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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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7-126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灿光电”)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 12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方式和参加表决人数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琼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本议案。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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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合法、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

同意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6,306,440.71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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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继续稳步巩固并提升公司

业务模式的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17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17年上半年度云南蓝晶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除公司2016 年度

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 2017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700万元(不含税)外,拟进

一步向玉溪市晶圆设备有限公司追加关联采购的交易金额3420万元(不含税),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 5120万元(不含税)。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此次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具体事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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