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17-059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实施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2017年1月1日至新规
则施行之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规则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进行了修订。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依据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本次变更使“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增
加3,068,319.80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6月金额减少3,068,319.80元。
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除上述事项外,
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
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简历
焦康祥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 11 月出生,EMBA,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
高级会计师。1994 年 8 月至 2014 年 4 月就职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苏州爱康能源工
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董事。2016 年 8 月进入本公司,现
任公司财务总监。
焦康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其他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欣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法律部总经理、监事等职,
2014 年 6 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宋清山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0月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
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曾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
西安路营业部营运经理、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务。2015年2月进入本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清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