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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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7-036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瑞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9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0万股,发行价格20.00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906,662.66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5,093,337.34 元,截至2011年6月27日,分别存入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四个募投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圆

全验字[2011]00080015号《验资报告》。

2、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 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瑞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

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 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6,43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15,705.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82,980,73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

圆全验字[2013]000800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将募

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

专户账号 3700166566005015785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专户账号为

7374010182400043203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烟 台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账 号 为

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14610155300000807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账 号 为

378010100100279427。

3、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7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37.65 万股,发行价格 20.2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0,409,676.82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178,590,323.18 元。截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解放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五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

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5]000006 号《验

资报告》。

4、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967.85 万股,发行价格 31.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99,999,981.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8,579,678.46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3,071,420,303.14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

2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九个募投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 号《验资

报告》。

(二)2017 年 1-6 月份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81,508,746.07元。

2011年7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超募资

金 用 于 偿还 银 行 贷款 的 议 案》 , 决 定将 超 募 资金 160,963,337.34 元 、 利 息

61,625.0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为7,443,861.70元。

截至2014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投资项目已建成投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首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490.63元,已全

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2、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织物生产

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日召开的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送、医用

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万元。2013

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3,810,297.45元,其中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93,810,297.45 元 , 临 时 性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50,000,000.00元。

3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

[2013] 0080899 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 10,866,663.15

元进行了置换。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60,929.60 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2,130,892.57元。

3、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78,590,323.18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投资金1,178,590,323.18元,收

到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70,909.67元,已全部按计划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4、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189,392万元,用于医

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120,6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535,800,572.45 元,

其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00,572.45 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0 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

专审字[2016] 001344 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医院供

应链延伸服务项目投入资金 26,701,007.11 元进行了置换。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4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 2,500,000,000.00 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337,584.86元。

截至2017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46,536,994.01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瑞康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7月23日经本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2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相关议案。2012年9月7日,公司与华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

之保荐协议》,聘请华林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

5

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平安证

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平安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完成。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2012年9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8月12日,瑞康医药与国金证券

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公

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

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3年11月8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

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

6

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

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

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

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

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8月12日,瑞康医药与国金证券

签订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康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公

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

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

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 37001665660050157858 29,263,450.20 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烟台解放路支行 38070188000076910 4,177,853.77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279427 8,689,588.60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42,130,892.57

3、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5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七路支

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7

司烟台分行五个募投资金专户。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

4、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6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

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

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

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

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

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

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

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

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

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 37050166566000000112 100,228,842.60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 376100100100105838 170,004,366.40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烟台大海阳路支行 535902224710818 18,886,524.52 募集资金专户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 853522010122804134 18,840,259.61 募集资金专户

8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11016997549005 47,129,458.91 募集资金专户

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14610155300001086 31,424,308.06 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38070188000273116 53,269,780.59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436446 41,316,602.46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烟台芝罘支行 231230679783 65,436,850.86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546,536,994.0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

用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5月20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2013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

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8月2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2013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2,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际使用

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11月7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2013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以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2个月,公司已于11月20日将

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9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

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

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节余资金2,300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

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35,87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

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32,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14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28,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

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10

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

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将上述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7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

(三)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0,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12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298.07 2017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1.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381.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2017 年上半年实现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本期投入金额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额(1) 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1、医疗器械配送项目 否 19,460.00 19,460.00 283.37 4,700.00 24.15% 2015 年 8 月 31 日 1,309.75 是 否

2、医用织物生产项目 否 9,190.00 9,190.00 7.03 5,831.94 63.4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3、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 否 10,800.00 10,800.00 211.13 10,000.20 92.59% 2015 年 8 月 31 日 -271.68 否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848.00 18,848.00 18,848.8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8,298.00 58,298.00 501.53 39,381.03 1,038.07

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因工期延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7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因前期投入较大,虽目前已正常生产运营,尚未盈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利。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3 年 11 月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80899 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 1086.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万元进行了置换,其中医疗器械配送项目 30.34 万元,医用织物生产项目 1,009.45 万元,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 46.88 万元。

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帐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

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注:济南医疗器械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 13,460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4,700.00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 34.92%。

济南医用织物生产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318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 8,872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5,831.94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 65.73%。

济南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443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 10,357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10,000.20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 96.55%。

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7,142.03 2017 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80.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项 项目可行性是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2017 年上半年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本期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变

(1) 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效益

更) 化

1、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否 189,392.00 189,392.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2、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否 120,608.00 120,608.00 95.54 3,580.06 2.97%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合计 310,000.00 310,000.00 95.54 3,580.0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16 年 8 月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2016] 001344 号),本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的 2,670.10 万元进行了置换,全部为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65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 2,500,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 74,392 万元,固定资产等未投入。

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 95,608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3,580.06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重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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