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 2017-08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

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兖州煤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章

“第十九章工会组织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建议修改为:

“第十九章党组织及工会组织

第二百七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设立中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

中共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委

1

员和公司纪委书记人选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级建立健全党的

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

工作暂行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百七十三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应建立公司党委议事决策机制,

明确公司党委的职责边界,明确党委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的

范围和程序。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

酝酿、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公司应将公司党委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

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管理体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

必要条件。

第二百七十六条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二百七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职工

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百七十七条 公司研究有关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

请破产等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

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

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

本次修改,导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

顺延。

特此公告。

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3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兖矿能源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