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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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7-51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交易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

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

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有效期截至2018年3月1日。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进行回避,议案获其余

八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已经向我们提

交了相关资料。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

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已按规定

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

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

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持续督导事项的

专项意见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

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督导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其

日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海通证券对公司本

次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7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对象 2017 年预计金

2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供应链服务、地产业 金圆集团及其下

38,000

提供劳务 务、金融服务等 属企业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供应链服务、地产业 金圆集团及其下

37,000

接受劳务 务、金融服务等 属企业

合计 75,000

注:以上为预计情况,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

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关联方: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注册资本:1,753,862.34 万元

主营业务: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产业投

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

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

方能营业。)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金圆集团总资产 3,149,425.16 万元,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1,997,055.39 万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281,161.50 万元,归属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484.96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总资产

3,151,397.13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2,843.75 万元;2017 年 1-3 月,

实现营业收入 69,907.17 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64.08 万元(未经审

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长许晓曦先生此前担任金圆集团董事长

职务,金圆集团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

(三)项、10.1.5 条第(二)、(三)项、10.1.6 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与金圆集团构成关联关系,时间自 2017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1 日止。

3

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

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范围涵盖公司供应链

管理、房地产经营及金融服务三大主业相关的商品销售与商品采购、提供和接受

劳务。

公司与金圆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

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

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

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

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

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

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七年度第二

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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