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沪宁股份”)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5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064.92 万元,合计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0,090.08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
汇会验[2017]40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杭州沪宁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科创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
资金。
2017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
生违法违规情形。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银行的存储余额
共计为 215,814,150.9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55.00 万元,因支付广发
证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15,735,849.06 元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共计
215,814,150.94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存放金额 存款方式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220 48,130,800.00 活期存款
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344 34,982,350.94 活期存款
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2083429900117193 132,701,000.00 活期存款
限公司杭州科创支行
合计 215,814,150.94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募集资金尚未使
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中汇会鉴[2017]4296 号《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110.48 万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110.48 万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公司不存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