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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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 中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对财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相应变更。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 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 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

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 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中的规

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化,仅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相

关影响,具体如下: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修改财务

报表列报,将与公司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将与公司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将与公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到“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将

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

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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