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7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重要提示:
● 2017年8月25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不会造成重
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
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且不会对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数据和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有必要也是合理的,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
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而做出的变更,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