率及净利润率行业
领先等三方面。
①产销量较大、产销率较高
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主要产品砂纸砂布的合计产量分别为 4,252.55
万平方米和 4,843.98 万平方米,合计销量分别为 4,193.84 万平米和 4,676.82
万平方米,产销率分别为 98.62%、96.55%,产销率接近 100%。金太阳主要产品
为砂纸,其产量分别为 2,775.68 万平方米和 3,031.04 万平方米,销量分别为
2,766.69 万平米和 2,960.07 万平方米,产销率分别为 99.98%、97.66%。具体
数据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金牛研磨 4,843.98 4,252.55 4,676.82 4,193.84 96.55% 98.62%
金太阳 3,031.04 2,775.68 2,960.07 2,766.69 97.66% 99.68%
鲁信创投 - - - - 101.18% 95.39%
注:因金太阳 2017 年半年报中未披露产销量情况,故上表中未比较 2017 年 1-6 月的
产销量情况。2015 年、2016 年鲁信创投砂纸产量分别为 11,612 万张和 10,426 万张,销量
分别为 11,077 万张和 10,549 万张,因单位不同,未与金牛研磨进行直接比较。
金牛研磨与金太阳产销量比较图(2015 年-2016 年)(单位: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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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3.98 4,676.82
4,252.55 4,193.84
3,031.04 2,960.07
2,775.68 2,766.69
金牛研磨产销量 金太阳产销量 金牛研磨产销量 金太阳产销量
2015年 2016年
数据来源:金太阳、鲁信创投公开披露信息
②经营规模行业领先
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营业收入分别实现 41,606.22 万元、
45,941.78 万元和 28,490.96 万元,净利润分别实现 6,713.09 万元、7,173.20
万元和 4,789.99 万元。同期,金太阳营业收入分别实现 20,590.89 万元、
22,027.22 万元和 12,214.00 万元,净利润分别实现 3,246.02 万元、4,020.83
万元和 2,594.10 万元。2015 年、2016 年鲁信创投磨料磨具相关营业收入分别
为 16,786.31 万元和 16,969.38 万元。金牛研磨在业务规模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项目 2017 年 1-6 2017 年 1-6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月 月
金牛研
28,490.96 45,941.78 41,606.22 4,789.99 7,173.20 6,713.09
磨
金太阳 12,214.00 22,027.22 20,590.89 2,594.10 4,020.83 3,246.02
鲁信创
- 16,969.38 16,786.31 - - -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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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鲁信创投尚未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故上表中未列示相
关财务数据。上表中列示的鲁信创投的营业收入为磨料磨具相关产品的营业收入,由于鲁
信创投有投资和磨料磨具两个经营分部,故而净利润指标难以进行比较,上表中未予列示。
金牛研磨与金太阳营业收入、净利润比较图(2015 年-2017 年 1-6 月)(单位:万元)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
金牛研磨 金太阳 金牛研磨 金太阳 金牛研磨 金太阳
2015年 2016年 2017年1-6月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来源:金太阳、鲁信创投公开披露信息
③毛利率、净利率行业领先
根据《2016 年涂附磨具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国内 29 家制造企业的平均销
售利润率为 9.1%,销售利润率前五名分别是金太阳、郑州佳研磨具有限公司、
金牛研磨、江苏三菱和新沂市张氏磨具发展有限公司。
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与金太阳毛利率和净利率的比较分析如
下:
毛利率 净利率
项目 2017 年 1-6 2017 年 1-6
2016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5 年
月 月
金牛研
28.96% 28.61% 28.94% 16.81% 15.61% 16.13%
磨
金太阳 36.92% 36.15% 33.44% 21.24% 18.25% 15.76%
鲁信创 - 22.4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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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鲁信创投尚未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故上表中未列示相
关财务数据。上表中列示的鲁信创投的毛利率为磨料磨具相关产品的毛利率,由于鲁信创
投有投资和磨料磨具两个经营分部,故而净利率指标难以进行比较,上表中未予列示。
由上表可知,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的毛利率分别为 28.94%、
28.61%和 28.96%,净利率分别为 16.13%、15.61%和 16.81%,金太阳的毛利率分
别为 33.44%、36.15%和 36.92%,净利率分别为 15.76%、18.25%和 21.24%。金
牛研磨的毛利率低于金太阳约 5%-7%,主要是由于金太阳主要产品为砂纸,而金
牛研磨主要产品为砂纸和砂布,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砂纸产品的毛
利率分别为 32.05%、33.85%和 33.71%,与金太阳的毛利率相当。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的毛利率高于鲁信创投。
综上,金牛研磨的毛利率、净利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金牛研磨的核心竞争力
(1)规模优势
金牛研磨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砂纸、砂布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发展成
为国内主要涂附磨具生产商之一。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产量连续两年位
于行业前四,市场占有率达到 10%左右。较高的产能产量能够更好地助力公司产
品的市场布局。凭借较大的规模优势,公司能够以更大的折扣价格采购原材料,
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生产过程的规模化能使得生产成本得到较好地控制,降低
单位产品的加工制造成本;金牛研磨通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性价比以及品牌
的美誉度增强了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获得了较优的产品销售价格;最终实
现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
(2)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最终客户主要为终端制造企业,而终端制造企业对涂附磨具产品质量
的认同通常建立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新进入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很难在
短期内建立品牌认知度。而终端制造企业为了保证其产品的“高精密度和高一
致性”,通常一旦选定了涂附磨具生产商,就不会轻易改变,相对而言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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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客户资源,拥有了忠
实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基本都是合作 10 年以上的客
户,双方合作顺畅,实现了共同成长。公司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进
行产品销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有效扩大了产品销售的辐射范围。
公司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办事处体系积极开拓销售渠道,以满足下游客户
购买货物的即时性需求,同时公司通过搭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好地保障了
客户的权益,提升了服务质量。
(3)工艺技术、设备及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积累并掌握了国际前
沿的涂附磨具生产技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45 项专利技术,其中
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2 项,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壁垒。
公司引进了国际一流的德国砂布生产线、韩国布基处理线和意大利 IMT 植砂机,
使得公司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在涂附磨具的研发环节,金牛研磨充分考虑了目标市场和客户需求,追求
产品的性价比和研发后商业化的成功率,提高研发的有效性和附加值。近年来
金牛研磨应用于生产的专利技术共 7 个,均已实现大批量生产,确保了公司产
品质量的一贯性和稳定性。截至 2016 年底,金牛研磨有 7 项技术研发处于预研
或调试之中,这些技术的研发旨在为金牛研磨产品升级更新、公司新品类涂附
磨具的开发以及新客户渠道的挖掘提供技术支持,为公司未来掌握并量产中高
端涂附磨具产品提供有力支撑。
(4)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金牛研磨致力于涂附磨具产品质量与使用体验的不断提升。金牛研磨在行
业标准要求之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都严格
参照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的质量控制监督体系,
以监控生产产品的质量。通过上述质量控制标准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公司实现
了较高的产品正品率和较稳定的产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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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设立以来即重视品牌建设,“金牛研磨”的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
知名度和美誉度,优秀的品牌效应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促进
作用。
(5)良好的成本控制优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5 条生产线,其中砂布生产线两条、砂纸
生产线 3 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具有一定共通性,经过适当调整后可在同一条
生产线上生产砂纸或砂布,但砂纸和砂布的生产转换则需要约半天时间进行磨
料清理和胶水更换。而公司由于同时拥有多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能够做到专
线专用,提高生产线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砂纸砂布产品根据粒度划分种类较多,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公司现
生产 20 多个不同粒度的各类砂纸和 10 多个不同的粒度的各类砂布。而每一次
不同粒度的砂纸或砂布产品的生产转换需要停机(大约 20 分钟)清理更换磨料
和胶水,频繁更换将会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较大影响,且每次刚开机后生产的
20-30 米产品因品质不符合要求,一般做报废处理。而金牛研磨由于产量较大客
户订单较多,从而能够将不同客户的订单进行集中,统一按照粒度大小从细粒
度到粗粒度进行安排生产,平均停机更换时间在 1-2 天,个别粒度更换时间在
7-10 天,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率和产品正品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6)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涂附磨具行业从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拥有 20 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对涂附磨具行业发展有着深
刻理解和预见,能够带领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流动性很低,主要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 10 年以上,
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公司拥有强大且稳定的技术、销售和管理团
队,能够及时反馈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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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金牛研磨审计报告》,金牛研磨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7,489.90 26,773.13 24,300.40
非流动资产 13,757.14 11,672.57 11,485.53
资产总额 41,247.04 38,445.70 35,785.94
流动负债 7,544.33 9,508.18 10,196.02
非流动负债 417.07 441.87 267.47
负债总额 7,961.40 9,950.05 10,463.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85.64 28,495.65 25,322.4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490.96 45,941.78 41,606.22
营业成本 20,240.98 32,796.88 29,563.98
营业利润 5,546.30 8,288.67 7,868.83
利润总额 5,653.45 8,302.37 7,960.78
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81 11,240.61 6,399.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5.43 -3,518.23 -2,6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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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3,200.00 -4,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49 4,672.75 -176.95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比率 3.64 2.82 2.38
速动比率 2.24 1.68 1.53
资产负债率 19.30% 25.88 29.24%
财务指标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16 6.93 6.18
存货周转率(次/年) 3.76 3.34 3.61
销售毛利率 28.96% 28.61% 28.94%
利息保障倍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 2.39 3.59 3.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01% 24.81% 27.25%
注:上表中 2017 年 1-6 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化数据。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70.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66.94 76.74 102.0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
- 169.77 132.57
占用费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22 7.55 -10.0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07.16 183.47 224.5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07 27.52 33.68
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 91.08 155.95 19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98.91 7,017.25 6,5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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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和向关联方收取的资金
占用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金牛研磨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02.03万元、76.74万元和66.94万元,政府补助主要为当地
政府有关鼓励技术创新和企业转型升级的财政补助。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关联方收取了资金占用费用。
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金牛研磨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净额分别
为190.85万元、155.95万元和91.0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0%、1.88%
及1.61%。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除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资产使用情况逐步计入
以后各期当期损益外,金牛研磨的非经常性损益不具备持续性。
七、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有限公司
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
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一)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2004 年 10 月 15 日,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常中瑞会验
(2004)第 755 号”《验资报告》,证实截至 2004 年 10 月 12 日止,金牛研磨
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0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5 日,常州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常中瑞会验
(2010)第 45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5 日,金牛研磨已收
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2,000 万
元。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历次出资不存在瑕疵亦不存在被工商局吊销、注销或列
入经营异常信息的情况,未有申请金牛研磨破产的起诉,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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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不会在交易完成后将成为持股型公司的说明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不会成为持股型公司。
(三)交易标的为有限责任公司时,是否已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
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28 日,金牛研磨召开了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向博深工具出
售其持有的金牛研磨股权。
(四)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为控股权
博深工具本次重组拟购买金牛研磨 100.00%股权。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
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00%股权。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设置抵押、质
押、权利担保或其他受限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
重大问题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八、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的情况
除本次重组外,金牛研磨的权益最近三年未进行评估或估值。
九、是否存在该经营性资产的下属企业构成该经营性资产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
源 20%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为单体公司,不存在下属企业构成金牛研磨
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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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
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
管部门的批复文件的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和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交易标的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
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说明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一直无偿、独占使用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亚细亚研磨拥
有的注册号为 3279504 的商标。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牛研磨已获取了中国
商标局出具的商标转让证明,上述商标的受让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不会对标的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十二、本次重组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股权,不涉及资产债权债务转移。
十三、交易标的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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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
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境内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具体原则如下:①客户现款提货,于收款发货
后确认销售收入;②将产品运至买方指定地点,把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确认收
货后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商品收入具体原则如下:出口销售依据单据为出库单、出厂证明单、
货运单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等,并根据出口货物装船日期作为出口货物销
售收入的实现时间,按照出口发票金额记账。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报,金牛研磨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固定
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
在重大差异,对金牛研磨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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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和原因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项或情况。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和
原因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无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形。
(四)报告期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或变更情况及其对利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金牛研磨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会计政策发生了变更,具体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
关税费。在编制 2016 年度报表时,将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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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自“管理费用”科目调整至“税金
及附加”科目,2016 年 1-4 月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仍在管理费用列示。
根据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
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2016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房产税 256,549.05 元、土地使用
税 232,276.79 元、车船使用税 3,148.80 元、印花税 90,145.10 元,在“税金及
附加”科目列示。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金牛研磨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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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九十。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7 年 4 月 5 日)。
1、按照《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计算的董事会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出决
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六十个交易日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百分之九十分别为 12.57 元/股、12.25 元/股和 11.80 元/股。
2、发行股份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及理由
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经交
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交易各方利益,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所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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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九十,即 12.25 元/股,不低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市场参考价的
百分之九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博深工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合理性分析
考虑到本次重组注入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及盈利水平,综合考
虑停牌前的股价走势等多方面因素,为兼顾双方利益,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即 12.25 元/股。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2.22 元/股。
选择以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是上市
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预期等因素综合考量
进行平等协商的结果,有利于双方合作共赢和本次资产重组的成功实施,具有合
理性。
(三)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可调价期间
会核准前
调价触发条件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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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月30日收盘点数(即11,605.91点)跌幅超过
10%。
(2)可调价期间内,博深工具(002282)收盘价于本次交易复牌后连续
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6年9
月30日收盘价13.80元跌幅达到或超过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
“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1)或(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
的调整 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至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发行日期间除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
权、除息事项 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上市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博深工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1、调价触发条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等相关规定,设置理由,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1)关于调价机制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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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3 月 30 日、2017 年 5 月 25 日、2017 年 6 月 16 日,博深工具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8 日 ,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调价机制进行了调整。
(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调整后的本次交易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②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④调价触发条件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11,605.91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
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2)可调价期间内,深证制造指数(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2,075.34 点)跌幅超过 10%,且博深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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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
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⑤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⑥发行价格调整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1)或(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⑦发行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
⑧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以发行人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3)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①《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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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
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前款规定的发行
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调整拟购买资产的
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披露,并按照规
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定的方案调整
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
出申请。”
②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1)调价触发条件明确、具体、可操作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有明确的对标对象、触发调价的计算方式,调价触
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
规定。
2)调价触发条件建立在大盘和同行业因素调整基础上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包含了中小板指数或深证制造业指数在任一交易日
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
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综合考
虑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下跌的情况,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
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业因素的影响,选择对标对象
合理。
3)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自身股价走势的影响,即“博
深工具(002282)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得到满足是调价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
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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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价条件的设置理由
修订后的调价触发条件将中小板指数和深证制造业指数作为两个对标对象,
分别对应市场总体走势和行业走势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大盘和同行
业因素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的影响。同时,将上市公司的自身股价的重大变化
作为触发调价机制的必要条件,在考虑整体走势的基础上兼顾了个股走势,有
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①本次调价触发条件的设计明确、具体、可操作,有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在触发条件设
计上明确、具体、可操作,便于投资者理解和行使表决权,并可有效避免生效
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为规定不明确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②调价触发条件的选取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方案中设定的触发条件以中小板指数(399005)、深证制造指数(399233)、
博深工具(002282)股票价格的变动为参照,触发条件的选取严格建立在大盘、
同行业及个股因素变动基础上,即体现了对整体市场风险的防御,也兼顾了个
股走势,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③价格调整方案设立的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避免市场波动对本次交易产
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和
市场占有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与盈利能力。价格调整方案的
初衷是防御市场风险,一旦 A 股市场大幅下跌后,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出现持
续性、大幅下跌,交易对方违约风险会增加,价格调整方案有利于避免市场大
幅或持续向下波动的情况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
(6)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以下简称“《问题汇编》”)中对是否构成重组方案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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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不属于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
相关情形,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2、目前是否已经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情形,及上市公司拟进行的调价安排
经测算,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报告书出具
日,尚未出现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
没有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安
排。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为博深工具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量之和。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各交易对方
在交易标的的持股比例×各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的比例)÷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
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持有金牛研 获取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号 姓名
磨股份比例 (万元) 金额(万元) 股数(万股) 金额(万元)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42,840.00 3,505.7283 18,360.00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24,000.00 1,963.9934 6,000.00
3 叶现军 6.50% 7,800.00 7,800.00 638.2978 -
4 徐子根 6.00% 7,200.00 5,040.00 412.4386 2,160.00
5 杨华 5.00% 6,000.00 6,000.00 490.9983 -
6 李卫东 5.00% 6,000.00 4,200.00 343.6988 1,800.00
7 朴海连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8 钱建伟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9 陆博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10 朱红娟 0.25% 300.00 300.00 24.5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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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00% 120,000.00 91,680.00 7,502.4546 28,320.00
注:根据交易对价及股份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股份数不足 1 股的,向下取整。
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重组拟发行股份数量总额为 7,502.454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8.16%。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的股权。
(五)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金牛研磨全体股东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业绩承诺股东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
况进行相应解锁。
在业绩承诺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金牛研磨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下同)与当期期末
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在上市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出具时出具专项报告。
业绩承诺股东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1、2018 年度可解锁数量
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
成了 2017 年度业绩承诺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
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8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业绩承诺股
东各自持有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股份”)×30%×(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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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
净利润金额)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
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2、2019 年度可解锁数量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
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业绩承诺股东完成了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累计业绩承诺
之和 80%及以上的,在该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股份数量
按如下公式计算: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60%×(经注
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2018 年度已解锁股份数量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7 年度、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总
金额÷2017 年度、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总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可解锁股份数有不足 1 股的,舍去不足 1 股部分
后取整。
3、2020 年度可解锁数量
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交易对手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
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9 年度标的资产盈
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起
可解锁的博深工具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2020 年度业绩承诺股东各自可解锁股份数量=业绩承诺股份×100%-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已解锁股份总数量-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用于资产减值测试
补偿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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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其各自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的业绩承诺股东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
同时,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承诺:“如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如前述关于本次重组取得的博深工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内,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将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六)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的对照表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博深工具主要财务数据和其他重要经济指标的对照表请
参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
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七)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深工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怀荣、吕桂芹、
任京建、程辉、张淑玉等 5 人组成的一致行动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具体分析请参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
响”之“(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
辉、张淑玉)及其他合格投资者共计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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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
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规定和问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除属
于《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外,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配套
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
审核。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60,400 万元,占交易总金额的 65.88%,
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1、金牛研磨 12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 120,000.00
扣除:现金支付部分 28,320.00
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91,680.00
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 60,400.00
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 65.88%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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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
张淑玉不参与询价过程,但接受本次发行投资者询价结果。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博深
工具股本的 20%),并以证监会最终的核准范围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
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实
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五)发行股份转让或交易限制,股东关于锁定所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细则》,陈怀荣、吕桂芹、
任京建、程辉、张淑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的股票交易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各方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的股份因博深工具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变动增加的部分,亦遵守上述约定。
拟认购配套募集资金方如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担任博深工具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还需遵守博深工具章程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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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限制性规定。
(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测算依据
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用途 金额
支付现金对价 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4 名自然人支付交易对价 28,320.00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6,38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60.00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640.00
合计 60,4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成功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
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根据《配套募集资金问答》的规定,
本次重组拟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的项目中投入的配套募集资金均不包括该项目
建设中的铺底流动资金。
1、支付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
(1)资金安排、测试依据
为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博深工具将用在本次
重组募集的配套资金支付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与本次重组直接相
关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顾问费用、独立财务顾问费用及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费用。
(2)使用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
博深工具已与各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将按合同约定付款。
2、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资金安排、测试依据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博深工具需支付现金对价合计为 28,320.00 万元。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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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博深工具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中的 28,32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使用计划进度和预期收益
博深工具已与杨建华、巢琴仙、徐子根、李卫东等 4 名交易对方签订交易合
同,将按合同约定付款。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测算系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常州市工程建设概预算文件》、《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
三版)》、常州市类似工程综合造价指标和金牛研磨提供的有关项目投资其他资
料进行的估算,投资估算采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和建设投资分类估算法
进行。金牛研磨委托专业资质单位编制了《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已经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具体测算如下:
3、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涂附磨具下游行业涉及的先进制造业如航空、
高铁、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带动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
求的快速增长,不仅部分抵消传统制造业增长放缓对涂附磨具市场需求增长的影
响,而且带动高档涂附磨具需求,即国内制造业的转型将进一步提升对超精细研
磨材料的需求。因此项目产品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拟通过项目建设,采用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和工艺,开展标准化生产,提升
产能和品质,提高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进而实现规模经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增加经济效益。
目前公司拥有相对成熟的生产技术,面对巨大的市场供给缺口,通过生产项
目产品不断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公司走技术集约型、生产规模化发展之路的
具体实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项目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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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太
行山路以西、岳山路以东、122 省道以南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 60 亩,总建筑
面积 46,000 平方米,该项目拟购置和安装生产设备 53 台(套)。
该项目拟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水性布基砂带、水性纸基砂带),
项目产品定位为年产水性布基砂带 1,500 万平方米、水性纸基砂带 1,500 万平方
米,具有良好的发展机会,发展前景广阔。
(3)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序号 行政审批程序 行政审批机关 进展情况 取得情况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 经发局备案 经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 常开经备[2017]37 号 已完成
经济发展局
2 环评批复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常新环表[2017]78 号 已完成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节能审查 经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 常开经计[2017]113 号 已完成
经济发展局
(4)资金及进度安排
该项目进度计划为包括前期工作,设计,报批等计划。项目自 2017 年 3 月
开始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2017 年 7 月开始施工,2018 年 9 月开始生产设备
安装,2018 年 12 月全面竣工,并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9,000 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项目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29,000
预计募集配套资金(万元) 26,380
募集配套资金占比 90.97%
预计自筹资金(万元) 2,620
自筹资金占比 9.03%
除计划利用募投资金外,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安排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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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1 建设工程费用 13,895.00
2 设备购置费用 9,000.00
3 安装工程费用 900.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92.94
5 基本预备费 1,319.40
6 流动资金 1,292.66
投资总额 29,000.00
项目的投资总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投资概算
①建筑工程费用估算
建筑工程费用为建筑永久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费用,本项目新增用地面积
60 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新建生产厂房等建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
46,000 平方米。建筑工程费用为人民币 13,895 万元。详见如下:
工程造价
序号 费用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单位造价(元/平方米) 总价(万元)
1 零星工程 40,000 20 80
2 土建工程 46,000 2,600 11,960
3 水电安装 46,000 350 1,610
4 绿化工程 6,000 100 60
5 道路场地工程 7,400 250 185
合计 - - 13,895
②设备购置费用
项目购置和安装生产设备 53 台(套)。项目设备购置费用共人民币 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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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价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台/套 万元 万元
1 底胶机 2 200 400
2 复胶机 2 240 480
3 鼓风机(含燃烧系统) 7 80 560
4 排烟机(含排气系统) 7 30 210
5 吸风导引辊 3 50 150
6 吸风风机 3 10 30
7 收卷机 1 300 300
8 收卷加热鼓风机 1 50 50
9 传动链条(电机) 20 150 3,000
10 固化炉 2 350 700
11 空压机(含管道) 2 50 100
12 烘房系统含机架保温 2 1,360 2,720
13 200 万大卡天然气导热油炉 1 300 300
合计 53 - 9,000
③安装工程费用
该项目安装工程费用投资估算为 900 万元。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去除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
工程费用之外所必须花费的其他费用。该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各项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估算如下:
a、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 1.5%估算,为 356.93 万元;
b、前期工作费用:按工程费用的 0.5%估算,为 118.98 万元;
c、勘察设计费:80 万元;
d、工程保险费:按工程费用的 0.5%估算,为 118.9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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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购置费用的 0.2%估算,为 18 万元;
f、办公家具购置费:200 万元;
g、工程监理费:140 万
h、土地使用权费:60 亩*26 万元/亩=1,560 万元;等等
以上合计,该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合计为 2,592.94 万元。
⑤预备费估算
根据项目实际,该项目估算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又称不可预见费,是指
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如工程变更、自然
灾害或工程复检所需的费用。该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之和的 5%计算,估算为 1,319.40 万元。
⑥流动资金估算
该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按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及产品
特点预计,项目需新增流动资金为 1,292.66 万元。
(6)使用计划进度
该项目预计将于 2017 年 6 月完成项目设计及场地平整工作,并进行施工。
拟置换项目的金额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日至募集资金到位日之间
为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7)预期收益
该项目的预计累计投资额为 29,000 万元,预期税后收益率为 20.70%。该
项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运营期(年)
项目 合计
1 2 3 4 5 6-12(年均)
总投资 29,000.00 9,030.00 18,677.34 529.58 328.50 434.58 0
其中:建设投资 27,707.34 9,030.00 18,677.34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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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1,292.66 0 0 529.58 328.50 434.58 0
营业收入 318,454.50 0 0 13,998.00 24,496.50 34,995.00 34,995.00
利润总额 65,921.06 0 0 3,063.64 6,024.31 7,104.14 7,104.14
净利润 56,032.90 0 0 2,604.10 5,120.66 6,038.52 6,038.52
注:第 1、2 年为建设期。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背景
公司在提高全国涂附磨具制造水平、带动上下游配套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实现
了连续多年的快速增长。随着我国能源供应趋势紧张、节能减排任务繁重、资源
环境压力加大,对公司产品在能源、资源消耗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然而,由于公司目前在节能方面研发处于起步阶段,研发能力有限,手段严
重欠缺,如不加强在这研发方面的投入,建立相应的研发平台,公司的战略转型
将难以实现。
(2)项目规划情况
金牛研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太行山路以西、岳山
路以东、122 省道以南地块。项目利用厂区预留用地面积 600 平方米,总建筑面
积 3,000 平方米,该项目拟购置和安装生产设备 49 台(套)。
(3)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序号 行政审批程序 行政审批机关 文件/项目编号 取得情况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
1 经发局备案 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经 常开经备[2017]52 号 已完成
济发展局
2 环评批复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 常新环表[2017]99 号 已完成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
3 节能登记 济发展局、常州市新北区经 2017074 已完成
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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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金及进度安排
该项目进度计划为包括前期工作,技术设计,报批等计划。项目自 2017 年
3 月开始设计、报批等前期工作,2017 年 7 月开始施工,2018 年 9 月开始研发
生产设备安装,2018 年 12 月全面竣工,并进入正常研发状态。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800 万元。资金安排如下: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4,800
预计募集配套资金(万元) 4,060
募集配套资金占比 84.58%
预计自筹资金(万元) 740
自筹资金占比 15.42%
除计划利用募投资金外,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安排资金缺口。
测试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1 建设工程费用 1,000.00
2 设备购置费用 2,750.00
3 安装工程费用 200.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5.72
5 基本预备费 214.28
6 流动资金 300.00
投资总额 4,800.00
项目的投资总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投资概算
①建筑工程费用估算
建筑工程费用为建筑永久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费用,本项目利用厂区预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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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积 600 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等建筑物,新增
总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建筑工程费用为 1,000 万元。以上费用包括土建、装
饰、水电等费用。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序号 费用名称
(平方米) 单位造价(元/平方米) 总价(万元)
1 零星工程 600 17 1.02
2 土建工程 3,000 1,980 594.00
3 装饰工程 3,000 1,000 300.00
4 水电安装 3,000 350 105.00
合计 1,000.00
②设备购置费用
项目购置和安装研发设备 49 台(套)。项目设备购置费用共 2,750 万元。
以上价格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费用。
研发设备配备表
数量 单价 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台/套 万元 万元
1 涂附磨具试验线 1 750 750
2 布基处理试验线 1 750 750
3 旋转粘度计 5 8 40
4 鼓风烘箱 2 10 20
5 电子 PH 计 1 1 1
6 油浴锅 1 0.4 0.4
7 堆积密度检测仪 1 1 1
8 球磨韧性机 1 0.6 0.6
9 颗粒硬度检测仪 1 0.4 0.4
10 硬挺度检测仪 1 1 1
11 磨料振筛机 1 7 7
12 织物拉力机 1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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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显微镜 1 40 40
14 卡尔菲休滴定仪 1 1 1
15 旋转流变仪 1 1 1
16 撕裂强度检测仪 1 1.5 1.5
17 纸张表面吸收重量测定仪 1 0.5 0.5
18 电子天平 5 0.1 0.5
19 马弗炉 1 2 2
20 高温电炉 1 5 5
21 手动涂胶机 1 0.1 0.1
22 平面磨削机 1 5 5
23 自动砂带磨削机 1 30 30
24 百叶片磨削试验机 1 2 2
25 砂纸试验机 1 50 50
26 炉温记录仪 1 10 10
27 搅拌机 5 1 5
28 真空烘箱 1 3 3
29 分散机 2 2 4
30 气相色谱仪 1 50 50
31 差士扫描量热仪 1 60 60
32 红外光谱仪 1 80 80
33 激光粒度分析仪 1 100 100
34 扫描电子显微镜 1 700 700
35 热重分析仪 TGA 1 8 8
36 涂附磨具试验线 1 500 500
合计 49 2,750
③安装工程费用
该项目安装工程费用投资估算为 200 万元。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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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投资中去除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安装
工程费用之外所必须花费的其他费用。该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各项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估算如下:
a、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工程费用的 1.5%估算,为 74.25 万元;
b、前期工作费用:按工程费用的 0.5%估算,为 24.75 万元;
c、勘察设计费:20 万元;
d、工程保险费:按工程费用的 0.5%估算,为 24.75 万元;
e、联合试运转费:按设备购置费用的 0.2%估算,为 5.5 万元;
f、监理费:20 万元;
g、办公家具购置费:166.47 万元;(含展示厅、体验中心设施费用)
以上合计,该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合计为 335.72 万元。
⑤预备费估算
根据项目实际,该项目估算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又称不可预见费,是指
项目实施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如工程变更、自然
灾害或工程复检所需的费用。该项目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之和的 5%计算,估算为 214.28 万元。
⑥流动资金估算
该项目流动资金估算按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估算,根据企业研发计划及产品
特点预计,项目需新增流动资金为 300 万元。
(6)使用计划进度
该项目预计将于 2017 年 7 月完成项目设计及场地平整工作,并进行施工。
拟置换项目的金额为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日至募集资金到位日之间
为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单位:月
序号 项目 1-2 3-4 5-6 7-8 9-10 11-12 13-14 15-16 17-18 19-20 21-22
1-1-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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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期
2 勘察设计
3 土建工程
4 装饰工程
设备安
5
装
6 竣工
5、募集资金项目中包含的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
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以下简称“《问题和解答》”)的相关规定,
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仅限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
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
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用途 金额
支付现金对价 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4 名自然人支付交易对价 28,320.00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26,380.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60.00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1,640.00
合计 60,400.00
除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外,拟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的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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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9,000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1 建设工程费用 13,895.00
2 设备购置费用 9,000.00
3 安装工程费用 900.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592.94
5 基本预备费 1,319.40
6 流动资金 1,292.66
投资总额 29,000.00
其中:不含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的投资额 26,387.64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26,380.00 万元,不包括项目总投资中的基本预备费
1,319.40 万元和流动资金 1,292.66 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4,800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额
1 建设工程费用 1,000.00
2 设备购置费用 2,750.00
3 安装工程费用 200.0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5.72
1-1-1-31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5 基本预备费 214.28
6 流动资金 300.00
投资总额 4,800.00
其中:不含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的投资额 4,285.72
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 4,060.00 万元,不包括项目总投资中的基本预备费
214.28 万元和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投向标的公司金牛研磨的在建项目建设,
不包括在建项目中的基本预备费和流动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
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情况,符合《问题与解答》对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的
要求。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有利于保障交易的顺利实施
根据《配套募集资金问答》的规定,募集配套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
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
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
公司本次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金牛研磨 100%股权,
交易价格为 120,000 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 28,320 万元,向中介机构支付
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 1,640 万元,上述金额较大,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全额支
付压力较大,因此,基于本次交易方案和财务状况的综合考虑,公司拟通过募集
配套资金解决。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有利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新项目的推进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金牛研磨的主营业务为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本
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入涂附磨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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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领域,有利于上市公司扩大产品线的宽度,整合了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
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在支付现金对价和交易税费后拟投入标的公司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
提升标的公司的产能,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经营
业绩,成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所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概况
2009 年 7 月 29 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696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4,340
万股新股。公司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行 4,34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1.5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9,91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6,972.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2009)中勤验字第 08020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已累计使用募
募集资金总额 46,972.67 46,972.67
集资金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 2012 年末
资金投向 目 投资总额 额 累计投入金额
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
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 是 25,267.90 18,051.04 18,051.04
项目
低噪声“钻、切、磨”
类小型建筑施工机具 否 13,295.10 13,269.61 13,269.61
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1,928 1,928 1,836.97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是 0 7,216.86 7,333.38
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91 40,491 40,491
超募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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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2,800 2,800 2,800
补充流动资金 3,681.67 3,681.67 3,681.67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481.67 6,481.67 6,481.67
合计 46,972.67 46,972.67 46,972.67
综上,截至 2012 年末,上市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金牛研磨的现有生产经营
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与上市公司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
匹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数额为 60,4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
市公司资产总额为 103,004.31 万元,可用货币资金余额为 17,908.18 万元,本
次募集资金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 58.64%。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的货币
资金余额预计为 78,308.18 万元,总资产预计为 163,404.31 万元,货币资金约
占总资产的 47.92%,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为货
币资金。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与标的资产金牛研磨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
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金牛研磨预计可取得 30,44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资产总额为 38,445.70 万元,可用货币资金余额为 7,444.54
万元,金牛研磨预计可取得的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占金牛研磨资产总额的 79.18%。
募集资金到位后,金牛研磨的货币资金余额预计为 37,884.54 万元,总资产预计
为 68,885.70 万元,货币资金约占总资产的 55.00%,根据规划,金牛研磨将于
2017 年 7 月先行投资建设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并根据合同约定进度支付款项,不会导致其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因此,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与金牛研磨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状况相匹配。
5、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金牛研磨可通过募集配套资金为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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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部分资金来源,一方面有效增强其现金储备,强化资金保障,另一方面可有
效降低其对银行借款等有息负债的需求,提升项目效益,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整
体收益。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重组项目的整合绩效。
6、本次配套融资为公司上市以来首次拟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且公司
账面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长期建设的需求
公司自 2009 年 8 月上市至今,一直稳健经营发展主营业务,伴随营业规模
与盈利水平的逐年增长,公司一直通过自有资金及经营性负债解决发展资金问题,
上市八年多来公司从未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过任何股权融资行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库存现金 21.00
银行存款 10,372.03
其他货币资金 7,515.15
合计 17,908.1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6,008.39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7,908.18 万元,占总
资产比率为 17.39%,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为 7,515.15 万元,
其中包含票据保证金 1,378.42 万元,保函保证金 3,300.00 万元,短期借款保证
金 2,427.95 万元,信用证保证金 400.00 万元。前述各类保证金使用受限,占货
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41.96%。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银行存款为 10,372.03 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等日常经营开展业务需要。
此外,2016 年上市公司培育多年的高速列车制动闸片产品取得了 CRCC 的
产品认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开始装车运行考核,为其规模化产销创造了条件,
也为上市公司进入轨道交通零部件产业、向高端制造转型提供了机会。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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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计划推动刹车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力争年底具备大批量生产的条件。
上述项目的建设将耗费上市公司大量流动资金。
而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上市公司将于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
徐子根和李卫东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30%,即 8,496.00 万元,上述支付的
现金对价占上市公司 2016 年末合并报表货币资金总额的 47.44%,对上市公司
流动性资金管理产生重大挑战。
综上,上市公司从事的超硬材料制品和高速列车制动闸片产品销售业务对于
货币资金量需求较高,需要预留较多流动资金用于备付,且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货币资金中近半数的资金使用受限,上市公司在本次标的股权
交割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即要向交易对方支付首笔现金对价,因此存在较大的
流动资金需求,上市公司现有资金难以满足标的公司募投项目长期建设的需求。
7、货币资金用途
(1)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用途
根据博深工具出具的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
司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库存现金 36.03
银行存款 17,714.66
其他货币资金 4,276.55
合计 22,027.2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473.21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2,027.25 万元,占总
资产的比率为 20.95%,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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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上市公司的其他货币资金为 4,276.55 万元,其中包含票据保证金 480.56
万元,短期借款保证金 3,387.20 万元,信用证保证金 400.00 万元。前述各类
保证金使用受限,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9.41%。
②上市公司的银行存款为 17,714.66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偿还
银行贷款及利息等日常经营开展业务需要。
A 偿还短期负债及利息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博深工具短期借款余额为 6,900.00 万元,主要是
质押借款和抵押借款。上市公司偿还短期负债及利息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
B 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博深工具经营性资产余额为 37,887.58 万元,经
营性负债余额为 9,084.42 万元,营运资金占用额为 28,803.15 万元,对于营运
资金的需求较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应收票据 240.00
应收账款 21,538.24
预付款项 629.38
其他应收款 1,024.08
存货 14,455.89
经营性资产小计 37,887.58
应付票据 247.00
应付账款 6,821.51
预收款项 996.16
其他应付款 1,019.76
经营性负债小计 9,084.42
营运资金占用额 28,803.15
(2)金牛研磨的货币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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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勤信审字【2017】第 11863 号”《审计报告》,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库存现金 6.08
银行存款 6,084.97
其他货币资金 140.00
合计 6,231.05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货币资金余额为 6,231.05 万元,占总资
产比率为 15.11%,金牛研磨货币资金的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①金牛研磨的其他货币资金为 140.00 万元,为天然气保函保证金,该类保
证金使用受限,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25%。
②金牛研磨的银行存款为 6,084.97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采购货款等日常经
营开展业务需要。
A 满足营运资金需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经营性资产余额为 21,229.10 万元,经
营性负债余额为 6,522.21 万元,营运资金占用额为 14,706.89 万元,对于营运
资金的需求较大。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应收票据 426.19
应收账款 8,889.74
预付款项 768.45
其他应收款 555.14
存货 10,589.58
经营性资产小计 21,229.10
应付账款 4,6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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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1,593.63
其他应付款 291.82
经营性负债小计 6,522.21
营运资金占用额 14,706.89
8、未来支出安排
(1)上市公司的未来支出安排
2016 年上市公司培育多年的高速列车制动闸片产品取得了中铁检验认证中
心(CRCC)的产品认证,通过了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铁路产品专项资
质的审查工作,并于 2016 年 10 月开始进行为期一年和一个全寿命周期的持续
装车运行考核,为闸片产品的规模化产销创造了条件,也为上市公司进入轨道
交通零部件产业、向高端制造转型提供了机会。2017 年上市公司计划推动高铁
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完成制动闸片
产业化项目的立项、备案和环评等相关手续,根据上市公司的规划,上市公司
拟先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开工建设项目,并力争于 2018 年上半年完成
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部分达产能力,满足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用户的供应商考评要求。上述项目的建设将耗费上市公司大量流动资金。
根据博深工具的战略规划,未来三年投资支出安排及所需货币金额共计
36,599.00 万元,具体如下: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内容 备注
(万元)
1、通过工程实验室建设,使其成为轨道交通
装备领域的业务合作平台和行业信息、技术交
流平台,以保证公司产品研发的方向准确、技
已经石家庄高
术领先,降低新产品开发风险;
新技术产业开
2、工程实验室的建立将加快制动闸片产品的
轨道交通制动 发区备案,已
研发及产业化进程;
装置材料工程 6,131.00 履行董事会决
3、工程实验室项目建有中试车间,除满足产
实验室 策程序并对外
品试验任务外,加上公司原有的生产能力,其
公告,尚未正
产能可满足年产动车组闸片约 8 万片,在公司
式实施。
时速 300-350 公里动车组粉末冶金闸片产品
顺利通过装车运用考核并取得正式的产品认
证后,可阶段性满足客户订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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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石家庄高
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备案,尚
高速动车组制
待产品装车运
动闸片产业化 建设规模为年产粉末冶金制动闸片 30 万片。 25,468.00
用考核通过
项目
后,方履行投
资决策程序并
实施。
第一步,通过 ERP、EC 系统优化提升,提高客
户服务效能,提升交货速度和客户信息反馈、 整体尚处于可
订单管理能力;第二步,开发信息化系统,通 行性研究阶
营销渠道优化 过信息化手段,促使经销渠道扁平化,迎合五 段,但第一步
及信息化平台 金工具行业短渠道趋势,提高销售能力和运营 5,000.00 提升企业销售
建设项目 效率;第三步,扩展营销信息化平台功能,联 信息化方面已
合五金工具行业厂家、商家、门店、用户,打 经逐步开始投
造 F2B、B2B 的五金工具电商和大数据运营平 入。
台。
合计 36,599.00
(2)金牛研磨未来支出安排
金牛研磨货币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除原有产能外,2016
年金牛研磨新增的一条德国进口的砂布生产线完成了小批量试生产,经过适当
调整后,在 2017 年正式投产,预计 2017 年砂布产销量较 2016 年增长 15%。此
外,金牛研磨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建成投产一条砂纸生产线,预计将新增每月
150-160 万平方米产能,预计 2017 年砂纸的产销量较 2016 年增长 15%。上述两
条生产线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高金牛研磨的产能,随着公司产销量的增长,
公司需要更多的营运资金来维持正常的经营需求。
假设金牛研磨原有业务未来三年业务模式和产品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金
牛研磨 2017 年至 2019 年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与 2016 年相关比例保持一致;根据评估预测,金牛研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的增长率分别为 17.33%、15.70%和 11.83%。
根据测算,2017 年至 2019 年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占营业收入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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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016 年末 比例 /2017 年 6 /2018 年末 /2019 年末
月末
营业收入 45,941.78 100.00%
53,895.45 62,356.37 69,734.48
应收票据 695.25 1.51% 815.62 943.66 1,055.31
应收账款 6,419.75 13.97% 7,531.17 8,713.47 9,744.46
预付账款 1,128.01 2.46% 1,323.29 1,531.03 1,712.19
其他应收款 275.81 0.60% 323.56 374.35 418.65
存货 10,809.77 23.53% 12,681.21 14,672.00 16,408.02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19,328.58 42.07% 22,674.85 26,234.52 29,338.63
应付账款 3,679.04 8.01% 4,315.98 4,993.53 5,584.37
预收账款 2,798.85 6.09% 3,283.40 3,798.85 4,248.34
应付职工薪酬 752.23 1.64% 882.46 1,021.00 1,141.80
应交税费 2,109.56 4.59% 2,474.78 2,863.29 3,202.08
其他应付款 168.50 0.37% 197.68 228.71 255.77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9,508.18 20.70% 11,154.29 12,905.37 14,432.36
当年流动资金需求 9,820.40 - 11,520.56 13,329.14 14,906.27
当年新增流动资金需
- - 1,700.16 1,808.58 1,577.13
求
累计新增流动资金需
- 5,085.87
求
由上表可知,金牛研磨 2017 年营业收入增加所形成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
1,700.16 万元,2017 年至 2019 年营业收入增加所形成的新增流动资金需求合
计为 5,085.87 万元。
9、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0.16%,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豫金刚石 24.15%
四方达 13.07%
新劲刚 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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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红宇新材 20.73%
三超新材 13.79%
平均 19.39%
博深工具 20.16%
由上表可知,上市公司所在的磨料磨具行业整体资产负债率较低,而博深
工具的资产负债率稍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的资产负债率为 19.30%,与同行业可比
上市公司比较结果如下:
项目 资产负债率
金太阳 12.04%
鲁信创投 -
黄河旋风 48.56%
平均 30.30%
金牛研磨 19.30%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鲁信创投尚未披露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故而上表统计
中未将其包括在内。
由上表可知,金牛研磨的资产负债率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虽然上市公司和金牛研磨目前资产负债率均较低,但是上市公司本次配套
融资用途并不宜采用长期债务融资的方式进行。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
法》的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
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因此,即使上市公司获得银行贷款,其亦不能用
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其次,根据规划,2017 年上市公司拟先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推动
高铁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力争于 2018 年上半年完成项目的基础设施
建设,该项目的建设预计将耗费上市公司大量的自有资金,并增加上市公司的
银行贷款金额,推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假定公司未来三年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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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36,599.00 万元均以银行贷款的形式进行融资,则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
债情况为基础,不考虑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投入项目资金支出及其他因素,可
测算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上升为 40.78%,大幅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 19.39%)。而金牛研磨作为非上市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整体借贷成
本较高,且长期借款一般需要资产抵押或者担保,而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金牛研磨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为 15,184.94 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余额仅
为 3,976.42 万元,金牛研磨可抵押贷款融资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
标的公司两个项目的投资总额相距甚远。
10、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
(1)上市公司
除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权益性融资外,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还包括银行
贷款。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 已用额度 剩余额度 额度性质
流动贷款
光大银行 博深工具 10,000.00 3,620.00 6,380.00
银行承兑
工商银行 博深工具 10,000.00 1,900.00 8,100.00 流动贷款
流动贷款
建设银行 博深工具 5,000.00 1,665.25 3,334.75
信用证
合计 25,000.00 7,185.25 17,814.75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 25,000.00 万元,剩余授
信额度为 17,814.75 万元,但上述授信额度均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
信用证授信,主要用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周转,短期借款难以满
足长期资本支出和项目投资的需求。且上述授信额度仅为理论值,在实际贷款
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造成实际可使用金额小于授信总额。此外,
银行授信作为企业筹集短期资金的重要渠道,需要预留一定的安全额度,以确
保公司在紧急状况下能够快速筹集流动资金。
(2)金牛研磨
目前,金牛研磨可利用的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但由于金牛研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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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非上市民营企业,自身融资渠道有限,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取得
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0 万元。
综上所述,结合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的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支出安排、资
产负债率、可利用的融资渠道、授信额度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可知,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基本已有较为明确的用途,上市公司未来仍
有较大规模的支出安排并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缺口;上市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
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随着上市公司高铁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的持
续推进,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快速上升;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使用的授信
额度有限,且均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信用证授信,难以满足长期
资本支出和项目投资的需求,如果通过银行借款等融资方式用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上市公司将承担较高的财务费用和较大的财务风险,给公司正常经营带
来较大的资金压力。而标的公司募投项目发展前景良好,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
参照《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确定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1、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制度
(1)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
(包括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个数。
(2)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3)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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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事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其同意。
(5)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制度
(1)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并
公告。
(2)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
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益。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5)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
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
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
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
信息。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 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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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
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
因等。
(8)若因国家有关政策、市场环境、相关技术及合作方情形等因素发生重
大变化,发生需要终止项目实施、投资超预算、进度延期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及
时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公司按照本制度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
披露手续。
(9)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
资项目。
(10)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
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1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12)超募资金在尚未使用之前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3)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
目的进度情况使用;通过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应当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
理。如果仅将超募资金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参照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应出具专项意
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用闲置募
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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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并披露。
3、配套募集资金的变更制度
(1)公司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3)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4)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
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等。
(5)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最近三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作为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组成部分的情况除外),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说明改变情况、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成的影
响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7)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
息收入)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
明确同意的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 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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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补充流动
资金)的,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或者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后出现节余资金,
公司可将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制度
(1)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
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2)公司审计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内
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
(5)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收到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
告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已
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施。
(6)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
证报告。
(7)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
及格式指引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进行合理
保证,提出鉴证结论。
(8)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
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
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应当在鉴证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对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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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
在收到核查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报告深交所并公告。
(9)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
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
费用。
(10)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一次现场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保荐机构在调查中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
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本公司拟采用自筹方式解决。
1、自有资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博深工具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2.18%,
可用货币资金余额为 17,908.18 万元,公司剩余货币资金扣除日常所需营运资金
外可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收购价款中的现金部分。
2、银行借款及债务融资
除自有资金以外,博深工具还可以通过银行借款筹措资金以支付本次收购价
款。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必要时本公司亦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进行债务
融资。
综上所述,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债务
融资等方式足额支付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部分,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十)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是否包含募集配套
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采取收益法评估时,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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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带来的收益。
(十一)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选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请参见“第一章本次交
易概况”之“二、本次重组的目的”。
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具体请参见本章“(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
必要性”,合理性具体请参见本章“(六)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关于募集资金拟
投资项目的具体分析。
(十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请参见本章“(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除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外,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标的资产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请参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重组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方花旗,具有保荐资格,符合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要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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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结论
同致信德评估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金牛研磨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重组中交易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以资产
基础法与收益法分别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作为取值结果。截至评估基准
日,金牛研磨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方法 增值额 增值率
(2016.12.31) (2016.12.31)
收益法 28,495.65 120,110.38 91,614.73 321.50%
(二)评估增减值主要原因
金牛研磨 100%股权的评估增值率较高,主要因为标的公司作为持续经营的
企业,未来发展除了依赖营运资金、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外,其管理团队、营销
渠道、技术实力、品牌知名度以及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各项资源优势等无形资产
的价值无法准确计量,未在金牛研磨账面净资产中体现。
本次评估最终选取了收益法结论作为评估结果,收益法体现了企业未来的获
利能力,评估价值中考虑了企业人才、技术等综合因素,能够更全面的体现企业
的综合价值。金牛研磨近年来处于稳定盈利状态,盈利能力较好。因此,评估结
果中体现了各项资产的协同效应,对比账面价值中单一成本的内涵,产生了评估
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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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本次重组中各交易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截至评估基准
日,金牛研磨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 120,110.38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
估结果为 34,281.26 万元。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评估方法 增值额 增值率
(2016.12.31) (2016.12.31)
收益法 28,495.65 120,110.38 91,614.73 321.50%
资产基础法 28,495.65 34,281.26 5,785.61 20.30%
(1)资产基础法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金牛研磨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市场状况
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4,281.26 万元。其中:总资产账面值为 38,445.70
万元,评估值为 43,789.44 万元,增值 5,343.74 万元,增值率为 13.90%;总负
债账面值为 9,950.05 万元,评估值为 9,508.18 万元,减值 441.87 万元,减值
率为 4.44%;股权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8,495.65 万元,评估值为 34,281.26 万元,
增值 5,785.61 万元,增值率为 20.30%。
(2)收益法
按照收益法评估,金牛研磨在基准日既定假设条件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120,110.38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28,495.65 万元评估增值 91,614.73 万元,
增值率为 321.50%。
(3)差异原因
本次评估,金牛研磨股东全部权益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4,281.26 万元,
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20,110.38 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 85,829.12 万元,
差异率为 250.37%。差异原因主要为:
成本法和收益法存在差异的原因是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评估是从企业未
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这种获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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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而成本
法主要是通过重置成本法计算的存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其
他资产加和后所得出的评估值,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
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在两种不同价值标准
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四)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
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
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
利能力。因金牛研磨已全面投产多年,且经营业务较稳定,未来预期收益和经营
风险可以预测。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金牛研磨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下的涂附磨具行业,在国内
A 股市场难以找到在现金流、增长潜力和风险等方面与评估对象相似的上市公司,
难以收集近期市场交易对比价格,不具备市场法评估的可比条件。
综上,金牛研磨适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
2、评估结论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择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原因及理由如下: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无法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中一一列示,企业的整体资产或产权交易中往往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如品
牌、技术以及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各项资源优势等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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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牛研磨所处的行业为涂附磨具行业,涂附磨具作为制造业的必需品,
一直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机床工具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其列为
重点发展产品。
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鼓励有利于节能、环保的高速高效高精密“高档磨具”
的发展。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未来装备制造业、航空、
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精密磨具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由于涂附磨具
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国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经工信部批
准的机床工具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已把“高档磨具”的研发发展列为重点发
展目标。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国务院 2015 年
出台制定了《中国制造 2025》,全面制定了制造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高端研磨
磨具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3)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根据 2016 年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2015 年,统计到的涂附磨具企业共
有 44 家,产量合计为 4.7 亿平方米,产值为 56.7 亿元。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
米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有 14 家,产值超过 1 亿元的企业有 13 家。金牛研磨 2016
年砂纸、砂布共计生产 4,843.98 万平米,市场占有率为 10.3%。2015 年,涂附
磨具年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4 家,前五名是: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
金牛研磨是中国机床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
会涂附磨具分会优秀会员”、“中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中国涂附磨具
砂纸产值五强企业”和“中国涂附磨具砂布产值五强企业”。
(4)规模优势与成本优势
金牛研磨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砂纸、砂布的生产与销售,借助于自主研发
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提升产品品质;通过已建立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合理的成
本实现产品的及时交付;立足于对客户需求特点的充分理解,为客户提供个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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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方案;以此建立并维持与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品销售的持续
扩张。金牛研磨已发展成为国内主要涂附磨具生产商之一。凭借规模优势,金牛
研磨能够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原材料,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生产上的规模效应,优
化生产成本;增强对客户的议价能力,取得较优的销售价格;最终实现公司经营
效益的提升,最近二年,金牛研磨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
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
基于以上因素,账面净资产基本不能体现企业的真正价值,结合本次评估目
的,股权受让方更关注是企业未来的资产盈利能力,因此评估人员认为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更加合理。综合以上因素,收益法评估结果较账面净资产有一定幅度
增值,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二、对评估结论有重要影响的评估假设
同致信德评估师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循的主要假设如下:
(一)评估前提
本次评估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为评估假设前提。以评估对象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
易、正处于使用状态且将继续使用下去为评估假设前提。
(二)基本假设
1、以博深工具及金牛研磨提供的全部文件材料真实、有效、准确为假设条件。
2、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3、以经营业务及评估所依据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汇率等没有发生足以影响
评估结论的重大变化为假设条件。
4、以没有考虑遇有自然力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也没有考虑特殊交易方
式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为假设条件。
5、除已知悉并披露的事项外,本次评估以不存在其他未被发现的账外资产和负
债、抵押或担保事项、重大期后事项,且金牛研磨对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拥有合法
权利为假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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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基础法具体假设
1、评估结论是以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按现有规模、现行用途不变的条件下,在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的反映为假设条件。
2、资产评估师知晓资产的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由于无法
获取行业及相关资产产权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资产流动性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
估中没有考虑资产的流动性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3、本次评估对于国家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投资新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
增值税可以抵扣部分的设备,实行增值税抵扣的设备评估时,其重置全价中不包含
增值税价值,本次评估也未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收益法具体假设
1、金牛研磨的经营假定保持为现有模式,不考虑扩大经营规模,也即每年所获
得的净利润不留存于公司作追加投资,保持金牛研磨现有的经营能力及经营方式不
变;
2、金牛研磨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假定全部用于原有固定资产的维护和更
新,以保持金牛研磨的经营能力维持不变;
3、不考虑通货膨胀对金牛研磨经营的影响,不考虑未来投资计划对现金流的影
响;
4、假定金牛研磨面临的宏观环境不再有新的变化,包括金牛研磨所享受的国家
各项政策保持目前水平不变;
5、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在年内均有发生。
6、仅对金牛研磨未来 5 年的经营收入、各项成本、费用等进行预测,自第 5 年
后各年的上述指标均假定保持在未来第 5 年(即 2021 年)的水平上;
7、按照持续经营原则,在经营者恰当的管理下,其经营可能会永远存在下去,
故按评估惯例假定其经营期限为无限期。
8、假设金牛研磨正在建设的在建(设备)工程按预计的时间完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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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金牛研磨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率 15%,证书有效期 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9 月,根据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经营、技术等情况,在企业经营及税收政
策无重大变化前提下,假设被评估企业 2017 年 9 月到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能够延
续,所得税率仍为 15%。
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是依据上述评估前提、基本假设和具体假设,以及评估报
告中确定的原则、依据、条件、方法和程序得出的结果,若上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
生变化时,评估报告及评估结论一般会自行失效。
三、选用的评估或估值方法和重要评估或估值参数以及相关
依据
(一)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下重置
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
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
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其中各项资产的价值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
体评估方法得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6,773.13 27,225.85 452.72 1.69
非流动资产 11,672.57 16,563.59 4,891.02 41.9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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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固定资产 9,316.80 12,143.35 2,826.55 30.34
在建工程 614.00 614.00 - 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50.38 3,581.13 2,130.75 146.9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39 225.11 -66.28 -22.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38,445.70 43,789.44 5,343.74 13.90
流动负债 9,508.18 9,508.18 - 0.00
非流动负债 441.87 - -441.87 -100.00
负债合计 9,950.05 9,508.18 -441.87 -4.4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8,495.65 34,281.26 5,785.61 20.30
1、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评估总资产评估变动增加额 5,343.74 万元,增值率 13.90%。主要原因
如下:
(1)流动资产评估时存货有所增值,主要是因为产成品评估增值。企业是
按成本计价,评估按销售价扣除销售税费等计价,评估值包含一定比例的利润,
所以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2)土地使用权增值是由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出让取得土地的时间
较早,土地取得成本较低。由于近几年国家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以及常州
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和配套设施的逐步完善,地价逐年都有一定的提高,评估价值
较企业取得土地成本有所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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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定资产中房屋评估增加的原因主要为:评估对象建(构)筑物大部
分建成于 2008 年,原始形成成本较低,由于近年来房屋建筑材料和人工成本的
逐年上涨,推升了房屋的建造成本上升,同时房屋的经济使用年限远大于会计的
折旧年限,故房屋建筑物评估值较账面价值有所增值。
(4)固定资产中设备类评估增值的原因主要为:设备的折旧年限与经济寿
命年限不一致。
(5)负债减值是由于企业实际收到的相关补助资金,无需偿还,评估值为
0。
(二)收益法
收益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
算成现时价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来说,采用现金流折现方
法(DCF)对金牛研磨的价值进行估算,即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加上
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价值(包括没有在预测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去有
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具体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思路是主营业务的收益按其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
(DCF),再加上溢余资产得出企业的股权价值。
具体来说,本次评估采用的未来经营性现金流为权益资本自由现金流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B P Ci
其中:B:评估对象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
P:经营性资产折现价值;
C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溢余资产的价值。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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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n
Dn
P Dt (1 r ) i (1 r ) n
i 1 r
其中:Dt:为第 t 年投入资本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r:折现率
Dn:为第 n 年投入资本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n:为折现期
2、参数的选择
(1)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权益资本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
权益资本自由现金流量=权益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
支出–追加营运资金-偿还本金+新增债务+期未回收固定资产余值(预测期为有
限期)
税后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所得税
(2)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权益资本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本
次评估采用股权回报率作为折现率 r。股权回报率采用资本定价模型(CAPM)
选取,计算公式如下:
re rf e (rm rf )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 rf: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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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金牛研磨折现率相关参数取值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采用权益资本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
本次评估采用股权回报率作为折现率 r。股权回报率采用资本定价模型(CAPM)
确定,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认为资本资产(主要指股票)投资的收益和风险是投
资者进行决策时所考虑两个对应的主要因素。承担高投资风险,就要以取得高
收益作为风险补偿;如果不愿意或不敢承担风险,就只能取得一般收益率,所
以风险投资的期望率等于无风险收益率与风险报酬率之和。而风险报酬率等于
投资的风险报酬系数与由于承担风险而获得的超额报酬率之积。计算公式如下:
re r f e (rm r f )
式中: re :期望收益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rm- rf: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ε: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无风险收益率
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基准日已发行的中长期凭证式国债利率,主要是因为凭
证式国债到期不能兑现的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故该利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
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 Rf 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截至评估基准日,查阅同
花顺 iFinD 资讯并计算财政部已发行的剩余年限在 5 年以上的中长期国债的平
均到期收益率,计算如下:
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020005.IB 02 国债 05 30.0000 2032-05-24 3.3638 15.4055
050004.IB 05 国债 04 20.0000 2025-05-15 2.4859 8.3753
060009.IB 06 国债 09 20.0000 2026-06-26 3.4157 9.4904
0700002.IB 07 特别国债 02 15.0000 2022-09-18 4.7334 5.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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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0700004.IB 07 特别国债 04 15.0000 2022-09-29 3.0636 5.7479
0700006.IB 07 特别国债 06 15.0000 2022-11-19 4.7441 5.8877
070006.IB 07 国债 06 30.0000 2037-05-17 3.5174 20.3890
070013.IB 07 国债 13 20.0000 2027-08-16 2.8940 10.6301
080002.IB 08 国债 02 15.0000 2023-02-28 2.6800 6.1644
080006.IB 08 国债 06 30.0000 2038-05-08 3.6028 21.3644
080013.IB 08 国债 13 20.0000 2028-08-11 3.6725 11.6192
080020.IB 08 国债 20 30.0000 2038-10-23 3.5000 21.8247
080023.IB 08 国债 23 15.0000 2023-11-27 2.7744 6.9096
090002.IB 09 国债 02 20.0000 2029-02-19 3.3780 12.1452
090005.IB 09 附息国债 05 30.0000 2039-04-09 3.4513 22.2849
090011.IB 09 附息国债 11 15.0000 2024-06-11 2.8526 7.4493
090020.IB 09 附息国债 20 20.0000 2029-08-27 3.5965 12.6630
090025.IB 09 附息国债 25 30.0000 2039-10-15 4.0052 22.8027
090030.IB 09 附息国债 30 50.0000 2059-11-30 4.3460 42.9425
100003.IB 10 附息国债 03 30.0000 2040-03-01 3.5917 23.1808
100009.IB 10 附息国债 09 20.0000 2030-04-15 3.1123 13.2959
100014.IB 10 附息国债 14 50.0000 2060-05-24 3.6709 43.4247
100018.IB 10 附息国债 18 30.0000 2040-06-21 3.5121 23.4877
100023.IB 10 附息国债 23 30.0000 2040-07-29 3.1703 23.5918
100026.IB 10 附息国债 26 30.0000 2040-08-16 3.9939 23.6411
100029.IB 10 附息国债 29 20.0000 2030-09-02 3.7340 13.6795
100037.IB 10 附息国债 37 50.0000 2060-11-18 3.9332 43.9123
100040.IB 10 附息国债 40 30.0000 2040-12-09 3.6440 23.9562
110005.IB 11 附息国债 05 30.0000 2041-02-24 3.0888 24.1671
110010.IB 11 附息国债 10 20.0000 2031-04-28 3.4447 14.3315
110012.IB 11 附息国债 12 50.0000 2061-05-26 3.9380 44.4301
110016.IB 11 附息国债 16 30.0000 2041-06-23 3.6553 24.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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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110023.IB 11 附息国债 23 50.0000 2061-11-10 3.9421 44.8904
120004.IB 12 附息国债 04 10.0000 2022-02-23 2.9611 5.1507
120006.IB 12 附息国债 06 20.0000 2032-04-23 3.1835 15.3205
120008.IB 12 附息国债 08 50.0000 2062-05-17 3.9467 45.4055
120009.IB 12 附息国债 09 10.0000 2022-05-24 2.9810 5.3973
120012.IB 12 附息国债 12 30.0000 2042-06-28 3.5280 25.5068
120013.IB 12 附息国债 13 30.0000 2042-08-02 3.3541 25.6027
120015.IB 12 附息国债 15 10.0000 2022-08-23 2.9859 5.6466
120018.IB 12 附息国债 18 20.0000 2032-09-27 3.1655 15.7507
120020.IB 12 附息国债 20 50.0000 2062-11-15 4.3450 45.9041
120021.IB 12 附息国债 21 10.0000 2022-12-13 2.9561 5.9534
130005.IB 13 附息国债 05 10.0000 2023-02-21 3.2763 6.1452
130009.IB 13 附息国债 09 20.0000 2033-04-22 3.4746 16.3178
130010.IB 13 附息国债 10 50.0000 2063-05-20 4.1301 46.4137
130011.IB 13 附息国债 11 10.0000 2023-05-23 3.0732 6.3945
130016.IB 13 附息国债 16 20.0000 2033-08-12 3.4779 16.6247
130018.IB 13 附息国债 18 10.0000 2023-08-22 3.0708 6.6438
130019.IB 13 附息国债 19 30.0000 2043-09-16 3.7073 26.7260
130024.IB 13 附息国债 24 50.0000 2063-11-18 3.9596 46.9123
130025.IB 13 附息国债 25 30.0000 2043-12-09 3.7127 26.9562
140005.IB 14 附息国债 05 10.0000 2024-03-20 3.3248 7.2219
140009.IB 14 附息国债 09 20.0000 2034-04-28 3.5889 17.3342
140010.IB 14 附息国债 10 50.0000 2064-05-26 4.7323 47.4329
140012.IB 14 附息国债 12 10.0000 2024-06-19 3.0531 7.4712
140016.IB 14 附息国债 16 30.0000 2044-07-24 3.6932 27.5808
140017.IB 14 附息国债 17 20.0000 2034-08-11 3.5904 17.6219
140021.IB 14 附息国债 21 10.0000 2024-09-18 3.0225 7.7205
140025.IB 14 附息国债 25 30.0000 2044-10-27 3.8005 27.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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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140027.IB 14 附息国债 27 50.0000 2064-11-24 3.4716 47.9315
140029.IB 14 附息国债 29 10.0000 2024-12-18 2.7352 7.9699
150002.IB 15 附息国债 02 7.0000 2022-01-22 3.1412 5.0630
150005.IB 15 附息国债 05 10.0000 2025-04-09 3.1333 8.2767
150007.IB 15 附息国债 07 7.0000 2022-04-16 2.9492 5.2932
150008.IB 15 附息国债 08 20.0000 2035-04-27 3.7846 18.3315
150010.IB 15 附息国债 10 50.0000 2065-05-25 4.0360 48.4301
150014.IB 15 附息国债 14 7.0000 2022-07-09 2.9702 5.5233
150016.IB 15 附息国债 16 10.0000 2025-07-16 3.1358 8.5452
150017.IB 15 附息国债 17 30.0000 2045-07-27 3.8053 28.5890
150021.IB 15 附息国债 21 20.0000 2035-09-22 3.1613 18.7370
150023.IB 15 附息国债 23 10.0000 2025-10-15 2.9210 8.7945
150025.IB 15 附息国债 25 30.0000 2045-10-20 3.3340 28.8219
150026.IB 15 附息国债 26 7.0000 2022-10-22 2.9506 5.8110
150028.IB 15 附息国债 28 50.0000 2065-11-23 3.8302 48.9288
160004.IB 16 附息国债 04 10.0000 2026-01-28 2.9471 9.0822
160006.IB 16 附息国债 06 7.0000 2023-03-17 3.0610 6.2110
160008.IB 16 附息国债 08 30.0000 2046-04-25 3.6120 29.3342
160010.IB 16 附息国债 10 10.0000 2026-05-05 3.0225 9.3479
160013.IB 16 附息国债 13 50.0000 2066-05-23 4.0399 49.4247
160014.IB 16 附息国债 14 7.0000 2023-06-16 3.0462 6.4603
160017.IB 16 附息国债 17 10.0000 2026-08-04 3.1342 9.5973
160019.IB 16 附息国债 19 30.0000 2046-08-22 3.5815 29.6603
160020.IB 16 附息国债 20 7.0000 2023-09-01 2.9800 6.6712
160023.IB 16 附息国债 23 10.0000 2026-11-03 3.0682 9.8466
160025.IB 16 附息国债 25 7.0000 2023-11-17 3.0080 6.8822
160026.IB 16 附息国债 26 50.0000 2066-11-21 3.5103 49.9233
010303.SH 03 国债(3) 20.0000 2023-04-17 3.1141 6.2959
1-1-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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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010504.SH 05 国债(4) 20.0000 2025-05-15 3.3781 8.3753
010609.SH 06 国债(9) 20.0000 2026-06-26 3.7329 9.4904
010706.SH 07 国债 06 30.0000 2037-05-17 4.3147 20.3890
010713.SH 07 国债 13 20.0000 2027-08-16 4.5673 10.6301
019003.SH 10 国债 03 30.0000 2040-03-01 4.1213 23.1808
019009.SH 10 国债 09 20.0000 2030-04-15 4.1180 13.2959
019014.SH 10 国债 14 50.0000 2060-05-24 4.0701 43.4247
019018.SH 10 国债 18 30.0000 2040-06-21 4.0698 23.4877
019023.SH 10 国债 23 30.0000 2040-07-29 3.3995 23.5918
019026.SH 10 国债 26 30.0000 2040-08-16 3.9975 23.6411
019029.SH 10 国债 29 20.0000 2030-09-02 3.8938 13.6795
019037.SH 10 国债 37 50.0000 2060-11-18 4.4478 43.9123
019040.SH 10 国债 40 30.0000 2040-12-09 4.2738 23.9562
019105.SH 11 国债 05 30.0000 2041-02-24 3.7136 24.1671
019110.SH 11 国债 10 20.0000 2031-04-28 3.0436 14.3315
019112.SH 11 国债 12 50.0000 2061-05-26 4.5295 44.4301
019116.SH 11 国债 16 30.0000 2041-06-23 4.1972 24.4932
019123.SH 11 国债 23 50.0000 2061-11-10 4.3763 44.8904
019204.SH 12 国债 04 10.0000 2022-02-23 3.5358 5.1507
019206.SH 12 国债 06 20.0000 2032-04-23 4.0694 15.3205
019208.SH 12 国债 08 50.0000 2062-05-17 4.2945 45.4055
019209.SH 12 国债 09 10.0000 2022-05-24 2.7657 5.3973
019212.SH 12 国债 12 30.0000 2042-06-28 3.9869 25.5068
019213.SH 12 国债 13 30.0000 2042-08-02 4.1606 25.6027
019215.SH 12 国债 15 10.0000 2022-08-23 2.7893 5.6466
019218.SH 12 国债 18 20.0000 2032-09-27 3.6292 15.7507
019220.SH 12 国债 20 50.0000 2062-11-15 4.3967 45.9041
019221.SH 12 国债 21 10.0000 2022-12-13 3.5184 5.9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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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019305.SH 13 国债 05 10.0000 2023-02-21 3.5467 6.1452
019309.SH 13 国债 09 20.0000 2033-04-22 3.0648 16.3178
019310.SH 13 国债 10 50.0000 2063-05-20 4.2843 46.4137
019311.SH 13 国债 11 10.0000 2023-05-23 2.9049 6.3945
019316.SH 13 国债 16 20.0000 2033-08-12 3.0514 16.6247
019318.SH 13 国债 18 10.0000 2023-08-22 2.7694 6.6438
019319.SH 13 国债 19 30.0000 2043-09-16 3.5174 26.7260
019325.SH 13 国债 25 30.0000 2043-12-09 3.8333 26.9562
019405.SH 14 国债 05 10.0000 2024-03-20 3.9763 7.2219
019409.SH 14 国债 09 20.0000 2034-04-28 4.8253 17.3342
019410.SH 14 国债 10 50.0000 2064-05-26 4.7238 47.4329
019412.SH 14 国债 12 10.0000 2024-06-19 2.9500 7.4712
019416.SH 14 国债 16 30.0000 2044-07-24 4.8144 27.5808
019417.SH 14 国债 17 20.0000 2034-08-11 4.6808 17.6219
019421.SH 14 国债 21 10.0000 2024-09-18 2.4191 7.7205
019425.SH 14 国债 25 30.0000 2044-10-27 4.3453 27.8411
019427.SH 14 国债 27 50.0000 2064-11-24 4.2639 47.9315
019429.SH 14 国债 29 10.0000 2024-12-18 2.5980 7.9699
019502.SH 15 国债 02 7.0000 2022-01-22 3.3182 5.0630
019505.SH 15 国债 05 10.0000 2025-04-09 2.8804 8.2767
019507.SH 15 国债 07 7.0000 2022-04-16 2.9362 5.2932
019508.SH 15 国债 08 20.0000 2035-04-27 3.1206 18.3315
019510.SH 15 国债 10 50.0000 2065-05-25 3.4660 48.4301
019514.SH 15 国债 14 7.0000 2022-07-09 2.9400 5.5233
019516.SH 15 国债 16 10.0000 2025-07-16 3.1018 8.5452
019517.SH 15 国债 17 30.0000 2045-07-27 3.7873 28.5890
019521.SH 15 国债 21 20.0000 2035-09-22 3.5139 18.7370
019523.SH 15 国债 23 10.0000 2025-10-15 3.1454 8.7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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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019525.SH 15 国债 25 30.0000 2045-10-20 3.7743 28.8219
019526.SH 15 国债 26 7.0000 2022-10-22 3.1329 5.8110
019528.SH 15 国债 28 50.0000 2065-11-23 3.7342 48.9288
019532.SH 16 国债 04 10.0000 2026-01-28 3.1457 9.0822
019534.SH 16 国债 06 7.0000 2023-03-17 3.0556 6.2110
019536.SH 16 国债 08 30.0000 2046-04-25 3.6425 29.3342
019538.SH 16 国债 10 10.0000 2026-05-05 2.9202 9.3479
019541.SH 16 国债 13 50.0000 2066-05-23 3.7701 49.4247
019542.SH 16 国债 14 7.0000 2023-06-16 2.8166 6.4603
019545.SH 16 国债 17 10.0000 2026-08-04 2.7893 9.5973
019547.SH 16 国债 19 30.0000 2046-08-22 3.6071 29.6603
019548.SH 16 国债 20 7.0000 2023-09-01 2.8190 6.6712
019551.SH 16 国债 23 10.0000 2026-11-03 3.0534 9.8466
019553.SH 16 国债 25 7.0000 2023-11-17 2.8189 6.8822
019554.SH 16 国债 26 50.0000 2066-11-21 3.5099 49.9233
019802.SH 08 国债 02 15.0000 2023-02-28 4.1981 6.1644
019806.SH 08 国债 06 30.0000 2038-05-08 4.5497 21.3644
019813.SH 08 国债 13 20.0000 2028-08-11 4.9970 11.6192
019820.SH 08 国债 20 30.0000 2038-10-23 3.9473 21.8247
019823.SH 08 国债 23 15.0000 2023-11-27 3.6511 6.9096
019902.SH 09 国债 02 20.0000 2029-02-19 3.8945 12.1452
019905.SH 09 国债 05 30.0000 2039-04-09 4.0595 22.2849
019911.SH 09 国债 11 15.0000 2024-06-11 3.7223 7.4493
019920.SH 09 国债 20 20.0000 2029-08-27 4.0372 12.6630
019925.SH 09 国债 25 30.0000 2039-10-15 4.5838 22.8027
019930.SH 09 国债 30 50.0000 2059-11-30 4.3456 42.9425
100303.SZ 国债 0303 20.0000 2023-04-17 3.1300 6.2959
100504.SZ 国债 0504 20.0000 2025-05-15 4.1506 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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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100609.SZ 国债 0609 20.0000 2026-06-26 3.7329 9.4904
100706.SZ 国债 0706 30.0000 2037-05-17 4.3147 20.3890
100713.SZ 国债 0713 20.0000 2027-08-16 4.5673 10.6301
100802.SZ 国债 0802 15.0000 2023-02-28 4.1981 6.1644
100806.SZ 国债 0806 30.0000 2038-05-08 4.5497 21.3644
100813.SZ 国债 0813 20.0000 2028-08-11 4.9970 11.6192
100820.SZ 国债 0820 30.0000 2038-10-23 3.9473 21.8247
100823.SZ 国债 0823 15.0000 2023-11-27 3.6511 6.9096
100902.SZ 国债 0902 20.0000 2029-02-19 3.8945 12.1452
100905.SZ 国债 0905 30.0000 2039-04-09 4.0595 22.2849
100911.SZ 国债 0911 15.0000 2024-06-11 3.7223 7.4493
100920.SZ 国债 0920 20.0000 2029-08-27 4.0372 12.6630
100925.SZ 国债 0925 30.0000 2039-10-15 4.2227 22.8027
100930.SZ 国债 0930 50.0000 2059-11-30 4.3456 42.9425
101003.SZ 国债 1003 30.0000 2040-03-01 4.1213 23.1808
101009.SZ 国债 1009 20.0000 2030-04-15 3.9979 13.2959
101014.SZ 国债 1014 50.0000 2060-05-24 4.0254 43.4247
101018.SZ 国债 1018 30.0000 2040-06-21 4.0698 23.4877
101023.SZ 国债 1023 30.0000 2040-07-29 3.9974 23.5918
101026.SZ 国债 1026 30.0000 2040-08-16 3.9975 23.6411
101029.SZ 国债 1029 20.0000 2030-09-02 3.8561 13.6795
101037.SZ 国债 1037 50.0000 2060-11-18 4.4478 43.9123
101040.SZ 国债 1040 30.0000 2040-12-09 4.2738 23.9562
101105.SZ 国债 1105 30.0000 2041-02-24 4.3545 24.1671
101110.SZ 国债 1110 20.0000 2031-04-28 4.1917 14.3315
101112.SZ 国债 1112 50.0000 2061-05-26 4.5295 44.4301
101116.SZ 国债 1116 30.0000 2041-06-23 4.5497 24.4932
101123.SZ 国债 1123 50.0000 2061-11-10 4.3763 44.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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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101204.SZ 国债 1204 10.0000 2022-02-23 3.2981 5.1507
101206.SZ 国债 1206 20.0000 2032-04-23 4.0694 15.3205
101208.SZ 国债 1208 50.0000 2062-05-17 4.2945 45.4055
101209.SZ 国债 1209 10.0000 2022-05-24 3.3864 5.3973
101212.SZ 国债 1212 30.0000 2042-06-28 4.1107 25.5068
101213.SZ 国债 1213 30.0000 2042-08-02 4.1606 25.6027
101215.SZ 国债 1215 10.0000 2022-08-23 4.6593 5.6466
101218.SZ 国债 1218 20.0000 2032-09-27 4.1413 15.7507
101220.SZ 国债 1220 50.0000 2062-11-15 4.3967 45.9041
101221.SZ 国债 1221 10.0000 2022-12-13 3.5795 5.9534
101305.SZ 国债 1305 10.0000 2023-02-21 3.5467 6.1452
101309.SZ 国债 1309 20.0000 2033-04-22 4.0287 16.3178
101310.SZ 国债 1310 50.0000 2063-05-20 4.2843 46.4137
101311.SZ 国债 1311 10.0000 2023-05-23 3.1642 6.3945
101316.SZ 国债 1316 20.0000 2033-08-12 4.3641 16.6247
101318.SZ 国债 1318 10.0000 2023-08-22 4.1168 6.6438
101319.SZ 国债 1319 30.0000 2043-09-16 4.8160 26.7260
101405.SZ 国债 1405 10.0000 2024-03-20 4.4675 7.2219
101409.SZ 国债 1409 20.0000 2034-04-28 4.8253 17.3342
101410.SZ 国债 1410 50.0000 2064-05-26 4.7238 47.4329
101412.SZ 国债 1412 10.0000 2024-06-19 4.1180 7.4712
101416.SZ 国债 1416 30.0000 2044-07-24 4.8144 27.5808
101417.SZ 国债 1417 20.0000 2034-08-11 4.6808 17.6219
101421.SZ 国债 1421 10.0000 2024-09-18 4.1716 7.7205
101425.SZ 国债 1425 30.0000 2044-10-27 3.3212 27.8411
101427.SZ 国债 1427 50.0000 2064-11-24 4.2843 47.9315
101429.SZ 国债 1429 10.0000 2024-12-18 3.8039 7.9699
101502.SZ 国债 1502 7.0000 2022-01-22 2.6736 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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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期限 到期收益率 剩余期限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到期日期
(年) (%) (年)
101505.SZ 国债 1505 10.0000 2025-04-09 4.4029 8.2767
101507.SZ 国债 1507 7.0000 2022-04-16 2.6300 5.2932
101508.SZ 国债 1508 20.0000 2035-04-27 4.1307 18.3315
101510.SZ 国债 1510 50.0000 2065-05-25 3.2796 48.4301
101514.SZ 国债 1514 7.0000 2022-07-09 3.2955 5.5233
101516.SZ 国债 1516 10.0000 2025-07-16 3.8185 8.5452
101517.SZ 国债 1517 30.0000 2045-07-27 3.9772 28.5890
101521.SZ 国债 1521 20.0000 2035-09-22 3.7745 18.7370
101523.SZ 国债 1523 10.0000 2025-10-15 3.0111 8.7945
101525.SZ 国债 1525 30.0000 2045-10-20 3.7743 28.8219
101526.SZ 国债 1526 7.0000 2022-10-22 3.0471 5.8110
101528.SZ 国债 1528 50.0000 2065-11-23 3.2824 48.9288
101604.SZ 国债 1604 10.0000 2026-01-28 2.8679 9.0822
101606.SZ 国债 1606 7.0000 2023-03-17 2.6980 6.2110
101608.SZ 国债 1608 30.0000 2046-04-25 3.5504 29.3342
101610.SZ 国债 1610 10.0000 2026-05-05 2.9202 9.3479
101613.SZ 国债 1613 50.0000 2066-05-23 3.3466 49.4247
101614.SZ 国债 1614 7.0000 2023-06-16 2.9124 6.4603
101617.SZ 国债 1617 10.0000 2026-08-04 2.7565 9.5973
101619.SZ 国债 1619 30.0000 2046-08-22 3.2956 29.6603
101620.SZ 国债 1620 7.0000 2023-09-01 2.7474 6.6712
101623.SZ 国债 1623 10.0000 2026-11-03 2.7175 9.8466
101625.SZ 国债 1625 7.0000 2023-11-17 2.7881 6.8822
101626.SZ 国债 1626 50.0000 2066-11-21 3.5099 49.9233
平均值 3.66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本次评估选取截至评估基准日剩余年限在 5 年以上的中长期凭证式国债平
均到期收益率 3.66%为无风险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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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ERP(rm- rf)的确定
股权风险超额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权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
部分。在较成熟的资本市场里,股权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一般以股票市场全部
投资组合收益为基础进行测算,反映了股票市场预期报酬率超过社会无风险报
酬率的部分。
在美国,Ibbotson Associates 的研究发现从 1926 年到 1997 年,股权投
资平均年复利回报率为 11.0%,超过长期国债收益率约 5.8%。如果以几何平均
计算,这个差异被认为是股权投资风险收益率。
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借鉴美国相关部门估算 ERP 的思路,利用截至 2016 年
年末的中国股市交易数据测算股票市场预期报酬率 Rm,以每年末超过 10 年期的
国债的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Rf,测算中国股市的股权市场超额收
益率 ERP。根据计算,按几何平均值计算,目前国内市场超额收益率 ERP 为 6.99%,
具体如下:
无风险收益率 ERP=Rm 几何平均
序 Rm 算术 Rm 几何平 ERP=Rm 算术平
年份 Rf(距到期剩余 值-Rf(无风险收益
号 平均值 均值 均值-Rf
年限超过 10 年) 率期限超过 10 年)
1 2007 54.04% 37.39% 4.30% 51.62% 33.09%
2 2008 26.83% 0.91% 3.80% 23.96% -2.89%
3 2009 54.95% 16.89% 4.09% 41.32% 12.80%
4 2010 41.43% 15.10% 4.25% 37.18% 10.85%
5 2011 95.53% 19.59% 3.98% 31.82% 15.61%
6 2012 34.94% 11.84% 4.13% 16.55% 7.71%
7 2013 19.00% -0.21% 4.32% 14.47% -4.52%
8 2014 27.15% 9.21% 4.31% 23.54% 4.90%
9 2015 41.92% 15.52% 4.08% 37.17% 11.45%
10 2016 16.58% -6.71% 3.96% 12.62% -10.67%
平均值 37.53% 11.11% 4.14% 28.25% 6.99%
本次评估测算折现率的数据均来自于公开交易市场,根据以上对中国 A 股
市场的的研究,本次评估认为该测算结果能够反映近期的股权市场波动状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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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水平。因此,本次评估采取以上测算结果(6.99%)作为股权市场超额风险
收益率具有合理性。
3)Beta 系数的确定
Beta 系数是用来衡量上市公司相对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水
平的参数。市场投资组合的 Beta 系数为 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
风险较大,那么其 Beta 系数就大于 1,如果上市公司相对市场投资组合的风险
较小,那么其 Beta 系数就小于 1。
根据同花顺资讯查询的非金属制品行业 82 家上市公司,剔除其中没有数据
的 1 家上市公司,从上市首日至评估基准日的无财务杠杆的 Beta 值计算出无财
务杠杆的 Beta 平均值为 0.6348。再根据金牛研磨未来目标资本结构(以可比上
市公司的平均资本结构 D/E(0.3136)确定)及所得税率(15%),进行二次转换
得出 Beta 值,并以测算结果作为行业风险系数,最终测算结果为:Beta=0.6348
×[1+(1-15%)×0.3136]=0.804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Beta(自上 金牛研磨
金牛研磨的
市首日至评 的目标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值(所得
估基准日无 本结构
税率为 15%)
财务杠杆) (D/E)
600172.SH 黄河旋风 0.2027 0.5620
600176.SH 中国巨石 0.1152 0.6926
600291.SH 西水股份 0.0316 0.3878
600293.SH 三峡新材 0.0774 0.9452
600425.SH 青松建化 0.6099 0.6475
600449.SH 宁夏建材 0.1804 0.7414
0.3136 0.8040
600516.SH 方大炭素 0.0647 1.0874
600529.SH 山东药玻 0.0000 0.5520
600552.SH 凯盛科技 0.0726 0.8260
600585.SH 海螺水泥 0.1289 0.9594
600586.SH 金晶科技 0.2193 0.8615
600634.SH 中技控股 0.0372 0.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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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自上 金牛研磨
金牛研磨的
市首日至评 的目标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值(所得
估基准日无 本结构
税率为 15%)
财务杠杆) (D/E)
600660.SH 福耀玻璃 0.0725 0.9593
600668.SH 尖峰集团 0.0996 0.6970
600678.SH 四川金顶 0.0564 0.3438
600720.SH 祁连山 0.0568 0.7318
600801.SH 华新水泥 0.9141 0.6321
600802.SH 福建水泥 0.4524 0.4966
600819.SH 耀皮玻璃 0.2136 0.5362
600876.SH 洛阳玻璃 0.0584 0.5430
600881.SH 亚泰集团 1.3299 0.6221
600883.SH 博闻科技 0.0000 1.0265
601012.SH 隆基股份 0.0517 0.2037
601636.SH 旗滨集团 0.0535 0.4017
601992.SH 金隅股份 1.0532 0.5375
603688.SH 石英股份 0.0008 1.4153
900918.SH 耀皮 B 股 2.3906 0.5116
900933.SH 华新 B 股 10.1353 0.6496
000012.SZ 南玻 A 0.3735 0.8121
000023.SZ 深天地 A 0.0673 0.5216
000401.SZ 冀东水泥 1.1647 0.5251
000519.SZ 中兵红箭 0.0016 1.1794
000546.SZ 金圆股份 0.0599 0.6060
000672.SZ 上峰水泥 0.0000 0.4553
000786.SZ 北新建材 0.0165 0.7982
000789.SZ 万年青 0.3542 0.5843
000795.SZ 英洛华 0.0000 0.8790
000877.SZ 天山股份 0.7926 0.5636
000885.SZ 同力水泥 0.0935 0.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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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自上 金牛研磨
金牛研磨的
市首日至评 的目标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值(所得
估基准日无 本结构
税率为 15%)
财务杠杆) (D/E)
000935.SZ 四川双马 0.0253 0.7156
002066.SZ 瑞泰科技 0.2775 0.4269
002080.SZ 中材科技 0.1373 0.4893
002088.SZ 鲁阳节能 0.0261 0.9919
002162.SZ 悦心健康 0.0856 0.6600
002201.SZ 九鼎新材 0.1661 0.6141
002205.SZ 国统股份 0.1175 0.6466
002225.SZ 濮耐股份 0.1843 0.9129
002233.SZ 塔牌集团 0.0586 0.9621
002271.SZ 东方雨虹 0.0592 0.6350
002297.SZ 博云新材 0.0330 0.4956
002302.SZ 西部建设 0.3503 0.4964
002392.SZ 北京利尔 0.0971 1.0053
002457.SZ 青龙管业 0.0569 0.7207
002571.SZ 德力股份 0.0357 0.1460
002596.SZ 海南瑞泽 0.0937 0.4893
002619.SZ 巨龙管业 0.0313 0.6424
002623.SZ 亚玛顿 0.1073 0.5104
002671.SZ 龙泉股份 0.0728 0.4198
200012.SZ 南玻 B 0.6944 0.6738
300064.SZ 豫金刚石 0.1710 0.5784
300073.SZ 当升科技 0.0149 0.8909
300080.SZ 易成新能 0.2459 0.5482
300089.SZ 文化长城 0.0569 0.7238
300093.SZ 金刚玻璃 0.0237 1.0367
300160.SZ 秀强股份 0.0320 1.0422
300179.SZ 四方达 0.0000 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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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自上 金牛研磨
金牛研磨的
市首日至评 的目标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D/E Beta 值(所得
估基准日无 本结构
税率为 15%)
财务杠杆) (D/E)
300196.SZ 长海股份 0.0253 0.4213
300224.SZ 正海磁材 0.0000 0.9837
300344.SZ 太空板业 0.0000 0.3128
300395.SZ 菲利华 0.0000 3.0404
300409.SZ 道氏技术 0.0255 1.6840
300234.SZ 开尔新材 0.0000 -0.0036
603021.SH 山东华鹏 0.1438 0.0000
603268.SH 松发股份 0.0120 0.0000
603601.SH 再升科技 0.0253 0.0000
603616.SH 韩建河山 0.0652 0.0000
603663.SH 三祥新材 0.0000 0.0000
603838.SH 四通股份 0.0031 0.0000
002742.SZ 三圣股份 0.1911 0.0000
002785.SZ 万里石 0.0405 0.0000
300374.SZ 恒通科技 0.0142 0.0000
行业平均 0.3136 0.6348
4)特定风险调整系数ε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收
益,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一般认为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
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
额收益。公司的特有风险目前国际上涉及较多的是考虑公司的规模对投资风险
大小的影响,公司资产规模小、投资风险就会增加,反之,公司资产规模大,
投资风险就会相对减小,企业资产规模与投资风险这种关系已广泛被投资者接
受。
在国际上有许多知名的研究机构发表过有关文章详细阐述了公司资产规模
与投资回报率之间的关系,如美国的 Ibbotson Associate 在其 SBBI 每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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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中就有类似的论述。美国研究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的另一个著名研究是
Grabowski-King 的研究,下表就是该研究的结论:
净资产账面价值 规模超额收益率 规模超额收益率平
组别
(百万美元) 算术平均值 滑处理后算术平均值
1 16,884 5.70% 4.20%
2 6,691 4.90% 5.40%
3 4,578 7.10% 5.80%
- -- - - - -- - - --
20 205 10.30% 9.80%
21 176 10.90% 10.00%
22 149 10.70% 10.20%
23 119 10.40% 10.50%
24 84 10.50% 11.00%
25 37 13.20% 12.00%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随着资产规模的下降由 4.2%逐步上升
至 12%左右。
参考 Grabowski-King 研究的思路,有关机构对沪、深两市的 1,000 多家上
市公司 1999~2008 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规模指标范围 规模超额收益率 股东权益
组别 样本点数量
(亿元) (原始 Beta) (亿元)
1 7 0-0.5 3.22% 2.28
2 20 0.50-1.0 2.79% 2.04
3 28 1.0-1.5 2.49% 2.47
4 98 1.5-2.0 2.27% 3.08
5 47 2.0-2.5 2.02% 3.56
6 53 2.5-3.0 1.78% 4.43
7 88 3.0-4.0 1.49% 5.62
8 83 4.0-5.0 1.31% 6.37
9 57 5.0-6.0 0.99% 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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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7 6.0-7.0 0.84% 10.09
11 34 7.0-8.0 0.64% 10.16
12 41 8.0-10.0 0.54% 11.11
13 79 10.0-15.0 5.05% 16.63
14 35 15.0-20.0 5.90% 24.52
15 35 20.0- 7.41% 60.36
从上表和图中可以看出规模超额收益率在净资产规模低于 10 亿时呈现下降
趋势,当净资产规模超过 10 亿后不再符合下降趋势。根据上表中的数据,采用
线性回归分析的方式得出超额收益率与净资产之间的回归方程如下:
Rs = 3.139%-0.2485%×NA (R2 = 90.89%)
其中: Rs 为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 NA 为公司净资产账面值(NA<=10 亿)
同时,以上研究还得出结论:当公司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公司规模再增
加,对于投资者来说承担的投资风险不会有进一步的加大。因此,采用 10 亿元
估算超过 10 亿元公司超额收益率也是合理的。
而金牛研磨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规模为 3 亿元左右。根据以上回归方程,
可得出金牛研磨对应的超额收益率 Rs 的值。
综合考虑金牛研磨的客户资源、市场竞争力、财务风险等方面,本次评估
以 2%作为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ε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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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权益资本成本 Re 的计算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基准日的无风险利率,具有金牛研磨目标财务杠杆的 Beta 系
数、市场风险溢价和公司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可计算得出权益资本成本 Re 为:
re r f e (rm r f ) =3.66%+0.8040×6.99%+2%=11.28%
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金牛研磨折现率相关参数确定依据充分具有合
理性。
②结合市场可比交易折现率情况,补充披露金牛研磨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
对比近期国内 A 股市场已披露的证监会分类为“制造业”中可比上市公司
的交易案例,其选取的折现率情况如下:
折现率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评估基准日 所属行业
(Re)
帝王洁具 欧神诺 2016 年 9 月 30 日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72%
帝王洁具 欧神诺 2016 年 9 月 30 日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70%
广信材料 江苏宏泰 2016 年 9 月 30 日 涂料行业 11.70%
康跃科技 羿珩科技 2016 年 3 月 31 日 智能装备制造业 11.40%
轴研科技 新亚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2.44%
新能源、新材料高端
科恒股份 浩能科技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2.36%
装备制造业
高端集成电路装备制
七星电子 北方微电子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1.71%
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红相电力 星波通信 2016 年 9 月 30 日 10.78%
电子设备制造业
上海电气 自仪泰雷兹 2016 年 9 月 30 日 先进智能装备制造业 11.8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振华科技 永光电子 2016 年 6 月 30 日 10.93%
电子设备制造业
电气
维科精华 维科电池 2016 年 10 月 31 日 11.73%
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三丰智能 鑫燕隆 2016 年 9 月 30 日 智能装备制造业 11.1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奋达科技 富诚达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13%
电子设备制造业
平均值 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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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公告;
注 2:欧神诺 2016 年 10 月-2019 年权益资本成本率为 11.72%,2020 年-永续权益资本
成本率为 11.70%;
注 3:上表中以企业自由现金流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作为折现率估算公司价值
的,根据 WACC 计算出股权资本成本(Re)与本次评估所用折现率进行比较。
由上表可知,近期同类交易案例折现率取值在 10.78%-12.36%之间,平均
值为 11.66%。本次收益法评估折现率为 11.28%,位于近期同类交易案例折现率
取值范围内,略低于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的平均值,折现率选取较为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选取和计算过程综合考虑了宏观
环境的影响、企业所处的行业整体风险和自身特定风险,计算过程和选取的参
数均较为合理,并且与近期类似交易案例所采用的折现率比较亦处于合理的区
间水平,因此折现率的取值具有合理性。
(3)收益期限
收益期的确定一方面取决于公司未来资产获利及资产损耗情况,另一方面考
虑法律、契约合同的规定。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能够以生产砂纸和砂
布等为主要经营业务持续经营。故本次评估收益期取无限年期。
鉴于被评估单位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本次评估认为被评估单位可以基准日
的资产规模保持原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经营规模、收益水平和管理水平并逐渐
达到一个相对平稳的阶段。因此,本次评估将收益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①第一个阶段为基准日到 2021 年。根据被评估单位的预测,从评估基准日
到 2021 年,企业的经营收入继续上升,达到目前资产规模下公平合理的收益水
平。
②被评估单位营业期限自 2004 年 10 月 15 日至无限期,第二个阶段为 2022
年到永续期,保持第一阶段最大收益水平及经营水平。
(4)年中折现的考虑
考虑到现金流量在未来收益年度内全年都在发生,因此现金流量折现时间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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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中折现考虑。
3、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根
据被评估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溢余资产。
(1)溢余资产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经营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一般特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有价证券。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牛研磨经审
计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 7,444.54 万元,没有有价证券,均为货币资金。由于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财务计划减少现金使用量,不需要为日常经营而保持巨额
现金,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货币资金应不能完全视为该时点日常经营需要的货币
资金金额,因此本次评估将金牛研磨评估基准日的货币资金中超过最低现金保
有量部分作为溢余资产考虑。
即,溢余资产 = 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
而最低现金保有量 = 营运资金 + 应付账款余额(含应付票据)+预收账款
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含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余额—存货余额
①最低现金保有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牛研磨账面货币资金 7,444.54 万元。根据经审计的现
金流量表,2016 年金牛研磨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为 47,815.65 万元。报告期内
金牛研磨营运周期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二年平均 2015 年 2016 年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10.35 9.04 11.66
存货周转次数 3.33 3.31 3.36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 12.04 11.31 12.77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5.36 39.83 30.89
存货周转天数 107.97 108.83 107.10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30.01 31.83 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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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周期 113.32 116.84 109.79
现金周转次数 3.18 3.08 3.28
金牛研磨最低现金保有量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公式 金额
2016 年金牛研磨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 ① 47,815.65
平均现金周转次数(次) ② 3.18
年营运资金 ③=①/② 15,036.37
应收账款余额(含应收票据) ④ 7,115.00
预付账款余额 ⑤ 866.01
存货余额 ⑥ 10,809.77
应付账款余额(含应付票据) ⑦ 3,679.04
预收账款余额 ⑧ 2,798.85
最佳现金持有量 ⑨=③+⑦+⑧-④-⑤-⑥ 2,723.48
由上表可知,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平均营运周期为 113.32 天,平均
现金周转次数为 3.18,则其年所需营运资金为 15,036.37 万元。进而,可计算
得出最低现金保有量为 2,723.48 万元。
(2)溢余资产的确定
溢余资产 = 货币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 = 7,444.54 万元—2,723.48 万元
=4,721.00 万元(取整)
综上,本次评估溢余资产的测算系依据金牛研磨评估基准日的货币资金和
最低现金保有量计算得出的,数据测算谨慎合理。
4、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1)非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负债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此类资
产不产生利润,但会增大资产规模,降低企业利润率。评估中界定为非经营性
资产及负债的,其价值以其评估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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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牛研磨非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负债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内容 账面价值 评估值
非经营性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39 225.1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新增土地使用权 220.52 220.88
在建工程(七车间) 新建七车间 10.62 10.62
预付账款 预付七车间工程款 262.00 262.00
新增土地使用权保证
其他应收款 10.90 10.90
金
合计 795.44 729.52
非经营性负债: - -
其他应付款 应付七车间工程款 56.78 56.78
股东分红代扣代缴的
应交税金 800.00 800.00
个人所得税
合计 856.78 856.78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61.34 -127.26
截至评估基准日,金牛研磨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位于威虎山路以
东、阳澄湖路以南的 3#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220.52 万元及在建工程中在建七车
间发生的前期费用 10.62 万元,为公司为以后扩大规模的资产储备,在本次收
益法评估预测中未予考虑。相对应的,预付账款中与在建工程中七车间对应的
预付常州市小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 262.00 万元,及与新增 3#土地使用
权对应的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10.90 万元,在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中也未予
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中也没有考虑。因此,本次收益
法评估中,将上述在收益法评估预测中未予考虑,与公司未来收益无直接关系
的资产作为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测算是合理的。
同时,应交税金科目中,金牛研磨因向股东分红而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 80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中与建造七车间对应的应付江苏建厦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的工程款 56.78 万元,与公司未来收益无直接关系,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进行评估测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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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次收益法评估中金牛研磨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
性负债的测算具有合理性。
5、评估结果
按照收益法评估,在上述假设条件下,金牛研磨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股东权
益价值评估值为 120,110.38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及以后
一、营业收入 53,895.45 62,356.37 69,734.48 77,294.73 85,681.42 85,681.42
减:营业成本 38,523.33 44,591.27 49,839.70 55,211.82 61,167.73 61,167.73
税金及附加 438.21 515.04 570.67 627.78 691.2 691.2
营业费用 1,066.19 1,215.10 1,346.30 1,413.33 1,483.75 1,483.75
管理费用 4,161.75 4,588.96 4,976.54 5,067.45 5,162.28 5,162.28
财务费用 7.55 8.73 9.76 10.82 12 12
二、营业利润 9,698.44 11,437.27 12,991.49 14,963.52 17,164.47 17,164.47
三、利润总额 9,698.44 11,437.27 12,991.49 14,963.52 17,164.47 17,164.47
减:所得税 1,454.77 1,715.59 1,948.72 2,244.53 2,574.67 2,574.67
四、净利润 8,243.67 9,721.68 11,042.77 12,718.99 14,589.80 14,589.80
加:折旧和摊销 1,139.26 1,170.92 1,170.92 1,170.92 1,170.92 1,170.92
减: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1,160.04 2,119.38 1,839.03 1,883.18 2,088.31 -
减:资本性支出 1,8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五、自由现金流量 6,351.14 7,701.47 9,302.91 10,934.98 12,600.66 14,688.97
六、折现期 0.5 1.5 2.5 3.5 4.5
七、折现率 11.28% 11.28% 11.28% 11.28% 11.28% 11.28%
八、折现系数 0.948 0.8519 0.7655 0.6879 0.6182 5.4804
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 6,020.64 6,560.66 7,121.57 7,522.43 7,789.62 80,501.71
九、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合计:115,516.64
根据上表资源现金流量折现值,汇总下述评估值,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120,110.38 万元。
1-1-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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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收益项目 收益评估值
1 主营业务收益产生的自由现金流折现值 115,516.64
2 溢余资产价值 4,721.00
3 非经营性资产 729.52
4 非经营性负债 856.78
合计 120,110.38
该公司账面净资产额为 28,495.65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120,110.38 万元,
增值 91,614.73 万元,增值率为 321.50%。
6、资本性支出与折旧和摊销预测的依据和合理性
(1)资本性支出、折旧和摊销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①资本性支出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不改变当前的经营业务下,所需超过一年的长期资本
性投入,一般包括资产更新维护支出和新增产能支出二大类。本次评估采用如
下方式预测资本性支出:
1)对现有经营设施、设备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进行的更新维护支出。本次评
估假设各项固定资产的更新维护支出将于未来各年均匀发生,其金额接近各年
的折旧摊销金额。
2)产能扩大所需资本性投资。这部分支出主要依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分析确
定。金牛研磨于 2016 年 7 月投资建设了一条新的砂纸生产线,根据公司的投资
计划,2017 年该生产线仍需投入 800 万元。2018 年及以后年度金牛研磨将维持
2017 年的产能,不需要新增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维持现有产能更新支出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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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产能的支出 80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1,8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综上,本次评估对于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谨慎合理。
②折旧和摊销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经中勤万信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17】
第 1160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
研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计提折旧额/摊销
资产类别 原值 净值
额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 3,933.69 3,076.96 161.50
机器设备 9,085.89 6,077.60 845.83
运输设备 521.18 135.13 51.99
其他设备 109.72 27.10 9.68
小计 13,650.48 9,316.79 1,069.00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1,623.04 1,435.58 32.00
商标 32.00 14.80 3.20
小计 1,655.04 1,450.38 35.20
合计 15,305.52 10,767.17 1,104.20
金牛研磨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
备,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外购
商标权。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对折旧进行预测时,评估师按照企业的固定资产
折旧政策,以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存量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量资产的支出、
折旧年限、综合折旧率等预测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对摊销进行预测时按照评
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摊销政策来进行测算;对于 2016 年、
2017 年资本性支出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按照其经济寿命年限进行折旧。具体预
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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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折旧/摊销年限 2017 年-2021 年
类别 原值 残值率(%)
(年) 年折旧/摊销额
房屋及建筑物 3,933.69 10—20 5 161.50
机器设备 9,085.89 5—10 5 845.83
运输设备 109.72 5 5 51.99
其他设备 521.18 3—5 5 12.43
小计 13,650.48 1,071.75
土地使用权 1,623.04 50 - 32. 64
商标 32.00 10 - 3.20
小计 1,655.04 35.84
新增固定资产 1,200.00 18 5 63.33
合计 16,505.52 1,170.92
注:新增固定资产原值系根据 2016 年已投入资本支出和 2017 年新投入资本支出并考
虑税费影响后估算的。
评估师预计 2016 年 7 月新开建的砂纸生产线于 2017 年 6 月投入使用并转
入固定资产,故而 2017 年新增固定资产计提了 6 个月的折旧,而 2018 年及以
后年度计提全年的折旧额。
折旧摊销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房屋建筑物 161.50 161.50 161.50 161.50 161.50
机器设备 845.83 845.83 845.83 845.83 845.83
运输设备 51.99 51.99 51.99 51.99 51.99
其他设备 12.43 12.43 12.43 12.43 12.43
小计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1,071.75
土地使用权 32.64 32.64 32.64 32.64 32.64
商标 3.20 3.20 3.20 3.20 3.20
小计 35.84 35.84 35.84 35.84 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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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新增固定资产 31.67 63.33 63.33 63.33 63.33
合计 1,139.26 1,170.92 1,170.92 1,170.92 1,170.92
综上,本次评估对于折旧和摊销的预测系根据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相应的折旧和摊销政策以及预计的新增固定资产的折
旧情况进行的,评估预测谨慎合理。
(2)资本性支出、折旧和摊销预测的匹配性
本次评估中,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包括两方面,一是维持现有产能固定资产
更新支出的预测,二是新增产能固定资产支出的预测。维持现有产能固定资产
更新支出的预测与预测年度已有固定资产折旧金额一致,而预测年度合计折旧
摊销金额的预测也考虑了新增产能固定资产支出对应的折旧情况。
因此,资本性支出与折旧和摊销的预测相匹配。
(三)市场法
本次未使用市场法对金牛研磨进行评估。
四、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
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等资料的说明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资产评估报告内容。
五、对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
影响事项的说明并分析其对评估或估值结论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对评估或估值的特殊处理、不存在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
影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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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七、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不存在重要下属企业。
八、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或估值合理性以及
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相关事项进行了分析,认为同致信德(北京)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
结论合理,采用的评估方法合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依据合理,评
估定价合理公允。具体如下: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或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
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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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
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
次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一致。
4、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各类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
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二)根据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
争及经营情况分析本次估值的合理性
1、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
力得到稳步发展
金牛研磨目前产品包括砂纸和砂布两大品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别实现
营业收入 41,606.22 万元和 45,941.78 万元,2016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5
增长 10.4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6,713.09 万元和 7,173.20
万元,2016 年,标的公司净利润较 2015 年增长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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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不断增长,业务规模逐渐扩大,盈利能力得到
稳步发展。
(2)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金牛研磨未确认收入在手订单金额为 5,848.87 万
元,具体明细如下:
预计确认收入时间 不含税金额(万元) 比例
2017 年 7 月 3,987.08 68.17%
2017 年 8 月 1,861.79 31.83%
合计 5,848.87 100.00%
在手订单产品结构如下:
产品类型 不含税金额(万元) 比例
砂纸 2,663.29 45.54%
砂布 3,185.58 54.46%
合计 5,848.87 100.00%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已签约未确认收入在手订单 5,848.87 万
元,全部将于 2017 年生产完毕并发货确认收入,加上标的公司 2017 年 1-6 月
已实现的营业收入 28,490.96 万元,合计为 34,339.83 万元,占 2017 年评估师
预测营业收入 53,895.45 万元的 63.72%。即在不考虑 2017 年下半年新签订订单
并实现收入的情况下,标的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在手订单及 2017 年 1-6
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已覆盖 2017 年预测营业收入的 63.72%。由于砂纸砂布属于
低值易耗工业品,下游客户通常不会一次性大规模对金牛研磨预定订单。因此,
综合考虑上半年春节假期等季节性的影响,标的公司 2017 年预测的营业收入具
有可实现性。
(3)行业发展趋势
金牛研磨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中的涂附磨具子行业。涂附磨具各类制品是高
速高效高精类产品,是替代高耗能、重污染、资源性的传统切磨抛工具的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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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该领域是我国在世界制造业中为数不多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涂附磨具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①国内涂附磨具市场需求旺盛
根据中国涂附磨具网的统计数据,2005 年-2015 年,国内涂附磨具工业总
产值由 195,006 万元增长到 569,176 万元,增长 1.92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31%,国内涂附磨具需求依然旺盛。此外,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以及中
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均出台了相关“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产业
政策,鼓励发展中高端涂附磨具产品,推进涂附磨具行业智能制造。预计在较
长时间内,政策面仍将继续推动产业发展,鼓励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
从而为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②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涂附磨具下游行业涉及的先进制造业如航
空、高铁、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带动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
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不仅部分抵消传统制造业增长放缓对涂附磨具市场需求增
长的影响,而且带动高档涂附磨具需求,国内制造业的转型将进一步提升对超
精细研磨材料的需求。
随着高科技产品的不断涌现,零件加工精度表面完整性愈来愈高。传统磨
削正向超精密磨削、超精密研磨抛光等方向发展。随着世界范围内高新技术产
业的发展和传统工业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材料、新工艺在众多重要领域内得到
广泛应用,磨料磨具作为重要的工程材料和主要的加工工具,更加显示出其在
技术进步中的重要性和不可缺少性。
③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我国的涂附磨具产品还处在产业链的前端、价值链的低端,附加值较低。
尤其是在国家重点发展的涉及军工的航发叶片、舰船推进器和核电汽轮机叶片
及核电高压容器制造等方面的涂附磨具全被国外产品占据。随着市场竞争的加
剧和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一些技术水平较低、产品质量较差的生产企业将会
逐步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未来具有技术优势的生产企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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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加强技术研发已成为行业内生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
要方式。
(4)竞争水平情况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传统低端产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趋于
成熟,盈利水平相对稳定并处于较低水平,竞争格局趋于稳定;而中高端产品
由于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且附加值相对较高,成为行业内的优势企业竞争的
主要领域。在中端产品市场上,国内部分优势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已达到国
外主要生产商的水平,并凭借成本优势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部分出口;国外主
要生产商则借助于产品的差异化战略,维持着与国内生产商的竞争。在高端产
品市场上,如涉及军工的航空发动机叶片、舰船推进器和核电汽轮机叶片及核
电高压容器制造等方面的涂附磨具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主要被美国 3M、法国
圣戈班、日本三共等国外主流生产商占据;随着国内主要生产商加大研发投入,
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部分产品逐渐进入该等领域。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研发等方式逐步形成并
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导致国内产品在中高端产品上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部
分出口,仅在少部分高端产品上依赖进口,与国外产品的技术差距逐步缩小,
议价能力逐步提升。
金牛研磨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砂纸、砂布的生产与销售,借助于自主研
发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①规模优势
金牛研磨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砂纸、砂布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发展成
为国内主要涂附磨具生产商之一。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产量连续两年位
于行业前四,市场占有率达到 10%左右。较高的产能产量能够更好地助力公司产
品的市场布局。凭借较大的规模优势,公司能够以更大的折扣价格采购原材料,
降低采购成本,同时生产过程的规模化能使得生产成本得到较好地控制,降低
单位产品的加工制造成本;金牛研磨通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性价比以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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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誉度增强了对下游客户的议价能力,获得了较优的产品销售价格;最终实
现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
②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最终客户主要为终端制造企业,而终端制造企业对涂附磨具产品质量
的认同通常建立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新进入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很难在
短期内建立品牌认知度。而终端制造企业为了保证其产品的“高精密度和高一
致性”,通常一旦选定了涂附磨具生产商,就不会轻易改变,相对而言业务合作
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客户资源,拥有了忠
实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基本都是合作 10 年以上的客
户,双方合作顺畅,实现了共同成长。公司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进
行产品销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有效扩大了产品销售的辐射范围。
公司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办事处体系积极开拓销售渠道,以满足下游客户
购买货物的即时性需求,同时公司通过搭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好地保障了
客户的权益,提升了服务质量。
③生产设备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积累并掌握了国际前
沿的涂附磨具生产技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45 项专利 技术,其
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2 项,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壁垒。
公司引进了国际一流的德国砂布生产线、韩国布基处理线和意大利 IMT 植砂机,
使得公司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在涂附磨具的研发环节,金牛研磨充分考虑了目标市场和客户需求,追求
产品的性价比和研发后商业化的成功率,提高研发的有效性和附加值。近年来
金牛研磨应用于生产的专利技术共 7 个,均已实现大批量生产,确保了公司产
品质量的一贯性和稳定性。截至 2016 年底,金牛研磨有 7 项技术研发处于预研
或调试之中,这些技术的研发旨在为金牛研磨产品升级更新、公司新品类涂附
磨具的开发以及新客户渠道的挖掘提供技术支持,为公司未来掌握并量产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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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涂附磨具产品提供有力支撑。
④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金牛研磨秉承“用户的需求是我们不断的追求”的理念,致力于涂附磨具
产品质量与使用体验的不断提升。金牛研磨在行业标准要求之上建立了一套完
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都严格参照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公
司还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的质量控制监督体系,以此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公
司产品质量较高、稳定性较好。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重视品牌建设,“金牛研磨”的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
知名度和美誉度,优秀的品牌效应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促进
作用。
⑤良好的成本控制优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5 条生产线,其中砂布生产线两条、砂纸
生产线 3 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具有一定共通性,经过适当调整后可在同一条
生产线上生产砂纸或砂布,但砂纸和砂布的生产转换则需要约半天时间进行磨
料清理和胶水更换。而公司由于同时拥有多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能够做到专
线专用,提高生产线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砂纸砂布产品根据粒度划分种类较多,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公司现
生产 20 多个不同粒度的各类砂纸和 10 多个不同的粒度的各类砂布。而每一次
不同粒度的砂纸或砂布产品的生产转换需要停机(大约 20 分钟)清理更换磨料
和胶水,频繁更换将会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较大影响,且每次刚开机后生产的
20-30 米产品因品质不符合要求,一般做报废处理。而金牛研磨由于产量较大客
户订单较多,从而能够将不同客户的订单进行集中,统一按照粒度大小从细粒
度到粗粒度进行安排生产,平均停机更换时间在 1-2 天,个别粒度更换时间在
7-10 天,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率和产品正品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⑥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涂附磨具行业从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拥有 20 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对涂附磨具行业发展有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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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理解和预见,能够带领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流动性很低,主要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 10 年以上,
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公司拥有强大且稳定的技术、销售和管理团
队,能够及时反馈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
(5)未来销售收入预测的合理性
2015年、2016年,金牛研磨财务报表显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599.37
万元、45,933.43万元。其中2016年较上年增长10.42%。未来几年,预计金牛研
磨处于持续增长期,预测期收入及其增长率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及以后
收入 53,895.45 62,356.37 69,734.48 77,294.737 85,681.42
增长率 17.33% 15.70% 11.83% 10.84% 10.85%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收入增长率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投建的一条进口砂布生产线和一条砂纸生产线陆续投产所致。而随着
企业的发展逐步进入稳定期,收入的增长也会逐步放缓。
(6)毛利率预测的合理性
金牛研磨2015年、2016年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93%和28.60%,保
持稳定。
预测期的毛利率情况见下表: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及以后
毛利率 28.52% 28.49% 28.53% 28.57% 28.61%
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与报告期持平,并保持平稳,具有合理性。
(7)未来年度销售量、单价和毛利率预测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历史销售情况如下:
1-1-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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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年度 2016 年 2015 年
销售量(万平方米) 2,732.08 2,551.04
销售量增长率 7.10%
砂纸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6.81 6.68
销售收入(万元) 18,596.35 17,031.14
销售量(万平方米) 1,570.32 1,288.36
销售量增长率 21.89%
砂布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14.43 15.58
销售收入(万元) 22,652.95 20,077.63
销售量(万平方米) 112.06 124.87
销售量增长率 -10.26%
出口砂纸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9.17 8.90
销售收入(万元) 1,027.40 1,111.45
销售量(万平方米) 262.35 229.56
销售量增长率 14.28%
出口砂布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13.82 14.65
销售收入(万元) 3,624.54 3,362.74
销售量(万平方米) 11.96 11.64
销售量增长率 2.75% -
其他
平均单价(元/平方米) 2.69 1.41
销售收入(万元) 32.20 16.41
销售收入合计 45,933.44 41,599.37
销售收入增长率 10.42% -
销售量合计 4,688.77 4,205.47
销售量增长率 11.52% -
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为金牛研磨外购的托盘、百页盘等产品与公司生产的
砂纸砂布配套直接对外销售产生的收入。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6 年销售量较 2015 年增长 11.52%,2016 年销售量、
销售收入较 2015 年销售量与销售收入呈增长态势。
1-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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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销售量预测
1)砂纸销售量预测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砂纸销量逐年增长,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除存量产能
对应产量和销量会有一定增长外,金牛研磨在建的一条砂纸生产线,已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建成投产,将新增每月 150-160 万平方米产能。除原先生产的砂纸
系列产品外,该条生产线还能新增漆面打磨砂纸产能 15 万平方米/月,漆面打
磨砂纸主要用于汽车漆面打磨,属于中高端产品,将带动公司产量和销量进一
步增长。预计 2017 年砂纸的销售量较 2016 年增长 15%左右。2018 年至 2021 年,
随着金牛研磨产能利用率的逐渐提升,金牛研磨砂纸产销规模增幅将保持在
15%-12%左右。
2)砂布销售量预测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砂布产销规模逐年扩大,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除存量
产能对应产量和销量会有一定增长外,金牛研磨的一条新增德国进口的砂布生
产线已经于 2016 年完成了小批量试生产,经过适当调整后于 2017 年正式投产,
将新增每月 150 万平方米产能。除原先生产的砂布系列产品外,该条生产线将
新增锆刚玉砂布产能 10 万平方米/月、碳化硅砂布产能 15 万平方米/月,锆刚
玉砂布主要用于不锈钢硬质合金的表面打磨,而碳化硅砂布则主要用于家具用
高密度板的表面打磨,两者均属于中高端产品,报告期内收入较小,而新产线
的建成投产将带动公司产量和销量进一步增长。预计 2017 年金牛研磨砂布产销
规模较上年增长 15%左右,2018 年至 2021 年,随着金牛研磨生产布局的调整,
以及产能利用率的逐渐提高,金牛研磨砂布产销规模增幅将保持在 13%-10%左右。
金牛研磨具体未来销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2022 年及
项目/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以后
砂纸 3,141.90 3,613.18 4,082.89 4,572.84 5,121.58 5,121.58
砂布 1,805.87 2,040.63 2,265.10 2,491.61 2,740.77 2,740.77
出口砂纸 128.87 148.20 167.47 187.57 210.08 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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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砂布 301.70 340.93 378.43 416.27 457.90 457.90
其他 13.16 14.47 15.92 17.51 19.26 19.26
合计 5,378.34 6,142.94 6,893.89 7,668.29 8,530.33 8,530.33
增长率 14.99% 14.21% 12.22% 11.23% 11.24% 0%
②销售价格预测
由于金牛研磨生产的各类产品品种较多,且价格不一,本次销售价格预测
系根据历史年度销售平均单价、生产经营销售规划并参考结合未来市场变化来
确定的。
目前金牛研磨已发展成为国内主要的涂附磨具生产商之一,凭借其在行业
的竞争优势和对客户的议价能力,取得了较优的销售价格。
2016 年 4 月,金牛研磨进行了一次调价,砂布产品销售价格大约每品种每
平方米调低了 1 元(含税);砂纸产品销售价格几乎未变。2017 年 6 月,由于原
材料价格上涨,金牛研磨又将砂布产品的销售价格每平方米调高了 1 元(含税);
砂纸产品销售价格未变。
根据以上分析,金牛研磨的产品单价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2022 年及
项目/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以后
砂纸 6.81 6.81 6.81 6.81 6.81 6.81
砂布 14.93 15.28 15.28 15.28 15.28 15.28
出口砂纸 9.17 9.17 9.17 9.17 9.17 9.17
出口砂布 14.32 15.17 15.17 15.17 15.17 15.17
其他 2.69 2.69 2.69 2.69 2.69 2.69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内砂纸和出口砂纸的产品单价以 2016 年的平均销售单
价确定,砂布和出口砂布的产品单价以 2015 年、2016 年的平均销售价格并参考
上述调价影响后确定,其他产品以 2016 年平均销售单价确定。本次评估销售价
格的预测具有合理性。
1-1-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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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毛利率的预测
1)历史毛利率情况
金牛研磨成本分为主要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其中原材料占比高达 85%
左右,生产成本的高低与波动主要取决于材料变动情况。2015 年、2016 年金牛
研磨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产品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两年平均数
砂纸 32.05% 33.85% 32.95%
砂布 26.48% 24.62% 25.55%
其他 83.92% 74.65% 79.29%
合计 28.93% 28.60% 28.77%
由上表可知,砂纸产品的毛利率高于砂布产品的毛利率。而砂纸产品 2016
年的毛利率较 2015 年毛利率稍有上升,主要是由于:2016 年公司不断调整产品
结构,剔除了低附加值的产品,开发了新产品;公司员工稳定,工人的操作熟
练程度有所提高;且公司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良好,产能利用率有所提高,产品
的合格率较高,从而导致 2016 年砂纸毛利率稍有上升。
砂布产品 2016 年的毛利率较 2015 年毛利率稍有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6 年
4 月公司调低了砂布产品销售价格每品种每平方米 1 元(含税)左右所致。
2)未来毛利率的预测
金牛研磨生产产品的材料、人工会有增长,但是金牛研磨会持续推出适应
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高价格的新产品不断替代低价格的旧产品,从而维持稳
定的毛利率水平。即砂纸、砂布的成本变化与收入的变化幅度基本一致。因此,
毛利率基本维持在稳定的水平。
金牛研磨未来年度毛利率预测结果如下:
2022 年及
项目/年度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以后
砂纸 33.75% 33.75% 33.75% 33.75% 33.75% 33.75%
砂布 25.05% 25.05% 25.05% 25.05% 25.05% 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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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砂纸 35.73% 35.73% 35.73% 35.73% 35.73% 35.73%
出口砂布 21.95% 21.95% 21.95% 21.95% 21.95% 21.95%
其他 74.65% 74.65% 74.65% 74.65% 74.65% 74.65%
主营业务
28.52% 28.49% 28.53% 28.57% 28.61% 28.61%
毛利率
由上表可知,金牛研磨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与报告期内基本持平,并保
持平稳,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在手订单(预计全部于2017年实
现收入)及2017年1-6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已覆盖2017年评估师预测营业收入的
63.72%,金牛研磨2017年预测的营业收入具有可实现性。金牛研磨所处涂附磨
具行业发展前景广阔,金牛研磨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竞争力较强,未来具
有较强的业务增长能力。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较为稳定,2017
年公司两条新生产线正式投产,产能进一步扩张,中高端产品占比将逐步提高。
本次评估中预测的金牛研磨未来产品销量、单价和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2、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及经营以及行业地位情况
(1)涂附磨具行业的发展趋势
磨具作为“工业的牙齿”,在航空航天、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冶金、轨道
交通、发电设备、战略新兴产业、石化轻纺、能源材料等下游制造行业中发挥着
不可替代的作用。磨具行业的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状况,
金牛研磨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医疗器械行业、
钢铁行业等领域,这些行业的市场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涂附磨具的市场规模。
医疗器械行业规模、汽车行业规模、钢材行业规模从2000年初至2015年逐年递
增,具体情况如下:
①汽车领域
2000年以来中国汽车市场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2001至2010年我国汽车产
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22.80%和22.55%,尤其是2009年以来,中国成为
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大国并保持至今。2011年至2016年产销量复合增长率虽有
所回落,至2016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811.9万辆和2,802.8万辆,同比分
1-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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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增长14.46%和13.65%,增幅比上年提升11.21个百分点和8.97个百分点,中国
汽车行业依然保持强劲快速发展势头。中国在全球汽车工业的市场份额已经由
2000年的3.5%提高到了2015年的28%,成为名副其实的汽车大国。随着中国汽车
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也在不断提升,成为支撑和拉动中
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主导产业之一。近年来中国汽车产销量情况如下图:
2001-2016 年中国汽车产销规模及增长情况(单位:万辆)
3,000 50%
40%
2,250
30%
1,500
20%
750
10%
0 0%
中国汽车产量 中国汽车销量
中国汽车产量增长率 中国汽车销量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另外,随着汽车市场的持续增长,我国汽车保有量也快速增加,由2011年
的10,579万辆增长至2016年的19,400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12.89%。汽车保有
量的快速增长为下游维修、零配件生产企业及相关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并将其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
业及“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之一。2013年至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分别为1.8万辆、7.5万辆、33.1万辆和50.7万辆,呈现高速增长态势。中国作
为全球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无论在市场规模还是在发展速度上都
处于领先地位,中国电动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还存在巨大的潜力。
②家具领域
家具行业是我国轻工业重要的细分行业,同时也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
业之一。近年来,我国家具行业发展迅速,并保持了产销两旺的格局,家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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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总值由2008年的3,072.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7,872.5亿元,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4.38%,远高于同期GDP增速。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室内装饰业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家具产品款式、
档次、质量的要求,对居住环境、生活和工作空间条件的重视都在不断提高和加
强,中高档产品的需求量将呈上升的势头。家庭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高收入
阶层,他们的家具消费额在300元/年左右,所需家具讲究品位,主要选择进口和
国产的高档家具;中等收入阶层占城市人口70%左右,人均家具年消费额为150
元左右,消费偏爱中档实木家具。
其次,第三产业和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由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房地产业的崛
起,国内每年有数千万平方米的办公楼宇和公共建筑竣工,要求提供大量不同门
类的家具,尤其是办公家。同时随着现代化办公方式的兴起过去旧的办公桌椅已
进入更新换代期。因此,中高档办公家具在今后几年里将急剧增加,会客系列、
会议系列、办公系列等三大系列产品销势看好。据预测近期内办公家具的销售将
上升到占整个家具总销售量的25%-30%。新建的工厂、办公楼、宾馆、学校和
商场等各种集团家具的消费规模每年大约在300亿元左右。
再次,儿童家具消费逐渐升温。我国现有少年儿童2亿左右,随着城镇居民
住房条件的不断改善,儿童家具已成为家具市场的消费热点之一。如今,不少城
镇家庭中的独生子女都有一间自己的居室,绝大多数家长都想为他们的孩子购买
价廉物美的床具、写字桌和书柜等中档儿童家具。据不完全统计,儿童家具的销
售量已占家具总销量的18%,儿童家具人均消费额约60元。因此,适合三至十
六岁不同年龄、不同身高孩子的儿童家具将具有广阔的市场。
未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镇住宅投资的持续增长、居民可
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带来的消费升级,我国家具行业仍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③医疗器械行业
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老龄
化程度提高以及人民群众保健意识不断增强,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迅速,
目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先导产业之一。根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
的统计,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规模从2007年的535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3,7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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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3.97%,大幅超过全球医疗器械市场平均增速。据中
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预测:2019年国内医疗器械市场规模将超过6,000亿元,年
复合增长率预计将为16.8%,仍将保持相对较快的增长态势。
中国国内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
④船舶工业行业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近日发布的2016年船舶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显示,
在全球造船业深度调整之时,我国三大造船指标同比下降。预计2017年新造船
市场形势难有明显起色,全球新船成交量在3,000万~4,000万载重吨,海洋工程
装备成交量约为100亿美元。预计2017年,我国船舶工业主要经济指标有望止跌
企稳,造船完工量与2016年大致持平,新接订单总量或将有所下降,年末手持
订单量将低于9,000万载重吨。
综上所述,涂附磨具加工技术是实现各类材料的“万能柔性磨削”的先进制
造技术之一,其所以日益得到人们的重视而迅速发展,是由于它具有:磨削效率
高,磨削比可高达300:1,甚至400:1;“冷态磨削”,加工温度低,工件表面不
烧伤;砂带磨削稳定性好,表面粗糙度可达Ra0.001μm,磨削精度最高可达0.1μm;
安全性好,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它在六组联动数控砂带磨床支持下,可以实现高
效高精数控智能化的加工。涂附磨具几乎能磨所有的材料,除了固结磨具(砂轮)
能加工的以外,它还可以加工诸如铜、镁、铝、锌等软质有色金属和木材、皮革、
塑料等非金属材料,特别是它的“冷态磨削”使之在加工耐热难磨材料,如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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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镍合金、铝合金、不锈钢乃至钨、钴等的磨削加工更显出独特的优势。涂附
磨具能够以极高的效率加工表面质量及精度要求都较高的大型或异型工件,如大
面积板材、金属带材或线材、长径比很大的工件的内外园和复杂异型工件等。
涂附磨具产品应用广泛,我国的涂附磨具产品还处在产业链的前端、价值链
的低端,附加值低。尤其是在国家重点发展的涉及军工的航发叶片、舰船推进器
和核电汽轮机叶片及核电高压容器制造等方面的涂附磨具全被 3M、VSM、NCA
等国外知名产品占据。目前,中国市场年销售额大约在 200 多亿,低端产品市
场竞争激烈,但高档涂附磨具供需缺口很大,我国每年从国外进口用汇达 1 亿多
美元,并且销量稳定,价格高居不下。随着十三五规划及 2020 发展规划的推进,
涂附磨具产品的生产销售存在很大的增长空间。
(2)市场竞争及经营情况以及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服务于制造业的发展,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自主创
新能力。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与提升,导致国内产品在中高端
产品上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部分出口,仅在少部分高端产品上依赖进口,与国外
产品的技术差距逐步缩小,议价能力逐步提升。服务于制造业的持续发展并以此
实现自身的发展,国内涂附磨具形成了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主要体现在竞争
主要集中在优势企业、国内技术水平与国外技术差距逐步缩小。
被评估单位的产品近几年均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
国涂附磨具销售收入十佳企业”和“中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2016
年产品生产量占国内涂附磨具生产量的 10%左右。
标的公司金牛研磨是中国机床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标的公
司在2015年-2016年均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国机床工
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优秀会员”、“中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中
国涂附磨具砂纸产值五强企业”和“中国涂附磨具砂布产值五强企业”。
金牛研磨为涂附磨具的生产、销售企业,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近几年,
中国国内的涂附磨具年产量与产值不断扩大。2016年,涂附磨具年产量超过1,000
万平方米的有15家,前四名分别是: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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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牛研磨和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四家企
业的合计产量占全部统计产量的44.4%。
(三)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
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
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未出现明显的变化趋势。
(四)报告期变动频繁且影响较大的指标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及敏感
性分析
由于部分参数的变动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较大,因此评估人员需要对
该部分参数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敏感性进行分析。
1、收益法评估中营业收入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考虑营业收入与成本、费用、税金等的联动作
用,营业收入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股权价值 107,757.73 113,934.05 120,110.38 126,286.71 132,463.03
价值变动率 -10.28% -5.14% 0 5.14% 10.28%
由上述分析可见,营业收入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
除营业收入变动以外,并考虑相关联动效应,则营业收入每波动5%,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将同向变动约5.14%。
2、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折现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分析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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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折现率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股权价值 134,233.23 126,729.08 120,110.38 114,131.75 108,613.76
价值变动率 11.76% 5.51% 0 -4.98% -9.57%
由上述分析可见,折现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
折现率变动以外,并考虑相关联动效应,则折现率每波动5%,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将反向变动约5.25%。
3、收益法评估中毛利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根据上述的收益法计算数据,毛利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毛利率变动幅度 -10% -5% 0% 5% 1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02,199.22 111,138.85 120,110.38 129,081.91 138,082.91
价值变动率 -14.91% -7.47% 0 7.47% 14.96%
由上述分析可见,毛利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
毛利率变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毛利率每波动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将同
向变动约7.47%。
4、收益法评估中所得税率变动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变动的相关性
资质到期后不能取得高
所得税率变动幅度 15% 25%
新技术企业资质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20,110.38 106,414.38 105,724.86
价值变动率 0 -11.40% -11.98%
由上述分析可见,所得税率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负相关变动关系,假设
未来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将变动约 11.98%;假设未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不再享受所得税
优惠政策,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将变动约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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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
业绩的影响
1、协同效应
(1)渠道协同
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营销网络内外兼顾、架构全球布局的发展局
面。上市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海内外,国内的营销网络遍及全国,与 300 多家经
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外的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美国、加拿大、泰国、
韩国设有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
市场。同时,标的公司在国内有强大的网络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沧州、成
都设有销售办事处。
由于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同属于磨料磨具下属子行业,客户具有一定重合性,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进一步开拓客户资源,提高市场占有率,特
别是海外市场,上市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能够有效提升金牛研磨的海外市场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统筹客户资源,扩大整体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规模;
在新客户开发方面,双方将共同开发和维护新的客户资源,提高市场投入产出的
效率。
(2)财务协同
金牛研磨自成立以来主要依靠自身盈利积累来发展,且融资渠道单一,融资
能力有限。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信用将明显
提升,融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本次交易将大大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
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银行信用将进一步提高,博
深工具作为上市企业,除间接融资渠道外,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能力也
将显著提升,为公司及金牛研磨的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管理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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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金牛研磨的内部控制和制度建设,将其作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的管理体系,将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
延展至金牛研磨,促进其在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其符合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也将根据整体业务发展需
要,优化和完善公司管理架构体系,为涂附磨具板块的发展提供管理支撑,提高
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2、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通过本次横向并购,博深工具将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能够使上市公司
进入涂附磨具市场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扩大产品线
的宽度,整合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竞争力。此外,本
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借助上市公司海外销售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
市场占有率。上市公司也可以充分利用金牛研磨强大的国内销售体系,拓展市场,
提高市场份额。
3、对交易定价的影响
上述协同效应预期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但具体效益估算存在
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中没有考虑协同效应;对交易定价未产生直接影响。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分析
(1)交易作价的市盈率
本次交易中金牛研磨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20,000万元。金牛研磨2017
年、2018年、2019年的预测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分
别为8,250万元、9,750万元和11,100万元,三年承诺净利润平均值为9,700万元。
金牛研磨201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为28,495.65万元,2015年12月31日所有
者权益为25,322.45万元。金牛研磨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承诺数 承诺期平均数
承诺净利润(万元) 8,250 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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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权益交易作价(万元) 120,000 120,000
市盈率(倍) 14.55 12.37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万元) 28,495.65 25,322.45
市净率(倍) 4.21 4.74
(2)市场可比交易情况
标的公司报 承诺期 承诺期 报告期
承诺期第 1 承诺期平 标的 100%
公司简称 标的公司 告期末经审 第1年 平均市 末市净
年净利润 均净利润 股权价格
计净资产 市盈率 盈率 率
恒锋工具 上优刀具 1,450.00 2,056 19,380 3,904.32 13.37 9.42 4.96
诺力股份 无锡中鼎 3,200.00 5,000 60,660 9,993.29 18.96 12.13 6.07
科恒股份 浩能科技 3,500.00 4,500 45,000 850.29 12.86 10.00 52.92
鲍斯股份 阿诺精密 1,800.00 2,650 27,000 4,913.00 15.00 10.19 5.50
平均 15.04 10.44 17.36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与选取的市场交易的市盈率、
市净率水平相当。
2、同行业上市公司指标分析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金牛研磨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所示: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300606.SZ 金太阳 82.33 13.65
600783.SZ 鲁信创投 45.24 4.52
600172.SH 黄河旋风 38.04 2.92
002282.SZ 博深工具 345.00 5.82
平均值 127.65 6.73
金牛研磨 16.73 4.21
数据来源:Wind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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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鲁信创投、黄河旋风和博赛工具的市盈率系根据2016年12月31日收盘价与2016年度
每股收益计算;市净率系根据2016年12月31日收盘价与2016年末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2:金太阳于2017年2月8日上市,本次计算中,金太阳市盈率=金太阳2017年5月19日总
市值÷2016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太阳市净率=金太阳2017年5月19日总市值
÷2016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
注3:标的资产市盈率=2016年12月31日评估值÷2016年度净利润;标的资产市净率=2016
年12月31日评估值÷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127.65倍,标的公司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为16.73倍,标的公司2017年承
诺净利润对应的市盈率为14.55倍,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对应的市净率为4.21倍,低于可比上市
公司的平均值。
(七)评估或估值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
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金牛研磨未发生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
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或估值结果的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牛研磨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20,110.38万元,交
易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对价为120,000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
不存在较大差异。
九、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或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公允性发表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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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交易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具有公
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
(1)为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机
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
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
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
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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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7年3月30日,博深工具(甲方)与标的公司股东杨建华、巢琴仙、叶现
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朱红娟(乙方)签署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作价将由各方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中确认的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确定。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股权
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初步预估,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100%
股权的预估值约为121,212.89万元,各方约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120,000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及乙方各自所获支
付对价金额,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由甲乙各方依据该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
评估价值友好协商,并由甲乙双方在第二次董事会召开前或同时签署补充协议最
终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作价及定价依据已确定,详细内容请参见
本章“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之“(二)标的资产的作价、
股份发行价格”。
(三)支付方式
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金牛研磨股东支付本次交易对价,
其中:(1)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91,680.00万元;(2)
博深工具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28,3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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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1、标的资产的交割安排
各方同意,标的股权应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批文之日起
30日内完成交割。
2、发行股份的交割安排
上市公司股份交割应在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3、支付现金的交割安排
(1)甲方应于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交易现金
对价的30%;
(2)如甲方于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3个月内未完成配套资金的募集
工作,则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的30%;
(3)甲方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的
剩余部分。本次交易中的全部现金对价应于取得证监会核准文件后12个月内全
部支付完毕。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各方同意并确认:自审计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止,金牛研磨在此期间
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如金牛研磨在此期间
产生亏损,则由乙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在金牛研磨持股比例承担,并于下款所约定
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给目标公司。
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股权交割后,甲方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牛研磨进行审计,确定审计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标的股
权产生的损益。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
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
月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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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满足本次交易实施的如下先决条件后即
时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并提出其他强
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
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
(八)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无法预料且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即使可预
料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暴乱、战争,其中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政府部门认定为准),
该类事件于本协议签订日后出现使得一方或各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
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
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任何一方由于受到本协议上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
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不构成违约,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
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
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持续 30 天或以上并
且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则任何一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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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约责任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
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
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
损失。本协议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
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现金对价或股份对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
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由于乙方各自的原因导致逾期支付的除外。
3、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期限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以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逾期支付的除外。
4、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满足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能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期限办理完毕标的股权交割,每逾期一日,应当以乙方各自在本次交
易中分别获得的交易对价的万分之五分别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但由于甲方的
原因导致逾期办理标的股权交割的除外。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7年5月25日,博深工具(甲方)与标的公司股东杨建华、巢琴仙、叶现
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朱红娟(乙方)签署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的作价、股份发行价格
1、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20,110.38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双方
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20,000万元,根据各个乙方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
例分别支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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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双方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
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本次重
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的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
=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90%。
甲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
12.25元/股,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根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现金(含税);根据甲方2017年5月10
日公告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6日。本次权益分
派已经实施完毕,交易双方同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12.22元/股。
交易双方同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如果甲方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按照深交所的相
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甲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的金牛研磨100%的
股权。上市公司向各个乙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标的资产成交价格×各个乙方在
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各个乙方以股份支付的比例)÷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公式
计算的各个乙方应取得对价股份数量中,不足一股的余额赠与甲方。最终发行数
量以证监会核准为准。
4、根据向各个乙方支付的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比例,以及上述发行股份数
量计算公式,甲方向各个乙方支付现金对价和发行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序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权利人 出资额 出资比
号 (万元) 金额 股数
(万元) 例 比例 比例
(万元) (万股)
1 杨建华 1,020.00 51.00% 61,200.00 30% 18,360.00 70% 3,505.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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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巢琴仙 500.00 25.00% 30,000.00 20% 6,000.00 80% 1,963.9934
3 叶现军 130.00 6.50% 7,800.00 - - 100% 638.2978
4 徐子根 120.00 6.00% 7,200.00 30% 2,160.00 70% 412.4386
5 杨华 100.00 5.00% 6,000.00 - - 100% 490.9983
6 李卫东 100.00 5.00% 6,000.00 30% 1,800.00 70% 343.6988
7 朴海连 10.00 0.50% 600.00 - - 100% 49.0998
8 钱建伟 10.00 0.50% 600.00 - - 100% 49.0998
9 陆博伟 5.00 0.25% 300.00 - - 100% 24.5499
10 朱红娟 5.00 0.25% 300.00 - - 100% 24.5499
合计 2,000.00 100.00% 120,000.00 28,320.00 7,502.4546
(三)业绩承诺
1、交易双方根据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确认金牛研磨2017年、2018年度、
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250万元、9,750万元和11,100万元。
2、上述净利润为金牛研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且该净利润应为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
的收益。
(四)其他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一并生效。
2、本补充协议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
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为准。
3、双方可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补充协议的未尽事
宜另行通过协商和谈判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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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7年3月30日,博深工具(甲方)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
淑玉(乙方)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股份认购
1、本次配套融资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
2、认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原则
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乙方不参与询价过程,但接受本次发行投资者询价结果。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总额不超过6,762.60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上
市公司股本的20%),并以证监会最终的核准范围为准。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
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4、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和金额
(1)乙方本次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A股
股票;
(2)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分别认购不低于6,000万元、
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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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锁定期
乙方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获得的甲方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就标的股份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
部分,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上述股份解除锁定期届满后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标的股份锁定
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
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
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
支付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对守约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
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的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本协议可能对其他方
造成的损失。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未能通
过或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未予以核准,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五)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全部成就
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
面形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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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2017年8月28日,博深工具(甲方)与标的公司股东杨建华、巢琴仙、叶现
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朱红娟(乙方)签署了《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二)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修订
根据双方协商,决定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6.3条发行价
格调整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标的资产的定价不做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可调价期间
会核准前
(1)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综指(399101)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11,605.91 点)跌幅
超过 10%,且博深工具(002282.SZ)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
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2)可调价期间内,深证制造指数(39923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
调价触发条件
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收盘点数(即 2,075.34 点)跌幅超过 10%,
且博深工具(002282.SZ)股票收盘价较博深工具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
一交易日(2016 年 9 月 30 日)扣减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配(即 0.03
元/股)后的价格(即 13.77 元/股)跌幅超过 20%。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
“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调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决定调价的董事会召开当日
当调价触发条件中(1)或(2)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后,上市公司有权在
7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发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上市公司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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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上市公司股份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
的调整 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调价基准日至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发行日期间除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数也随之进行调
权、除息事项 整。具体调整办法以上市公司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为准。
(三)上市公司的治理安排
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选 3 名董事,其中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事,甲方董事会成员由 9 人变为 12 人。
2、上市公司增选的 2 名非独立董事由乙方共同推举,乙方共同推举杨建华、
叶现军作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成为上
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3、甲、乙双方确认,在上市公司增选董事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如杨建华、叶现军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当选为上市公司
董事,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地履行作为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
4、甲、乙双方确认,除本次交易后,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安排
外,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均暂无
约定。
(四)其他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并生效。
2、本补充协议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
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之补充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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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可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本补充协议的未尽事宜另行通过协商和谈判
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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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金牛研磨,其主营业务为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
售。涂附磨具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金属、木材、皮革、玻璃、塑料、陶瓷等制品的
磨削与抛光,涉及航天、航空、汽车、船舶、机床、化工、建筑、冶金、能源、
家电、电子、家具等行业。目前金牛研磨已成为国内生产规模较大、产品种类齐
全、研发实力较强的涂附磨具生产企业。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金牛研磨所处行业为“制造业”
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机械行业里的高档磨具磨料为鼓励类产业。
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重组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金牛研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生产设备、基础设
施建设均符合环保要求。
2016 年 2 月 17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常新环罚字[2016-012]
号”《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牛研磨因厂区雨水排放口有
红色水外排且水质不符合排放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
规定,被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处以 8 万元罚款。2016 年 2 月 19 日,金牛
研磨缴纳了该罚款。2017 年 8 月 1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为我局管辖企业,2016 年 2 月 17 日因雨水口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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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被我局处以 8 万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常新环罚字[2016-012]号)。
该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并已完成整改。我局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且处罚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局不会针对该情况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进行
其他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最近三年内,该公司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
被我局处以其他处罚的情形。”
金牛研磨虽然被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处以了罚款,但根据新北区环境保
护局出具的说明,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金牛研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的主观故意且已经缴纳了罚款,修缮了基建设施避免再发生水外排情况。目前金
牛研磨已经建设了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建立了包括《金牛研磨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在内的一整套环保管理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经核查,除上述处罚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
行政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标的公司的业务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3、本次重组符合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金牛研磨其经营场所系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取得,最近三年遵守国家和地方
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土地管理方面有关法律和
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金牛研磨 2017 年 5 月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已
经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4、本次重组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和博深工具所处行业均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标的公司和博深工具
在其所属行业中均未获得垄断地位。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在其经营区域内的市
场份额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件,博深
工具的经营规模也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
博深工具收购标的公司 100%股权尚未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
规定》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本次重组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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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垄断行为,本次重组无需向国务院反垄断主管部门申报,符合反垄断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的相关协议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重组前,
博深工具股本总额为 338,130,000 股,根据本次重组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发行股份不超过 7,502.4546 万股,按此计算,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考虑配
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博深工具股份总数的 10%,
博深工具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证券法》和《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重组不存在其他将导致博深工具因本次重组而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重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博深工具董事会提出方案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意见,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依照有关规定
出具审计、评估、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确保拟购买资产的定
价公允、公平、合理。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价公
允。
此外,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博深工具股票交易均价
之一。经与本次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博深工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博深工具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2.2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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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以
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
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博深工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博深工具
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金牛研磨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
重组不涉及到债权债务处理问题。
(五)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重组前,博深工具的主营业务为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本次重组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博深工具的全资子公司,有
利于博深工具扩大经营范围、扩展产品线、扩大营业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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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有率。本次重组有利于增强博深工具现有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
有利于增强博深工具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
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重组前,博深工具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
构独立。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完整的经营性资产,本次重组对博深工具控股股
东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
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本次重组有利于博深工具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本次重组前,博深工具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
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结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比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
法行使职责。本次重组将不会影响现有的治理结构的合理性。本次重组后,博深
工具将保持健全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重组有利于博深工具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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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说明
博深工具自上市以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
张淑玉 5 人,上述 5 人分别于 2008 年 7 月 9 日、2014 年 1 月 1 日和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了 5 人形成
一致意见的相关程序,并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上述 5 人按照
一致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共持股
18,308.11 万股,持股比例为 54.15%。本次交易完成后,如不考虑配套融资,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降至 44.31%,但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为 14.43%。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借壳上
市的情形。
三、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要求的情况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
下列规定:
(一)本次重组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
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磨料磨具相关行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注于
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中超
硬材料的应用行业。而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涂附磨具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属于磨
料磨具行业涂附磨具子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开展涂
附磨具业务的重要子公司,上市公司业务将由超硬材料制品领域延展至涂附磨具
领域,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维持金牛研磨在资产、业务及人员的相对独立和稳定,使其在业务前端享有充分
的自主性与灵活性,上市公司凭借资金、资源、管理等优势为金牛研磨业务开拓
和维系提供足够的支持,并力争与金牛研磨在产业、资本、市场、人才等方面形
成良好协同,促进金牛研磨在涂附磨具领域的业务拓展,促进金牛研磨及上市公
司综合价值的长远提升,同时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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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金牛研磨审计报告》,金牛研磨 2015 年度、
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6,522.24
万元、7,017.25 万元和 4,698.91 万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金牛研磨资产负
债率为 19.30%。金牛研磨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良好,其成为上市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后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其不存在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同
业竞争。
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及其股东、关联企业也不拥有或控制与上市
公司及标的资产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没有从事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一年内,非经上市公
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参股)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
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在上述承诺期间,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
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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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四、在上述承诺期间,如果承诺人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
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司业务相竞
争或可能导致竞争,承诺人将于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尽
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在不差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条件
下优先获得此业务机会。
五、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六、在上述承诺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或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同业竞争
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诺人
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上市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
先受让权。
七、如因承诺人及关联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
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承诺人将对因违反承诺给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充分赔偿。”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金额,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9,607,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其中杨建华与巢
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弟关系。本次交易前,杨建华、巢琴仙和杨
华合计持有金牛研磨 81.00%股权,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外,上市公司新增
关联方包括达顺机械和贝尔特磨具。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能够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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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上市
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虽将有所增加,但上市公司将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维护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
性,保护股东的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杨建华、巢琴仙和杨华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
的制度规定,不要求上市公司、金牛研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
织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或代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
组织承担成本或其他支出。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
的制度规定,不占用上市公司、金牛研磨资源、资金或从事其他损害上市公司、
金牛研磨及其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金牛研磨
的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金牛研磨章程及关联
交易确定的决策程序、权限进行相应决策。
四、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在与上市公司、金牛研磨发生关
联交易时将执行以下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化原则办理;没有市场价格的,
按成本加成定价;当交易的商品没有市场价格时,且无法或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
计算的,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五、金牛研磨与上市公司重组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
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包括拟注入的金牛研磨,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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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
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转移公司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对本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
违反本承诺,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维护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和合理性,保护股东的和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对博深工具 2016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博深工具 2017 年半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博深工具不存在
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深工具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均为股权类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
存在法律障碍。经查阅标的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以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交易对方
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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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关于拟注入资产权属情况的承诺》的承诺。具体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
“八、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三条所列明的各项要求。
四、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相关解答的规定
《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
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中
规定:(1)“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重组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
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2)“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
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
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
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博深工具拟募集配套资金的规模为 60,400 万元,未超过本次重组中股份支
付的对价 91,680 万元的 100%,且该价格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停牌前六
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符合《重组办
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要求。博深工具拟募集配套资金中无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安排。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重组办法》第四十四条、《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相
关解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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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重组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经核查,博深工具不存在《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三)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四)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五)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
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七)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七条所列主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占本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上的交易对方及
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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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重组总交易金额的比例在 20%以下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
办人员、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主体。
经核查,以上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
侦查,未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监管问答
的要求
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规定:
《发行管理办法》所称的“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定价基
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
行股票。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
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经核查,博深工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且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
博深工具股本的 20%)。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及相关监
管问答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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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表分别经中勤万信会计师审计,并
出具了“勤信审字【2016】第 1499 号”、“勤信审字【2017】第 1211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基于上述财务数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主要变动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4,213.49 61.08% 55,960.81 54.33% 57,163.72 55.18%
非流动资产 40,923.12 38.92% 47,043.50 45.67% 46,429.11 44.82%
资产总计 105,136.60 100.00% 103,004.31 100.00% 103,592.83 100.00%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系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合金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产品生产配套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非流动资产,与日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5,136.60
万元、103,004.31 万元、103,592.83 万元,公司资产总额基本保持稳定。受公
司销售收入波动、客户结构变化等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和流动资产规模基本保持
平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64,213.49 万元、55,960.81 万元、
57,163.72 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1.08%、54.33%、55.18%,
公司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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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流动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2,027.25 34.30% 17,908.18 32.00% 14,885.74 26.04%
应收票据 240.00 0.37% 185.80 0.33% 180.83 0.32%
应收账款 21,538.24 33.54% 19,929.08 35.61% 24,435.72 42.75%
预付款项 629.38 0.98% 680.68 1.22% 803.24 1.41%
应收利息 0.00 0.00% 80.44 0.14%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024.08 1.59% 973.46 1.74% 860.75 1.51%
存货 14,455.89 22.51% 14,429.73 25.79% 15,144.79 26.49%
其他流动资产 4,298.66 6.69% 1,773.45 3.17% 852.66 1.49%
流动资产合计 64,213.49 100.00% 55,960.81 100.00% 57,163.72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
分别为 90.35%、93.40%、95.28%,报告期内该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22,027.25
万元、17,908.18 万元、14,885.74 万元。其中 2017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4,119.07 万元,增幅为 23.00%,主要系 2017 年 6 月公司将持有
的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0%股权以 9,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石家庄天同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在 6 月底前收到相应转让款项所致。2016 年末公司货
币资金金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3,022.44 万元,增幅为 20.30%,主要系因公司在
2016 年战略性收缩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瓷砖工具产品,严格把控客户信用,加
大对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降低对风险相对较高客户的业务规模,同时对前期已
形成的应收账款加大清偿和追缴力度,应收账款回款效率明显得到提高,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5 年末下降了 4,506.64 万元,降幅为 18.44%,同
时货币资金较上年末上升了 3,022.44 万元,增幅为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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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1,538.24
万元,19,929.08 万元、24,435.72 万元。其中 2017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6 年末增加 1,609.16 万元,增幅为 8.07%,主要系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相
应增加。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下降了 4,506.64 万元,降幅为 18.44%,
主要系因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得到提升,应收账款回款良好所致。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14,455.89
万元、14,429.73 万元、15,144.7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余额基本保持平
稳,主要系因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控制存货规模,存货结构持续改善。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4,298.66 万元、1,773.45 万元、852.66 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购买的
理财产品和预付的所得税款项,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资产的变动主要系因公司购买
和出售理财产品所致。
(2)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14.00 5.65% 2,314.00 4.92% 2,314.00 4.98%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5,281.64 11.23% 5,403.30 11.64%
投资性房地产 1,910.70 4.67% 2,007.84 4.27% 1,021.45 2.20%
固定资产 24,507.17 59.89% 24,911.89 52.96% 25,283.86 54.46%
在建工程 1,828.77 4.47% 1,834.08 3.90% 2,912.35 6.27%
无形资产 7,005.03 17.12% 7,068.36 15.03% 7,668.02 16.52%
商誉 872.35 2.13% 607.45 1.29% 607.45 1.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68.06 2.61% 1,089.95 2.32% 774.67 1.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17.05 3.46% 1,928.29 4.10% 444.01 0.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923.12 100.00% 47,043.50 100.00% 46,429.11 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组成。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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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合
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7.01%、79.21%、82.6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非流动资产结构整体保持稳定。2017 年 6 月公司将原持有的石家庄天同汽车制
造有限公司 50%的股权进行了转让,不再持有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2、负债结构及主要变动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900.00 32.55% 11,052.28 48.38% 12,046.80 47.41%
应付票据 247.00 1.17% 1,302.00 5.70% 3,074.09 12.10%
应付账款 6,821.51 32.18% 7,003.19 30.66% 6,376.91 25.10%
预收款项 996.16 4.70% 296.36 1.30% 229.83 0.90%
应付职工薪酬 1,198.47 5.65% 1,224.57 5.36% 989.72 3.89%
应交税费 1,147.72 5.41% 710.42 3.11% 504.47 1.99%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42.85 0.17%
其他应付款 1,019.76 4.81% 717.97 3.14% 1,086.88 4.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0.00 0.00% 0.00 0.00% 487.02 1.92%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330.61 86.48% 22,306.79 97.65% 24,838.57 97.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71.04 11.19%
递延收益 493.97 2.33% 535.74 2.35% 571.67 2.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5.01 13.52% 535.74 2.35% 571.67 2.25%
负债合计 21,195.63 100.00% 22,842.53 100.00% 25,410.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1,195.63 万元、22,842.53 万元、
25,410.23 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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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8%、97.65%、97.75%。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下降 1,646.90 万元,降幅为 7.21%,
主要系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减少所致,系公司向供应商正常付款所致。
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下降了 10.10%,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
管理得到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得到改善,在此背景下公司适当降低了银行借
款规模,同时提前偿付了部分供应商货款,使得 2016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较
上年末下降了 994.52 万元,降幅为 8.26%,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合计较上年末
下降了 1,145.81 万元,降幅为 12.12%。
3、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50 2.51 2.30
速动比率 2.71 1.86 1.69
资产负债率 20.16% 22.18% 24.53%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
=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较为合理。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
和 2015 年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0.16%、22.18%和 24.53%,呈
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减少导致流动负债下降所致。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和 2015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3.50、2.51 和 2.30,
速动比率分别为 2.71、1.86 和 1.69,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综上,公司日常运营杠杆保持在合理的水平,财务风险较小。
4、营运能力分析
单位:次/年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周转率 2.23 1.84 1.79
应收账款周转率 2.42 1.94 1.71
总资产周转率 0.48 0.42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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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①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②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
款平均账面价值;③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注 2:2017 年 1-6 月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和 2015 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23 次/年、
1.84 次/年、1.79 次/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42 次/年、1.94 次/年、1.71
次/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8 次/年、0.42 次/年和 0.42 次/年。报告期内
上述指标总体稳中有升。
(二)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4,560.18 98.00% 42,313.99 98.41% 43,281.60 99.64%
其他业务收入 502.18 2.00% 682.82 1.59% 156.84 0.36%
合计 25,062.35 100.00% 42,996.81 100.00% 43,438.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明晰,2017年1-6月、2016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560.18万元、42,313.99万元和43,281.60万元,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00%、98.41%和99.64%,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刚石工具 18,648.13 75.93% 33,330.59 78.77% 33,970.39 78.49%
电动工具 4,552.56 18.54% 6,618.54 15.64% 6,796.03 15.70%
合金工具 1,359.49 5.54% 2,364.86 5.59% 2,515.18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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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6月 2016年度 2015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24,560.18 100.00% 42,313.99 100.00% 43,281.6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受国内经济整体增长趋缓以及市
场竞争的影响,公司 2016 年各产品销售收入均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其中,金
刚石工具销售收入下降了 639.80 万元,降幅为 1.88%,主要系因由于陶瓷行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经逐步减少了瓷砖工具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仅针对部分优质客户开展业务合作。2017 年上半年,经济下行的
压力没有减缓,五金工具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加强客
户沟通,国内市场销售较上年同期增长 1.92%,国际市场较上年同期增长 14.35%。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刚石工具 7,499.20 40.21% 13,843.49 41.53% 13,584.82 39.99%
电动工具 961.47 21.12% 1,327.07 20.05% 1,245.54 18.33%
合金工具 175.54 12.91% 222.52 9.41% 214.16 8.51%
合计 8,636.22 35.16% 15,393.08 36.38% 15,044.52 34.7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主要来源于金刚石工具产品。2017 年 1-6 月、2016
年和 2015 年,金刚石工具产品毛利额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6.83%、89.93%
和 90.30%。2016 年,公司毛利率为 36.38%,较上年上升了 1.62 个百分点,
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对技术难度较大、市
场竞争相对较小、毛利较高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主要原材料销售价格
持续低迷,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2017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
率为 35.16%,较 2016 年下降 1.22%,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2017 年
公司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优化生产组织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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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产品交付的能力和速度,成本控制效果显现。总体而言,公司毛利率基本
保持平稳。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坏账损失 280.21 1.12% 2,040.87 4.75% 952.96 2.19%
存货跌价损失 82.25 0.33% 307.56 0.72% 647.45 1.49%
合计 362.46 1.45% 2,348.43 5.46% 1,600.41 3.6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正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
准备,整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小。2016 年,公司坏账损失计提相较
上年同期上升了 1,087.91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在 2016 年对部分回收存在困
难的应收账款单独认定计提了一定的坏账损失,因此 2016 年公司坏账损失较上
年同期有所增长。2017 年 1-6 月,公司单独认定的应收账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应收账款总额稍有增长,从而导致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变动较小,坏账损失
较小。公司存货管理良好,未再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故而存货跌价损失较
小。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占收入比 占收入比 占收入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例 例 例
销售费用 3,362.08 13.41% 5,416.68 12.60% 5,843.94 13.45%
管理费用 2,846.80 11.36% 6,129.94 14.26% 6,109.21 14.06%
财务费用 548.75 2.19% 424.94 0.99% 755.45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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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757.64 26.96% 11,971.56 27.84% 12,708.60 29.26%
2016 年,公司销售费用为 5,416.6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27.26 万元,
降幅为 7.31%,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60%,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0.85
个百分点。销售费用下降主要系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业务
合作,收缩回款较慢、定价相对较低的客户合作,在此背景下公司广告宣传费及
市场推广费金额较上年下降了 397.84 万元,降幅为 52.37%。2017 年 1-6 月,
公司销售费用经年化后较 2016 年增加约 1,3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市场推
广力度,导致职工薪酬、广告及市场推广费、运输费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2016 年,公司管理费用为 6,129.94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4.26%,与上年同期基本保持稳定。2017 年 1-6 月,公司管理费用为 2,846.80
万元,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1.36%,与上年相比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主要系税费按规定重分类至“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
2016 年,公司财务费用金额为 424.9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330.51 万
元,降幅为 43.75%,主要系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得到改善,短期借款规模较上年
下降了 8.26%,利息支付下降所致。2017 年 1-6 月,财务费用为 548.75 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较多,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017 年人民币汇率趋于
稳定并有所回升,从而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
5、利润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5,062.35 42,996.81 43,438.44
营业利润 5,089.20 843.73 431.39
利润总额 5,179.21 1,250.44 711.23
净利润 4,520.56 1,248.45 659.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20.56 1,248.45 659.67
2016 年度,公司销售利润率为 2.90%,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1.38 个百分点,
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公司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提升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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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同时受主要原材料销售价格持续低迷的影响,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
另一方面,公司对自身的营销策略进行积极调整,加大与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的
同时,减少与信誉相对较差客户的业务往来,在此背景下公司降低了部分营销投
入,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017 年 1-6 月,公司通过加大市场推广力
度增加营业收入,各项业务均较去年实现了增长,同时公司合理控制了成本及
费用,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均保持平稳,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减少。此外,公司
通过转让其持有的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50%股权从而实现投资收益
3,848.93 万元,如不考虑上述股权转让投资收益的影响,公司 2017 年 1-6 月实
现的利润总额为 1,330.28 万元,已与 2016 年全年基本持平。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市场化程度
受益于制造业的持续发展,国内涂附磨具行业形成了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
行业经营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行业规模稳步扩大,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的相关统计数据,2016 年,涂附
磨具行业总产值为 58.19 亿元,同比增长 1.94%。与此同时,上述企业实现涂附
磨具产品销售收入 57.48 亿元,同比增长 7.04%,行业规模稳步扩大。
2016 年涂附磨具行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7.14%,销售净利润也下降了
5.14%,主要系原材料成本大幅提升以及厂商为扩大市场份额所采取的低价外贸
销售策略所致,涂附磨具行业竞争愈发激烈。
2016 年各类涂附磨具产能、产值以及单价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
砂页中纸基产品的产量为 2.46 亿平方米,占比 93%,布基产品的产量为 0.20
亿平方米,占比 7%;砂卷中纸基产品的产量 0.27 亿平方米,占比 14%,布基
产品的产量为 1.65 亿平方米,占比 86%。
产量 产值 单价(元/平
产品类别 同比 同比 同比
(亿平方米) (亿元) 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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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 产值 单价(元/平
产品类别 同比 同比 同比
(亿平方米) (亿元) 方米)
砂页 2.66 6.19% 16.61 2.60% 6.25 -3.15%
砂卷 1.92 9.86% 27.67 4.30% 14.37 -4.77%
制品及其它 0.49 1.71% 13.91 -3.36% 28.28 -3.36%
合计 5.07 7.11% 58.19 1.94% 11.47 -3.85%
来源: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统计数据
2、竞争主要集中在优势企业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形成了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为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
争,行业内的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或进行重组整合,走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道
路,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根据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2015 年,统计到的涂附磨具企业共有 44 家,
产量合计约为 4.7 亿平方米,产值为 56.7 亿元。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涂
附磨具生产企业有 14 家,产值超过 1 亿元的企业为 13 家,其产值占总产值的
75.3%。
2016 年,涂附磨具行业的产量扩大至 5.07 亿平方米,产值为 58.19 亿元。
其中,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5 家,产量排名前四的企业依次是湖北玉
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锋芒磨具有限公司、标的资产和江苏三菱磨料磨
具有限公司,上述四家企业产量合计占行业产量的 44.4%。而涂附磨具产品销售
收入超过 1 亿元的企业数量有 15 家,排名前四的企业依次是江苏三菱磨料磨具
有限公司、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锋芒磨具有限公司和标的公司,
上述四家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行业收入的 39.5%。
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催生出了一批优势企业,这些企业在规模、资金、技术、
人力资源、市场渠道等方面逐渐积累了竞争优势,占据了市场领先地位。与此同
时,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促使企业不断扩大产能或进行兼并整合,优势企业充
分利用规模效应来扩大产出,控制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
3、国内技术水平与国外技术差距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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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以及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的相
关统计数据,自 2012 年起,我国涂附磨具的出口额已经连续 5 年超过进口额,
2016 年涂附磨具行业实现贸易顺差 1.08 亿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5.9%。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对涂附磨具进出口海关数据的统
计,2016 年涂附磨具进口、出口金额较 2015 年分别下滑 7.57%和 4.41%,主
要系涂附磨具进出口价格下滑所致,2016 年涂附磨具行业进口、出口价格分别
下降 6.94%和 9.78%。
2005 年-2016 年,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进出口情况如下:
进口额 进口价格 出口额 出口价格
年度
(万美元) (美元/千克) (万美元) (美元/千克)
2016 21,800 11.26 32,500 4.15
2015 23,537 12.14 33,676 4.61
2014 24,579 11.81 31,931 4.24
2013 22,924 11.87 27,039 4.10
2012 25,297 13.98 24,745 4.17
2011 22,341 12.42 22,309 3.87
2010 19,356 10.57 17,079 3.40
2009 12,216 10.33 12,041 3.00
2008 14,885 10.09 11,777 3.18
2007 13,852 8.92 8,979 2.71
2006 13,295 8.16 7,693 2.51
2005 12,101 7.08 5,257 2.14
来源: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统计数据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并不断推动制造业的发展,国内涂
附磨具行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与提升,导致国内产品在中高端产品上逐
步实现进口替代并部分出口,仅在少部分高端产品上依赖进口,与国外产品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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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差距逐步缩小,议价能力逐步提升。数据显示,涂附磨具进出口单价比值已经
从 2012 年的 3.35 倍下降至 2016 年的 2.71 倍。
4、我国涂附磨具进出口产品结构差异明显,砂纸砂布比较优势初步建立
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统计数据,2016 年我国涂附磨具
行业各类型产品进出口数据统计如下表所示,可以发现以下几个特征:
其一,我国进口的涂附磨具产品中近一半为单价较高的其它基材涂附磨具,
反映出市场对于其它基材材料涂附磨具等高档产品的需求量相对较大;而出口的
涂附磨具中,单价较低的砂纸砂布占涂附磨具类产品的份额高达 87.08%,出口
产品的结构以砂纸砂布为主。
其二,尽管我国砂纸砂布出口金额较大,但国内市场对于砂纸砂布仍有一定
的需求,并且进出口砂纸砂布价格差异较为明显,反映出国内外砂纸砂布质量仍
有一定差距,市场对于高端砂纸砂布仍存在一定的需求。
其三,进出口其它基材涂附磨具的价差明显,高端涂附磨具产品仍需依靠进
口得以实现。
进口 出口
产品类别 价格(美元 金额 价格(美元 金额
占比 占比
/公斤) (亿美元) /公斤) (亿美元)
砂布 7.32 0.51 23.39% 3.56 1.45 44.62%
砂纸 8.49 0.65 29.82% 4.05 1.38 42.46%
其它基材
21.41 1.02 46.79% 11.79 0.42 12.92%
涂附磨具
合计 - 2.18 100.00% - 3.25 100.00%
来源: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统计数据
我国出口的砂纸砂布主要销往越南、美国等地,中低端产品的比较优势已初
步建立。而中高端砂纸砂布以及其它基材涂附磨具仍需从美日韩德等发达国家进
行进口采购,国内外高端涂附磨具产品技术仍存在一定差距。
产品类别 涂附磨具主要进口国 涂附磨具主要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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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份额合计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份额合计
砂布 韩国 日本 德国 60.9% 越南 美国 韩国 35.0%
砂纸 日本 美国 德国 49.6% 越南 美国 印度 28.6%
其它基材
日本 美国 韩国 52.8% 香港地区 美国 越南 61.6%
涂附磨具
来源: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统计数据
(二)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国内竞争对手
(1)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300606.SZ)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金太阳主营业务为砂纸等涂
附磨具的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砂纸,主要产品属于磨料磨具行业子行业涂附
磨具行业。金太阳于 2017 年 2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78 年,注册资本 8,120 万元,位
于湖北省通城县玉立大道,主要从事砂带、砂布、砂纸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
售;五金工具及棉纺、织布、涂附磨具行业的原材料加工制造;砂轮、磨料、磨
具的制造。
(3)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第二砂轮厂,始建于 1956 年,是国家
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2006 年 12 月改制为“白鸽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主要产品为磨料、固结磨具、涂附磨具、超硬材料及
制品等。
(4)广东小太阳砂磨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小太阳砂磨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1 年,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裕涌工业区。主要从事磨料、磨具、砂布、砂纸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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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江苏三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4 年(前身为盐城市刚玉砂布厂),
主要产品包括:卷状全树脂砂布、柔软布、张页式砂布系列产品等。
(6)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83)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其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
务以及磨料磨具产品生产。其磨料磨具业务主要通过旗下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
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开展。2016 年鲁信创投磨料磨具产品销售收入占其主营业务
比例达 91.39%,产品主要分为磨料、磨具、砂纸以及洁具。
(7)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主要产品包括磨削木
材、金属、有色金属等多品类产品的砂纸砂布。
2、国外竞争对手
(1)法国圣戈班公司
自 1985 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磨料磨具产品制造商之一,
其研磨产品有固结磨具、涂附磨具、超硬材料磨具和薄型树脂砂轮等,拥有
NORTON、WINTER、FLEXOVIT 等全球知名的磨料磨具品牌。在上海、苏州
等地拥有生产工厂和磨削技术中心。
(2)美国 3M 公司
美国 3M 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跨国企业,也是全球最早生产涂附磨具的企业
之一,公司涂附磨具主要产品为砂布、砂纸等,在中国其主要销售的是“Cubitron
II 系列”研磨产品。
(3)韩国太阳研磨株式会
公司成立于 1961 年,主要产品有:太阳牌(SUNMIGHT)砂纸、锆刚玉砂
布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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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及原因
随着国内涂附磨具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形成与提升,导致国内涂附磨具行业
经营业绩大幅提升。2008 年-2016 年间,国内涂附磨具行业利润总额由 1.72 亿
元增长到 4.86 亿元,增长 1.83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86%;与此对比,工
业总产值由 37.43 万元增长到 63.28 万元,增长 0.69 倍,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78%;国内涂附磨具行业利润总额增速远高于工业总产值增速。
(四)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产品的磨削与抛光是其制造过程中不可获取的一步,因此制造业的持续发
展会带动涂附磨具行业的发展,而涂附磨具的发展升级将反过来更好地支持制
造业的改造升级。近年来,涂附磨具受政策支持实现了较快的发展。主要政策
如下:
①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重
点发展大型精密型腔模具、精密冲压模具、高档模具标准件,高效、高性能、精
密复杂刀具,高精度、智能化、数字化量仪,高档精密磨料磨具等”。
②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将“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
功能部件、刀具、量具、量仪及高档磨具磨料”列为鼓励类。
③2011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联合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商务部和国家知识
产权局发布《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 年度)》,将“高
精度数控机床及其功能部件”列为先进制造中的重点发展领域,机床工业是涂附
磨具重要应用领域之一,涂附磨具亦属于机床工业的重要分支之一。
④2011 年 8 月,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发布《机床工具行业“十二五”发
展规划》,将“磨料磨具、超硬材料及制品:磨料深加工产品;为数控机床配套
的高速、高效、精密磨具及高档涂附磨具;粗颗粒(两毫米以上及宝石级)和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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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纳米级)超硬材料、CVD 金刚石、超硬复合材料及各类超硬材料制品(磨
具、刀具、锯切工具和钻进工具等)。”列为重点发展产品。
⑤2015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 2025》,文中提及“以促进制造业
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
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重
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未来制造
行业的转型升级仍需要上游涂附磨具产业的参与,并要求涂附磨具产业向着更
加高效、精密、耐用的方向发展。
⑥2016 年 10 月,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发布《涂附磨具行业
“十三五”规划》,文中“建议国家鼓励新兴产业采购国产高端涂附磨具产品,
对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汽车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主要用户采用国产高
档涂附磨具产品的,实施创新应用补贴政策,补贴额度不低于其采购额的 30%”
国家在产业政策方面的鼓励有利于节能、环保的高速高效高精密“高档磨具”
的发展。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未来装备制造业、航空、
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精密磨具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由于磨料磨具
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国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经工信部批
准的机床工具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已把“高档磨具”的研发发展列为重点发
展目标。另一方面为了实现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国务院 2015 年
出台制定了《中国制造 2025》,全面制定了制造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高端研磨
磨具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
(2)宏观经济优势
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从数量规模型向创新型转变,从产品市场向资本市
场转变,全力推进“中国制造 2025”,“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我国磨
料磨具行业面临着第三次工业革命和工业 4.0 及互联网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和
挑战。作为“工业的牙齿”,磨料磨具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肩负着行业的发展与国家战略融为一体,实现行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和再造,
加速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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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档精密涂附磨具的需求不断增长
随着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国内制造业将通过对传统制
造业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巩固传统制造业优势,并通过技术创新逐步形成和提升先
进制造能力。改造升级、先进制造对零部件及产品的加工精度和表面完整性要求
愈来愈高,必然推动涂附磨具向高效、精密方向发展,从而促进涂附磨具行业技
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增加的高档精密涂附磨具需求会减轻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涂附磨具需求的影响。与此同时,涂附磨具下游行业涉及的
先进制造业如航空、高铁、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增长带动高档
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不仅部分抵消传统制造业增长放缓对涂附磨
具市场需求增长的影响,而且带动高档涂附磨具需求的增加,避免涂附磨具市场
需求因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而出现大幅波动,为国内优势涂附磨具生产企业的可持
续增长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4)下游产业需求的增长
磨具行业的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状况,磨具作为
“工业的牙齿”,在航空航天、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冶金、轨道交通、发电设
备、战略新兴产业、石化轻纺、能源材料等下游制造行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
用。
公司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医疗器械行业、
钢铁行业等领域,这些行业的市场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涂附磨具的市场规模。
医疗器械行业规模、汽车行业规模、钢材行业规模从 2001 年初至 2016 年逐年
递增,具体情况如下:
2001-2016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规模(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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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60%
2,800
45%
2,100
30%
1,400
15%
700
- 0%
销售规模 同比增长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2001-2016 年中国汽车产销规模及增长情况(单位:万辆)
3,000 50%
40%
2,250
30%
1,500
20%
750
10%
0 0%
中国汽车产量 中国汽车销量
中国汽车产量增长率 中国汽车销量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01-2016 中国钢材产量(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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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0.28
0.21
90,000
0.14
60,000
0.07
30,000
0
- -0.07
钢材产量 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综上,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的提高,进一步带动对涂附磨具的需求。
2、不利因素
(1)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
涂附磨具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纸、布料、磨料和粘结剂等。近年来,
上述主要原材料制造行业保持稳定,除及时、充足提供高品质原材料外,还适应
涂附磨具对特殊功能的需求,开发出各类新型原材料,从而保障了涂附磨具行业
的可持续发展。但近年来,上述原材料价格整体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部分原材
料价格上涨,加上人工成本的增加,使企业成本压力大幅增加,经营业绩受到一
定程度影响。
(2)国外主要生产商的激进竞争措施
受益于制造业的发展,国内涂附磨具行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自主研
发等方式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此基础上,国内涂附磨具企业在
中高端产品上逐步实现进口替代并部分出口,仅在少部分高端产品上依赖进口。
为维持在国内中高端产品市场的优势竞争地位,国外主要生产商除控制自身与国
内生产商的技术合作水平外,还在国内生产商推出中高端新产品时采取激进的价
格手段,主动压低销售价格,以降低该类产品新进入者的获利空间,延长其研发
投入的回收周期,从而压制国内生产商的持续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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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壁垒
1、技术和人才壁垒
目前,涂附磨具行业发展迅猛,竞争日益激烈,在诸多因素中,技术和人才
的竞争尤为重要,拥有一批熟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方可保证企业研发能力和技
术水平的先进性,才能够更快占领行业的市场。没有深厚技术积累和先进生产工
艺的企业在制造涂附磨具过程中将面临成品率低、产品品质不稳定等重重困难。
因此,如果无法掌握这些核心技术或缺乏持续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不储备相应的
技术人才,都将给新进入者形成较高的技术和人才壁垒。
2、规模壁垒
目前国内绝大部分涂附磨具生产企业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低,产品和市
场开发能力弱,只能从事低端产品的生产。而只有规模化工业生产的企业才能进
入中高端产品市场,获取更为丰厚的利润回报。由于涂附磨具制造企业要持续进
行较大的研发投入,技术研发费用支出较大,未达到较大规模的生产企业没有能
力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设备支持,其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只能在
低端产品领域通过低价竞争生存。目前,由于国内外经济低迷导致需求的萎缩、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行业技术进步带来的竞争加剧,对涂附磨具生产企业的
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给一些依靠价格竞争而又不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带来较大的经营压力,行业结构正在不断调整,这些因素都将促使涂附磨具行业
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企业规模壁垒效应日益显现。
3、营销壁垒
由于涂附磨具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制造,下游客户分散且遍布各地,完
善的营销渠道是企业规模化生产销售的必要保障,也成为国内涂附磨具企业发展
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成熟的销售渠道不仅是产品销量的有力保证,也是贯彻企业
营销策略的有效平台,更是与国际知名企业抗衡的重要砝码。新进入者在短时间
内很难建立起自己的销售渠道,从而丧失快速有效占领市场的能力。
4、资金壁垒
为保证涂附磨具产品成品率高、品质稳定,充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涂附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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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行业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研发、试产。同时,涂附磨具生产工艺流程复
杂,生产所需的设备种类多、单位价值高,导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另外在
生产过程中企业也要垫付大量原材料采购成本。因此,涂附磨具制造业对资金投
入要求较高,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资金壁垒。
5、品牌壁垒
涂附磨具产品应用于各类工业产品的生产,研磨性能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因
此,客户往往需要对涂附磨具制造企业进行一定时间严格的考查、评定之后才会
建立合作关系。产品质量可靠、声誉较好的供应商能够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客户忠诚度较高。行业新进入者,从品牌创立到品牌被认可需要较长的
时间。
(六)行业的技术水平及其特点
涂附磨具是用于磨削加工的专用工具之一,磨削性能的好坏是衡量其质量优
劣最重要的指标,是涂附磨具技术水平的体现,国内外生产商均致力于涂附磨具
磨削性能的改进和提升。此外,涂附磨具的重量、厚度、断裂强度、伸长率、耐
水率、柔软性、磨削效率、使用寿命等也体现了涂附磨具的技术水平。
影响涂附磨具磨削性能的主要因素是涂附磨具三要素及其组合形式。在原材
料方面,涂附磨具生产所使用的基材、磨料和粘结剂等在较大程度上决定涂附磨
具产品的性能。为适应涂附磨具高效、精密、重负荷打磨的发展趋势,涂附磨具
生产用基材、磨料和粘结剂种类日益多样且性能不断提升。乳胶纸、聚酯薄膜、
海绵、无纺布等新型基材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涂附磨具的平整度和柔韧性;煅
烧刚玉、半脆刚玉、锆刚玉等新型磨料的运用,进一步提高了涂附磨具的切削效
率和打磨效果;改性酚醛树脂、水性环保环氧树脂、氨基树脂等粘结剂的使用提
高了涂附磨具的强度和使用寿命。
涂附磨具的磨削性能是三要素结合的综合体现,任何原料性能的改进和组合
方式的优化均能带来涂附磨具性能的提升,涂附磨具的技术研发就是不断优化三
要素的技术参数、改进三要素的组合方式,以提高涂附磨具的打磨效率、精度、
效果和延长使用寿命。涂附磨具的技术发展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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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密、高效、自动化
涂附磨具行业是一个基础行业,机械加工始终占据着极其重要地位,高效率、
高精度和自动化是现代磨削加工技术追求的目标。首先,精密磨削和超精密磨削
技术越来越成熟。随着高科技产品的不断涌现,零件加工精度和表面完整性要求
愈来愈高,传统研磨产品已经不能满足高精尖行业精密加工的要求。其次,高效
率磨削是产业化的保障。为了提高磨削效率,采用增大单位时间内作用的磨粒数、
增大磨削平均断面积、重负荷磨削等许多高效率磨削技术。第三,自动化是工业
发展的趋势,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性,还可以减
少生产过程的原材料、能源损耗,涂附磨具为了适应下游机械手等自动化作业的
需求,必须不断开发出适应不同磨削环境自动化加工的产品。
2、新材料、新技术
首先,新型原材料的出现使涂附磨具性能改善、加工范围扩大、加工质量提
高,超精抛光用聚酯薄膜带、弹性海绵块、金刚石砂带、医学美容砂纸等多种新
型涂附磨具的出现,有效满足了不同服务领域、磨削对象的需求。其次,为适应
下游部分个性化产品的生产,新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不断得到运用,如红外线干燥、
悬浮式干燥、电镀植砂、辊涂式植砂。第三,生产过程采用数字化、智能化控制,
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节能环保、清洁生产
涂附磨具产品对资源的利用率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是决定其市场竞争力的
重要因素之一,生产企业尤其要强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来说,就是提供的产
品技术水平不断地实现高效、节能、节材、节水和减少污染,实现绿色生产和清
洁生产。如热收卷技术、尾气回收并作为燃料利用、水性环保涂层的使用等,降
低了生产过程的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
(七)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行业内主要企业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按
照生产计划从国内外采购所需的基材、磨料和粘结剂及辅料等组织生产,产品采
用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最终通过涂附磨具的生产与销售来实现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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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由于涂附磨具广泛应用于制造业的各个领域,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可能对
涂附磨具行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而增加的高档精密涂附
磨具需求会减轻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涂附磨具需求的影响。与此同时,涂附磨具
下游行业涉及的先进制造业如航空、高铁、汽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
速增长带动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不仅部分抵消传统制造业增
长放缓对涂附磨具市场需求增长的影响,而且带动高档涂附磨具需求的增加,避
免涂附磨具市场需求因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而出现大幅波动,为国内优势涂附磨具
生产企业的可持续增长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2、行业的区域性
涂附磨具产品的销售面向全国市场,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但与此同时,涂
附磨具的生产区域性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及长江三角洲。
3、行业季节性
涂附磨具行业没有体现出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原因是涂附磨具产品的用途比
较广泛,下游需求涉及制造业的各个领域,在正常经济环境下,销售没有明显的
季节性特征。但是受到中国农历春节假期的影响,通常一季度为涂附磨具产品销
售淡季,二季度销售开始逐步回暖。
(九)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对本行业的影响
1、上游情况
本行业上游主要是刚玉、碳化硅等普通磨料,皮胶、骨胶、酚醛树脂等粘结
剂以及纸、布等基材行业。原材料成本是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原材
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生产成本具有较大的影响,未来如若该等原材料采购价格出
现大幅上涨,将直接导致涂附磨具行业公司的成本变化,进而影响利润。
2、下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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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涂附磨具作为工业必需品,其广泛的应用领
域使得行业市场需求不易受到单个行业不利变动的影响,但因大多数下游行业易
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故本行业市场需求也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若下游行业
对研磨需求保持目前及预期的增长态势,下游行业的需求将推动公司销售收入和
利润的持续增长;若下游行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以及行业自身一些不利因素的影
响,出现增速放缓、盈利下滑,致使下游行业需求不达预期,将对公司销售收入
和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三、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一)交易标的的行业地位
1、市场地位
标的公司金牛研磨是中国机床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副理事长单位。标的公
司在 2015 年-2016 年均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国机床
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优秀会员”、“中国涂附磨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
“中国涂附磨具砂纸产值五强企业”和“中国涂附磨具砂布产值五强企业”。
2015 年,涂附磨具年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4 家,前五名分别是: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锋芒复合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
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
司。
2016 年,涂附磨具年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有 15 家,前四名分别是:
湖北玉立砂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锋芒磨具有限公司、标的资产和江苏三
菱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2、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磨料磨具工业年鉴,2015 年,统计到的涂附磨具企业共有 44 家,
产量合计约为 4.7 亿平方米,产值为 56.7 亿元。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涂
附磨具生产企业有 14 家,产值超过 1 亿元的企业为 13 家。标的公司 2016 年砂
纸、砂布共计生产 4,843.98 万平方米,市场占有率为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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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的相关统计数据,2016 年涂附磨
具产量约为 5.07 亿平方米,产值为 58.19 亿元。产量超过 1,000 万平方米的涂
附磨具生产企业有 15 家,产值超过 1 亿元的企业为 15 家。标的公司 2016 年砂
纸、砂布共计生产 4,843.98 万平方米,市场占有率为 9.55%。
(二)交易标的竞争优势
1、客户资源优势
涂附磨具最终为制造企业所使用,而制造企业对涂附磨具产品质量的认同只
能建立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涂附磨具生产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建立品牌认知
度。制造企业为了保证其产品的“高精密度和高一致性”,通常一旦选定了涂附
磨具生产商,就不会轻易改变,相对而言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客户资源,拥有了忠实
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大客户基本都是合作 10 年以上的客户,
双方合作顺畅,实现了共同成长。公司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进行产
品销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有效扩大了产品销售的辐射范围。公司
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销售办事处体系积极开拓销售渠道,以满足下游客户购买
货物的即时性需求,同时公司通过搭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客户
的权益,提升了服务质量。
2、工艺技术、设备及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积累并掌握了国际前
沿的涂附磨具生产技术,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45 项专利技术,其中
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42 项,公司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壁垒。
公司引进了国际一流的德国砂布生产线、韩国布基处理线和意大利 IMT 植砂机,
使得公司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在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在涂附磨具的研发环节,金牛研磨充分考虑了目标市场和客户需求,追求
产品的性价比和研发后商业化的成功率,提高研发的有效性和附加值。近年来
金牛研磨应用于生产的专利技术共 7 个,均已实现大批量生产,确保了公司产
品质量的一贯性和稳定性。截至 2016 年底,金牛研磨有 7 项技术研发处于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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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调试之中,这些技术的研发旨在为金牛研磨产品升级更新、公司新品类涂附
磨具的开发以及新客户渠道的挖掘提供技术支持,为公司未来掌握并量产中高
端涂附磨具产品提供有力支撑。
3、规模优势
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砂纸、砂布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
主要涂附磨具生产商之一,2015 年-2016 年,金牛研磨产量连续两年位于行业前
四,市场占有率达到 10%左右。较高的产能产量能够更好地助力公司产品的市场
布局。凭借较大的规模优势,公司能够以更大的折扣价格采购原材料,降低采购
成本,同时生产过程的规模化能使得生产成本得到较好地控制,降低单位产品
的加工制造成本;金牛研磨通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性价比以及品牌的美誉度
增强了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获得了较优的销售价格;最终实现公司经营效益的提
升。最近二年,公司均被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评为“中国涂附磨
具综合效益十佳企业”。
4、产品质量和品牌优势
金牛研磨致力于涂附磨具产品质量与使用体验的不断提升。金牛研磨在行
业标准要求之上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标准,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都严格
参照质量控制标准。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的质量控制监督体系,
以监控生产产品的质量。通过上述质量控制标准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公司实现
了较高的产品正品率和较稳定的产品质量水平。
公司自设立以来即重视品牌建设,“金牛研磨”的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
知名度和美誉度,优秀的品牌效应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促进
作用。
5、良好的成本控制优势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拥有 5 条生产线,其中砂布生产线两条、砂纸
生产线 3 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具有一定共通性,经过适当调整后可在同一条
生产线上生产砂纸或砂布,但砂纸和砂布的生产转换则需要约半天时间进行磨
料清理和胶水更换。而公司由于同时拥有多条砂纸和砂布生产线,能够做到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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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专用,提高生产线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此外,砂纸砂布产品根据粒度划分种类较多,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公司现
生产 20 多个不同粒度的各类砂纸和 10 多个不同的粒度的各类砂布。而每一次
不同粒度的砂纸或砂布产品的生产转换需要停机(大约 20 分钟)清理更换磨料
和胶水,频繁更换将会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较大影响,且每次刚开机后生产的
20-30 米产品因品质不符合要求,一般做报废处理。而金牛研磨由于产量较大客
户订单较多,从而能够将不同客户的订单进行集中,统一按照粒度大小从细粒
度到粗粒度进行安排生产,平均停机更换时间在 1-2 天,个别粒度更换时间在
7-10 天,提高了设备使用效率和产品正品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6、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涂附磨具行业从业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拥有 20 年以上的行业从业经验,对涂附磨具行业发展有着深
刻理解和预见,能够带领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流动性很低,主要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 10 年以上,
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公司拥有强大且稳定的技术、销售和管理团
队,能够及时反馈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7,489.90 66.65% 26,773.13 69.64% 24,300.40 67.90%
非流动资产 13,757.14 33.35% 11,672.57 30.36% 11,485.53 32.10%
资产总计 41,247.04 100.00% 38,445.70 100.00% 35,785.94 100.00%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系涂附磨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标的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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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括砂纸和砂布两大品类,与产品生产配套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
器设备等非流动资产,与日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等流动性资产。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1,247.04
万元、38,445.70 万元、35,785.94 万元。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公司流
动资产分别较上年末上升 716.77 万元、2,472.73 万元,增幅分别为 2.68%、
10.18%,主要系受公司销售收入波动、客户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存货和
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231.05 22.67% 7,444.54 27.81% 2,701.80 11.12%
应收票据 426.19 1.55% 695.25 2.60% 61.90 0.25%
应收账款 8,889.74 32.34% 6,419.75 23.98% 6,292.55 25.89%
预付款项 768.45 2.80% 1,128.01 4.21% 819.80 3.37%
其他应收款 555.14 2.02% 275.81 1.03% 5,720.12 23.54%
存货 10,589.58 38.52% 10,809.77 40.38% 8,704.23 35.82%
其他流动资产 29.75 0.11% - 0.00% - 0.00%
流动资产合计 27,489.90 100.00% 26,773.13 100.00% 24,300.40 100.00%
(1)货币资金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231.05 万元、7,444.54 万元和 2,701.80 万元。2017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余
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1,213.49 万元,下降幅度为 16.30%,主要系 2017 年标的公
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导致的。2016 年末,标的公司货
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4,742.74 万元,增幅为 175.54%,主要系因标的公司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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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标的公司资金的情形,2016 年实际控制人清偿了该部分借
款,从而使得公司 2016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大幅上升。
(2)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9,224.18 6,697.12 6,567.43
坏账准备 334.44 277.37 274.88
应收账款净额 8,889.74 6,419.75 6,292.55
应收票据 426.19 695.25 61.90
应收款项小计 9,315.93 7,115.00 6,354.45
占流动资产比 33.89% 26.58% 26.15%
应收款项增长率 30.93% 11.97% -
应收账款周转率 7.16 6.93 6.18
① 应收款项变动分析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
额合计分别为 9,315.93 万元、7,115.00 万元和 6,354.45 万元。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分别较上年末增长 2,200.93 万
元、760.55 万元,增幅分别为 30.93%、11.97%,主要系受公司产销规模持续增
加、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以及产品结构优化等因素的影响,2017 年 1-6 月公司营
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11,040.15 万元(年化后),增幅为 24.03%(年化后)。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335.56 万元,增幅为 10.42%。
此外,2017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增长较多,还因为 2016 年以前标的公司财务
人员于每月 20 日即开始与部分销售客户进行对账并催收货款,2017 年开始公司
于每月末结账后才于客户对账并催收货款,从而导致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②信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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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其营销网络已遍及全国,并分别在郑州、广州、沧
州、成都设有销售办事处,标的公司已经与大部分的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对于这些长期合作的主要客户提供了 30-60 天的信用期,对于部
分客户公司根据其业务规模设定了最高供货金额、最低还款金额和最高欠款限制;
对于中小客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预收货款或者采取款到发货的信用政策。报告期
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与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匹配。
③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8,869.92 96.74% 6,339.88 94.67% 6,117.36 93.15%
1-2 年 76.35 0.83% 114.11 1.70% 222.47 3.39%
2-3 年 52.02 0.57% 59.88 0.89% 36.17 0.55%
3 年以上 170.50 1.86% 183.24 2.74% 191.43 2.91%
合计 9,168.78 100.00% 6,697.12 100.00% 6,567.43 100.00%
2017 年 6 月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原值为
55.4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7.70 万元,账面价值为 27.70 万元,对应客户为
昆山英昊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认为回款存在风险,基于谨慎性并预测其
可回收性后计提了 50%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占比较低,对经营成果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建立了包括月度最高供货限额、月度最低还款限额、最高欠款金额
等一系列应收账款内控管理制度。对于信誉相对欠佳的客户,标的公司会主动限
制其应收账款和销售规模;对于部分新客户,标的公司则会要求其预付货款。标
的公司所建立的一系列应收账款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坏账风险,公司账龄较
长的应收账款占比较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分别为 96.74%、94.67%和 93.15%,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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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坏账准备
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标的公司应收
账款主要按照账龄进行计提,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
下:
账龄 金牛研磨 金太阳 鲁信创投 黄河旋风
1 年以内 1%、5% 5% 5% 2%
1-2 年 10% 10% 10% 38%
2-3 年 30% 30% 30% 70%
3-4 年 80% 50% 80% 82%
4-5 年 100% 80% 80% 98%
5 年以上 100% 100% 80% 100%
注:金牛研磨账龄在 0-6 个月(含 6 个月)的应收账款按 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 7-12
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应收账款按 5%计提坏账准备。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 1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
分别为 96.74%、94.67%和 93.15%,2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 96%。标的
公司已经与大部分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也建立了一系列应收账款内控
管理制度,公司应收账款收回风险较低。
⑤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2017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
款项的性 2017 年 6 月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质 30 日 期末余额
的比例(%)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678.34 6 个月以内 7.35 6.78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 665.38 6 个月以内 7.21 6.65
常州广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货款 369.23 6 个月以内 4.00 3.69
HAIPHONG COMPANY CO .,LTD 货款 249.20 6 个月以内 2.70 2.49
苏州力得士磨具有限公司 货款 246.19 6 个月以内 2.67 2.46
合计 2,208.35 23.93 22.08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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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
款项的性 2016 年 12 月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质 31 日 期末余额
的比例(%)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634.20 6 个月以内 9.47 6.34
常州广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货款 531.91 6 个月以内 7.94 5.32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 438.03 6 个月以内 6.54 4.38
常州冠日电器工具有限公司 货款 256.42 6 个月以内 3.83 2.56
苏州力得士磨具有限公司 货款 186.36 6 个月以内 2.78 1.86
合计 2,046.92 30.56 20.47
2015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款期
款项的性 2015 年 12 月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质 31 日 期末余额
的比例(%)
6 个月以内
连云港特瑞磨具实业有限公司 货款 641.88 9.77 23.05
-2 年
郑州东茂进出口有限公司 货款 372.39 6 个月以内 5.67 3.72
常州广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货款 348.81 6 个月以内 5.31 3.49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货款 212.43 6 个月以内 3.23 2.12
上海玉立工贸有限公司 货款 200.34 6 个月以内 3.05 2.00
合计 1,775.85 27.03 34.39
(3)预付账款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预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768.45
万元、1,128.01 万元和 819.8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0%、4.21%
和 3.37%。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金额较小,主要系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
预付能源款等。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账款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排名 供应商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余额 比例
1 常州市小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5.00 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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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 供应商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余额 比例
2 ANTEPA ENGINEERING LIMITED 非关联方 171.41 22.31%
3 MUNKSJO ARCHES SAS 非关联方 114.42 14.89%
4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95.79 12.47%
5 KAMMERER Spezialpapiere GmbH 非关联方 69.74 9.08%
合计 706.35 91.92%
2016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排名 供应商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余额 比例
1 常州市小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5.00 22.61%
2 MUNKSJO ARCHES SAS 非关联方 253.14 22.44%
3 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05.21 9.33%
4 常州方圆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9.37 7.04%
5 ANTEPA ENGINEERING LIMITED 非关联方 76.49 6.78%
合计 769.21 68.19%
2015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 5 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排名 供应商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余额 比例
1 MUNKSJOARCHESSAS 非关联方 149.70 18.26%
2 盐城鑫莱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47.67 18.01%
3 ANTEPAENGINEERINGLIMITED 非关联方 134.48 16.40%
4 江苏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 非关联方 102.53 12.51%
5 常州方圆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 12.20%
合计 634.38 77.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中不含有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各类保证金、往来款、备用金等。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余额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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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490.47 12.40 61.00
押金 0.50 0.50
备用金 24.10 19.71 8.20
往来款 407.91 5,655.97
其中:巢琴仙 75.18 5,385.75
杨华 0.00 80.00
陆博伟 0.00 20.00
其他非关联方 191.87 147.67 0.00
职工借款 185.05 170.22
其他 32.63 64.59
合计 706.44 473.15 5,790.2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 2016 年末,关
联方杨华、陆博伟已清偿了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款项,巢琴仙清偿了与
标的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款本金和部分利息,从而导致 2016 年末其他应收款大
幅减少,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巢琴仙已清偿了剩余资金占用款利息余额。
2017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大幅增加,主要是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通过出让方式新购置了一块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土地考核保证金 400 万元。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
(5)存货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余额 10,676.22 10,881.14 8,753.28
存货跌价准备 86.64 71.37 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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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净额 10,589.58 10,809.77 8,704.23
存货净额占流动资产比 38.52% 40.38% 35.82%
存货净额增长率 -2.04% 24.19% -
存货周转率(次/年) 3.76 3.34 3.61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10,589.58
万元、10,809.77 万元、8,704.23 万元。2017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净额较 2016
年末下降 2.04%,总体规模保持平稳。2016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较上期末增长
了 24.19%,主要系受公司产销规模的扩大、春节提前备货增加以及下游客户生
产进度安排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3,011.31 28.44% 4,144.37 38.06% 3,683.94 42.32%
在产品 1,963.74 18.54% 1,645.38 15.22% 907.15 10.42%
库存商品 4,363.49 41.21% 2,879.30 26.64% 2,437.40 28.00%
发出商品 584.10 5.52% 1,810.91 16.75% 1,292.11 14.84%
委托加工物资 666.93 6.30% 359.81 3.33% 383.62 4.41%
合计 10,589.58 100.00% 10,809.77 100.00% 8,704.2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以及委托
加工物资所组成。公司存货结构分布合理,符合公司业务特点。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38.52%、40.38%和 35.82%,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与公司的生产
经营模式及行业生产特点吻合。公司主要从事涂附磨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采用“以销定产”和“合理储备库存”相结合的产销模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
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下游市场需求情况制定未来 10-20 天的采购计划,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原材料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因 2017 年春节时间较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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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市场价格较低、标的公司原材料备货较多所致。2016 年末,标的公司在产
品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因产销规模扩大、新建生产线达到试生产状态等因素使
得在产品余额有所增加。2016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
例较高,主要系受公司产销规模扩大、产品品种增加、春节提前备货增加以及下
游客户生产进度安排等因素影响。2017 年 6 月末,公司发出商品较 2016 年末减
少 1,143.98 万元,库存商品较 2016 年末增加 1,484.19 万元,主要系公司安排
2017 年 6 月末进行存货盘点,从而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即停止发货所致。此外,
2017 年公司的一条德国砂布生产线和一条自制砂纸生产线正式投产,也导致公
司期末库存商品有所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待摊费用 29.75 - -
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摊费用,余额较小,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11%,占总资
产的比例为 0.07%,占比较小。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资产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固定资产 10,292.25 74.81% 9,316.80 79.82% 9,700.21 84.46%
在建工程 317.01 2.30% 614.00 5.26% 389.16 3.39%
无形资产 1,432.55 10.41% 1,450.38 12.43% 1,261.03 1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42 1.08% 291.39 2.50% 135.14 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66.91 11.39% - - - -
合计 13,757.14 100.00% 11,672.57 100.00% 11,485.53 100.00%
(1)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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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3,025.56 29.40% 3,076.96 33.03% 2,704.84 27.88%
机器设备 7,132.27 69.30% 6,077.60 65.23% 6,808.18 70.19%
运输工具 107.47 1.04% 135.13 1.45% 166.36 1.71%
其他 26.96 0.26% 27.10 0.29% 20.83 0.21%
合计 10,292.25 100.00% 9,316.80 100.00% 9,700.21 100.00%
2017 年 6 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92.2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
的比重为 74.81%。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组成,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分别为 76.09%和 67.46%。
2016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9,316.8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
为 79.82%。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组成,截至 2016 年末,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分别为 78.22%和 66.89%。
(2)在建工程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317.01
万元、614.00 万元和 389.1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0%、5.26%
和 3.39%。2017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
公司自制砂纸生产线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2016 年末,标的公司在建工程余
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新增纸基砂带生产线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工程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新厂房道路 - - 389.16
砂带生产线 - 603.38 -
七车间 301.61 1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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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用友软件 15.40 -
合计 317.01 614.00 389.16
(3)无形资产
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
1,432.55 万元、1,450.38 万元和 1,261.0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41%、12.43%和 10.98%。2017 年 6 月末,无形资产原值较 2016 年末未变动,
余额减少主要系正常摊销所致。2016 年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余额较上年末有
所增加,主要系公司在 2016 年购置工业用地所致,该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如
下所示:
2015 年 12 月 28 日,标的公司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受让位于常州市威虎山路以东、阳澄湖路以南工业用地,
国有土地证使用权号为苏(2016)常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4743 号,土地面积 5,59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218.09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全额
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获取土地使用权证。
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
有负债情况”。
(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土地款 1,566.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预付的土地款。
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交易标的情况”之
“四、金牛研磨及其对应的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
或有负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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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4,636.76 58.24% 3,679.04 36.98% 3,143.28 30.04%
预收款项 1,593.63 20.02% 2,798.85 28.13% 2,789.00 26.65%
应付职工薪酬 531.33 6.67% 752.23 7.56% 564.36 5.39%
应交税费 490.79 6.16% 2,109.56 21.20% 1,224.33 11.70%
其他应付款 291.82 3.67% 168.50 1.69% 2,475.05 23.65%
流动负债合计 7,544.33 94.76% 9,508.18 95.56% 10,196.02 97.44%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17.07 5.24% 441.87 4.44% 267.47 2.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07 5.24% 441.87 4.44% 267.47 2.56%
负债合计 7,961.40 100.00% 9,950.05 100.00% 10,463.48 100.00%
标的公司负债构成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其中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应交税
费是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7 年 6 月末、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
司应付账款、预收款项以及应交税费合计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4.42%、86.31%、
68,40%。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4,636.64 100.00% 3,678.92 99.99% 2,791.00 88.79%
1-2 年 - - - - 0.30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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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3 年 - - - - 0.10 0.00%
3 年以上 0.13 0.00% 0.13 0.01% 351.88 11.19%
合计 4,636.76 100.00% 3,679.04 100.00% 3,143.28 100.00%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535.77 万元,增幅为
17.0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针对供应商的原材料和工程欠款。随
着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标的公司对于纸基、布基、磨料以及粘结
剂等原材料的采购额也逐年增加,使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也呈逐年
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账龄长于 1
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较小,以工程类应付账款为主。
2017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957.72 万元,增幅为
26.03%。主要系 2017 年公司两条新建生产线建成投产,产销规模扩大从而导致
采购增加,对供应商的欠款增加。应付账款的主要性质及账龄未发生重大变化。
2、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预收款项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593.63 100.00% 2,790.37 99.70% 2,779.01 99.64%
1 年以上 - - 8.48 0.30% 9.99 0.36%
合计 1,593.63 100.00% 2,798.85 100.00% 2,789.00 100.00%
2016 年末、2015 年末,标的公司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 2,798.85 万元和
2,789.00 万元,预收款项占负债比例分别为 28.13%和 26.65%,基本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预收款项占比较高,主要系因公司产品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产品供不
应求,公司销售收入持续上升的同时,预收款项也随之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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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 1,593.63 万元,预收款项占
负债比例为 20.02%。预收账款余额减少主要系公司向预收货款的客户正常发货
所致。
3、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65.30 643.45 507.26
企业所得税 364.50 502.05 654.58
城市维护建设税 5.48 65.10 22.95
房产税 8.55 8.55 8.55
土地使用税 7.74 7.74 7.18
个人所得税 34.18 834.18 -
教育费附加 3.92 46.50 16.39
其他税费 1.12 1.98 7.41
合计 490.79 2,109.56 1,224.33
2016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长了 885.23 万元,主要系因公司在
2016 年进行股利分配,分配金额为 4,000 万元(含税),公司产生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800 万元,该部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已经在 2017 年 1 月缴纳完毕。2017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 2016 年末减少 1,618.77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
末应代扣代缴的 800 万元个人所得税已于 2017 年 1 月缴纳。2017 年 6 月末应交
增值税较上年末减少 578.15 万元,主要系公司缴纳了 2016 年末欠缴的增值税。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 23.65 23.65 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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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工程款 179.35 101.55 2,303.81
其他往来款 75.80 43.31 147.59
预提费用 13.02 - -
合计 291.82 168.50 2,475.05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因标的公
司在 2016 年清偿了前期购买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款项 1,82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上年末增加 123.32 万元,增加
款项主要性质为工程款。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流动比率(倍) 3.64 2.82 2.38
速动比率(倍) 2.24 1.68 1.53
资产负债率 19.30% 25.88% 29.24%
利息保障倍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230.30 9,407.53 8,621.2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
平,偿债能力较强,主要系因标的公司产品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下游客户渠道
广泛,并具有一定议价能力,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方式且回款速度较快,
因此运营过程中的应付款项等负债余额相对较小,使得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报
告期内公司未有银行借款。
2017 年 6 月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金太阳 6.00 5.06 12.04%
黄河旋风 0.81 0.71 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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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平均 3.41 2.89 30.30%
金牛研磨 3.64 2.24 19.30%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鲁信创投尚未公布 2017 年半年报。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
金太阳 2.44 1.65 23.09%
鲁信创投 1.33 1.24 31.48%
黄河旋风 0.78 0.66 44.17%
平均 1.52 1.18 32.91%
金牛研磨 2.82 1.68 25.88%
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资产负债率整体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
系因公司经营业绩优秀,现金流良好,负债水平较低。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 2017 年 6 月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7.16 6.93 6.18
存货周转率 3.76 3.34 3.61
2017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次/年
项目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金太阳 4.92 2.80
黄河旋风 2.08 4.36
平均 3.50 3.58
金牛研磨 7.16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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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鲁信创投尚未公布 2017 年半年报。
注 2:2017 年 1-6 月周转率指标已年化处理。
2016 年,标的公司营运能力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次/年
项目 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金太阳 4.80 2.51
鲁信创投 4.00 2.20
黄河旋风 2.28 3.33
平均 3.69 2.68
金牛研磨 6.93 3.34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整体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因公
司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在涂附磨具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以及公司良好
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所致。
五、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成果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8,490.96 45,941.78 41,606.22
减:营业成本 20,240.98 32,796.88 29,563.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5.71 376.67 240.55
销售费用 616.29 900.06 833.59
管理费用 1,847.11 3,765.32 3,229.01
财务费用 40.74 -337.84 -222.94
资产减值损失 33.84 152.02 93.20
营业利润 5,546.30 8,288.67 7,868.83
加:营业外收入 108.51 106.65 102.51
减:营业外支出 1.35 92.95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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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5,653.45 8,302.37 7,960.78
减:所得税费用 863.46 1,129.17 1,247.69
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一)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其增减变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8,476.52 99.95% 45,933.43 99.98% 41,599.37 99.98%
其他业务收入 14.45 0.05% 8.35 0.02% 6.85 0.02%
合计 28,490.96 100.00% 45,941.78 100.00% 41,606.2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砂纸和砂布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
收入水平逐期提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废料和原材料出
售收入,金额相对较小。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砂布 16,450.41 57.77% 26,277.48 57.21% 23,440.38 56.35%
砂纸 12,009.62 42.17% 19,623.74 42.72% 18,142.59 43.61%
其他 16.49 0.06% 32.20 0.07% 16.41 0.04%
合计 28,476.52 100.00% 45,933.43 100.00% 41,599.3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砂纸和砂布组成。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砂布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7.77%、57.21%
和 56.35%,砂纸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42.17%、42.72%
和 43.61%。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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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涂附磨具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涂附磨具行业不易受到单个行业兴衰
变动的影响,但其发展状况仍受到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的影响。2016 年,标
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334.06 万元,增幅为 10.42%,主要系
几方面原因:A、受益于 2016 年整体国民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整体工业利润水
平稳步提升、整体制造行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下游市场
需求旺盛,带动公司销售收入持续上升;B、客户对标的公司产品质量和性能的
认可度逐步提升,公司在涂附磨具行业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竞争和影响力,公司市
场份额稳步提升,销售收入稳步增加;C、2016 年度,公司新产品锆刚玉系列、
棕刚玉系列砂布产品以及干磨涂层砂纸系列产品持续投入市场,产销规模逐步增
加,在公司产品结构逐步优化的同时,带动公司销售收入稳步上升。2017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经年化后较上年增加 11,040.15 万元,增幅为 24.03%,主要系
2017 年公司的一条德国砂布生产线和一条自制砂纸生产线正式建成投产,从而
导致产销量有所增长,公司产品质量、销售网络等各方面稳中有升,业内品牌
认知度逐步提升,订单充足,从而导致收入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华东 17,976.53 63.13% 28,480.80 62.00% 23,568.38 56.66%
华南 3,866.63 13.58% 5,447.26 11.86% 6,688.43 16.08%
华中 1,906.96 6.70% 2,936.58 6.39% 4,178.89 10.05%
华北 1,242.81 4.36% 1,961.18 4.27% 1,536.94 3.69%
东北 561.43 1.97% 1,019.73 2.22% 419.16 1.01%
西南 550.27 1.93% 1,152.79 2.51% 699.33 1.68%
西北 75.24 0.26% 245.57 0.53% 21.59 0.05%
国外 2,296.65 8.07% 4,689.52 10.21% 4,486.65 10.79%
合计 28,476.52 100.00% 45,933.43 100.00% 41,599.37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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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市场,销售区域以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为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华东地区
和华南地区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2.73%、73.86%、76.71%,
主要系因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制造业发达,对涂附磨具的需
求量较大,下游客户和产品经销商相对比较集中。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
扩大、产品知名度的稳步提升以及市场营销投入的增加,标的公司对其他区域的
销售将会进一步得到提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出口销售占比分别为 10.79%、10.21%、8.07%,出口
地区覆盖美国、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标的公司生产技术的优化和产品质
量、性能的提升,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逐渐进入国际市场,标的公司出口收入占主
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会逐步增加。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产品优势
将与博深工具海外销售渠道优势相结合,标的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将有望进一步增加。
3、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增幅 收入 占比 增幅 收入 占比
砂布 16,450.41 57.77% 25.21% 26,277.48 57.21% 12.10% 23,440.38 56.35%
煅烧棕刚玉系
6,126.75 21.52% 43.30% 8,550.88 18.62% 16.68% 7,328.35 17.62%
列
棕刚玉系列 8,493.55 29.83% 17.32% 14,479.38 31.52% 19.02% 12,165.32 29.24%
碳化硅系列 729.35 2.56% -3.87% 1,517.42 3.30% 2.54% 1,479.80 3.56%
锆刚玉系列 228.05 0.80% 28.00% 356.33 0.78% -8.37% 388.87 0.93%
普通砂布系列 872.71 3.06% 27.08% 1,373.47 2.99% -33.91% 2,078.04 5.00%
砂纸 12,009.62 42.17% 22.40% 19,623.74 42.72% 8.16% 18,142.59 43.61%
干磨涂层砂纸
8,818.69 30.97% 23.23% 14,312.26 31.16% 19.50% 11,976.98 28.79%
系列
耐水砂纸系列 2,414.64 8.48% 44.69% 3,337.56 7.27% -9.86% 3,702.58 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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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增幅 收入 占比 增幅 收入 占比
普通砂纸系列 776.29 2.73% -21.35% 1,973.93 4.30% -19.86% 2,463.03 5.92%
其他 16.49 0.06% 2.42% 32.20 0.07% 96.22% 16.41 0.04%
合计 28,476.52 100.00% 23.99% 45,933.43 100.00% 10.42% 41,599.37 100.00%
2017 年 1-6 月、2016 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分别上升 23.99%
(年化)、10.42%,主要系以下几方面原因的影响:
(1)整体经济回暖
标的公司所在的涂附磨具行业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涂附磨具行业不易受
到单个行业兴衰变动的影响,但其行业发展状况仍受到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的
影响。受益于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快速推进,
2016 年我国整体经济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的局面。在此背景下,一方面随
着国内传统制造业改造持续推进,对国产零部件和产品的加工精度、表面完整性
要求逐步提高,推动上游涂附磨具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发展的同时加大了对上游高
端涂附磨具产品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前端先进制造业如航空、高铁、汽
车、消费电子等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增长,也同时带动高档精密涂附磨具市场需求
的快速增长。受此影响,2016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上升了 10.42%,
煅烧棕刚玉系列、棕刚玉系列产品等高端砂布系列产品较上年上升了 16.68%和
19.02%,高端砂纸系列产品干磨涂层砂纸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19.50%;2017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年化)较上年增长了 23.99%,主要是由于煅烧
棕刚玉、棕刚玉等中高端砂布系列产品较上年增长了 43.30%和 17.32%,中高端
的干磨涂层砂纸较上年上升了 23.23%,耐水水砂纸较上年上升了 44.69%。
(2)积极的销售推广政策
由于涂附磨具产品最终为下游企业所使用,而下游制造企业对涂附磨具产品
质量的认同只能建立在长期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涂附磨具生产企业很难在短期内
建立品牌认知度。制造企业为了保证其产品的“高精密度和高一致性”,通常一
旦选定了涂附磨具生产商,就不会轻易改变,相对而言业务合作具有稳定性和长
期性。标的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市场营销经验和客户资源,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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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逐年增加。标的公司结合纸基类中高端涂附磨具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和主要客
户的需求特征等,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公司一方面充
分合理利用经销商的销售网络,以合理的成本捕捉市场销售机会,促进产品销售
的持续扩张;另一方面,对于采取直销模式的客户,公司在客户所在区域建立区
域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机构,提升对客户需求和服务的响应速度。2016 年度,
标的公司下游客户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0.98%,随着标的公司客户规模持续
提升,越来越多的下游客户使用金牛研磨品牌的产品,直接推动公司销售收入持
续增加。2017 年 1-6 月,公司客户保持稳定增长,未出现重要客户流失的情况。
(3)产品质量和产品结构持续进步
经过多年的发展,标的公司已集合行业内一流专家、一线技术开发人员和客
户服务专家等组建研发团队;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与供应商共同致力于涂附
磨具生产所需的基材、粘结剂和磨料等三大材料的性能改进和提升,实现产业链
的互动;最终实现产品品质和客户满意度的持续提升。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
在产品工艺的磨料粒度、磨料硬度、植砂工艺、粘结剂特性等方面的持续改进,
显著提高了产品的精细度、抗粘屑性和磨削效率,使得标的公司高端产品系列中
的煅烧棕刚玉系列产品、棕刚玉系列产品以及干磨涂层砂纸系列产品的产销规模
持续增高,2016 年度上述产品销售金额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6.68%、19.02%
以及 19.50%,2017 年 1-6 月上述产品销售金额(年化)分别较上年增长了 43.30%、
17.32%以及 23.23%,标的公司高端系列产品的销售规模持续增加直接带动 2016
年度、2017 年 1-6 月销售结构的改善和整体销售收入的增加。
(二)报告期利润来源构成、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
1、毛利的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砂纸 4,047.97 49.15% 6,643.09 50.57% 5,815.32 48.32%
砂布 4,181.95 50.78% 6,469.72 49.25% 6,206.76 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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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其他 5.61 0.07% 24.04 0.18% 13.77 0.11%
合计 8,235.53 100.00% 13,136.84 100.00% 12,035.8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砂纸和砂布两大类产品,两类产
品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比例超过 99%。2017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较上年度增加 3,334.22 万元(年化),增幅为 25.38%。其中,砂纸产品毛
利额较上年同期上升 1,452.85 万元(年化),增幅为 21.87%,砂布产品毛利额
较上年同期上升 1,894.18 万元(年化),增幅为 29.28%。2016 年度,标的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较上年度增加了 1,100.98 万元,增幅为 9.15%。其中,砂纸产品
毛利额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827.77 万元,增幅为 14.23%,砂布产品毛利额较上
年同期上升 262.96 万元,增幅为 4.24%。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砂纸 33.71% -0.14% 33.85% 1.80% 32.05%
砂布 25.42% 0.80% 24.62% -1.86% 26.48%
其他 34.01% -40.64% 74.65% -9.27% 83.92%
合计 28.92% 0.32% 28.60% -0.33% 28.93%
金牛研磨 2016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减少 0.33%,主要是由于砂布类
产品毛利率下降导致的,2017 年 1-6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6 年增加 0.32%,
基本恢复至 2015 年的水平。
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其他收入为金牛研磨外购的托盘、百页盘等产品与公司
生产的砂纸砂布配套直接对外销售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其他收入分别为 16.41
万元、32.20 万元和 16.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04%、0.07%和 0.06%,金
额较小,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其毛利率变动主要系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所致,对
金牛研磨主营业务毛利率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系列产品毛利率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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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产品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砂纸 33.71% -0.14% 33.85% 1.80% 32.05%
干磨砂纸系列 35.02% -0.92% 35.94% 2.31% 33.63%
耐水砂纸系列 32.21% 0.02% 32.19% -2.38% 34.57%
普通砂纸系列 23.37% 1.87% 21.50% 0.88% 20.62%
砂布 25.42% 0.80% 24.62% -1.86% 26.48%
煅烧棕刚玉系列 18.52% 1.02% 17.50% -3.56% 21.06%
普通棕刚玉系列 28.84% 1.73% 27.11% -0.85% 27.96%
碳化硅系列 32.99% -2.30% 35.29% 0.83% 34.46%
锆刚玉系列 57.99% 2.67% 55.32% -4.42% 59.74%
普通砂布系列 25.76% 2.83% 22.93% -2.07% 25.00%
其他 34.01% -40.64% 74.65% -9.27% 83.92%
合计 28.92% 0.32% 28.60% -0.33% 28.93%
2016 年度,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主要系因面对
下游市场需求的持续扩大,标的公司积极扩大自身产能和产销规模,同时规模效
应降低了标的公司各系列产品的单位成本,也同时大幅提升了标的公司对于整个
行业的定价能力。标的公司所采取的积极营销和定价策略,虽然部分降低了整体
毛利率水平,但同时带来了销售规模和市场占用率的提高。
2017 年 1-6 月,公司整体毛利率基本稳定,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根据
市场供需关系调整了部分业务结构,中高端产品有所增长;(2)随着产销量的
增长,公司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优势,公司对下游客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能够
保持毛利率的平稳。
(1)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销售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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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砂纸 7.23 6.90 6.78
砂布 14.35 14.34 15.45
注:上述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2016 年较 2015 年,砂纸的平均销售价格稍有上升,而砂布的平均销售价格
则下降了 7.18%,主要是由于 2016 年 4 月金牛研磨根据市场情况主动对主要砂
布产品的销售价格下调了 1 元/平方米(含税),从而导致 2016 年砂布产品的毛
利率较 2015 年下降 1.86%。
2017 年 1-6 月,砂纸的平均销售价格较 2016 年上涨 4.78%,砂布的平均销
售价格较 2016 年上涨 0.07%,从而导致 2017 年 1-6 月毛利率上涨 0.32%。2017
年 1-6 月砂纸的平均销售价格上涨主要系中高端的进口乳胶纸耐水砂纸和汽车
干磨涂层砂纸产品销售占比上升所致。
②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金牛研磨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纸、布、磨料、胶、涂料等。报告
期内,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单价 变动 单价 变动 单价
布(元/平方米) 3.67 8.26% 3.39 -9.84% 3.76
纸(元/公斤) 14.83 -1.72% 15.09 13.63% 13.28
磨料(元/公斤) 4.88 2.09% 4.78 -6.27% 5.10
胶(元/公斤) 5.72 5.93% 5.40 -6.41% 5.77
涂料(元/公斤) 7.66 3.51% 7.40 -13.45% 8.55
2016 年较 2015 年,原材料中除纸的价格上涨 13.63%外,其他原材料的价
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16 年砂纸产品的毛利率在销售价格稍有增长、原材
料纸的采购价格有所上升、其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均下降的综合作用下上升
了 1.80%。2016 年砂布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价格虽都有所下降,但由于销售单
价下降的影响,毛利率依然较 2015 年下降了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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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月,除纸的价格稍有下降外,其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较 2016
年均有所上涨,但涨幅不大。2017 年 1-6 月砂纸产品的毛利率在平均销售价格
稍有增长、原材料纸的采购价格稍有下降、其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均上升的
综合作用下下降了 0.14%。2017 年 1-6 月砂布产品所用主要原材料价格虽都有
所上升,但由于平均销售单价上升的影响,毛利率较 2016 年上升了 0.80%。
③市场竞争情况
涂附磨具产品应用广泛,我国的涂附磨具产品还处在产业链的前端、价值
链的低端,附加值较低。尤其是在国家重点发展的涉及军工的航发中片、舰船
推进器和核电汽轮机叶片及核电高压容器制造等方面的涂附磨具基本被国外产
品占据。目前,中国市场年销售额大约在 200 多亿,低端产品市场竞争激烈,
但高档涂附磨具供需缺口很大。国内涂附磨具行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
方式逐步形成并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得国内产品在中高端产品上逐步实
际进口替代并部分出口,仅在少部分高端产品上依赖进口。国内涂附磨具形成
了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格局,主要体现在竞争主要集中在优势企业、国内技术水
平与国外技术差距逐步缩小。
在此背景下,金牛研磨为稳固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报告期内
持续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在产品工艺的磨料粒度、磨料硬度、植砂工艺、粘结
剂特性等方面不断进行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精细度、抗粘屑性和磨削效率,
实现了产品品质的提升。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中高端的锆刚玉系列、碳化硅系
列砂布产品以及干磨涂层砂纸系列产品持续投入市场,2017 年随着公司新建的
德国砂布生产线和自制砂纸生产的正式投产,公司中高端产品的产销规模将进
一步扩大,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未来金牛研磨将凭借规模优势,以更合理的价格采购原材料,降低采购成
本,优化生产成本和产品结构,最终实现经营效益的提升。
综上,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要产品砂纸、砂布平均销售单价和主要原材料
采购价格的变动导致了金牛研磨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但整体变动幅度较小,
毛利率的波动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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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期间费用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28,490.96 100.00% 45,941.78 100.00% 41,606.22 100.00%
销售费用 616.29 2.16% 900.06 1.96% 833.59 2.00%
管理费用 1,847.11 6.48% 3,765.32 8.20% 3,229.01 7.76%
财务费用 40.74 0.14% -337.84 -0.74% -222.94 -0.54%
合计 2,504.14 8.79% 4,327.54 9.42% 3,839.66 9.23%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
2,504.14 万元、4,327.54 万元和 3,839.6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79%、
9.42%和 9.2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稳定。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运输费 503.60 765.82 723.27
职工薪酬 57.74 66.58 43.71
折旧费 7.95 13.93 14.99
其他 47.00 53.73 51.62
合计 616.29 900.06 833.5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和销售人员职工薪酬。2017 年
1-6 月、2016 年、2015 年,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616.29 万元、900.06
万元和 833.59 万元,主要系受标的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结构优化以及
产销规模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影响,2016 年标的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此外,公司承担运输费用,各期营业收入上升导致各期运输费相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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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研究与开发费 1,157.62 1,886.40 1,701.58
职工薪酬 257.19 725. 25 624.97
招待费 176.51 342.73 206.93
修理费 34.21 259.20 31.04
折旧费 67.88 122.97 140.68
保险费 20.95 53.83 28.66
汽车费用 9.67 41.95 62.59
其他 123.08 332.99 432.56
合计 1,847.11 3,765.32 3,229.0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等组
成。2017 年 1-6 月、2016 年、2015 年,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1,847.11
万元、3,765.32 万元和 3,229.01 万元,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标的公司
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新产品研发费用投入,2016 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了 10.86%;另一方面,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影响,2016
年度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较上年度有所增加。2017 年 1-6 月,标的公司管理费用
总体保持稳定,公司虽每月均会计提部分奖金,但一般会于每年下半年根据业
绩完成情况考核员工并补充计提部分奖金,因此 2017 年 1-6 月职工薪酬不及
2016 年的 50%。此外公司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本期发生的修理费用较少,保险
费、折旧费、招待费等未出现大额波动,各项研究开发项目正常进行。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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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17.61 24.16 15.85
关联方资金占用收益 - 169.77 132.57
汇兑损失 55.11 -150.37 -80.69
手续费 3.24 6.46 6.18
合计 40.74 -337.84 -222.9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较小,以利息收入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收
益为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借款,因此未产生利息支出。
受美金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标的公司汇兑收益金
额分别为 150.37 万元和 80.69 万元,2017 年 1-6 月汇兑损失 55.11 万元。
(四)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 66.94 76.74 102.03
个税代扣返还手续费 0.84 16.36
无法支付的款项 34.94
其他 5.78 13.55 0.48
合计 108.51 106.65 102.5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和个税代扣返还手续费等。
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相对较小,对损益的影响有限。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
助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月 与收益相关
2015 国家和省引智项目配套资金 - 2.60 -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度省级引智项目资助 - 2.20 -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度省级引智项目资助 6.00 -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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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6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月 与收益相关
2015 科技专利申请奖励 - 0.30 -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费 1.04 2.04 - 与收益相关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知识产权
- 20.00 - 与收益相关
战略推进
2014 年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
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第 13.60 27.20 4.53 与资产相关
二批)设备购置补助项目资金
2015 年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
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设备 6.20 12.40 - 与资产相关
购置补助项目资金
2016 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
5.00 10.00 - 与资产相关
升级专项资金
江苏省 2014 年上半年国际市场开
- - 1.50 与收益相关
拓资金补贴
2014 年度市级引智项目 - - 3.00 与收益相关
展销会补贴 - - 2.00 与收益相关
2014 年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资
- - 1.00 与收益相关
金
节水补贴款 - - 5.00 与收益相关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 - - 30.00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外贸发展扶持资金 - - 50.00 与收益相关
节水项目补助经费 - - 5.00 与收益相关
财政奖励 11.50 - - 与收益相关
外贸发展基金 3.60 - - 与收益相关
企业贡献发展 20.00 -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66.94 76.74 102.03
2、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0.59
对外捐赠 - 10.50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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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 8.00
其他 1.35 3.86 0.06
合计 1.35 92.95 10.56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
1.35 万元、92.95 万元和 10.56 万元。2016 年度,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
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在 2016 年度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了处置,相应产生固定资
产处置损失 70.59 万元。
2016 年 2 月 17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常新环罚字[2016-012]
号”《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牛研磨因厂区雨水排放口有
红色水外排且水质不符合排放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
规定,被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处以 8 万元罚款。2016 年 2 月 19 日,金牛
研磨缴纳了该罚款。2017 年 8 月 1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为我局管辖企业,2016 年 2 月 17 日因雨水口超标
排放被我局处以 8 万元罚款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常新环罚字[2016-012]号)。
该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并已完成整改。我局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且处罚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局不会针对该情况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进行
其他处罚。除上述处罚外,最近三年内,该公司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
被我局处以其他处罚的情形。”
金牛研磨虽然被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处以了罚款,但根据新北区环境保
护局出具的说明,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金牛研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的主观故意且已经缴纳了罚款,修缮了基建设施避免再发生水外排情况。目前金
牛研磨已经建设了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建立了包括《金牛研磨环境保护管理制
度》在内的一整套环保管理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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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0.00 -70.59 0.00
政府补助 66.94 76.74 102.03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169.77 132.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0.22 7.55 -10.08
所得税影响额 -16.07 -27.52 -33.68
合计 91.08 155.95 190.85
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 1.90% 2.17% 2.84%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2015 年度,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
为 91.08 万元、155.95 万元和 190.85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90%、2.17%
和 2.8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非经常性收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和实际控制人
前期资金占用所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
不影响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
(六)标的公司出口业务情况
1、相关出口风险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出口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6 月
序 客户所在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号 地
HAIPHONG COMPANY CO.,LTD
1 1,125.84 49.02% 越南
(越南海峰)
2 BSF TEKNK ZIMPARA SAN.TIC.LTD.STI 156.00 6.79% 土耳其
3 DAI THUAN QUANG CO.,LTD 118.94 5.18% 越南
4 其他 895.87 39.01% -
出口合计 2,296.65 100.00% -
2016 年
序 客户所在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号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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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HAIPHONG COMPANY CO.,LTD
1 2,488.43 53.06% 越南
(越南海峰)
2 DAI THUAN QUANG CO.,LTD 308.02 6.57% 越南
3 KINGDOM ABRASIVE CO.,LTD 210.02 4.48% 中国台湾
4 其他 1,683.05 35.89% -
出口合计 4,689.52 100.00% -
2015 年
序 客户所在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比
号 地
HAIPHONG COMPANY CO.,LTD
1 2,201.63 49.07% 越南
(越南海峰)
2 SCRUBEX ABRASIVES 236.55 5.27% 印度
3 ABRASIVES INTERNATIONAL, LLC 194.18 4.33% 美国
4 其他 1,854.29 41.33% -
出口合计 4,486.65 100.00% -
金牛研磨主要境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越南、土耳其和中国台湾),均已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或与我国签有互利贸易协定,在相关贸易协定的框架下,进
口国对金牛研磨出口的产品并无特殊贸易限制,不存在对产品进口造成重大影
响的进口政策、贸易摩擦。金牛研磨出口业务相关风险对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盈
利能力的影响较小,主要原因如下:
(1)历史上经营稳定,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金牛研磨出口业务经营时间较长,与主要境外经销商客户 HAIPHONG COMPANY
CO.,LTD(越南海峰)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
收入占金牛研磨出口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9.07%、53.06%和 49.02%,销售金
额和占比均较为稳定,因此金牛研磨出口业务出现大幅波动的可能性较低。
(2)出口销售收入占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2015 年至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出口销售收入 4,486.65 万元、
4,689.52 万元和 2,296.65 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0.79%、
10.21%和 8.07%。根据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出口销售收入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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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5.27%和 4.29%,因此金牛研磨出口业务对标的公司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3)出口销售货款回收及时
金牛研磨对于海外客户中长期合作的大客户越南海峰给予了 45 天的信用期。
对于除越南海峰外的其他海外销售客户,金牛研磨自接到客户订单后,均要求
其先支付货款总额的 30%作为定金,金牛研磨收到定金后再生产备货。备货完成
或者货物装船销售业务员取得提单后,金牛研磨通知客户支付剩余 70%尾款,尾
款到账后,金牛研磨再发货装船或将提单交给海外客户提货。
报告期各期末,海外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周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2016 年 12 月 31 2015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2017 年 1-6
日/2016 年度 日/2015 年度
月
海外客户应收账款余额
477.19 641.78 789.51
合计
海外销售收入合计 2,296.65 4,689.52 4,486.65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43.85 54.94 63.35
注:2015 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系根据当年销售收入和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计算的,
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系根据当年销售收入和当年应收账款余额及前
一年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平均数计算得出的。2017 年 1-6 月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已年化处理。
由上表可知,金牛研磨各报告期末应收海外销售客户的款项较小,应收账
款周转较快,公司出口销售货款回收及时,不存在大额出口销售货款难以收回
的情形。
(4)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影响有限
随着汇率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人民币汇率波动日趋市场化,同时国内外政
治、经济环境也影响着人民币汇率的走势。金牛研磨出口产品主要以美元结算,
产品毛利率受汇率的波动影响,进而影响其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报告期内,
金牛研磨的汇兑损益和占净利润的比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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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汇兑损益 -55.11 150.37 80.69
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汇兑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1.15% 2.10% 1.20%
注:2015 年度、2016 年度为汇兑收益,2017 年为汇兑损失。
由上表可知,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汇兑损益波动较
大,但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主要原因在于 2015 年、2016 年人民币持续贬值,
导致金牛研磨实现汇兑收益。2017 年 1-6 月随着人民币汇率趋于平稳,汇兑损
益有所减少并表现为汇兑损失。因此,短期内汇率波动对金牛研磨的影响有限。
综上所述,若未来金牛研磨的出口业务受到境外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
政治等环境影响而出现下滑,或汇率市场大幅波动,金牛研磨未来的经营业绩
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鉴于金牛研磨经营状况良好,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
海外销售渠道,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出口业务潜在风险对金牛研磨及上市公
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2、出口风险的应对措施
针对金牛研磨的出口业务风险,金牛研磨和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金牛研磨将积极参与海外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培养和引进国际化的人
才队伍,提高经营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梳理和完善管控流程,做到对当地经
营环境、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的充分了解。
(2)金牛研磨将寻求与包括 HAIPHONG COMPANY CO.,LTD(越南海峰)在内
的较大的海外经销商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帮助其进行产品推广并开拓市
场。公司将寻求对较大的海外经销商实施差异化的产品定价策略,以降低其产
品成本,从而形成更稳定的合作关系。
(3)金牛研磨将进一步加强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必要时将采取金融工具以
实现套期保值,进而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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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加强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金牛研磨业务管理和经
营风险的控制,按照上市公司业务体系及制度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
提高产品合格率、控制生产成本。
3、是否符合出口地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主要出口地为越南,根据越南当地律所——恒生大律
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2017/08/LO –.01”的《法律意见书》:
“1、砂纸砂布是一种普通的产品,不是特殊产品。所以越南允许进口、销
售砂纸砂布产品。越南当地对自中国进口的砂纸砂布产品不存在政策歧视,不
存在对销售数量的限制性规定和销售单价强制性规定。
2、金牛研磨的砂纸砂布在越南正常进口、销售。根据越南当前的法律规定,
越南尚未限制进口、销售此产品。
3、越南对于砂纸砂布产品产品质量目前尚未存在特殊要求,金牛研磨的砂
纸砂布产品在越南的销售不需要取得特别的批准、资质或认证,不受到任何限
制等。于是金牛研磨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标准。
4、金牛研磨砂纸砂布产品已按照进口的法律规定执行,其产品在越南未受
到过任何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5、金牛研磨砂纸砂布在越南进口不存在法律障碍、能够在越南进行合法销
售。”
综上,根据越南当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金牛研磨砂纸砂布在
越南出口销售不存在法律障碍或政策歧视、能够在越南进行合法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已经取得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编号:3200765895141)和《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编号:3204965299)
等进出口业务相关资质,可以依法开展进出口相关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不存在出口地海关或其他进出口主管部门
对其进行处罚或调查的情形。常州海关、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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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出具了证明,证明金牛研磨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 1-6 月份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综上所述,金牛研磨已经办理了出口业务的相关资质,其出口业务符合出
口地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出口地相关法律法规而被处罚的
情形。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现金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81 11,240.61 6,399.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5.43 -3,518.23 -2,657.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3,200.00 -4,00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3.88 150.37 80.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49 4,672.75 -176.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91.05 7,304.54 2,631.80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923.96 53,142.18 51,45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 21,284.57 59,056.26 52,12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19.55 39,211.34 35,862.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 18,608.76 47,815.65 45,72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81 11,240.61 6,399.85
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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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标的公司与大部分下游客户已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也已建立了一
系列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的管理较好,回款及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
低。
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399.85 万元与净利润基本匹
配 。 2016 年度,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分别为
11,240.61 万元和 7,173.2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净利润,
主要系因 2016 年实际控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清偿了前期所欠公司占款,金额为
5,647.48 万元,如剔除该影响 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
基本匹配。2017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2,675.81 万元,净利润为
4,789.99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小于净利润主要系随着公司两条新生产线
的建成投产,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和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所致。
此外 2017 年公司缴纳了 2016 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欠款,也导致现金流出金额
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整体较为健康。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645.43 3,518.23 2,657.50
产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5.43 3,518.23 2,657.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5.43 -3,518.23 -2,657.50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
流量分别为-3,045.43 万元、-3,518.23 万元和-2,657.50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
销售收入持续增加,产销规模的持续扩大,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建了一条进口
砂布生产线和一条砂纸生产线,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持续增加。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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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月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支付的新购置土地相关的保证金
款项。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00.00 3,200.00 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 3,200.00 4,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3,200.00 -4,000.00
2017 年 1-6 月、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800 万元、-3,200 万元和-4,000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在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进行分红所致。标的公司 2016 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 4,000 万
元(含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0 万元实际在 2017 年支付。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
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1、本次同行业横向并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涂附磨具业务,产品
体系进一步丰富。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
司价值
通过并购金牛研磨,上市公司业务将由磨料磨具行业中超硬材料的应用行业
扩展至磨料磨具行业的涂附磨具子行业,进一步强化博深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
市场份额,扩大产品线的宽度,整合客户资源,提升上市公司在磨料磨具行业的
市场竞争力。
同时,本次同行业横向并购交易有利于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发挥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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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司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金牛研磨在客户资源、销售渠道
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和共享。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同属于磨料磨具下属子行业,
客户具有一定重合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均可以利用对方现有的客户资源推
广自身产品,从而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迅速扩大营业规模。
此外,上市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营销网络内外兼顾、架构全球布局的
发展局面。上市公司国外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美国、加拿大、泰国、韩国设有
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多个海外市场。2017
年 1-6 月、2016 年上市公司海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5,957.35 万元、26,709.07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63.67%、62.12%。而标的公司在国内拥有强大的销售网
络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沧州、成都设有销售办事处。2017 年 1-6 月、2016
年标的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 2,296.65 万元、4,689.5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8.07%、10.21%。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海外销售渠
道,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而上市公司也可
借助金牛研磨强大的国内经销商资源,进一步扩大国内销售规模,从而实现优势
互补,最大化协同效应。
2、丰富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金牛研磨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和较高的销售收入,其主要产品毛利率较高,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的净利润水平较高,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金牛研磨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41,606.22 万
元、45,941.78 万元、28,490.96 万元,净利润 6,713.09 万元、7,173.20 万元、
4,789.99 万元。通过并购金牛研磨这样一家盈利能力较强的公司,能够有效增
厚上市公司业绩。此外,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交易对方承诺金牛研磨 2017 年、2018 年度、2019 年实现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分别为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收入规
模有望迅速扩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的持
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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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分析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上市公司和金牛研磨目前均在各自的磨料磨具细分领域内具有良好的市场
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金牛研磨将能够充分利用各自
的产品优势、市场资源、销售渠道等方式拓展对方的客户范围,进一步提高双方
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口碑,提升双方在各自细分领域的市场份额,实现双方经营业
绩的共同成长。同时,上市公司将积极利用自身积累的管理优势、财务优势等优
势资源,并结合金牛研磨的具体情况,加快实施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管理、
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融合,加强双方在技术研发平台、营销网络和管理团队等资源
的共享,推动金牛研磨的业务不断稳步发展壮大,进一步释放协同效应,提升上
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增厚公司整体业绩。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以及资金运
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公司的绩效。但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企业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管理、业务开拓等方面存
在诸多不同,员工在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整合措施
实施不当,整合过程中可能会对上市公司和金牛研磨的正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构成及资产负债率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和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构成及资产负债率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后
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交易前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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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30) (2017/6/30)
流动资产合计 64,213.49 91,703.39 27,489.90 42.8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923.12 146,381.45 105,458.33 257.70%
资产总计 105,136.60 238,084.83 132,948.23 126.45%
流动负债合计 18,330.61 25,874.94 7,544.33 41.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65.01 4,001.38 1,136.37 39.66%
负债合计 21,195.63 29,876.33 8,680.70 40.96%
归属于母公司所
83,940.98 208,208.51 124,267.53 148.04%
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940.98 208,208.51 124,267.53 148.04%
资产负债率 20.16% 12.55% -7.61% -37.76%
流动比率 3.50 3.54 0.04 1.17%
速动比率 2.71 2.58 -0.13 -5.09%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和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6 年末资产负债构成及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主要财务指标 (备考) 变动金额 变动率
(2016/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合计 55,960.81 83,186.66 27,225.85 48.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043.50 150,579.20 103,535.70 220.09%
资产总计 103,004.31 233,765.86 130,761.55 126.95%
流动负债合计 22,306.79 31,814.97 9,508.18 42.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5.74 1,789.11 1,253.37 233.95%
负债合计 22,842.53 33,604.08 10,761.55 47.11%
归属于母公司所
80,161.78 200,161.78 120,000.00 149.70%
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161.78 200,161.78 120,000.00 149.70%
资产负债率 22.18% 14.38% -7.80% -35.18%
流动比率 2.51 2.61 0.11 4.23%
速动比率 1.86 1.81 -0.05 -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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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而增加,根据备
考审阅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规模将较交易前增长 126.9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负债规模将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而增加,根据备
考审阅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负债规模将较交易前增长 47.11%。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规模将较交易前增长 126.45%。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负债规模将随着标的资产的注入而增加,根据备考审阅报
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负债规模将较交易前增长 40.96%。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流动比率稍有
上升,速动比率稍有下降,但仍然大于 1,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均较好,公司负债处于合理水平。
2、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为 14.3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2.61、1.81,公司偿债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较高水平。根据备考审阅报告,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账面货币资金为 25,352.73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10.85%,公司不存在到
期应付负债无法支付的情形。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
的资产负债率为 12.55%,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3.54、2.58,公司偿债能
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较高水平。根据备考审阅报告,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
账面货币资金为 28,258.30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11.87%,公司不存在到期
应付负债无法支付的情形。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状况良好。
综上,本次收购未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财务安全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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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一)交易完成后的整合方案
1、金牛研磨的经营管理
(1)金牛研磨的资产、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并将在业务前端
享有充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遵守上市公司关于
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但金牛研磨仍然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金牛研磨的资产、
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金牛研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是其主要的核心资源之一。上市公司
充分认可金牛研磨的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鼓励金牛研磨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性。
公司将在业务层面对金牛研磨授予充分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并将为其业务开拓和
维系提供足够的支持。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将力争保证金牛研磨在并购后可以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
性、市场地位的稳固性及竞争优势。
(2)董事会构成、董事会决议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对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的董事会组
成、董事会决议,财务负责人委派等做出明确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
应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完善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充分发挥重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着力实现与金牛研磨之间的优势互补,发挥双
方研发与技术、产业应用、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发
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金牛研磨已按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
业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运作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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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研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
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继续保持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的独
立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当年和未来五年的发展计划
上市公司此次收购金牛研磨,旨在通过并购整合,能够使上市公司进入涂附
磨具行业,使上市公司业务由超硬材料制品领域延展至涂附磨具领域,强化博深
工具在磨料磨具行业的市场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开
展涂附磨具业务的重要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维持金牛研磨在资
产、业务及人员的相对独立和稳定,使其在业务前端享有充分的自主性与灵活性,
上市公司凭借资金、资源、管理等优势为金牛研磨业务开拓和维系提供足够的支
持,并力争与金牛研磨在产业、资本、市场、人才等方面形成良好协同,促进金
牛研磨在涂附磨具领域的业务拓展,经过 3-5 年的发展,成为涂附磨具行业的龙
头企业,并促进金牛研磨及上市公司综合价值的长远提升。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业务管理模式、整合计划及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
根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备考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如
下:
(1)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6 年
行业类别 占比 占比
(实际数) (备考数)
超硬材料制品业 42,313.99 100.00% 42,313.99 47.95%
涂附磨具制品业 - - 45,933.43 52.05%
主营业务收入 42,313.99 100.00% 88,247.42 100.00%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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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6 年
分类 占比 占比
(实际数) (备考数)
金刚石工具 33,330.59 78.77% 33,330.59 37.77%
砂纸 - - 26,277.48 29.78%
砂布 - - 19,623.74 22.24%
电动工具 6,618.54 15.64% 6,618.54 7.50%
合金工具 2,364.87 5.59% 2,364.87 2.68%
其他 - - 32.20 0.04%
主营业务收入 42,313.99 100.00% 88,247.42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
营业务将由磨料磨具行业的超硬材料制品业扩展到磨料磨具行业的涂附磨具制
品业,两者占比接近均等,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得
到加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1)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未来将围绕五金工具、轨道交通装备、涂附磨具三大产业,创新
经营模式,夯实基础管理,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盈利能力突出、核心优势明显、
扎实稳健的集团化跨国经营企业。
①五金工具产业
上市公司将继续提高现有工具制造业务经营水平,拓宽产品线,延伸产业
链,在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向五金工具流通领域延伸,提升五金工具板块的盈
利能力。
②轨道交通装备产业
上市公司将持续推进高速列车制动闸片的产业化,建设轨道交通制动装置
材料工程实验室,开展投资并购合作,加快打造轨道交通装备业务板块,形成
上市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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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涂附磨具产业
上市公司将以本次交易为起点,切入涂附磨具行业,并以金牛研磨为主体,
在内生增长的同时,开展外延并购合作,将金牛研磨打造成涂附磨具行业的一
流企业。
上市公司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金牛研磨均属于磨料磨具制造业,客户具有
一定的重合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金牛研磨在客户资源、销售渠
道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和共享,双方将利用对方现有的客户资源推广自身产品,
从而实现客户资源共享,迅速扩大营业规模。销售渠道方面,尤其是在海外销
售方面,上市公司将凭借其强大的海外营销网络助力金牛研磨进一步扩大海外
销售规模,扩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使上市公司实现多元
化发展,构建出持续盈利能力强,风险波动小的业务组合。
(2)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区分业务板块进行经营管理,具体分为五金
工具板块、轨道交通装备板块和涂附磨具板块。各个板块各自负责自身的日常
经营管理。
上市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业务布局方向确定、重大投资及生产经营决策、风
险管控及资源支持和协调,在保持各板块自身活力的基础上,统一公司治理、
战略规划和业务协同等重大事项。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遵守上市公
司关于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但金牛研磨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其资产、业务及
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上市公司充分认可金牛研磨的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鼓励金牛研磨保持原
有团队的稳定性。上市公司将在业务层面对金牛研磨授予充分的自主性和灵活
性,并将为其业务开拓和维系提供足够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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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
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上市公
司提名 3 名董事,全体交易对方共同委托杨建华提名 2 名董事。上市公司同意
聘任杨建华为金牛研磨总经理。上市公司将向金牛研磨委派 1 名财务负责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金牛研磨董事会、股东会做出金牛研磨未来三年的三
年经营规划及年度预算方案,并根据战略规划及年度目标制订核心团队的绩效
考核方案。在此框架下,上市公司不干预金牛研磨日常经营管理,保持金牛研
磨核心团队的相对独立性。与此同时,博深工具将根据上市公司的内控要求,
对金牛研磨进行内部审计。
3、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
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1)整合计划
业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超硬材料制品业的基础上增加
涂附磨具制品业,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将保持相对独立。标的公司将设立董
事会,上市公司将提名 3 名董事会成员。标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将由股东会和
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做出。
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将充分授权给现有管理层。
资产方面:标的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继续拥有其法人资产。本次交
易完成后,重要资产的购买、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将根据标的公
司的《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履行相应程序后作出决议,上市公司将支持标的
公司购买或更新资产扩大产能,并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
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将把自身规范、成熟的财务
管理体系引入标的公司,对标的公司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等实行统一
管理和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委派 1 名财
务负责人,全面负责标的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管理体系的调整和完善。上市公
司将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方式控制财务风险,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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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博深工具将进一步统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外部融
资情况,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人员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成员
组成,其中上市公司提名 3 名董事,全体交易对方共同委托杨建华提名 2 名董
事。上市公司同意聘任杨建华为标的公司总经理。上市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委派 1
名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将维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基本稳定,不通过其他方
式改组标的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保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相对独立性。本次
交易完成后,杨建华将提名两名董事人选加入上市公司董事会,参与上市公司
决策和公司治理。
机构方面: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的内部组织机构基本不变,保证
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并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业务发
展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整合风险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
从公司整体角度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需要进行多方
面的整合,而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模式、员工构成、发
展规划等发面存在的诸多不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若双方整合不及预期,则将对协同效应的发挥和上市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应对上述整合风险,上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如下: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的相对独立性,保持现有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对标的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团队及技术人员不做重大
调整,从而能够更平稳有序的推进对标的公司的整合。
②上市公司将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体系的调整完善基础上,强化对标的
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等方面对的管理与控制,使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在制度、内控、管理等方面形成有机整体,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决策
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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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
体现
(1)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与客户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市场及客户覆盖方面各有侧重,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 金牛研磨
分类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国内市场/客
较强 强 强 强(保持)
户
海外市场/客
强 强(保持) 弱 显著增强
户
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同属于磨料磨具下属子行业,客户具有一定重合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均可以利用对方现有的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广自身产
品,从而实现客户和渠道资源共享,迅速扩大营业规模。
国内市场及客户方面,2016 年上市公司国内销售收入为 1.68 亿元,占营业
总收入的 37.88%;前五名客户中仅有一名国内客户,其余均为海外客户。而金
牛研磨在国内拥有强大的销售网络体系,分别在郑州、广州、沧州、成都设有
销售办事处;2016 年金牛研磨国内销售收入为 4.12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接近 9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借助金牛研磨在国内市场成熟的销售渠
道进一步拓展国内业务。
国外市场及客户方面,上市公司海外营销网络覆盖广泛,在美国、加拿大、
泰国、韩国设有子公司,外贸业务覆盖了美洲、欧洲、东南亚、中东、北非等
多个海外市场,市场及客户掌控力较强;2016 年上市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 2.67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62.12%。而金牛研磨海外销售收入较小,主要海外销售
区域为越南、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2016 年标的公司海外销售收入为 4,689.52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 10.21%。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可充分利用上市公
司的海外销售渠道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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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国内、国外市场互有所长,本次交易完
成后双方均可低成本快速拓展市场,形成有益互补。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在市
场与客户方面协同效应显著。
(2)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技术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上市公司主要生产金刚石工具产品,工艺技术主要涉及超高压制粉技术、
激光焊接、板件压淬热处理技术等,专利主要以激光焊接、烧结等为主。金牛
研磨主要生产涂附磨具产品,工艺技术主要涉及涂胶、静电植砂等技术,专利
主要以打磨、防滑等为主。因此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技术方面无现实的显著
协同效应,但因双方产品均属磨料磨具行业,相关基础行业技术的研发可以互
相借鉴,研发人员也可以实现相互交流与合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与金牛研磨在技术方面有一定的协同效应。
(3)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方面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刚石工具、电动工具等,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砂纸砂布类产品,两类产品均属于磨料磨具行业,产品对应
的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扩展上市公司现有的产品线,
更好为客户提供服务。
综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市场、技术、产品、客户等方面具有较为显
著的协同效应。
5、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双
方已就经营团队管理、核心人员竞业禁止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同意,股权交割日后,在盈利承诺期内,提名并聘任杨建华为
金牛研磨的总经理,上市公司如无合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交割后,除财务负责人外,由总经理提名金牛研磨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经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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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交割日后至业绩承诺期满,上市公司应维持金牛研磨核心团队基本稳
定,不得利用控制权干涉总经理或金牛研磨核心团队的经营方式和策略,不得
通过其他方式改组金牛研磨的核心管理团队。股权交割日后,由金牛研磨董事
会、股东会做出金牛研磨三年的经营规划及年度预算方案,并根据战略规划及
年度目标制订核心团队的绩效考核方案。在此框架下,上市公司不干预金牛研
磨日常经营管理,保持金牛研磨核心团队的相对独立性。
股权交割日后、承诺期内,如果有关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严重违
反公司规章制度或重大失信的行为,则上市公司有权要求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调
整、更换金牛研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
综上,上市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就金牛研磨的核心团队的安排达成了一致
意见,因本次交易导致核心人员流失的风险较低。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
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05,136.60 238,084.83 132,948.23 126.45%
净资产 83,940.98 208,208.51 124,267.53 148.04%
营业收入 25,062.35 53,553.32 28,490.97 113.68%
净利润 4,520.56 8,788.09 4,267.53 94.4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126.96 5,303.40 4,176.44 370.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08 59.10%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3 0.10 2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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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6 年末/2016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总资产 103,004.31 233,765.86 130,761.55 126.95%
净资产 80,161.78 200,161.78 120,000.00 149.70%
营业收入 42,996.81 88,938.59 45,941.78 106.85%
净利润 1,248.45 8,124.04 6,875.59 550.73%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926.88 7,646.52 6,719.64 724.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20 0.16 391.59%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19 0.16 516.92%
由上表可知,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金牛研磨在涂附磨具行业竞争优
势显著,盈利能力突出。根据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和
利润水平均得到大幅增长。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指标将
得到增厚。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本次交易对价为 12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价为
91,680 万元,现金支付对价 28,320 万元,对于现金对价,公司拟通过配套募集
资金支付。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根据本公司资产情况及可取得的贷款情况,上市
公司有能力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本次收购现金支付缺
口问题及并购后业务整合的资金需求问题,但从财务稳健性及公司更好发展角度
考虑,为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提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以股
权融资方式注入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更为有利。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的资产为金牛研磨 100%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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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约 1,640 万元,上述费用预计在本次交易过程
中按期支付,届时将从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发行中扣除,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对公司现金流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交易商誉的确认及相关影响
1、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中,金牛研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的具
体确认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认依据
金牛研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按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以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中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考虑会计准则与评估
处理相关规定确定的。
根据同致信德评估师出具的“评报字(2017)第 0135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8,495.65 万元,按照资产
基础法的评估价值为 34,281.26 万元。金牛研磨考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等评估增值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3,094.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确认的可辨认
可辨认资产负 可辨认资产负
项目 评估增值 资产负债的公
债的账面价值 债的评估值
允价值
货币资金 7,444.54 7,444.54 - 7,444.54
应收票据 695.25 695.25 - 695.25
应收账款 6,419.75 6,419.75 - 6,419.75
预付款项 1,128.01 1,128.01 - 1,128.01
其他应收款 275.81 275.81 - 275.81
存货 10,809.77 11,262.49 452.72 11,262.49
固定资产 9,316.80 12,143.35 2,826.55 12,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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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614.00 614.00 - 614.00
无形资产 1,450.38 3,581.13 2,130.75 3,581.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1.39 225.11 -66.28 291.39
资产合计 38,445.70 43,789.44 5,343.74 43,855.72
流动负债 9,508.18 9,508.18 - 9,508.18
非流动负债 441.87 - -441.87 441.87
负债合计 9,950.05 9,508.18 -441.87 9,950.05
净资产 28,495.65 34,281.26 5,785.61 33,905.67
应当确认的递延
- - - 811.50
所得税负债
确认的可辨认净
- - - 33,094.17
资产公允价值
(2)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合并成本 120,000.00 万元与合并中取得的金
牛研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33,094.17 万元的份额的差额 86,905.83 万元确
认为商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 ① 43,855.72
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 ② 9,950.05
确认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递延所
③ 811.50
得税负债的影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④=①-②-③ 33,094.17
合并成本 ⑤ 120,000.00
上市公司收购比例 ⑥ 100%
上市公司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⑦=④×⑥ 33,094.17
额
商誉 ⑧=⑤-⑦ 86,905.83
上述交易对价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86,905.83 万元确认为商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重新评估金牛研磨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购买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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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并重新计算商誉,重新计算的商誉可能与备考财务报表中列示的商
誉金额不同。
综上,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中,金牛研磨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及商誉
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备考报表编制及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是否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
金牛研磨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
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
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
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
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
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上市公司根据同致信德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其已
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了金牛研磨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
经营权、合同权益等。由于该等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难以区别于金
牛研磨的其他资产并单独出售、转让或出租,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上市
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未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
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
法、市场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由于大部分无形资产具有价值与成本的弱
对应性,所以无形资产一般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由于目前无形资产
交易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活跃程度不高,很难在公开市场上找到与评估对象功能
类似的成功交易案例,故无法采用市场法。现阶段应用最为广泛的是收益法。
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是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和合理计量,且其风险
可以合理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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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评估行业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运用得相对成熟,但
对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研究很少。
同致信德评估师经抽查凭证、访谈、现场调查等核实,确定金牛研磨在财
务报表中未体现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有专利权、商标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
合同权益等,无著作权、专有技术和特许经营权。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中,除专利权和外购登记入账的商标权外,其他无形
资产如自行申请的商标权、销售网络、客户关系、合同权益等,其未来商业模
式、市场参数、财务参数和投资参数等这些评估参数的选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也不宜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基于上述原因,同致信德评估师除将已取得专利权的 44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2 项外购商标权纳入评估范围外,其他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
认的无形资产难以进行评估,从而在资产基础法评估中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
但是,评估师在采用收益法预测金牛研磨的未来收益时,充分考虑了无形资产
的构成及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在收益法的评估结论中已
包含了这些无形资产的价值。
综上,同致信德评估师已在本次交易资产基础法评估中,充分辨认及合理
判断了金牛研磨拥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
益等。
上市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也已充分辨认及合理判断了金牛研磨拥
有的但未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
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合同权益等。
3、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能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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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
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而对于商誉减值部分将计入
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确认商誉 87,513.28 万元,占上市公司 2016 年末备
考总资产的 37.4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年均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发生减值,
则将商誉减值部分将计入当期损益,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未
来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商誉发生减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商誉减值幅度 -10% -5%
减值金额 8,751.33 4,375.66
减值金额占 2016 年净利润的比例 107.72% 53.86%
由上表可知,因本次交易产生商誉金额较大,若以后年度商誉减值测试出
现商誉减值的情形,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因本次交
易的标的公司金牛研磨过往经营业绩良好,标的公司所在的涂附磨具行业在下
游制造行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行业发展趋势;且本次
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对标的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进行了业绩承诺,三年
累计承诺净利润为 29,100 万元,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如发生减值情形,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未来发生商誉减值情形的几率较小,大额商誉确认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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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审计报告的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
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并基于
审计报告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
2017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17]第[11863]
号)。
(三)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6,231.05 7,444.54 2,701.80
应收票据 426.19 695.25 61.90
应收账款 8,889.74 6,419.75 6,2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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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768.45 1,128.01 819.80
其他应收款 555.14 275.81 5,720.12
存货 10,589.58 10,809.77 8,704.23
其他流动资产 29.75 - -
流动资产合计 27,489.90 26,773.13 24,300.40
固定资产 10,292.25 9,316.80 9,700.21
在建工程 317.01 614.00 389.16
无形资产 1,432.55 1,450.38 1,261.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8.42 291.39 135.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66.9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757.14 11,672.57 11,485.53
资产总计 41,247.04 38,445.70 35,785.94
负债
应付账款 4,636.76 3,679.04 3,143.28
预收款项 1,593.63 2,798.85 2,789.00
应付职工薪酬 531.33 752.23 564.36
应交税费 490.79 2,109.56 1,224.33
其他应付款 291.82 168.50 2,475.05
流动负债合计 7,544.33 9,508.18 10,196.02
递延收益 417.07 441.87 267.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7.07 441.87 267.47
负债合计 7,961.40 9,950.05 10,463.48
实收资本 2,000.00 2,000.00 2,000.00
盈余公积 5,005.21 5,005.21 3,929.23
未分配利润 26,280.43 21,490.44 19,393.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85.64 28,495.65 25,322.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247.04 38,445.70 35,785.94
2、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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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8,490.96 45,941.78 41,606.22
其中:营业收入 28,490.96 45,941.78 41,606.22
二、营业总成本 22,944.66 37,653.11 33,737.39
其中:营业成本 20,240.98 32,796.88 29,563.98
税金及附加 165.71 376.67 240.55
销售费用 616.29 900.06 833.59
管理费用 1,847.11 3,765.32 3,229.01
财务费用 40.74 -337.84 -222.94
资产减值损失 33.84 152.02 93.20
三、营业利润 5,546.30 8,288.67 7,868.83
加:营业外收入 108.51 106.65 102.5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1.35 92.95 10.5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70.59 -
四、利润总额 5,653.45 8,302.37 7,960.78
减:所得税费用 863.46 1,129.17 1,247.69
五、净利润 4,789.99 7,173.20 6,713.0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89.99 7,173.20 6,713.09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923.96 53,142.18 51,452.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61 5,914.08 672.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84.57 59,056.26 52,1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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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3,419.55 39,211.34 35,862.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6.09 3,403.23 2,377.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04.98 3,459.99 2,928.7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8.14 1,741.10 4,555.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08.76 47,815.65 45,725.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5.81 11,240.61 6,399.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2,645.43 3,518.23 2,657.5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45.43 3,518.23 2,657.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5.43 -3,518.23 -2,657.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00.00 3,200.00 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 3,200.00 4,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 -3,200.00 -4,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3.88 150.37 80.6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49 4,672.75 -176.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04.54 2,631.80 2,808.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91.05 7,304.54 2,631.80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重大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的规定和要求,假设本
次交易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金牛研磨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成为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此为基础编制了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之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勤信阅字[2017]
第[1006]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其财务数据简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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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备考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28,258.30 25,352.73 17,587.53
应收票据 666.19 881.05 242.74
应收账款 30,427.98 26,348.83 30,728.27
预付款项 1,397.82 1,808.69 1,623.04
应收利息 - 80.44 -
其他应收款 1,579.21 1,249.27 6,580.87
存货 25,045.47 25,692.22 24,301.74
其他流动资产 4,328.41 1,773.45 852.66
流动资产合计 91,703.39 83,186.66 81,916.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14.00 2,314.00 2,314.00
长期股权投资 - 5,281.64 5,403.30
投资性房地产 1,910.70 2,007.84 1,021.45
固定资产 37,511.39 37,055.23 38,061.80
在建工程 2,145.78 2,448.08 3,301.51
无形资产 10,520.96 10,649.49 11,158.73
商誉 87,778.18 87,513.28 87,513.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6.48 1,381.34 909.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83.96 1,928.29 444.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6,381.45 150,579.20 150,127.90
资产总计 238,084.83 233,765.86 232,044.75
负债:
短期借款 6,900.00 11,052.28 12,046.80
应付票据 247.00 1,302.00 3,074.09
应付账款 11,458.27 10,682.23 9,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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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2,589.78 3,095.21 3,018.83
应付职工薪酬 1,729.80 1,976.80 1,554.07
应交税费 1,638.51 2,819.98 1,728.80
应付利息 - - 42.85
其他应付款 1,311.58 886.47 3,561.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487.02
流动负债合计 25,874.94 31,814.97 35,034.58
长期借款 2,371.04 - -
递延收益 911.04 977.61 839.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19.30 811.50 864.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01.38 1,789.11 1,703.16
负债合计 29,876.33 33,604.08 36,737.7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8,208.51 200,161.78 195,307.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084.83 233,765.86 232,044.75
(二)备考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3,553.32 88,938.59 85,044.66
其中:营业收入 53,553.32 88,938.59 85,044.66
二、营业总成本 47,264.17 80,106.93 77,025.63
其中:营业成本 36,823.34 59,984.83 57,869.11
税金及附加 620.82 972.42 564.52
销售费用 3,978.37 6,316.74 6,677.52
管理费用 4,855.85 10,245.39 9,688.35
财务费用 589.49 87.11 532.52
资产减值损失 396.30 2,500.44 1,693.61
投资收益 3,731.69 -49.39 -6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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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三、营业利润 10,020.84 8,782.27 7,950.09
加:营业外收入 211.97 747.60 576.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9 140.48 42.79
减:营业外支出 14.80 327.19 204.2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17 284.37 137.83
四、利润总额 10,218.00 9,202.68 8,321.88
减:所得税费用 1,429.91 1,078.64 1,246.73
五、净利润 8,788.09 8,124.04 7,075.1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3.03 1,745.12 -22.78
七、综合收益总额 9,061.12 9,869.16 7,0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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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报告期交易标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方关系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所示:
关联方分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杨建华 持有金牛研磨 51%的股权
巢琴仙 持有金牛研磨 25%的股权
持股 5%以 叶现军 持有金牛研磨 6.5%的股权
上股东 徐子根 持有金牛研磨 6%的股权
杨华 持有金牛研磨 5%的股权
李卫东 持有金牛研磨 5%的股权
杨建华 执行董事、总经理
钱建伟 销售部经理
童屹 生产副总
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 蒋华明 人力资源部部长(人事部部长)
人员
徐建 采购部部长
陆博伟 财务部经理
叶现军 监事
杨建华持有 60%的股权,巢琴仙持有 40%
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
的股权
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已注 杨建华通过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间接
人控制的企 销) 持有 50.83%的股权
业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已注销) 杨建华持有 100%的股权
郑州晟鑫机电有限公司(已转让) 2015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杨建华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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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分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50%股权
巢琴仙持有 65.00%的股权,叶现军持有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已注销) 13.00%的股权,徐子根持有 12%的股权,
李卫东持有 10%的股权
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杨华持有 50%的股权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叶现军持有 80.00%的股权
叶现军之妻王向辉持有 97%的股权,青岛
青岛润阳世家饮品有限公司
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3.00%股权
其他有关联 淄博祯蔚磨料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叶现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关系的关联
方 徐子根之女徐利红持有 50.00%的股权,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徐子根持有 50.00%的股权
永州市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卫东持有 80%股权
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李卫东配偶持有 100%股权
上述关联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二章 交易各方情况”之“二、本次交易
对方情况”。
2、关联交易内容
(1)关联交易情况
①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90.21 1,440.77 870.67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55.86 131.12 199.62
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0.91 - -
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1.52 77.29 150.43
淄博祯蔚磨料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27.21 14.92
合计 2,288.50 1,676.39 1,2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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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联方资产受让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存在无偿受让关联方注册商标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见下
表: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注册号 核定商标适用范围 商标有效期
研磨剂;碳化硅(研磨料);磨
光制剂;金刚砂(研磨用);砂
常州亚细亚研磨 2014.4.21-
1 3279504 纸;砂布;研磨材料;刚玉砂纸;
有限公司 2024.4.20
玻璃砂(研磨用);研磨用刚玉
砂;
常州市达顺机械 2010.12.14-
2 1488385 砂布;砂纸;研磨材料
有限公司 2020.12.13
常州市达顺机械 2014.8.28-
3 703418 砂布;砂皮
有限公司 2024.8.27
常州市达顺机械 砂布;砂纸;磨光制剂;磨利制 2013.9.21-
4 3040620
有限公司 剂 2023.9.20
砂布(摩擦用布);砂带;金刚砂;
玻璃砂纸;砂纸;玻璃砂(研磨 2016.12.14-
5 李卫东 4028382
用);砂布;浮石;研磨膏;磨 2026.12.13
光石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商标转让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③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收入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 2015 年
巢琴仙 - 169.77 132.57
④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关键管理人员姓名 所任职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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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管理人员姓名 所任职务 2017 年 1-6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杨建华 执行董事、总经理 9.86 19.77 19.74
钱建伟 销售部经理 3.31 28.67 28.64
童屹 生产副总 15.50 41.01 40.98
蒋华明 人力资源部部长 3.31 16.67 16.64
徐建 采购部部长 2.84 23.73 23.70
陆博伟 财务部经理 3.31 11.67 11.64
合计 38.12 141.51 141.35
注:标的公司于每年下半年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对高管进行业绩考核并计提相应奖金,
因此 2017 年 1-6 月主要高管工资薪酬与 2016 全年相比差异较大。
(2)关联方往来余额
①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青岛叶氏振宇贸
应收账款 678.34 6.78 634.20 6.34 212.43 2.12
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士霸研
应收账款 81.62 0.82 - - 0.47 0.00
磨材料有限公司
常州市贝尔特磨
应收账款 59.36 0.59 15.68 0.16 112.75 1.13
具有限公司
淄博祯蔚磨料磨
应收账款 123.14 13.77 123.14 12.58 91.47 4.56
具制造有限公司
佛山市铭牛研磨
应收账款 130.65 1.31
材料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
杨华 - - - - 80.00 -
款
其他应收 陆博伟 - -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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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款
其他应收
巢琴仙 - - 75.18 - 5,385.75 -
款
②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2017 年 6 月 2016 年 12 2015 年 1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 - - 351.85
预收账款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其他应付款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 - - 1,820.00
其他应付款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 4.67 4.67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公允性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经销商销售商品的情况。2017 年 1-6 月、2016
年、2015 年,公司共向关联经销商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2,288.50 万元、
1,676.39 万元和 1,235.64 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3%、3.65%和 2.97%,
整体占比较低。上述关联经销商向公司采购商品,主要系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公司砂布和砂纸产品质量优异,较进口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具有较强的市
场竞争力,自金牛研磨成立以来上述关联经销商已经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作关系。另一方面,上述关联经销商在各自销售片区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和人脉
关系,公司也需要这些经销商拓宽销售渠道、开拓市场。另外,公司对于所有客
户均采用统一的定价机制。因此,公司与关联经销商间的关联销售具有必要性,
定价公允。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金额较 2016 年增长较大,主要系 2017
年公司新建的两条生产线建成投产,产能产量扩张较大,公司下游关联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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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限于金牛研磨产能不足采购量有限。2017 年随着产能产量的增加,公司能够
满足更多订单采购需求,关联经销商也随之提高了经销产品中金牛研磨产品的
比重,从而导致关联销售增长较多。
另一方面,由于涂附磨具行业具有客户众多且分散、单个客户采购量较低
的特点,日益增长的客户数量给公司财务管理和客户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自 2017 年起,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主动扶持各地区具有一定实力的
主要经销商,开始将各地区中小客户推荐给各主要经销商,将部分规模较小的
客户订单交由各主要经销商。因此,2017 年 1-6 月,公司客户数量减少较多,
当期客户数量 1,200 多家,较 2016 年的 2,300 余家减少了近 50%。公司关联方
如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均为当地规模
较大的经销商,且与金牛研磨业务往来超过 10 年,在此背景下,2017 年 1-6 月,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增幅较大。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金士霸
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合计销售 2,216.98 万元,占
营业总收入的 7.78%。因产品种类较多,按产品明细与非关联方销售单价比较,
主要产品价格差异率均在 5%以内。
2017 年 1-6 月,公司向关联方贝尔特磨具销售 71.52 万元,因产品种类较
多,按产品明细与非关联方销售单价比较,主要产品价格差异率在 10%以内。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经销商之间的产品销售定价与其他客户定价一致,定
价公允。
2、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杨华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杨华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杨华向金牛研磨拆借资金主要系用
于个人资金周转,2016 年 12 月 16 日,其将欠款全部进行了清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陆博伟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陆博伟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为 20.00 万元。陆博伟向金牛研磨的借款系员工
购房借款。根据《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金牛研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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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符合条件员工一定金额的购房借款,借款期限为 5 年,借款到期后员工归
还全部本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陆博伟已将全部欠款进行了清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巢琴仙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2016 年末,巢琴仙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分别为 5,385.75 万元和 75.18 万元,
金牛研磨已按照一年期定期贷款利率计提了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巢琴仙已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进行了清偿,相关影响已经消除。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之间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
存在竞争性业务,标的资产相关董事、高管是否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
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生产经营的影
响,以及解决措施
(1)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交易对方控制或曾经控制、担任或曾经担任董事、
高管的其他企业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注销前,杨建华通过其全资持有的常州市孟
河珠城砂布厂(现已注销)持有 50.83%的股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
1 权,叶现军通过其控制的青岛叶氏振宇贸易
(现已注销)
有限公司持有 24%的股权。注销前,杨建华任
董事长,叶现军任董事
注销前,巢琴仙持有 65%的股权,叶现军持有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 13%的股权,徐子根持有 12%的股权,李卫东
2
(现已注销) 持有 10%的股权。注销前,巢琴仙任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叶现军任监事
杨建华持有 60%的股权,巢琴仙持有 40%的股
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
3 权,杨建华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巢琴仙任
(原名常州市通诚砂布有限公司)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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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现已注销) 杨建华持有 100%股权
叶现军持有 80%的股权,王冬梅(叶现军的前
5 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 妻)持有 20%的股权,叶现军任执行董事、总
经理
王向辉(叶现军的妻子)持有 97%股权、青岛
6 青岛润阳世家饮品有限公司
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3%股权
7 淄博祯蔚磨料磨具制造有限公司 叶现军任董事长
徐利红(徐子根女儿)持有 50%的股权,徐子
8 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根持有 50%的股权,徐子根任总经理
巢萍(杨华前妻)持有 50%的股权,杨华持有
9 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50%的股权,杨华任监事
李卫东持有 80%股权,李卫东任执行董事、总
10 永州市三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理
吴旭平(李卫东的妻子)持有 100%股权,吴
11 佛山市铭牛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旭平担任执行董事及经理
上述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注册资
序
企业名称 本(万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号
元)
常州亚细
报告期内
亚研磨有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
60.00 万 常州市新北区 未实际开
1 限公司 目:磨具、磨料、砂布、砂纸制
美元 孟河镇 展经营活
(现已注 造,销售自产产品。
动
销)
磨具、磨料、砂布、砂纸的制造、
常州亚洲 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报告期内
研磨有限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常州市新北区 未实际开
2 公司 300.00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孟河镇石巷村 展经营活
(现已注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动
销)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017 年 2 月 23 日变更经营范围
为:机械零部件加工;包装绳、
BOPP 胶粘带制造。(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报告期内
常州市达
常州市新北区 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实际开
3 顺机械有
150.00 孟河镇石巷村 变更前经营范围:磨具、磨料、 展经营活
限公司
砂布、砂纸、纸箱、包装绳、BOPP 动
胶粘带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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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砂布、砂纸、纸箱制造,机械零 报告期内
常州市孟
常州市新北区 部件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未实际开
4 河珠城砂 40.00
孟河镇石巷村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展经营活
布厂
经营活动) 动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
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 砂纸、砂带
青岛叶氏 青岛保税区天
(国家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 等磨具制
5 振宇贸易 智国际大厦 1
260.00 除外)。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 品国内及
有限公司 幢 12H
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 国际贸易
为准)。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流
通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
青岛保税区北 准)。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
青岛润阳 葡萄酒国
京路 63 号天 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
6 世家饮品 500.00 内及国际
智国际大厦 11 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项商品和
有限公司 贸易
层G户 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淄博祯蔚 生产销售砂带、页状砂纸、磨具
淄博市桓台经 销售砂纸、
磨料磨具 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7 济开发区义和 砂带等磨
制造有限 125.00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路 17 号 具制品
公司 活动)。
五金产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汽车
广州市白云区
零配件零售;五金零售;商品零
广州市金 石槎路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销售砂纸、
士霸研磨 332-338 号伍
8 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 砂带等磨
材料有限 50.00 福汽配城二区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 具制品
公司 首层中街 19、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21 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磨具、磨料、砂布、砂纸的制造
常州市贝 常州市新北区 销售砂纸、
与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9 尔特磨具 孟河镇石巷村 砂带等磨
50.00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有限公司 村委 2 号 具制品
营活动)
永州市三
湖南省道县道
翔房地产 房地产开
10 2,200.0 州北路(疾控 房地产开发经营
开发有限 发经营
0 中心对门)
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 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五金产品
佛山市铭
广佛公路盐步 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 销售砂纸、
牛研磨材
11 300.00 路段广东广佛 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 砂带等磨
料有限公
百货五金城内 批发;建材批发;五金零售。(依 具制品
司
五号馆 53 号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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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商铺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由上表可知,交易对方控制或任职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在报告期
内均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①杨建华与巢琴仙夫妻控制的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和常州亚洲研磨有
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均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两家公
司已经注销完毕,与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②杨建华与巢琴仙夫妻控制的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
经营范围与金牛研磨重合的情况,但其已经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与金牛研磨不存在重合,且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经
营活动,与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③叶现军控制的青岛叶氏振宇贸易有限公司和担任董事长的淄博祯蔚磨料
磨具制造有限公司、徐子根控制的广州市金士霸研磨材料有限公司、杨华控制
的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以及李卫东配偶吴旭平控制的佛山市铭牛研磨
材料有限公司均主要从事砂纸、砂带等磨具制品的销售业务,为金牛研磨的下
游客户,与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④其他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金牛研磨和
博深工具均不存在关联性,与上市公司及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综上,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不存在竞争性业务。
(2)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
华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 59,607,2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其中杨建华与
巢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弟关系。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博深工具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交易对方杨建华
及其一致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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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没有
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承诺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一年内,非经上市
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书面同意,承诺人不单独或与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
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租赁经营、
参股)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
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在上述承诺期间,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上市公司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
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四、在上述承诺期间,如果承诺人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司业务
相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承诺人将于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
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在不差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
条件下优先获得此业务机会。
五、承诺人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六、在上述承诺期间,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承诺人或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或同业竞
争不可避免时,则承诺人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承
诺人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上市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
下的优先受让权。
七、如因承诺人及关联方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
致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承诺人将对因违反承诺给上
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充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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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交易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与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不存在竞争性业务。
(3)标的资产的董事、高管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报告期内,金牛研磨执行董事杨建华实际控制以下与金牛研磨经营范围相
似的公司或在其中担任职务:
序号 名称 控制/任职情况
杨建华与配偶巢琴仙合计持股 100%,杨建华任
1 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 杨建华通过其控制的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
2
(现已注销) (现已注销)持有 50.83%的股权,并任董事长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
3 杨建华配偶巢琴仙持有 65%股权
(现已注销)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
4 杨建华持股 100%,并任执行董事
(现已注销)
报告期内,上述四家公司均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与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且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常州亚洲研磨
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均已注销,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原名
为“常州市通诚砂布有限公司”)已经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与金牛
研磨不存在重合。报告期内,杨建华控制上述公司或在其中任职未违反竞业禁
止的规定。
报告期内,除杨建华之外,金牛研磨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其他
单位任职或自营、与他人合营与金牛研磨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公司的情况,不
存在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在违反竞业禁止
规定的情形。
(4)上述事项对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生产
经营的影响,以及解决措施
报告期内,杨建华控制的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原名为“常州市通诚
砂布有限公司”)和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以及巢琴仙控制的常州亚洲研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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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均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且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
公司已变更经营范围,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和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已注
销,其他交易对方控制或任职的部分公司为金牛研磨的下游客户,除此之外其
他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金牛研磨均不相同,与金牛研磨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交易对方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竞争
性业务,对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报告期内金牛研磨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重大影响。
金牛研磨董事、高管不存在自营或在与金牛研磨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的情况,未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报告期
内金牛研磨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解决或规范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别出
具了承诺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重组相关方
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之间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交易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牛研磨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杨建华及其一致
行动人巢琴仙和杨华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金牛研磨与贝尔
特磨具的关联交易依然存在,贝尔特磨具向金牛研磨采购砂纸砂布,以直接销售
或生产百叶片、千叶轮等转换产品,系金牛研磨的下游客户。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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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造成不
利影响,是必要且合理的。
(二)解决或规范措施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建
华、巢琴仙和杨华,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怀荣、吕佳芹、
程辉、任京建以及张淑玉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之“重大事项
提示”之“八、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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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双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上市
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并未出现二级市场股价异动的情况;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主体进
行的自查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未接到相关主体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通知。如在未来的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重组相关主体
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根据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可能
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暂停或终止。
此外,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后续监管机构的要求
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
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综上,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可能取消或终止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
的批准或核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
准的时间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根据同致信德评估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7)第 0135 号”《资产评
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 100%股权的评估值
为 120,110.38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牛研磨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8,495.65 万元,本次评估增值 91,614.73 万元,增值率为 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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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资产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值增值较高,主要是因为标的公司业务发
展稳健,预计未来盈利不断提升。相应的,如上述因素发生变动,将可能导致标
的资产的价值低于目前的评估结果。
虽然评估或估值机构在评估或估值过程中严格按照估值的相关规定勤勉尽
责,但由于评估和估值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前提,如未来情况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可能存在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估值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金牛研磨业绩承诺股东承诺:
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计算,且扣除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分别不低于 8,250 万元、9,750
万元和 11,100 万元。
前述业绩承诺是标的公司股东分析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标的
公司近年来业务经营情况、盈利增长情况等因素所作出的合理预测,但是业绩承
诺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仍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的盈利未达预测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采取了明确可行的业绩补偿
措施,相关交易对方将在标的公司承诺利润无法完成时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尽
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就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进行了明确约定,但
仍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标的资产超额业绩奖励对未来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期满后,金牛研磨实际累
计净利润超出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将以现金方式用作对管理层或员工的奖励,
但奖励的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奖励的具体人员范围、奖励时间、
奖励金额由金牛研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报告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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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公布金牛研磨 2019 年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由金牛研磨代扣个
人所得税后支付给经营管理团队。
上述事项会对上市公司净利润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基于超额业绩的奖励会
给上市公司届时的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但是超额业绩奖励是基于标的公司超
额完成业绩目标下的奖励措施,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或失败的风险
为提高本次重组及未来经营的绩效,本次重组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60,4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
次并购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现金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
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尚
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引起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甚至募集失败,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若以自有资金或采用银行
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融资风险。
(八)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
根据中勤万信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但由于本次交
易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公司每股收
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已制定了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相
关措施,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以及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涂附磨具分会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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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了相关“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中高端涂附磨具产品,推
进涂附磨具行业智能制造。预计在较长时间内,政策面仍将继续推动产业发展,
鼓励相关技术研发和产品产业化,从而为行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但若
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影响金牛研磨的
经营业绩。
(二)市场竞争风险
金牛研磨目前在营业规模、产品档次、性价比等产品综合竞争能力、成本控
制能力、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前列,但近年来行业内竞争对手也纷纷
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产能等方式加快企业发展,金牛研磨如不能在市场竞争
中持续保持在产品定位、生产保障、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等方面的优势,企业经
营将受到影响。
(三)环保风险
金牛研磨属于涂附磨具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
和噪音。
2016 年 2 月 17 日,金牛研磨因厂区雨水排放口有红色水外排且水质不符合
排放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被常州市新北区环
境保护局处以 8 万元罚款。2016 年 2 月 19 日,金牛研磨缴纳了该罚款。2017
年 8 月 1 日,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证明》,“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
司为我局管辖企业,2016 年 2 月 17 日因雨水口超标排放被我局处以 8 万元罚
款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常新环罚字[2016-012]号)。该单位按期缴纳了罚款
并已完成整改。我局认为,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处罚已经全部执行
完毕,本局不会针对该情况对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进行其他处罚。除上述处
罚外,最近三年内,该公司没有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被我局处以其他处罚
的情形。”
虽然金牛研磨目前已经建设了较高水平的环保设施,建立并执行了包括《金
牛研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内的一整套环保管理制度。但是,不能排除标的公
司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因突发事件等情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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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国家环保政策日益完善,环境污染治
理标准日趋严格,标的公司存在未来因环保投入持续增加,进而影响企业经营业
绩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治理、环
境保护等内部控制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
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
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要求。但是短期内,标
的公司仍然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管理层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层一直较为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
管理层将继续沿用,虽然金牛研磨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网络,形
成了稳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企业文化,但不排除未来金牛研磨管理层因个人原因
或其他原因离开企业,导致标的公司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出口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海外出口销售业务,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总收入
的 10%左右,主要出口地为越南、土耳其、中国台湾等,上述国家或地区均已加
入世界贸易组织或与我国签有互利贸易协定,目前对金牛研磨出口的产品并无
特殊贸易限制,不存在对产品进口造成重大影响的进口政策或贸易摩擦。但是,
不能完全排除未来相关出口国家或地区基于政治、经济或其他因素考虑收紧进
口政策,从而对金牛研磨出口销售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三、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从上市公司的
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以及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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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公司的绩效。但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在企业文化、
业务开拓模式上存在诸多不同,员工在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也存在一定差
异。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影响协同效应的发挥和
上市公司的业绩,存在一定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溢价率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将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
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未来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
展疲软,标的公司业绩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商誉减
值将直接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更的风险
标的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可按 15%
的税率申报企业所得税。
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如果标的公司不能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申请
并继续获得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或者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
化,金牛研磨的税收支出将增加,对盈利能力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 2014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已向江苏省
科技厅递交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评申请,并获受理,目前正在评审阶段,提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净资产收益率降低的风险
本次交易后,若上市公司与金牛研磨合并净利润不能与其净资产增长保持同
步,将导致上市公司未来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本次交易前有较大幅
度的下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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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
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
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将会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上市公司
股票价格。除此之外,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资本市
场运行状况和投资者预期等各方面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本次重组交易
的实施完成需要较长的时间,在此期间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
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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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深工具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博深工具无关联担保情况。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重组大
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博深工具资产负债率为 20.16%,金牛研磨资产负
债率为 19.30%;博深工具备考口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12.5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博深工具资产负债率为 22.18%,金牛研磨资产负债率为 25.88%;
博深工具备考口径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14.38%。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负债结构合理,不存在因
本次重组导致博深工具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
博深工具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过资产交易行为。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博深工具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治理的
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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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本次重组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修改。
结合行业的特点,对博深工具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推进博深工具内部控制制度的
进一步完善。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的业务规模、业务结构、子公司数量、管理复杂性将
发生变化。为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博深工具将依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拟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
规所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博深工具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博深工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
玉。本次重组对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陈怀荣、吕桂芹、程辉、
任京建和张淑玉始终严格规范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博深工具
决策和经营活动。博深工具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博深工具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事会的运作,
进一步确保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任和权力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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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确保
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根据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增选 3 名董事,其中 2 名非独立董事,1 名独立董
事,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变为 12 人。上市公司增选的 2 名非独立董事由交易对
方共同推举,交易对方将共同推举杨建华、叶现军作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后成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
第四届董事会相同,连选可以连任。除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增选董事的安排外,
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均暂无约定。
4、监事与监事会
博深工具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
职责。
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博深工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博深
工具所有股东能够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继续规范信
息的流转、汇报,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主动地报告博深工具的
有关事项。
6、相关利益者
博深工具将继续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加强
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
博深工具持续、健康地发展。
7、投资者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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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指定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
答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等工作;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等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同时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建议,及时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形成良
性互动,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8、利润分配政策与方案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
极对博深工具的股东给予回报。具体请参见本章“五、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之“(二)交易完成
后利润分配政策”。
9、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博深工具建立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较为完善
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评价标准。
博深工具严格按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在强化对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评激励作用的同时,保证近远期目标的达成。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
博深工具拥有完整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和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2、资产完整情况
博深工具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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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的董事、监事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博深工具内部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或人士干预公司
人事任免的情形。博深工具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或领薪。博深工具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员工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财务独立
博深工具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和
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情况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博深工具自成立以来,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依法
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情况
博深工具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博深工具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公司章程》,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以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为执
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
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博深工具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4 年年末总股本 225,4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2,542,000.00 元;以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5,420,000 股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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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普通股股票,共转增 112,710,000
股。2015 年 3 月 10 日,博深工具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2015
年 4 月 10 日,博深工具完成上述分派方案的实施工作。
博深工具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143,900 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2016 年 5 月 11 日,
博深工具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2016 年 6 月 22 日,博深工具完
成上述分派方案的实施工作。
博深工具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6 年年末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10,143,900 元。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也不进行送红股。2017 年 4 月 6 日,
博深工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2017 年 5 月 16 日,博深工具完
成上述分派方案的实施工作。
(二)交易完成后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
极对博深工具股东给予回报,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
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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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
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
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事先征询
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
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
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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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
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积极充
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
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
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
六、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自查情
况
上市公司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
查工作,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博深工具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六个月
(2016 年 4 月 11 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本
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
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
人员”)。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在自查期间,以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1、博深工具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金牛
研磨及其核心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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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市公司自查确认,在自查期间除公司董事靳发斌、董事朱本会的直系亲
属朱本勇、董事张淑玉、监事陈怀奎和副总经理聂军波存在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
情形外,博深工具及停牌前在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知
情人,金牛研磨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以及上述
人员的亲属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情形。
(1)靳发斌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靳发斌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成交数量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的股份数量余额 的股份数量余额
(股)
(股) (股)
靳发斌 2017-5-16 卖出 246,587 3,886,762 1,049,000
(2)朱本勇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朱本会的直系亲属朱本勇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具体情
况如下所示: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成交数量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的股份数量余额 的股份数量余额
(股)
(股) (股)
朱本勇 2017-5-16 卖出 30,000 0 0
(3)张淑玉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张淑玉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成交数量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的股份数量余额 的股份数量余额
(股)
(股) (股)
张淑玉 2016-6-27 卖出 1,000,000 19,782,507 7,394,169
张淑玉 2016-6-28 卖出 800,000 19,782,507 6,594,169
(4)陈怀奎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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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监事陈怀奎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成交数量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的股份数量余额 的股份数量余额
(股)
(股) (股)
陈怀奎 2017-4-28 卖出 420,000 4,895,494 1,211,831
陈怀奎 2017-5-2 卖出 656,000 4,895,494 555,831
陈怀奎 2017-5-4 卖出 555,831 4,895,494 0
(5)聂军波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
博深工具副总经理聂军波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方向 成交数量(股) 持股数量余额(股)
聂军波1 2016-4-13 卖出 3,000 0
上述靳发斌、朱本勇、张淑玉、陈怀奎、聂军波的交易行为均是基于市场判
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其中张淑玉和聂军波的卖出交易是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前 6 个月内进行的,靳发斌、朱本勇和陈怀奎的卖出交易是在上市公司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后进行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
综合上述内容,本公司认为上述人员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相关当事人已声明其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市
场判断而做出的一种自主投资行为,不具备内幕交易的基本构成要件,不属于《证
券法》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活动的
情形,其在自查期间卖出博深工具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博深工具实施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法律障碍。
1
聂军波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卖出博深工具股票 3,000 股,其自 2016 年 9 月 8 日开始任职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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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对方及相关核心参与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
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交易对方及相关核心参与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
构,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博深工具股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无异常波动的说明
因筹划收购事项,博深工具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6 年 10 月 10 日开
市起停牌。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博深工具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
计涨跌幅计算过程如下: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公司股票价格/指数
项目 变动率
(2016年8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14.30 13.80 -3.50%
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 11,806.81 11,605.91 -1.70%
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 3519.78 3,477.71 -1.20%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1.8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2.30%
自停牌之日起前 20 个股票交易日内,博深工具股票累计跌幅为 3.50%;同
期中小板综合指数(399101.SZ)累计跌幅为 1.70%;博深工具属于“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期证监会制造业指数(883020.WI)累计跌幅为 1.20%。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博深工具股票价格波动均未超过 20%。
八、独立董事对本次重组的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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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
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交易的背景信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的情况下,杨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巢琴仙和杨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960.720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4.43%,
超过 5%。其中杨建华与巢琴仙为夫妻关系,杨建华与杨华为兄弟关系。本次参
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公司本次交易的其他相
关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交易方案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会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
2、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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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补充协议》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监管规定,本次交
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定价
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认
为:
(1)为公司本次交易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机
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交易标的,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
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管理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
本次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
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
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
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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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把握了行业契机进行优质资源整合,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所做的总体安排。
九、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和股份定价合理,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
4、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
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8、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标的资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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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律师对本次重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博深工具聘请国浩律师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根据国浩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对本次重组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
组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或其他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影响的法律问题或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均具备进行本次交易的资格和条件;有关交易各方已就本次
交易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博深工具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一、关于标的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杨华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杨华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为 80.00 万元。杨华向金牛研磨拆借资金主要系用
于个人资金周转,2016 年 12 月 16 日,其将欠款全部进行了清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陆博伟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陆博伟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为 20.00 万元。陆博伟向金牛研磨的借款系员工
购房借款。根据《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金牛研磨
给予符合条件员工一定金额的购房借款,借款期限为 5 年,借款到期后员工归
还全部本金。2016 年 12 月 19 日,陆博伟已将全部欠款进行了清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股东巢琴仙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2015 年末、
2016 年末,巢琴仙占用金牛研磨资金余额分别为 5,385.75 万元和 75.18 万元,
金牛研磨已按照一年期定期贷款利率计提了资金占用费。截至 2017 年 5 月 10
日,巢琴仙已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进行了清偿,相关影响已经消除。
自关联方占款清偿完毕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金牛研磨未再发生金牛研磨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金牛研磨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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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专业机构名称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4 楼
联系电话 021-23153888
传真 021-23153500
经办人员 王炜、张铁柱、季弘、罗索知、王宽
二、律师事务所
专业机构名称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负责人 刘继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 号泰康金融大厦 9 层
联系电话 010-65890699
传真 010-65176800
经办人员 张鼎映、张冉
三、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机构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柏和
住所 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0 号中糖大厦 11 层
联系电话 010-68360123
传真 010-68360123-3000
经办人员 张国华、崔静洁
四、资产评估机构
专业机构名称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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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中街 2 号院 3 号楼 3-15D
联系电话 027-87132167
传真 027-87132111
经办人员 邓厚香、袁湘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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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中介机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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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陈怀荣 程 辉 任京建
张淑玉 靳发斌 朱本会
张双才 韩志国 李志宏
全体监事签字:
吕桂芹 陈怀奎 郑永利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谷夕良 井成铭 侯俊彦
张 龙 聂军波 张建明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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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
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本
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
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季弘 罗索知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炜 张铁柱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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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
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博
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继
经办律师:
张鼎映 张冉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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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
引用本所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
计师审阅,确认《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柏和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国华 崔静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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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博深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
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鹏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邓厚香 袁湘群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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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博深工具关于本次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2、博深工具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的独立董事意见;
3、博深工具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4、中勤万信会计师出具的《金牛研磨审计报告》、博深工具备考审阅报告》;
5、同致信德评估师出具的《金牛研磨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6、国浩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法律意见书;
7、东方花旗出具的关于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3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 28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859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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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盖章页)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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