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
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史
佩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董
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
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
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修订对
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原总经理史佩浩先生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恽黎明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
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新任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
意聘任甯豪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
副总经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
行追溯调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塔塑(香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
定期贷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塔塑(香港)有限公司(Top Plastic (HK) Company Limited,
以下简称“香港塔塑”)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申请定期贷款额度 400 万美元,公司拟为该笔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香港塔塑其他股东拟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的反担保。具体事宜以与中银香港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详情请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塔塑(香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定期贷
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 亿元,期限 1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拟为该笔业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详情请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永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炜丰国际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Plaste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炜丰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炜丰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因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三菱东京日联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8,000 万港币,拟向花旗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00 万美元。炜丰
国际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炜丰国际董事会主席司徒建新先
生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详情
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炜丰国际为下属全资子公司 Broadway
Precision Technology Limited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
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星期四)
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