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7-05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三钢闽光,证券代码:002110)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
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7 月 19 日分别披
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与《重大事
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确认本次重
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201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
证信息披露公开、公平,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17-046),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7 月 12 日
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鉴于本次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即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
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
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于 2017 年 8 月 2 日、8 月 9 日、8 月 1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 关 于 筹 划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进 展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7-049、2017-051、2017-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本次重组的初步审计工作已完成,评估工
作、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的尽调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尚
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当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
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
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