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6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的原因: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
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因此,公司调减“营业外收入”2017 年
半 年 度 发 生 额 1,166,504.54 元 , 调 增 “ 其 他 收 益 ”2017 年 半 年 度 发 生 额
1,166,504.54 元。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前的资
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
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