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
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
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2017年5月10日修订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财会[2017]13号),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
“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 2017 年 6 月 30 日/2017 年 1-6 月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财务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无影响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
其他收益 9,516,327.30
订)》(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营业外收入 -9,516,327.30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
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