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 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董万程、商小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