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7-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公司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
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以及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产
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
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
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
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
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议
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时,根据新准则将营业外收入中符合要求的
895,279.17 元调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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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以及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
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是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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